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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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的法币改革

从1928年到1949年的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的银行业从北洋政府时期的畸形发展走向集中,出现了地区性的银行集团。通过政治与金融的交融斗争,以实现国民党政府的政治目的为前提,逐步形成了以四行两局(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为中心的全国金融体系,由通过废两政元、法币政策策和抗日战争时期的战时财政金融统制,完成了官僚金融资本的垄断。且随着政治统治的衰落,滥发纸币造成的恶性通货币膨胀,使国民党政府的货币走向崩溃,从而彻底瓦解了半殖民地半封建货币制度。

一、货币发行权的垄断

1928年中央银行改制后,就利用它所享有的四项特权:发行货币,铸造硬币,经理国库,办理公债,迅速发挥它的金融中心的作用,开展金融垄断活动。在国民党政治权力的支持下,金融垄断地位不断提高,财富积累成倍增长。如1936年与1928年比较,资产增长23.18倍,从1541万元增加到6.4亿元。存款猛增41.48倍,发行纸币增长25.64倍;纯益增长21.76倍。而且利用政府颁布的种种金融法规,逐步限制和收缩其他中国银行业、银钱业纸币的发行,到1936年,中、中、交发行的纸币占全国发行量的75.98%,其它发行仅占24.02%。

另外,许多无发行权的银行,可同有发行权的银行订约,付给发行行60%的现金准备和40%的证券准备,领券代发。这种领券代发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是增强中央银行的实力,多发钞票,增加资金来源,充实资金力量。从而加强中央银行对领券行的控制。

1935年,成立了中国农民银行,与中、中、交三行并列四行”。它们都享有中央银行的特权,共同构成官僚资本的金融支柱垄断货币发行权,通过“四联总处”的权力转移作用,逐步增强中央银行的金融垄断地位,把纸币发行权统归中央银行,进一步加深了官僚资产的集中和垄断。

二、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

自银两和银元并行本位以来,中国货币市场遭到外国银行控制和钱庄的操纵与盘剥。美国的白银政策,引诱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导致货币流通的严重混乱。国民党政府的银行公会在江浙财阀的支持下,实施币制改革以垄断货币金融市场。1928年6月决定废两改元,并设中央造币厂铸造新银元。1932年,洋厘行市大跌,银元多被熔毁,7月成立废两改元委员会,打算在三个月内实施。便遭到外国银行和银钱业的激烈反对。1933年3月3日,中央

颁布《银本位铸造条例》,取消洋厘行市,按7.15周定比例两、元并用,而以元为记帐单位;4月5日宣布,以4月6日起全国实行废两改元,以后的银两交易无法律效力。

“废两改元”的主要内:从1933年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律改用银元不用银两。在这天以前发生的以两收付的,在上海以规元7.15钱折合银元一元的标准,用银元收付;在上海以外地区,按4月5日申汇汇率,先折合规元,再用规元7.15钱折合银元,用银元收付。在这天以后仍用银两收付,法律上无效。持有银两者,可请求代铸银元或中、中、交三行兑换银元行使。这项措施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在改革币制的积极意义,从此结束了流行四百多年的银两制度,为官僚资本垄断货币发行和金融垄断创造了条件。

为什么要实行法币政策,主要原因有(1)废两改元后货币混乱的问题没有解决。废两改元,确立银元本位,银币定为元,重26.6971克,成色88%;含银23.493448克。公差不超过3%。又铸每条1000元的厂条。旧币、外币继续流通,各省滥发省券,货币严重贬值,私铸大发,铜元、制钱继续流通,货币市场混乱,兑换价格不一,多元化的货币流通混乱状况并未解决。(2)白银问题更加严重。1934年美国实行白银国有,提高银价,向国外抢购白银,使世界银价暴涨,其目的是想控制中国货币,垄断对华贸易。是年中国银外流 3.37亿元,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农村破产,工商凋敝。为了阻止银元外流,政府采取许多措施,如征收10%白银出口税,限制运银到关外,各省禁止银出口,限制纸币兑现等。到此,银元本位已名存实亡。这次金融危机,是国民党法币改革的直接原因。(3)国民党的财政赤字,想靠发钞来弥补。(4)完成银行集中,实现金融垄断,就必须垄断发钞来代替银本位。(5)日本蚕食中国武装走私白银,使财政收入锐减,银本位基础动摇。国民党政府为了它本身的安危及其后台老板英美垄断资本集团的利益,也不得不改弦易辙,实行纸币本位,导制法币改革。

