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问题解答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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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废品网上拍卖疑难问题解答(海关业务部分)

加工贸易废品网上拍卖疑难问题解答(海关业务部分)

加工贸易废品网上拍卖疑难问题解答(海关业务部分)加工贸易废料网上拍卖疑难问题解答(海关业务部分)一、纳入平台拍卖的废料范围是哪些?现阶段残次品、不良品能否参与网上拍卖,以拍卖价格为基础进行征税?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78号),废料范围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保税加工过程中产生、需内销处理的边角料”。

加工贸易残次品、不良品不在网上拍卖范围内。

根据2014年第218号署令,残次品、不良品应折成原材料征税。

二、同一个手册中的废料,是否可以分多次拍卖?不同手册的废料是否可一起拍卖?同一手册的废料可分多次拍卖,不同手册的废料可以打包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拍卖,项目标的按所属的不同手册分开提交,一个标的对应一个手册号。

三、边角料为无法拆分的混合物的,应如何申报?1、边角料为物理混合状态且无法一一拆分的,可按一个整体项目申报拍卖,竞总价。

加贸企业在提交拍卖项目时,拍卖“项目名称”按照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申报,“项目描述”中如实说明拍卖项目的实际状态。

该批混合物包含的全部成分作为项目标的一一申报,每个标的“手册项号”分别对应所属手册中相应原材料项号,每个标的数量按对应原材料的理论损耗数量估算,不得超过理论损耗数量。

拍卖成交后,内销征税报关单按《鉴证报告》所列标的申报。

例如,经粘贴的鞋材边角料混合物,拍卖“项目名称”申报为“鞋材边角料混合物一批”,“项目描述”中如实说明“鞋材边角料混合物(含PU、硫化海棉橡胶片、网布等成分,详见项目标的),经贴合,无法拆分”。

标的申报为:标的1:PU边角料;标的2:硫化海棉橡胶片边角料;标的3:网布边角料,每个标的“手册项号”分别对应所属手册中PU、硫化海棉橡胶片、网布的备案项号,每个标的数量按所对应的PU、硫化海棉橡胶片、网布的理论损耗数量估算。

2、由几种原材料经化学反应生成产品后产生的边角料,项目名称和标的名称直接按报验状态申报,标的“手册项号”可对应所属手册中某一项主料项号,标的数量按该批边角料实际例如,海棉边角料,项目名称申报为“海绵边角料一批”,标的名称申报为“海绵边角料”,标的“手册项号”可对应所属手册中主料“聚醚多元醇”项号,标的数量为该批海绵边角料实际数量。

企业报关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企业报关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企业报关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报关存在的问题
1、报关工作量增大
随着报关量的增加,报关工作量也随之增大,导致报关工作员和相关人员的工作压力加大,也易产生疏忽失误,影响报关的进度和质量。

2、海关稽查增多
由于企业的各种弊端和违规行为,海关已经加大对企业报关的稽查力度,增加了企业报关的复杂性和成本。

3、货物报关信息错误
因企业货物报关信息的误填或不完整,导致海关审核不通过,企业报关申报没有得到及时通过,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审核力度加大
海关对报关申报的审核也加大,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报关,并导致企业的申报成本增加。

二、解决报关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加强报关人员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报关人员的管理,定期考核报关人员的报关能力,确保报关工作的熟练,减少报关出现的失误和拖延情况。

2、强化企业报关内部控制
企业应强化报关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报关的管理,确保报关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产生错误报关信息的情况。

3、严格报关信息核实
从报关起,企业应根据报关申报要求,认真核实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在将货物入库前,报关员应仔细审核申报资料,以便满足海关的报关要求。

4、提高报关技能
企业应聘请具备较高报关技能的报关人员,定期对报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关人员的熟练程度,减轻报关压力。

需海关总署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

需海关总署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

需海关总署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
为支持企业发展,海关总署可以采取以下建议:
1. 优化通关流程:通过简化和优化通关流程,缩短货物和人员的通关时间,提高物流效率。

例如,推广无纸化通关、一站式申报、提前申报等便利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 降低进出口成本:通过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等措施,降低企业的进出口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可以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谈判,争取更优惠的贸易安排。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4.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可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

5. 加强风险管理:通过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企业的贸易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可以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6.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可以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升级,提高服务水平。

