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 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近五年担任本科生课程1门,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4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6篇或SSCI、SC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3篇(申报研究员,一级期刊对应增加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体育系术科教师所带运动队或运动员训练时间达一年以上且运动成绩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单项前3名;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或在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第一或个人单项冠军3项。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1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2篇(无SSCI、SCI或权威期刊论文,增加国内一级期刊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1项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1项。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或横向项目单个合同50万及以上(已到款80%及以上)。体育学术科教师负责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省级精品课程2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级精品课程1项。
浙大校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聘条件
浙大校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聘条件一、评审范围在校医院从事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工作的人员。
二、思想道德、业务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和患者服务。
具有广博扎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善于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在完成教学、科研、医疗、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对学科建设、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做出较大贡献。
三、学历、资历要求评聘主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03年及以后进入校医院的要具有博士学位),实际承担五年及以上副主任医师职务工作。
评聘主任药(护、技)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实际承担五年及以上相应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工作。
评聘副主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03年及以后进入校医院的要具有博士学位),承担五年及以上主治医师职务工作;或具有医学科学博士学位,承担5年及以上主治医师职务工作并取得博士学位后临床工作满2年(主治医师的任职时间在取得博士学位前后可以累计);或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承担2年及以上主治医师职务工作、从事临床工作5年及以上、全日制取得博士学位后临床工作满2年(任现职前后的临床工作时间可以累计)。
评聘副主任药(护、技)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承担五年及以上卫生技术相应中级职务工作。
四、工作实绩、研究成果要求(一)正高级职务1.主任医师:①任现职以来,每年完成临床工作40周及以上,其中参加预防、保健及其他公共卫生工作年均不少于6周,主持查房每年40次及以上。
具有全科医师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承担一定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和指导中级及以上医师工作。
②具有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症或主持危重病人抢救,是校医院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并在高校医院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
浙江大学医学院
间不少于 24 个月。
3、协议到期未办理出站或延期手续的,自动终止人事关系,并
办理退站。
四、博士后待遇
1、博士后协议期内年薪由合作导师、学校、学院/医院(合作导
师工作单位在附属医院的由医院补贴)三方资助,具体标准见列表:
资助 类型
特别 资助
培育 计划
毕业学校、学科或 其它条件
世界排名前 100 高校士、海外知 名高校外籍博士、 特别优秀的博士
资助 学科领先高校的
基础医学 5 及以上
12
博士和外籍博士 预防医学与
公共卫生
4
11
一般 资助
其他博士
临床医学 6 及以上
8
口腔医学
5
7
基础医学 5 及以上
8
预防医学与
公共卫生
4
7
3
21 及以上
19
20 及以上 3
18
17 及以上 3
15
16 及以上
3 14
2、协议期满后,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请延期或做二站博士后者,
本实施办法未提及事项,参见《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 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大发人〔2017〕19 号)及相关解释。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17 年 4 月 28 日
抄送:人事处 浙江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2 日印发
投票表决的事项,赞成票数应大于或等于参会人员的二分之一方为通 过。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九、其它
1、获学校资助的博士后因个人原因退站的,应退回已发放的学 院资助部分。该博士后退站一年内其合作导师新招的博士后只能申请 学校一般资助,差额部分由合作导师支付,学院不予补贴。
高等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从2002年起、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属我市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除外),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
[2002]14号
2011年职称工作要点
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中有一次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
剽窃他人成果的。
4.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
近两学年中有一次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人员不得申
报评审。
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实行一票否
决。
生活充满了色彩,但是蒙着一层雾需要
你的拨开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
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
职改字[1986]第11号教师职务、讲师、助教。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为深入实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不断优化,根据国家和省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2.按照教师、专职科研、管理、实验技术及其他教学科研支撑队伍的不同要求,兼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
3.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主要依据岗位职责、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学术经历以及为学校和社会作出的贡献。
对海外引进人才,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4.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主要考虑岗位职责、工作和任职经历、工作实绩。
5.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调整原则上采用逐级申请、择优评聘。
二、岗位分类及聘用范围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不同,将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三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范围: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各类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2.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在学校、学部、学院(系)等党政机关管理岗位任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暂时没有过渡到职员职级的专职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在学部、学院(系)及其他单位的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图资档案、出版技术、工程技术、财会等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任务,结合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基础上,确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
医学院浙江大学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2019年5月修订目录1 基础医学院(系)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3)1.1基础医学院(系)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4)1.2基础医学院(系)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5)1.3基础医学院(系)2019年外籍非华裔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6)1.4基础医学院(系)2019年外籍非华裔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7)2 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8)2.1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9)2.2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1)2.3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3)2.4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4)2.5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5)2.6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7)2.7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外籍非华裔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8)2.8公共卫生学院(系)2019年外籍非华裔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18)3 医学院护理系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20)3.1医学院护理系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1)3.2医学院护理系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2)4 