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伟候选理论名实不符,应取消其创新奖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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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伟候选理论名实不符,应取消其创新奖申请资格

尊敬的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委会:

您好!我们是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生熊柴、高宏。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为我经济学理论界的最高奖,所以我们学子一直对此非常关注。在查看候选理论的申报材料时,发现李德伟先生根本没有“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其申报的经济理论创新奖名称与内容严重不符,因此请求评委会重新审查李德伟申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及实施方案”的资格。我们提出质疑的根据如下:

第一,李德伟先生在1992年就曾明确表示不研究也没有必要研究按要素贡献分配,他说:

‚正如不是像所有数学方程都有解一样,分配中各寻找的那个各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之比的问题是没有解的。因此,关于哪一种生产要素在创造价值中所做贡献的大小问题就是不可能也不必要讨论的‘黑箱’。……(在分配中)比较起来要素的资本化价格比则是一个合理的依据(也许还可以找到更合适的依据)。‛(见李德伟等:《世纪末的变革:现代市场经济的困惑与变革》,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282页)

第二,李德伟先生2009年申报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的候选理论题目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理论”,这本是中共十五大的提法,看到谷书堂蔡继明申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后,次年才把其候选理论题目改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及实施方案”,但其申报材料的内容基本没变,在他提交的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中,没有一个术语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更没有一篇文章和著作是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为题。

李德伟先生唯一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为题的文章是发表在共识网上(见李德伟:《“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在中国改革中的重大意义》,共识网,2012年11月7日),但严格地说,该文也不能算作正式的学术成果,而且这已经是在中共十六大确定这一原则10年之后,距离谷书堂、蔡继明教授1988年明确提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则是24年之后了,根本算不上李德伟的理论创

新。

不仅如此,按照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申报规则,申请者所提交的成果应该是在申请年度前10年公开发表的成果,即使按本年度2013年计算,2003年以后发表的成果也是无效的。

第三,李德伟先生实际是主张按生产要素价值分配。

李德伟2010年虽然申报的候选理论名称改成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但其具体内容仍然和2009年的申报材料一样,通篇讲的都是按生产要素价值分配。他说:

“企业的销售收入按如下方式分配,C用于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

V是劳动者为满足个人需要创造的价值,m按比例分为三部分:m

1, m

2

, m

3

,分别

上缴税利、企业留利、企业管理者收入(利润提成工资)。三者比例在合同中预先规定。”1

这里无非是简单重复了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构成C+V+M,其中劳动者在创造的全部价值中只得到了“满足个人需要的”部分V,而劳动者创造的M则按照合同预先规定的比例分解成m1,m2,m3,这哪里是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分明是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所通行的按生产要素价值分配。

其实,即使就按生产要素价值分配而言,李德伟先生的研究也很少,截止到2003年,都未见李德伟先生以此为题发表过一篇论文或出版过一部专著。

第四,李德伟先生曾明确承认其候选理论的核心思想“泛股制”是他人提出的。“泛股制”(之前也称“生产要素联营制”)是李德伟先生2010年以来的候选理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及实施方案”的核心。李德伟先生声称这是他于1986年提出的。但我们查阅李德伟先生的文章时发现,李德伟在1989年曾明确表示:

‚由童大林、孙尚清、杨启先、厉以宁等一批著名经济学家倡导的、湖南首创的‘泛股制’,已用事实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改革之路。”2基于上述依据,我们认为李德伟先生根本没有“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其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及实施方案”申报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是非常不

1见李德伟等:《企业管理者收入与三位一体体制》,《赣江经济》1985年第6期;《山西劳动》1985年第8期。

2见李德伟等,《推行股份制的困境的出路》,《金融时报》,1989年2月28日。

恰当的。

不仅如此,李德伟先生自2009年申报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以来,一直指控南开大学谷书堂教授和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剽窃”他根本不存在的理论,这显然更是可笑的。许多证据表明,恰恰是李德伟先生存在抄袭谷书堂、蔡继明教授及其他学者的嫌疑(详见附件)。

如果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继续保留李德伟先生的申报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助长李德伟先生这种不良行为的蔓延。学术圈或将继续出现乃至涌现类似不良风气,学术环境将被污染,学术创新将被遏制。这是大多数有良知的学者和关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选的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此风断不可开。

因此,恳求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委会取消李德伟先生“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及实施方案”的申报资格(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研究申报其他题目),还学界一片净土!

此致

敬礼!

熊柴、高宏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生

2013年8月24日

附件:

熊柴、高宏,《分配理论不是可任人打扮的小女孩——一评李德伟的“学术贡献”》;熊柴、高宏,《李德伟与蔡继明:到底谁剽窃谁——二评李德伟的“学术贡献”》;高宏、熊柴,《一个剽窃两种对立价值论的高手——三评李德伟的“学术贡献”》;熊柴、高宏,《混乱的逻辑何以形成系统科学的理论——四评李德伟的“学术贡献”》;

熊柴、高宏,《学术不规范、治学不严谨——五评李德伟的“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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