同时,可以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对海关的问题和建议

企业对海关的问题和建议

企业对海关的问题和建议
企业对海关的建议和问题可能因企业类型、业务范围和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问题和建议:
问题:
1.海关通关流程过于复杂,导致通关时间过长,影响企业物流效率和货物按
时交付。

2.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查验比例过高,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

3.海关对企业的监管过于严格,导致企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去应对各
种检查和审核。

建议:
1.简化海关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缩短货物通关时间,以便企业更好地
满足客户需求。

2.适当降低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查验比例,减少企业的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

3.优化海关对企业的监管方式,避免过于繁琐的检查和审核,减轻企业的负
担。

4.提高海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作,以
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5.加强海关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方便企业进行电子化报关和查
询,提高通关效率。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问题和建议,具体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

关于海关严格执行《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致客户信尊敬的TNT客户:中国海关总署于2010年5月25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管理的《第33号公告》(详见附件一),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将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为过渡期,从2011年1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公告中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的规范申报及要求。

为了配合海关的新规定,确保您的货物出口业务报关不受影响,请贵司按以下要求准备好随货单证:1.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请在每次递送货物时准备好运单;一式三份发票;正本报关委托书(见附件二)。

同时必须在运单第九栏和发票上注明所发货物的HS编码和海关十位注册编码。

2.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可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作为其进出口贸易代理,除需提供运单;一式三份发票;正本报关委托书(见附件二);还须提供《进出口代理协议》(无固定格式,可以是复印件)。

同时必须在运单第九栏和发票上注明所发货物的HS编码和海关十位注册编码。

关于海关总署第33号令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报关委托书的购买、HS编码查询网站等请登陆我们的网站查看相关内容,您也可以在该网站下载报关委托书(必须正反两面打印)。

温馨提醒:1.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

2.申报时必须提供正确的商品编码(HS编码)、品名、规格型号、价值、件数、重量等申报项目。

申报时必须正确描述品名,避免模糊品名的申报,如“布样“、“衣服“、“电子零件“、“机械配件“等模糊和不规范的品名。

3. 为了您货物的顺利出口,请在以下的回执处标明您是否具备进出口经营权。

如果您暂时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请在附件三盖章并交给我们。

顺祝商祺!天地国际运输代理(中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回执()我公司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编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报关是贸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如果报关出现差错,不仅会耽误货物通关时间,还可能导致额外的费用和罚款。

为了帮助企业避免常见的报关差错,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1.货物品名不清晰或不准确:正确的货物品名对海关的分类非常重要。

如果货物品名不清晰或描述不准确,海关可能无法正确判别其分类,导致报关差错。

对于涉及不同品牌或型号的货物,务必提供准确的描述和相应的型号。

解决方法:在报关前,应该与制造商或供应商确认正确的品名和型号。

如果存在多个品名或型号,应将它们清晰地列出,并提供相应的描述和标识。

2.错误的货物价值声明:货物价值的报关是衡量关税和税率的重要指标。

如果货物价值被错误地声明,将导致关税和税费计算错误,可能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解决方法:在报关前,应该与供应商确认货物的准确价值。

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发票、合同等相关文件作为凭证。

3.缺少必要的证书或许可证:某些货物需要特定的证书或许可证才能合法进入目的国。

如果企业没有提供这些必要的证书或许可证,货物可能被扣押或退回。

解决方法:在报关前,应该了解目的国对货物所需的证书或许可证,并提前准备好这些文件。

企业可以咨询专业的报关代理公司,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不合规的包装和标识:不合规的包装和标识可能导致货物在过程中损坏或遗失。

此外,如果货物的标识不清晰或不准确,海关可能无法正确识别货物,从而导致报关差错。

解决方法:在装运前,务必确保货物包装符合国际运输要求,并在货物上正确标识相关信息,如重量、尺寸、数量等。

此外,货物上应该贴上目的国的标签或标识。

5.填写错误的报关单:报关单是进行报关的重要文件,如果填写错误,将导致报关差错。

填写报关单时,企业需要仔细检查每个字段的准确性,包括货物品名、数量、重量、价值等。

解决方法:在填写报关单之前,企业应该详细了解目的国的报关要求,并确保填写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

