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协作机制和方案 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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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协作机制和方案远程医疗实施方

一台电脑、一个摄像头,即便是身在农村、地处偏远,患者也可以向专家实时在线问诊,互联网让偏远地区医疗实现"触屏可及"。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尽管国家卫生事业的投入不断向基层倾斜,但城乡间的差距短期内很难缩小,一些地方百姓看病还得跋山涉水。不拔病根,难除穷根,不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老大难,边远贫困地区就很难巩固脱贫成果。

近年来,各地的医联体建设如火如荼,大医院和小医院"手牵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百姓看病就医。所谓医联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联合体。

针对当今社会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看病难看病贵、医学单位间学术交流和研讨开展困难,沈阳三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推出了3QC远程医疗解决方案,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教学等应用,助力医疗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医联体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能实现几大功能:"面对面"会诊

通过高清动态双流传送技术,使远程会诊达到真实自然的"面对面"会诊效果,实现神态、表情和声音的全面观察;

兼容开发无缝融合

提供开放的第三方接口,与远程会诊平台深度融合,与医疗信息行业主流厂家深度合作,提供完整的医疗平台融合方案;

安全可靠

8重备份、3重加密,保障了远程会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过程中信息泄露。

实现了面对面的交流,不用特意拿出人力来维护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就能轻松实现专家在线会诊,为患者最大程度的节省时间,不断的推动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让患者体验最真实的看病效果。

远程医疗是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低成本高效率地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供远距离医学信息和服务,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群众看病就医途径,降低医疗费用、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项新型医疗服务模式。远程医疗协作机制和方案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为通过信息技术得到异地专家的诊疗指导,更好地救治患者,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根据《贵州省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

建设以省卫计委指定的三级医院为中心,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信息科、各临床、

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为一把手,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做好远程医疗工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此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成立远程医疗中心,负责远程医疗具体工作的实施。

2.制定远程医疗的工作制度制定出有利于远程医疗工作开展实施的制度和流程。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远程医疗信息保密制度、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远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远程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制度、远程医疗奖惩制度等。

3.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流程。

远程会诊流程患者知情同意:主管医生征得患者、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定"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申请:管床医生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向远程会诊中心提出申请预审:院远程会诊中心对资料进行预审后提出增补资料意见,并将患者病史,检查数据、心电图、医学图像资料通过网络传送给选定的专家,专家对病例资料进行预先的了解,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医生网络连接演示:在确定的会诊时间前,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节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意见反馈:专家以文字形式填写会诊意见并传输给我院远程会诊中心,并由远程会诊中心转交给各申请医生实施会诊:申请医生与会诊专家利用已开通的网络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与交流,并做好记录4.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均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也是我院各领域带头人,业务精湛的资深专家,专业涵盖了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及儿科。

5.远程会诊室建设设置远程会诊室,完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远程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硬件指房屋、设备和人员等,软件指制度规范和远程医疗操作系统等。

三、工作要求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远程医疗协作机制和方案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远程医疗服务实现长效运营,提高远程医疗各方积极性,保障远程医疗真正服务到患者,进一步规范和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22号)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的通知》(州发改发〔2018〕2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机构

1.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远程医疗中心(室、点)作为管理部门,明确分管领导。

2.县级远程医疗中心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明确远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利益分配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

疗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22号)和《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的通知》(州发改发〔2018〕282号)文件有关要求,签订远程医疗服务协议,确定本单位的远程医疗服务实际执行价格,严格抓好落实,远程医疗服务发起远程医疗会诊的基层医疗机构为邀请方,开展远程指导的医疗机构为受邀方,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由邀请方统一收取和结算按以下原则分配。

1.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诊断类项目,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2:8的比例分配。

2.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会诊、远程门诊等项目,邀请方、受邀方按照3:7比例分配。

3.医疗机构之间开展的远程诊断类项目,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7:3的比例分配。

4.远程医学教育内项目由邀请方和受邀方按照远程服务协议分配。

三、费用收取和结算

(一)严格财务管理

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由邀请方医院向患者统一收取、负责结算,并建立远程医疗财务专账;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受诊患者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结算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假会诊病历、出具假票据等任何方式套取其他方远程医疗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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