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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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内容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全面、完整,无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保密性,防止泄露。

(四)时效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审计档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做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审计档案管理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一)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按照审计计划,及时收集审计相关资料。

(二)审计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资料。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一)审计档案应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等。

(二)审计档案的整理应确保资料齐全、顺序合理、易于查阅。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归档(一)审计档案归档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审计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存放顺序进行。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一)审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环境中。

(二)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查阅(一)查阅审计档案需经内部审计部门批准。

(二)查阅者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计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统计(一)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统计,包括档案数量、分类、保管情况等。

(二)统计结果应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十二条审计档案的销毁(一)审计档案保管期满,经内部审计部门审核,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予以销毁。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是指系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利用。

第四条内部审计档案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

第五条审计档案主要以审计项目为对象立卷,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以被审计人为对象立卷。

第六条内部审计档案的立卷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内审文件材料与审计底稿整理,案卷的装订。

1.内审档案的案卷封面内容包括:标题、编号、立卷时间、保存期限、立卷人、复核人。

(1)标题:内审档案标题统一为:“内部审计档案”。

(2)编号:各内部审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编号规则,编号可按专项审计、例行审计、审计时间顺序等进行。

编号规则在本规定实施一个月内报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备案,有变动时在变动后一个月内重新报备。

(3)立卷时间:为内审项目结束,内审资料整理归档的时间。

(4)保存期限:长期或永久。

(5)立卷人:为项目审计人员。

(6)复核人:为审计项目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2.卷内文件目录根据内审档案内容列出内容目录,目录次序按内容顺序填列。

3.应当归入内部审计档案的内审文件材料:(1)审计工作方案;(2)审计通知书;(3)审计公告或审计结果通知;(4)审计报告;(5)被审计单位对自身情况的书面说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项目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审计调查材料、被审计人所任职单位的有关财务资料;(6)审计人员初步情况调查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所依据的公司内部制度名称、法规名称或者法规内容摘要;(7)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关的举报材料等;(8)审计意见交换记录;(9)审计结果跟踪审计情况;(10)其他应当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内审部档案管理制度

内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内部审计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内部审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内部审计部设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档案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4. 负责档案的鉴定、统计和报告;5. 组织档案的保管和修复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1. 内部审计项目报告;2.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3. 内部审计结论和建议;4. 内部审计通知书;5. 内部审计整改报告;6. 其他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项目类别、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2. 每份档案应标明档案名称、编号、编制日期、编制人等信息;3. 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2. 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等进行分类存放;3.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档案利用规定:1. 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处。

第五章档案的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条件:1. 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2. 档案内容已过保密期限;3. 档案损坏严重,无法修复。

第十条档案销毁程序:1. 档案管理人员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2. 拟销毁的档案经档案管理小组批准;3.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登记、编号;4. 档案销毁后应进行核实。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内部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二、档案管理范围1.所有涉及内部审计的文件、报告、备忘录等纸质档案;2.所有涉及内部审计的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和电子邮件等。

三、档案管理责任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各部门负责将涉及内部审计的档案及时、准确地归档,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3.归档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文件目录进行档案归类和整理,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归档(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制定档案归档的相关流程和标准;(2)各部门在收到涉及内部审计的文件、报告等档案时,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归档,并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3)归档人员根据归档登记表进行档案分类、编号,并将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或电子存储设备中;(4)对于涉及保密信息的档案,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泄露。

2.档案管理(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2)归档人员定期清理和整理档案,及时报废过期的档案,确保档案的整洁和可检索性;(3)归档人员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定档案借阅的流程和权限,并保存档案借阅登记表;(4)档案借阅人员在借阅档案前应申请,并在归还档案时填写归还登记表;(5)对于需要外部人员访问档案的情况,应事先申请并进行审批,严格控制访问权限,保护档案的安全性。

五、档案保管1.纸质档案(1)内部审计部门应提供适当的环境条件,确保纸质档案的安全和防火防潮;(2)定期对纸质档案进行检查,防止损毁和遗失;(3)对于重要的纸质档案,可以制作复印件或数字化备份,作为备份档案。

2.电子档案(1)内部审计部门应采用合适的电子存储方式,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2)对于重要的电子档案,应进行定期备份,并保存在独立的服务器或云存储设备中;(3)对于删除或更改的电子档案,应有相应的审计功能,确保操作的记录和追溯性。