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报关代理公司或向海关查询。

电子口岸常见问题手册

电子口岸常见问题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简介中国电子口岸是海关总署等国务院十二个部委共同开发建设的公众数据交换平台,它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实现了工商、税务、海关、外汇、外贸、质检、银行等部门和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的联网,将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在一个数据库中,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中国电子口岸是由网络体系、安全和交换系统、网上支付平台以及相配套的应用系统组成,日前入网企业数量已达到18万家,一大批国家经济运行管理重点应用项目已在全国范围得到推广应用。

中国电子口岸的建立,一方面增强了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综合效能,通过采用"电子底帐+联网核查"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了不法分子造假的机会,有效防止了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促进了国家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入网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极大地提高了贸易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

入网企业目前只要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就可以在网上向海关、质检、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关、出口退税、结付汇、进口增值税确认、加工贸易备案以及网上支付、电子数据查询等相关业务。

减少了企业直接到政府部门办理业务的次数,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贸易效率,从而真正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

许多以往需要企业在各部委间来回奔波往复的手续,现在通过网络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就可以完成。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宁分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共设有41个分支单位,南宁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作为中国电子口岸在广西的分支机构,系经中编办批复、海关总署批准成立的,实行南宁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双重领导,以南宁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是南宁海关新设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独立核算。

政策解读:海关总署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

政策解读:海关总署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令第150号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海关总署规章级的一个规范性文件,于2006年8月1日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2003年3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0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废止。

一、《办法》出台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100号令)是针对海关与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专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的出台是海关在保税加工监管改革实践成果在法规层面的固化。

自2003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体现“守法便利”的执法理念,提高通关效率、严密海关监管方面发挥了显著效能。

但是,随着联网监管的不断深入开展,100号署令逐渐显露出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实施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门槛太高;联网核查的内容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对大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海关监管手段普遍落后等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对该令进行修订。

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信息化管理、客户导向等三大战略,其精髓是要求海关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和精神,尽可能地将先进的海关监管措施应用于所有企业,在增强监管有效性的同时给予企业最大的通关便利,提高贸易效率。

联网监管是一种手段先进的监管模式,在这一监管模式下,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通关便利,海关可以实施对企业的有效监管。

因此,将这一监管模式进行推广,使其成为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常态监管方式,是海关落实“守法便利”原则,把握“把关”、“服务”最佳结合点的具体体现。

二、主要内容解读(新办法共20条,原办法共6章26条)言简意赅地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方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与以前的规定相比在制度建设上具有与时俱进的新亮点。

(一)重新定义“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将“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加工贸易企业提取监管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修改为“企业通过海关认定的具有安全和认证条件的数据交换平台或海关认定的其他方式,向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实际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

常见报关差错提醒(海关答疑)一、报关资料准备不全或不准确1. 报关资料要求:根据海关规定,报关时需要提供完整准确的报关资料,包括商品清单、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相关文件。

其中,商品清单应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发票和装箱单应与商品清单一一对应;提单则是货物装运的凭证。

如果报关资料准备不全或不准确,将导致报关时出现差错。

2. 报关资料准备注意事项:- 在准备报关资料时,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清单的编制,确保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的准确无误;- 对于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相关文件,也要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与商品清单的一致性;- 对于特定商品的报关要求,还需要特别留意,例如涉及到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的报关要求会更为复杂,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报关品名、税则编码填写错误1. 报关品名、税则编码要求:海关对报关品名和税则编码的要求非常严格,商品的报关品名应该准确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而税则编码则是对商品进行分类以确定相应的税率。

如果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报关被退单或者产生额外费用。

2. 报关品名、税则编码填写注意事项:- 在填写报关品名时,应使用公认的名称,并与商品清单一致;- 填写税则编码时,需要仔细研究商品的属性和特征,并按照海关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填写;- 如果对于特定商品的税则编码不清楚,建议提前沟通海关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避免填写错误导致的差错。

三、关税缴纳不及时或不正确1. 关税缴纳要求:报关时需要缴纳相应的关税,以便海关放行货物。

关税的计算是根据商品的实际价值和海关税率进行的,如果缴纳不及时或不正确,可能导致货物滞留或者被没收。

2. 关税缴纳注意事项:- 缴纳关税时,应根据商品的实际价值和海关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 在计算关税时,一定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避免出现差错;- 如果在缴纳关税的过程中遇到疑问,建议及时与海关或相关部门联系,明确解决,避免因此导致的不必要麻烦。

