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煤提质工程的用水合理性分析——以锡林郭勒煤提质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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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
褐煤提质工程的用水合理性分析
—以锡林郭勒煤提质项目为例
张丽芝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0)
〔摘要〕以锡林郭勒煤提质项目为例,对可研提出用水方案,在水平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用水工艺及措施的合理性分析,并计算用水指标,进行用水水平分析。对不合理的用水工艺及措施进行核定,在此基础上提出核定后的用水方案。
〔关键词〕用水工艺;用水措施;合理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TV213.9文章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0088(2013)01-0030-02
1建设项目概况
锡林郭勒煤提质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距西乌珠穆沁旗约80km。项目属于褐煤干燥提质项目,煤源为褐煤。本期建设规模为干燥褐煤原煤300万t/a,规划建设规模为1200万t/a,采用振动混流干燥提质技术。
本工程生产用水水源为已建水库地表水,从水库输水管线引接生产供水管道取水。生活用水水源为地下水,在本项目厂区东南角打井取水。
2建设项目用水系统
2.1生产用水系统
根据《可研》提出的用水方案,本项目生产工艺环节的用水量较少,主要用水环节是:煤干燥车间的设备冷却水和设备润滑水、输煤系统喷洒抑尘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等。
(1)煤干燥车间的设备冷却水和设备润滑水。煤干燥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引风机、送风机、空压机和碎煤机等高转速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大量的热,冷却不好会烧坏轴承,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本工程采用间接式的水冷方式对主要设备进行降温,这部分废水直接排入水处理车间清水池回用。
设备润滑水是在设备高速转动时,为减小摩擦的耗水量,这部分水主要是含油污水,排到厂区水处理车间,经处理后回用。
(2)输煤皮带机头尾部喷洒水。本项目输煤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的跑偏和上下波动将产生大量煤尘,尤其是皮带机头部、尾部,因此在输煤皮带机头尾部设置喷雾喷头,当煤份表面水分较小易产生粉尘时,喷洒水雾降低粉尘。
(3)输煤系统喷洒抑尘水。在输煤系统的各转运站、栈桥、碎煤机室等处设置水力清扫装置,当需要清扫时,对积尘部位进行水力冲洗。
水力清扫的主要方法为:在转运站最低处设置集水坑,以便将冲洗水汇集到转运站的一侧,煤泥水经排水泵提升,通过煤水回收管道回收到厂区水处理车间,经处理后回用。
(4)未预见用水。未预见用水是为确保项目用水需求考虑的水量。
2.2生活用水系统
生活用水系统是满足项目区职工生活要求,本项目区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办公室卫生用水、浴室用水、食堂用水和宿舍用水。
2.3消防用水系统
在输煤栈桥内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转运站与输煤栈桥的衔接处设置水幕。在建(构)筑物内设置建筑灭火器。
输煤栈桥按照危险等级Ⅱ考虑,设计喷水强度为8L/min ·m2,作用面积为160m2,消防流量为76.8m3/h。水幕的设计喷水强度为2L/s·m2,两道水幕的消防流量为100.8m3/h。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m2,小时水量为72m3/h。消防用水量之和为250m3/h。
输煤系统最高建(构)筑物的标高为57m,因此消防水压暂按照90m考虑。
3《可研》设计工程用水量
表1《可研》提出的生产、生活用水量指标计算成果
序号考核指标数值
1重复利用率R,%30.30
2新水利用系数Kf,%89.13
3单位产品新水量Vuf,m3/t0.0498
4单位产值新水量Vwf,m3/万元3.99
5职工人均生活日用水量(L/cap·d)166.67
03内蒙古水利2013年第1期(总第143期)
根据《可研》,本项目需补充的水量生产用水为33m3/h,其中新水补水量为23m3/h,处理后废水回用量为10m3/h。按照年运行小时6500h计算,年补新水量14.95万m3/a。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m3/d,年补水量为3650m3/a。