六、档案查询和销毁1.档案查询(1)档案管理人员和授权人员有权查询企业内部审计的档案;(2)查询人员在查询前应进行申请,并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告等;2. 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3. 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审计决定等;4. 审计项目相关会议记录、函件、批示等;5. 审计部门内部管理文件、工作总结、培训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3. 内部审计部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审计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编号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2. 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3.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确定,一般不少于十年;4. 审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经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5. 审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档案保管1. 审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的专用档案室;2. 审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类别、编号进行排列,方便查阅和保管;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利用1. 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2)真实准确原则;(3)及时有效原则;(4)保密原则;2. 审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注明查阅、复制、借阅的目的、时间、责任人等;3. 审计档案的利用不得影响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内部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在各项审计活动中形成和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档、图表及电子形态的信息等记录资料,及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以电子形态存在的审计档案需刻录光盘和硬盘分开备份存放。

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并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内部审计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借阅和移交工作。

审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具体规定如下:一、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一)、审计项目立项书、审计通知书、审计决定及公司、部门领导的审批意见,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业务资料;(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项目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三)、审计方案、审计发现整改计划表的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及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报告、领导批示和记录;(四)、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访谈记录、会议记录;(五)、其他按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二、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的排列(一)、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的排列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按结论性文件资料、证明性文件资料、立项性文件资料、其他备查文件资料顺序进行排列。

顺序一:结论性文件资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1、最后发出的审计报告2、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4、审计事项的报告及公司领导的批复、批示,及审计结果的实施5、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6、有关本项目的通报、处理意见7、移送处理意见书顺序二:证明性文件资料按与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或会计报表科目对应的顺序排列1、审计证实问题汇总记录2、审计证实问题分项记录3、其他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顺序三:立项性文件资料按文件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1、公司领导对审计项目立项的审批2、审计通知书3、本项目的审计方案顺序四:其他备查文件资料按文件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1、公司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文件2、其他与审计有关的档案(二)、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3、批示在前,请示在后4、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5、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三、审计档案立卷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的文件资料立一卷,不得把两个以上项目的文件资料归为一卷。

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内部审计档案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记录,是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管理的档案包括:1. 内部审计项目文件;2. 内部审计报告及后续整改材料;3.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4. 内部审计调查报告;5. 内部审计决定书;6. 其他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第八条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档案资料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

第五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十条内部审计档案应按照年度、项目、类别等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一条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编号顺序排列,保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泄密。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档案利用与销毁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内部审计档案。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将得到规范和加强,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审计档案管理方法第一条为标准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包括纸质、磁质、光盘等)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单位档案的组成局部。

第三条审计档案管理是指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

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内部审计部门和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档案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审计工程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标准,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审计档案由审计组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经审计组长审核后移交给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审计档案采取按照"年度〔终结年度〕-审计工程〔问题〕-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第七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反应意见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承诺书、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如财务资料、经济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纪要、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材料等〕等;〔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上级审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等;〔四〕备查类文件材料,是指除上述材料外,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审计档案按结论类文件材料、证明类文件材料、立项类文件材料、备查类文件材料四个单元顺序排列的规那么立卷。

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审计人员,以及与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审计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全面完整: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涵盖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三)安全保密:加强审计档案的安全保护,防止失密、泄密。

(四)方便利用:提高审计档案的利用率,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其他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做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审计人员应在审计过程中,按照规定要求收集审计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审计人员应将收集到的审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审计档案目录。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审计人员应按照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审计档案送交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归档。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内部审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审计档案,应填写查阅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审计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档案内容。

(三)查阅审计档案后,应将审计档案归还原位。

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审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审计档案损坏、丢失、泄密等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内部审计档案借阅管理的办法.doc

内部审计档案借阅管理的办法.doc

内部审计档案借阅管理的办法4关于x x x x x总公司内部审计档案借阅管理的办法一、依据和目的: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加强审计信息控制,保障审计档案的规范、科学与完整,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结合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与分工(一)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审批流程由借阅人本人执行。

(二)内部审计档案借阅由借阅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相关领导及总公司相关领导先后逐级审核。