医学院2019年兼评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23)4.1医学院2019年兼评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4)4.2医学院2019年兼评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5)4.3口腔医学2019年兼评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6)4.4口腔医学2019年兼评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7)5 医学院2019年研究员/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28)5.1医学院2019年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28)5.2医学院2019年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29)6 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30)6.1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31)6.2转化医学研究院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32)7 遗传学研究所2019年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33)7.1遗传学研究所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34)7.2遗传学研究所2019年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35)8医学院2019年兼评(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条件 (36)说明:1.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理工
①3篇或累加影响因子 3.5。
(SCI至少1篇,不足1篇SCI应增加2篇EI或撰写
10万字以上教材一本或3篇国内一级刊物论文)。
申报副研究员:①4或累加影响因子 4.5。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
且累计影响因子 5.0。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学院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①2篇或累加影响因子 2.5。
(SCI至少1篇,不足1篇SCI应增加2篇EI或撰写
10万字以上教材一本或3篇国内一级刊物论文)。
申报副研究员:①3篇或累加影响因子 3.5。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
且累计影响因子 4.0。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学院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3篇;SCI至少2篇,累计影响因子 3.0。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金项目,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评审意见将作为教授职务评聘的参考材料之一提交给院中级评审委员会。
(2)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国家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以第一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取得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第1),或国家二等奖(前3),或国家一等奖(前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单项1000万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5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10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2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200万元;•其他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注: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型:•主持省部级教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个人负责字数不少于20万字);•在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者;•经院教学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标志性教学成果。
本学科晋升副教授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以下类型:•本领域公认的技术突破(如入选浙江大学“年度十大学术进展”级别及以上成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前3),或国家二等奖(前5),或国家一等奖(前9);•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获得国家优秀青年基金,或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或入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单项600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负责人),或获得单项3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发表单篇SCI他引≥50次的第一或通信作者期刊论文1篇;•专利(计第一发明人专利):单项转让费≥80万元;•其他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研究员入职前三年在晋升当年达到我系教授聘岗基本教学时数要求的60%;3.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承担解剖课连续两年大于280小时/年;(2)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8.0,其中IF ≥ 3.0论文1篇以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4. 教学为主岗教师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注:1. 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 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副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90学时/年;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 5.0,其中IF ≥ 3.0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2)教学为主岗师资,讲授解剖学课程连续两年超过180学时/年且教学评价优良率不低于70%;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SCI论文1篇,主持教改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1项。
学科:公共卫生(例外学科见表下注)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 ≥ 3.0,营养学IF ≥ 3.0,毒理学IF ≥ 3.5,心理学IF ≥ 3.0,统计学IF ≥ 1.7,伦理学IF ≥ 1.5,精神病IF ≥ 4.0,行为学IF ≥ 3.5;注五: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院相关规定;注七:SSCI论文视同SCI论文;注八: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依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2006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注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指:(1)主持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生物学
教பைடு நூலகம்: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1门核心课程,或讲授核心课程、全校性课程2门以上,年课程教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本科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名)≥2届/3名;并担任本科生导师(班主任)等工作。(申报研究员不作要求)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论文:SCI论文总影响因子(缩写为IF,下同)≥15(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IF≥5的1篇或IF≥3的3篇。
校内人员申报论文总IF≥15。
海外引进人员申报总IF≥25,其中至少一篇IF≥10。
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或国家级二等奖(前7位);或省部一等奖1项(前3位);或省部二等奖1项(第一位);或省部二等奖2项(前三位);或省部二等奖1项(前三位)并省部三等奖1项(第一位);或省部三等奖2项(第一位);或授权发明专利(转让并实施)2项(第一位)。未获奖增加2个IF要求。
申报研究员年到位科研经费要求60万以上。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承担一定量的校内外社会服务工作。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院系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海外引进人员评聘条件参考上述条件另行制定。
著作:主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个人10万字以上),抵5个IF。申报教学为主岗教授必须要有主(副)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抵5个IF。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或重大横向(单个经费合同100万及以上)2项及以上。
(2011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
(2011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注一:《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二:IF5.0及以上的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鼓励和分享”的原则个案讨论予以认定。
注三:国家级项目是指: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海外引进人员任职条件注:量化指标只供参考,不作为对引进人才初筛和资格评审的硬性限制,评审过程将采取基于个案和深入交流的同行评议。
(2011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公共卫生(例外学科见表下注)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按照当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执行,由医学部评审。
注二:《医学部Top SCI论文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三: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较高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3.0,营养学IF≥3.0,毒理学IF≥3.5,心理学IF≥3.0,统计学IF≥1.7,伦理学IF≥1.5,精神病IF≥4.0,行为学IF≥3.5。