法币政策的主要内容。1934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币制研究委员会,准备币制改革。1935年11月3日颁布“施行法币布告”六条,其主要内容有三项:

(1)垄断发行法币。从1935年11月4日起,以中、中交三行发行钞票为“法币”,两个月后加上中国农民银行。一切公私收付概用法币,不用现金。其它银行在此目前发行的纸币,以11月3日流通额为限,暂准流通,不再增发,并限期用中央银行钞票兑回。成立发行准备保管委员会和地方分会,负责保管发行准备和办理法币的发行收兑等项。

(2)白银国有。官僚资本的金融垄断组织把全国的白银、银元及各种银类都收集到手中,运往国外市场获取厚利。第一年就搜刮三亿元以上的白银。禁止银元流通,凡是银元及

各种银类都要兑换法币。

(3)法币联系着英镑美元,成为英美共管的货币。法币有对英、美、日三国货币的汇率,而以英汇为决定其他两国汇率的基础。开始,法币投入英镑集团。国民党政府运白银到伦敦出售,换成英镑,存在伦敦作为维护法币汇价的准备金。法币一元对英镑的法定汇率为14.5便士。(照当时银价折算,应为22.5便士,即法币一开始就贬值这样,法币的汇价就依附于英镑,显然对英有利。关内的日本银行拒不交出白银,上海的日本银行和商店公然另组银团,发行日本纸币十万元,并在华北扩大武装私运白银出口。美国则减少购银,迫使银价暴跌。国民党政府于1936年同美国签订“中美白银协定”,规定中国出售白银所得外汇,必须存在纽约,作为维持法币的准备。从此,法币成为英镑和美元的附属品。抗日战争开始后,被美元所独占。

法币政策实行后,外商银行和商业银行已发行的钞票,陆续收回。但广东、广西及山西三省地方继续发行省钞作为各省的法币。河北则成立“铜元发行准备库”,发行铜元票。这些省的白银,均集中本省。1942年实行四行专业化。5月颁布“统一发行办法”。自该年7月1日起,所有法币发行权统由中央银行集中办理,所有银行钱庄无不唯命是听。自此实现官僚资本的金融垄断并独占货币发行权。分享转发

三、中央银行关金券的发行

关金券实际上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是一种缴纳关税专用的纸币。

1929年世界金价飞物,银价暴跌。国民党政府为了维持关税收入,于1930年1月15日决定海关征收关税时征收银两改为征收金币,并以值0.601866克纯金量为单位依标准计算。1931年2月1日,海关开始征收关金,同年5月1日,为方便使用,中央银行开始发行一组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制的直型关金券,面额有,10分、20分、l元、5元、10元五种。初发行时发行面极小,只能作为交纳关税使用,不能作为货币市场的流通货币。

1942年2月1日,国民党政府提高海关金单位即每单位含纯金0.601866克提高到每单位含纯金0.88861克,和美金等值,同时可按1:20兑换法币(中中交农发行的法币),并增发20元、50元、100元、500元面额券流通市面,至此关金券失去原来发行的意义而变为大面额流通纸币。后因法币急速贬值,中央银行又多次发行大面额关金券以代替法币流通。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实行“币制改革”,宣布废除法币和关金券,代之发行金元券,并以1金元券兑15万关金券的比率收兑关金券。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兑,关金券正式作废。

关金券自1931年5月1日发行起到1948年11月20日停止收兑,历时17年半。其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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