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下列财政性资金收入:(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政府性基金;(三)罚没收入;(四)政府部门所属单位上缴收入、下级政府对口业务部门上解分成收入;(五)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六)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七)上述(一)至(六)项资金的利息收入;(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上述收入中需要缴纳税款的,税后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对政府非税收入中以政府强制力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以及政府部门所属单位上缴收入、下级政府对口业务部门上解分成收入等资金,收入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程序报省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批准;重要的收费项目,经省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程序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政府同意,报财政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三)罚没收入,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四)上解和分成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规定外,由省政府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一)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征收和稽查。
物价、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直接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编制项目目录和代码,按照“收缴分离”的原则组织征收。
政 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非税收入的定义和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具体包括: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取得的收益,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收益等。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5、彩票公益金收入:是指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6、罚没收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的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等。
7、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8、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非税收入的管理,保障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推进财政收入管理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及其所属各级及其部门(以下统称“机关”)的非税收入的管理。
第二章:非税收入的类型第三条根据收入性质,非税收入分为一般事业收入和特殊事业收入。
第四条一般事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交通运输收入、资源利用收入等。
第五条特殊事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出让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罚没收入等。
第三章:非税收入的管理第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非税收入的全面、准确、及时管理。
第七条机关应当依法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非税收入的征收、核算、上缴等具体办法。
第八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非税收入的收入明细登记、核算和报送工作。
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非税收入收缴、保管、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非税收入的上缴和使用第十条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收入,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用于专项资金、一般预算收入和特殊基金等用途。
第十二条非税收入不得用于机关的工作经费和财政拨款以外的支出。
第十三条非税收入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监督。
附件:附件一: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附件二:安徽省非税收入核算表格附件三:非税收入使用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关于财政管理的法律,对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
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正文:---------------------------------------------------------------------------------------------------------------------------------------------------- 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22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忠金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预算管理、减免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政府性基金;(三)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五)彩票公益金;(六)罚没收入;(七)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
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综合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工作。
审计、价格、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第六条政府非税收入按照下列规定收取:(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价格部门的规定收取;(二)政府性基金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三)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收取;(四)彩票公益金依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彩票资金分配比例收取;(五)罚没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收取;(六)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收取。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一、非税收入定义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非税收入分类非税收入按照其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资源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清算收益,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收入等。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指国家以国有资本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
具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和转让国有股权的收益;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的收益;企业清算和收入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有资本的收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彩票公益金:指政府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而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募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指以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名义接受的来自国内外组织、企业和个人捐赠并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星泰2015年11月11日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收缴制度,保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政府权力、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或者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包括:(一)政府性基金收入;(二)专项收入;(三)彩票公益金收入;(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五)罚没收入;(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票款收缴分离、收入支出脱钩、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五条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负责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等工作。
物价、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规定,大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七条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依法设立、依法征缴、分类管理。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非税收入的管理,做好收入的保障和使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非税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罚金、没收款项、行政收费、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收益、经营性收入等。
第三条安徽省各级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徽省财政厅作为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市、县三级应当依法建立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非税收入的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
第二章收入的确定和管理第六条省、市、县三级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确定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明确收入的来源、计算和征收方式。
第七条省级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收入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非税收入计划。
第八条市、县级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省级的计划,制定本级非税收入计划。
第九条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提高收入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第三章收入的缴存和使用第十条非税收入的缴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的使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安排和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非税收入的使用应当合理、公正、高效。
第十三条非税收入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用于个人或私人用途。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和财政部门报告收入的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对违规收取、挪用或私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件1、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附件一、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表2、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附件二、非税收入计划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罚款:指依法对违法行为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处罚的行为。
2、罚金:指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判决、裁定或者命令支付的款项。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部2016年3月15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政府性基金收入;(三)罚没收入;(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国有资本收益;(六)彩票公益金收入;(七)特许经营收入;(八)中央银行收入;(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六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课后题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D)。
A.国税收入B.地税收入C.非税收入D.社保收入A B C 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非税收入只能由行政单位征收。
(N)对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二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A)。
A.2016年3月15日B.2017年1月1日C.2016年1月1日D.2016年6月1日A B C 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非税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
(N)对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三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税务机关可以代征非税收入(A)。
A.教育费附加B.城市维护建设税C.工会经费D.社保A B C 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是分类分级管理。
(Y)对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四讲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非税收入票据存根一般保存(D)年。
A.1年B.2年C.3年D.5年A B C D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可以自行改变收费范围.标准。
(N)对错。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非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为了统一和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公共财政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二、非税收入的概念及分类非税收入(Non-tax Revenue)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征收的与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有关的各种收入。
根据来源和性质的不同,非税收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经营收入:指政府通过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如政府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的盈利收入等。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收取的居民、企业、单位的费用。
3. 事业收入:指政府主管的事业单位的各类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学校的教育收费、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等。
4. 经济特许权收入:指政府依法向社会机构或个人授予特许权而取得的对价。
5. 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几种收入外,其他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带来的各种收入,如罚款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
三、非税收入管理原则为了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提高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了以下管理原则:1. 法定性原则:非税收入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征收,收入依法上缴国库。
2. 经济效益原则: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应该遵循经济规律,提高非税收入的收入水平和使用效益,推动财政收入的增长。