(三)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及归还的登记由总公司内控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三、办法内容(一)内部审计档案借阅办法1.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内控管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和取得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管理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其他历史记录。

- 1 -2.内部审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若确有借阅的需要,需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1)查阅审计档案1)查阅审计档案资料,必须在内控管理中心办公室内,不得带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传阅,不得随意摘录和复制。

2)查阅审计档案资料需填写《审计档案借阅申请》。

借阅人需取得部门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

内控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总公司其他领导加签。

(2) 在审计现场借阅内部审计档案1) 借阅人在审计现场借阅内部审计档案需填写《审计档案借阅申请》,先经过内控管理中心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获取借阅人部门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内控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总公司其他领导加签。

(3)其他情况借阅内部审计档案1) 借阅人需填写《审计档案借阅审批单》,先经过内控管理中心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获取借阅人部门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负责人、内控管理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内控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总公司其他领导加签。

3.借阅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禁擅自翻阅、抄录和复- 2 -印秘密文件。

内审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内审档案管理制度及细则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各业务部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保密性、可用性原则。

####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内部审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审计计划类:包括年度审计计划、专项审计计划等。

2. 审计方案类: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等。

3. 审计实施类:包括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等。

4. 审计报告类: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

5. 审计后续类:包括审计整改、审计反馈、审计评价等。

6. 其他类:包括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文件格式规范。

2. 归档材料应当分类、编目,并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3. 归档材料应当注明归档时间、归档人、档案编号等信息。

4. 归档材料应当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设备、防盗设备等。

2. 档案柜应当配备锁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3. 档案室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干燥、防虫蛀。

4. 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出入登记制度,对档案的借阅、归还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内部审计档案的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已损坏、霉变、丢失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补充。

2.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存储和利用效率。

3.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原则,不得篡改、伪造、损毁档案。

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规范、科学、完整,充分发挥审计档案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全行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四)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五)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应按照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本机构的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收集到的档案全面、完整,无遗漏;(二)真实性原则:确保收集到的档案真实、准确,无虚假信息;(三)及时性原则:确保收集到的档案及时、准确,反映审计活动实际情况。

第七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整理,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目录;(二)对每个审计项目,按时间顺序整理相关档案材料;(三)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材料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八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相关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归档的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目录进行分类、编号;(三)归档的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无破损、污损。

第九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于档案室或档案柜;(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三)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资料的管理,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记录等。

第三条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资料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保证审计资料齐全,无遗漏,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审计资料的安全防护,防止资料损坏、丢失和泄露。

(四)便捷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审计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授权书等文件;(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分析报告等;(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四)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审计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确保资料条理清晰;(二)对审计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查找和归档;(三)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无关、无效的资料;(四)对整理后的审计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安全。

第三章审计资料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审计资料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审计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定期对审计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审计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审计资料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审计资料查阅申请表》;(二)查阅审计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秘密;(三)查阅者应爱护审计资料,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或擅自复制。

第四章审计资料销毁第八条审计资料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计资料保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二)销毁前,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三)销毁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资料彻底销毁。

内审部档案管理制度

内审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审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内审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内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3. 安全保密原则;4. 效率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档案收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审部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档案收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1. 内审部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等;2. 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3. 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4.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5.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六条档案收集方式:1. 定期收集: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定期收集各类档案;2. 应急收集:在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收集相关档案;3. 指令收集:根据上级部门或单位领导指令,收集特定档案。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七条档案整理是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内审部应建立健全档案整理制度,确保档案整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原则:1. 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的用途和保管期限进行归档;3. 按照档案的编号、顺序进行排列;4. 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进行装订。

第九条档案整理流程:1. 检查档案: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检查,剔除破损、缺失、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2. 分类:根据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等特征进行分类;3. 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4. 装订: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进行装订;5. 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条档案保管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内审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规范、科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涉及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二)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四)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一)按照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二)协助内部审计部门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三)对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查询等事项给予支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内部审计计划、工作方案、报告、总结等;(二)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意见书等;(三)审计工作底稿、证据材料、审计访谈记录等;(四)审计项目相关的会议纪要、内部通报、文件等;(五)其他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目录进行分类、编号;(二)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连续;(四)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二)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三)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八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要求:(一)内部审计档案仅限于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阅、利用;(二)查阅、利用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三)查阅、利用档案时,应填写《内部审计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时间、人员、目的等信息。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2: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内审档案应有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各项内部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和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及电子形态的信息等记录资料,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内部审计档案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真实记录,是保持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连续性的重要条件,是考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研究公司内部审计历史的主要依据和必要资料,是公司综合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内审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档案所进行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及编研、利用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内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审档案的管理制度,以达到档案材料完整、系统、安全和便于使用的要求。