注四:IF5.0及以上的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鼓励和分享”的原则个案讨论予以认定。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浙江大学医学院(系)拟聘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系)拟聘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1.教学业绩突出包括:①超额完成30%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工作量;②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③主持院级教改项目1项或校级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3;④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至少1个章节);⑤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2.研究员入职前三年在晋升当年达到我系教授聘岗基本教学时数要求的60%;3.根据学科特点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如承担人体解剖学科课程的师资,可按如下学术业绩条件申报教授职务:(1)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承担解剖课连续两年大于280小时/年;(2)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8.0,其中IF≥3.0论文1篇以上;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4.教学为主岗教师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系)拟聘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3.0,营养学IF≥3.0,毒理学IF≥3.5,心理学IF≥3.0,统计学IF≥1.7,伦理学IF≥1.5,精神病IF≥4.0,行为学IF≥3.5。
注五: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院相关规定。
注七:SSCI论文视同SCI论文。
注八: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依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2006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
注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指:(1)主持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教学:
(包括任中级>3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课程1门以上,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负责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参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1项或省级精品课程1项或主参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体育术科类教师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主参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并负责厅局级项目2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学生思政、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需所在部门意见)。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教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包括任中级>3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课程1门以上,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申报副研究员不作要求)。担任讲师(助研)3年及以下人员申报,不再将主讲课程要求作为必备条件,但应有协助任课教师担任助教等教学环节的工作经历。
(含校内外服务等)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学生社团、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需所在部门意见)。
注:教育学院高级职称评审要考虑代表作在该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并参考国际同行水平评估的结果。
2、获得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省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厅局级一等奖。
浙江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浙江大学人事处
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队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体原则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将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任务要求,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岗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强调岗位意识和职业特点,根据各类岗位性质和工作内涵,科学制订各类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建设一支适应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专业技术队伍。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强调“质量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对申报者的职业道德、教学质量、学术技能、研究成果、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进行全面把握和综合评价。
通过完善评审制度与程序等,不断推进我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1.学校设置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卫生技术、高教管理、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资档案、出版技术、会计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学科研并重岗、研究为主岗教师应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务;教学为主岗教师晋升正高应申报教学为主教授职务;团队教学岗教师晋升应申报团队教学高级讲师职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教师应申报农业推广研究员和副研究员职务;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专职科研人员应申报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团队科研、专职科研研究员和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务;先进技术研究院教师应申报国防技术研究研究员和副研究员职务(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教师也可申报国防技术研究研究员和副研究员)。
3.各学部、学院(系)应对照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结合教师队伍现状提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教师高级职务结构比例,以及校内晋升和海内外招聘的比例和要求,校外招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0%。
·201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3.0,营养学IF≥3.0,毒理学IF≥3.5,心理学IF≥3.0,统计学IF≥1.7,伦理学IF≥1.5,精神病IF≥4.0,行为学IF≥3.5。
注五: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院相关规定。
注七:SSCI论文视同SCI论文。
注八: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依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2006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
附件: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共管理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任职条件;二是按照公共卫生系教授和副教授任职条件;三是按照新的社会医学系教授和副教授任职条件。
2016年起,社会医学系教师晋升按照新版的教授和副教授任职条件执行,不再参照公共管理学院和公共卫生系条件执行。
(201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公共卫生(例外学科见表下注)注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申报副教授职务者标准见(附件)注二:教育教学论文范围:医学院教育办公室认定的《医学教育专业期刊目录》注三:《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四:在ISI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前10%的IF区间期刊包括:公卫综合IF≥3.0,营养学IF≥3.0,毒理学IF≥3.5,心理学IF≥3.0,统计学IF≥1.7,伦理学IF≥1.5,精神病IF≥4.0,行为学IF≥3.5。
注五: SCI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贡献将按照《医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业绩统计办法》进行统计注六:国家级项目认定依照学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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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教授)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
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 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 位)获得省级
教学成果奖1 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
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 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副教授)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
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 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 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 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
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 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卫生技术类(该条件适用于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等副高兼评副教授)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比
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 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 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 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 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 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 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 万元及以上;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