3. 公平公正原则:非税收入的征收应当公平公正,不能损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4. 集约经营原则: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应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收入的效益。
5. 透明公开原则:非税收入的管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向社会公众提供合法、准确、完整的信息。
四、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制度为了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制定以下基本制度:1.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制度:明确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责任主体和程序,加强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8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以下统称征收),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包括下列各项:(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政府性基金;(三)罚没收入;(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五)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七)彩票公益金;(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十)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十一)上述第(一)至(十)项的利息收入。
政府债务收入、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7]13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7]13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各级政府应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规定,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和决算,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
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责任机关,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组织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置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和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收入范围第五条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包括:(一)政府性基金收入;(二)专项收入;(三)彩票资金收入;(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五)罚没收入;(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八)其他收入。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17•【字号】酒政发[2013]166号•【施行日期】2013.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酒政发〔2013〕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酒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9月5日市政府三届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17日酒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70号令)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下列各项:(一)政府性基金收入;(二)专项收入;(三)彩票资金收入;(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五)罚没收入;(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十)其他应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前款收入属于应当纳税范围的,依法纳税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或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专项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或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实现特定目的,向特定对象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合法、高效和透明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监督和使用。
第三条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征收或者收取的各类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征收管理第五条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征收政府非税收入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征收范围、标准、程序和责任。
第七条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条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公共财政支出原则,优先保障民生和公共事业发展。
第十条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制度,加强收支核算和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征收部门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徽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管理办法草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时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近年,取消或降低了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例如,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2015年9月1日发文,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多项行政事业 性收费标准。。《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住房 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 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 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 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 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同时,实行收费标准清单动态管理。国家、省、市收费政策和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标准清单内容也作同步调整,由市物 价局、市财政局不定期编制发布,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做到收费标准清单之外,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性收费标准,属管理收费应根据行政管理行为的实际和社会 承受能力确定;属证照收费应根据制发证照的工本费用确定。
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提供服务的合格耗费、服务质量和数量确 定。
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管机关;各级财政 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管理监督,各级审计部门对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协同物价、财政、审 计部门进行管理监督。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2.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制定的行政法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3.国家物价局、财政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 4.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并已报全国人大常 务会和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 5.省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
需设立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的,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或市人民 政府提出,经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3.15•【文号】财税[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部2016年3月15日附件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政府性基金收入;(三)罚没收入;(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国有资本收益;(六)彩票公益金收入;(七)特许经营收入;(八)中央银行收入;(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无锡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69号
无锡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正文:---------------------------------------------------------------------------------------------------------------------------------------------------- 无锡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69号)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非税收入的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管理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以外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机关,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执收单位按照其法定职责进行非税收入的具体执收工作。
(一)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1.编制非税收入计划,将市级非税收入年度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执收单位。
2.建立和健全非税收入征管质量考核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缴率。
3.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管理工作,对执收单位收入征收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4.每月对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切实加强各类财政性资金暂存款的管理,严格区分非税收入与暂存款,并制订具体的暂存款管理办法。
6.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监督,推进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征管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
7.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执收单位的管理职责:1.按规定编制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
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5•【字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收缴、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及刑事处罚的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资金。
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高效和便民原则,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六条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二)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三)编制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计划;(四)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账户体系;(五)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六)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监察、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督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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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
1.非税收入主管部门()。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人大
D.审计署
A B C D
2.非税收入不包括()。
A.社保收入
B.公安罚没
C.行政性收费
D.土地出入收入
A B C D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A.2016年3月15日
B.2017年1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D.2016年6月1日
A B C D
4.非税收入的透明原则是遵循()的要求。
A.预算法
B.会计法
C.政府采购法
D.宪法
A B C D
5.行政性收费标准由()制定。
A.国务院
B.区级政府
C.县级政府
D.乡级政府
A B C D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
A.国税收入
B.地税收入
C.非税收入
D.社保收入
A B C D
7.非税收入票据存根一般保存()年。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A B C D
8.《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发布的部门()。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人大
D.审计署
A B C D
9.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地方法规
A B C D
10.税务机关可以代征非税收入()。
A.教育费附加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工会经费
D.社保
A B C D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5分,共4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
1.一般公共预算包括()。
A.国税收入
B.地税收入
C.非税收入
D.社保收入
A B C D E
2.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包括()。
A.行政单位
B.事业单位
C.地税部门
D.航空公司
A B C D E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原则()。
A.依法
B.规范
C。
透明
D.高效
A B C D E
4.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运用()。
A.行政单位
B.财政部门
C.事业单位
D.代收机关
A B C D E
5.非税收入根据性质不同,分别纳入()预算。
A.一般公共预算
B.政府性基金预算
C.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D.社会保险预算
A B C D E
6.下列非税收入应缴入国库的()。
A.罚没收入
B.政府性基金
C.利息收入
D.教育部门收费
A B C D E
7.非税收入不包括()。
A.住房公积金
B.社会保险金
C.土地出让金
D.行政性收费
A B C D E
8.《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主要规范费收入()。
A.设立
B.征收
C.管理
D.监督
A B C D E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
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
1.非税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
()
对错
2.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
()
对错
3.非税收入只能由行政单位征收。
()
对错
4.非税收入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
()
对错
5.政府部门的利息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
()
对错
6.非税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
对错
7.执行单位每年可以下级执收任务指标。
()
对错
8.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是分类分级管理。
()
对错
9.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可以自行改变收费范围.标准。
()
对错
10.住房公积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
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