第五条内审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司监察审计部应当指定一名档案管理人员(兼职),负责内审档案管理工作。

审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用、坚固的器具存放。

第六条内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内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内审档案的收集、归类、整理、立卷和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如期移交应由档案室进行保管的内审档案。

第七条内审档案的立卷归档范围:(一)内审工作档案。

包括本单位内审工作制度、规定、期间计划、业务总结、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国家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内部审计法令、规章制度和有关的财经法规;以及社会经济情报资料等。

(二)内审项目的档案。

是内审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确立内审项目的调查材料、会议记录、审批文件,以及向被审计单位送达的审计通知书;2.项目审计计划,以及为制定该项计划而向有关部门和现场收集的调查材料;3.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论;4.内审的主要会计资料(或经济资料)的正本或副本、抄件;5.实施内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各项计算表、分析表、余额表、盘点表、调节表,以及从外部和内部所取得的审计证据;6.依据内审要求得出的分析评价意见和根据内审项目得出的汇总分析评价结论;7.管理建议书和审计报告草稿、要点以及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和来往文件;8.审计报告、经过单位领导审批的相关文件以及向被审计单位送达的审计决定;9.被审计单位要求复审及复审结论的有关材料;10.进行后续审计的有关文件和审计结论(重要的后续审计项目要另行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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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规范、科学与完整,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我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开展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子公司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审计、绩效与薪酬审计以及其他审计所形成的审计档案。

3.术语与定义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和编制的与审计业务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在内部审计活动中收集和形成的数据文件、图象文件、图形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相关数据等)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领导批示、文件拟稿纸、被审计单位承诺书、述职报告、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被审计单位填报资料、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任务书、审计工作方案等。

4.原则
内部审计档案建立实行审计主审负责制。

审计组应遵照“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上报归档”的原则,各项目的立卷责任人为主审人员。

5.具体规定
5.1内部审计档案按每个审计项目进行整理、立卷。

卷内文件材料按三个部分按顺序排列:结论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

具体顺序
为领导批示报告、正式报告、领导批示、审计通知书、审前公告、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承诺书、工作底稿、其他证明性资料。

5.2内部审计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5.2.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2.2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5.2.3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2.4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5.2.5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5.3电子档案材料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相同,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组对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电子文件资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

排列规则为: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下设文件夹:
5.3.1审计报告终稿、初稿;
5.3.2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审计底稿;
5.3.3书面证明材料;
5.3.4电子资料,包括审计记录的电子表格和Word文档、审计工作底稿、检查表、取证资料等,按照审计组成员每人设立一个文件夹。

5.4凡在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文件,以及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承诺书、审计意见反馈书等,不管有无电子文件,均必须建立纸质文件档案。

5.5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5.6案卷的立卷编目应注意以下事项:
5.6.1以卷为单位,主审对卷内文件材料逐页在文件材料的正面右上角(双面文件背面在左上角)顺序编写页码。

5.6.2主审在案卷封面张贴审计档案相关信息(附表1、2)。

5.7原则上审计人员应当在正式审计报告下发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计档案和一份正式审计报告移交于档案管理人员。

对立好的案卷,由主审负责将纸质卷宗和电子档案同时转交内审机构专人负责保管。

档案保管员要确保审计档案的完
整、安全,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5.8档案保管人员对移交档案必须及时登记,并形成年度档案名录(附表3)。

5.9借阅规定:
5.9.1内部审计档案实行借阅登记制度,其他非审计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由内审机构负责人审批(附表4)。

5.9.2电子文档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使用时应使用电子文档的复制件。

5.10纸质档案销毁由内审部门提出,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保密办监督销毁。

6.附则
6.1内审档案保存年限为10年。

6.2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试行。

6.3本办法由公司纪监审计室负责解释。

3
纪监审计室电子档案归档记录表
附表4
审计档案借阅登记表
登表日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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