弹性学制方案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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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体系下商务英语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架构
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促使高等教育必须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计工作深刻的变革,以彻底改变旧有的人才培养千人一面、规格单一、模式僵化的弊端,在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为学生创造主动学习,自我学习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学习效率和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化,真正实现教育以人为本的功能。
学分制辅之以弹性学制是实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四年制本科商务英语专业教学计划为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学科专业类制订教学计划,实行“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培养模式,从而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保证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适应社会发展的竞争能力。
2、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改善管理运行机制。学生可以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可以适当地提前或推迟毕业年限,从而使人才发展的共性要求和个性发展得到高度的统一,充分体现学分制管理所具有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发展各自特长。
(1)高考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成才意识较强的优秀考生入校后选拔一部分,并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的优秀教师予以专门指导和培养。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可跨专业大类选学辅修专业,第三学期开始按专业组班学习。
(3)可以选择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方向。
(4)对学习吃力、成绩欠佳的学生,可以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实行重修制。
3、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认识到推行学分制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革、完善的过程,每一步工作的推进直接影响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学思想、教学方式上可以灵活多样,但在教学要求、教学管理上
应当更加严格,充分体现出实行学分制“活化过程管理,强化目标管理”的特点。
二、教学计划
1、按学科专业类制定本科教学计划
根据商务英语专业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管理体制的现实可能性,按大类制定教学计划,在标准学制(四年)内,原则上前两年的课程统一设置,后两年专业柔性设置若干专业课程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2、教学计划总体结构
基础课40%(马列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
政治经济学、职业道德、体育、大学语文、计算
机应用基础、法律基础)
必修课学分75% 专业基础课35%(综合英语、国际贸易基础、国
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单证、剑桥商务英
语、商务英语翻译、国际贸易英语)
理论教学专业方向课10%左右(商务英语口译、听力、阅
读、英语、国家概论)
专业大类任选课10%左右(市场营销、国际商法、
金融、电子商务、基础会计、办公自动化)选修课学分25% 公共任选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5%左右(军训、
劳动、社会实践、毕业实习)
三、课程、学分
1、指导思想:加强基础课,突出主干课,更新、调整、改革专业课,减少专业课学分,增加选修课学分。
2、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和选修课。
3、本科教学计划总共180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50学分左右,实践性环节30学分左右。
(1)必修课:必须修读和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课程或实践环节,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75%。有以下三种:
①公共基础课
②专业基础课(按专业大类划分)
③选修课: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5%(包括选修课中的实践环节),有以下两种:
a、加深专业基础和拓宽专业技能课程(即专业方向课程),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0%。
b、扩大知识面,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和本学科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与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学生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和特长,跨专业、跨院(系)选修的课程,含专业大类任选课、全校公共任选课、人文社科选修课、经贸管理选修课,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5%左右。
4、理论课的学分计算,原则上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上每周1学分(详见教师工作量实施细则)。
四、弹性学制
1、标准学制为四年,凡修满四年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包括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的绩点数,即在学业上取得毕业资格及学位。
2、实行弹性学习年限3—6年,学有余力的学生每学期可适量增加修读学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适量减少学分,重修者,相应学期要增加修读学分。
3、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六年,自行退学。
五、辅修制
1、学有余力的学生,除以本专业为主修专业外,还可以另选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专业大类的一个辅修专业。
2、辅修专业教学计划25—30学分,修读主、辅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总学分不变。
3、辅修专业的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
六、实行选修课
1、试行在一部分基础课中分层次开设不同起点的课程,不同进度的课程,同一进度但不同内容组合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2、可以在教学计划规定比例范围内,选择限定等候课组和任意选修课程。
3、本专业第一、第二学年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可选外专业的辅修课。
4、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可免修部分公共选修课课程。
5、必须选学规定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七、导师制
导师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保证,由于班级和专业观念的淡化,学生在学习上、思想上会有许多问题需要靠导师指点和帮助。每位教师都有担任指导教师的责任。
1、导师应向学生提供有关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教学计划和毕业要求等各种信息;
2、导师要帮助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计划;
3、导师在学生学习期间要了解学生学习及思想状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八、免修、免听或间听与重修
1、学生如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知识,由本人申请,经过批准,且考核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者,可以免修。
2、学期主干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者,因选修课程安排冲突,或认为可通过自学或间断听课掌握该门课程的内容,可申请免听或间听该课程。
3、考核不及格课程,除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基础课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外,学生必须办理重修手续。重修考试不及格,可继续申请重修。重修次数不作限制,但不得超过规定的年限。
九、课程考核与成绩登记
1、严格考试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2、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及格,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应同时记载,并归入学生档案。
3、成绩记载采取百分制、五级制和绩点制三种形式。
(1)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可按优秀为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为65分、不及格为50分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