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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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管理,确保外来人员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现场整洁、产品质量和公司财产以及外来人员自身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外协厂家进厂人员、零部件供应商售后人员和送货人员、施工单位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参观人员和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出入公司检查及外来车辆安全检查监督。

3.2设备动力部外来设备维修人员管理和外来施工人员用电批准。3.3技术部负责技改施工单位外来人员管理。

3.4各车间负责进入本车间外来人员管理。

3.5 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相关外来人员管理。

4 外来人员管理

4.1外来人员来访流程

4.1.1有客人来访时,值班保安应确认来访人员类别。

4.1.1.1若是参观、检查和指导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专人陪同,并由相关部门陪同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公司。

4.1.1.2若是公司的来访客户,值班保安则应询问找哪个部门,并电

话告之受访部门主管,征得同意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并登记所携带的物品和验证来访客人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公司。

4.1.1.3 外来人员在公司需要工作超过三个月,由公司业务部门申请,办理访客证。办理访客证的外来人员向保安出示访客证后,可以进入公司。持有访客证的人员出现变动后或者在公司完成任务后,需退还访客证。凡是没有退回访客证的,由公司业务部门追回访客证,业务部门半个月内,不能够追回访客证,考核业务部门200元,外来人员所在单位800元。

4.1.1.4若是一般性的来访人员,值班保安则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①请客人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并仔细核查证件真伪。确认无误后,由来访客人如实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

②值班保安电话联系受访者,征得受访者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并暂时代为保管来访者的有效证件;

③当来访客人离开时,值班保安应当主动归还来访者的证件,由受访者填写客人离开时间,并签字确认。

4.1.1.5若是特殊的来访客人,值班保安应当做好解释、劝说工作,对于劝说无效,仍强行入内滋事者,值班保安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同时向安全部保负责人报告情况。

4.1.1.6 外来人员和车辆离开公司时,需接受值班保安的检查。

4.2 外来人员共性管理

4.2.1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4.2.2送货或拉货的单位在到公司前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由其安排协调人员装卸货。

4.2.3进入公司厂区车辆,必须从物流门进出,在厂区行驶必须遵守《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2.4租借公司相关场地,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租借合同,没有租借合同,一律不允许动用公司场地。

4.2.5外来人员禁止在厂区吸烟、嚼槟榔,违者扣罚200元。

4.2.6 外来人员不得进行偷盗、破坏、酗酒闹事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有上述事件发生,将取消相关方合同资格,并追究外来人员和外来人员单位相关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视情况将外来人员送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理。

4.2.7 所有车辆严禁进入车间和仓库。

4.2.8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必须在值班保安办理登记手续。

4.2.9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要服从所在车间的管理。

4.2.10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嬉戏。

4.3 参观人员

4.3.1公司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告知,进入现场须告知其要遵守的安全制度,并对其安全负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

4.3.2参观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由相关人员陪同,并佩戴相关防护用品,无陪同人员严禁进入车间。

4.3.3 参观人员严禁进入黄线以内,严禁接触发动机、车身及零件。

4.3.4陪同人员对参观人员在车间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参观人员违纪负责。

4.3.5员工对参观人员进入黄线内,或拍照、录像必须加以制止。4.3.6 参观人员严禁在车间内大声喧哗,服从管理。

4.3.7参观人员严禁在车间内接、打手机。

4.3.8 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拍照、录像。

4.3.9严禁将包裹带入车间内。

4.4 外来施工人员

4.4.1公司技术部对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须由技改办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4.2进入车间施工,必须经车间主管批准,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车间的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

4.4.3 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现场负责人,每天上下班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一起巡查、复查,对发现有损坏设备、设施;丢失工具、物品的,按原价赔偿。

4.4.4施工单位中的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4.5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未经本公司设备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网线、光纤和视频设备,没有经过企业管理部批准,不得

拆除。如果施工单位私自拆除,公司将按一下方式进行考核施工单位:恢复拆除设备,赔偿私自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每次扣罚1000-10000元。

4.4.6 施工单位人员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技术部同意,且技术部要有人员陪同。

4.4.7 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且公司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防护用品,方可施工。

4.4.8、施工人员服从施工车间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乱动车间各种阀门、设备、设施,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4.4.9、用电必须专职电工负责,需报经设备动力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电。接电需接在用电负责人指定的配电箱上,不得随意乱接,违者罚款,500元。当日停工时必须断电,用电布线必须规范、合格,插座、插头、电线必须质量合格,合乎规定,不得有发黄、烧焦、破损、漏电等情况。

4.4.10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4.11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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