4用水工艺及措施的合理性分析
4.1合理的用水工艺及措施
(1)《可研》提出输煤系统冲洗用水采用生产废水回用水是很合理的,输煤系统冲洗用水目的是为降尘,对水质的要求不高,耗水量也不大,其废水又可以回收处理后再次用于输煤系统降尘冲洗用水。
(2)电厂取用水库水作为补充水源,输水管线经过本工程厂区,而且输水管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电厂用水的前提下,仍有富余可满足本工程的取水量,因此《可研》提出本工程由水库水输水管预留接口引接取水,从总体上考虑是很经济的,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3)依据处理水质的不同,《可研》提出将生产、生活污废水分别处理,提高了污水的处理效率和再生率。
4.2不合理的用水工艺及措施
(1)项目区气候干燥,为维护厂区环境,厂区道路、广场喷洒用水应当给予考虑,《可研》中没有提到,是不合理的。
(2)《可研》提出将煤干燥车间设备冷却润滑废水10m3/h 其中的5m3/h冷却清水回收利用,其余的含油润滑污水5m3/ h全部计为消耗是不合理的。设备润滑水的含油污水可以采用隔油+油水分离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以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输煤系统冲洗用水。
(3)《可研》对输煤系统冲洗用水量计算偏大,本论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核算。
(4)《可研》设计将水处理车间处理后的部分污废水外排是不合理的,本工程生产用水对水质的要求不高,应当考虑这部分水的回收利用。
5《可研》用水方案的用水水平分析
5.1用水水平评价标准
(1)生产用水水平评价标准。本项目生产环节用水项有:输煤系统冲洗用水、煤提质车间设备冷却润滑水、输煤皮带机头尾部喷洒水,这些生产环节的用水量参照煤矿选煤厂、煤矿工业场地、电厂有关用水环节等相近生产环境的用水量进行核定。生产用水量标准,见表2。
(2)生活用水水平评价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规定内蒙古城市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80 135L/cap·d。
参考煤矿项目厂区生活用水量情况,通常生活水量为200 L/cap·d。
表2生产用水量标准
序号用水项数据单位备注
1输煤系统冲洗用水5L/m2·次2次/d
2煤提质车间设备冷却水5m3/h根据本项目工业试验的数据取值
3煤提质车间设备润滑水5m3/h根据本项目工业试验的数据取值
4输煤皮带机头尾部喷洒水150L/min
5.2用水水平分析结论
经分析,《可研》提出的用水方案,重复利用率为30.3%,与同行业用水指标大体相当,单位产品新水量为0.0498m3/t,高于国内采用相似工艺的煤提质项目0.045m3/t的新水用水量,单位产值新水量为3.99m3/万元,略高于国内相似工艺的煤提质项目的用水量,新水利用系数为89.13%,新水利用较充分,职工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为166.67L/cap·d,参照定额要求,符合生活用水水量标准。
6本论证提出的用水方案及用水水平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所在地生活用水水平情况,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03),对《可研》水量平衡表中的各用水项进行了分析核算。
本论证核定后的项目重复利用率为44.67%,优于《可研》;单位产品新水量为0.0371m3/t,优于相似工艺的煤提质项目用水指标,优于《可研》单位产品新水量指标,单位产值新水量为2.97m3/万元,优于相似工艺的煤提质项目用水指标,优于《可研》单位产值新水量指标;新水利用率为100%,新水利用充分;职工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为127.5L/cap·d,参照定额要求,符合生活用水水量标准。
表3本论证核定后的生产、生活用水指标
序号考核指标数值备注
1重复利用率R,%44.67
2新水利用系数Kf,%100
3单位产品新水量Vuf,m3/t0.0371
4单位产值新水量Vwf,m3/万元2.97
5职工人均生活日用水量,L/人·d127.5
(编校:郭宝丽)
收稿日期:2012-12-24
作者简介:张丽芝,女,工程师,现主要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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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煤提质工程的用水合理性分析张丽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