海关总署有关人士解读《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有关人士解读《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月 内作 出适用或 者不 予适 用的决定 。 于申 对
请 C D 调整 为 B 类 的,海关 应当 自受 、 类 、C 理之 日起 一个月内作 出调 整或不予调整 的决
定。
加强 合 作, 开展 经 常 性信 息 交流 和 业务 联
口贸易迅猛发 展, 国家信 用体 系建设和 现代
组织 全 球贸 易安全 与便 利标 准框架 中的 “ 经认证 的经 营者 ”( E )制 度转化 为国 内 AO 制度 。将 “ 经认 证 的经 营者 ”( E ) 度 的 AO 制
分 类 管理办 法》 ( 以下 简称 办 法 )已于 海关 制度推进 步伐 加快, 以及 中国海关参 与
施 。 必要通 过修订 办法 将这 些通关 有 便利 措施进 行整 合 、规 范, 统一海 关的 执法 。
问:新修 订 的 ‘ 法) 的办法有何 办
特 点?
答:与原 制度相 比, 办法》有 以下
特 点: ( )将 中 国海 关签署 的 世界 海 关 一 新修订 的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海关企 业
衔接。
响?
后 报直属海 关 审定 。 于不 符合 形式 审核要 对
问:‘ 办法)将对 企业产 生哪 些 具体 影
求 的 申请, 注册 地海 关予 以退 回, 并一 次性 告 知企 业需要 补正 的 内容和材 料 。
答: 由于对 不同类 别 的企业 , 关将实 海
对 申请 A 类 的,海关应 当 自受理 之 日 A
2 0 年 1 3 日公布,并 将于今 年 4 1 08 月 0 月 日 施行 。 关总署 有关 人士对 办法 进 行 了 海
解读 。
国际事 务逐 步广泛 深入 , 其合 法性 、 合理 性 以及适 用性 、有 效性 等都有 待改进 和完善 ,

单耗申报有关问题解答[详细讲解]

单耗申报有关问题解答[详细讲解]

单耗申报有关问题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的要求,海关总署将于近日对H2000操作系统作部分功能调整,重点是规范单耗申报环节。

针对企业可能在申报环节遇到的问题,余杭办事处特编写《单耗申报QA》一文,供各企业参考。

企业在单耗申报环节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余杭办事处加贸科,电话:86137066。

Q:什么是单耗申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第三章的要求,申报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Q:企业应当在什么环节申报单耗A:单耗申报分三个环节:1 .备案环节申报2 .出口前申报3 .报销前申报Q:怎样才能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A: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企业留存成品样品或图样、图片供海关人员核查单耗。

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应具备的条件:1.因生产工艺原因,无法在成品出口前申报单耗的;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且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的;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能保证海关在成品出口后核查、核定单耗的;4.企业配合海关进行单耗核查、核定的。

企业申请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海关应收取《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附表),及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等材料。

Q:企业如果选择备案时申报单耗,以后可以更改么?A:不可以。

请企业在备案环节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等各个可能影响单耗的因素,选择适合自身的申报方式。

Q:企业选择出口前申报单耗,同一成品分多次出口,如果工艺有变化,单耗如何申报?A:对于分多次出口的成品,如果每批由于种种原因单耗导致不同的,需要在每一次出口前来海关申报单耗。

对于第二次以后的申报方式,将采用把已出口成品部分拆分的形式,以新的项号进行申报。

申请海关AEO认证必须要了解的问题汇总

申请海关AEO认证必须要了解的问题汇总

申请海关AEO认证必须要知道的事儿!问题1:“我想要了解整个AEO项目整个费用是如何构成的?”回答:您好,这个问题您需要考虑三部分的成本。

第一点,第一不管是您公司自己做AEO认证还是请第三方进行辅导,都是需要一定的人力成本费。

第二点,关于硬件方面的改造,海关在认证标准中涉及硬件改造的主要是围墙的高度、视频监控的位置、照明的条件、库房是否满足监管要求等等项目,应当根据企业生产场所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以满足贸易安全的要求,例如我们在厦门的一家客户,光光视频监控改造费用就投入400多万,当然,人家可能是因为厂区比较大,建厂的时间早些,想趁着这个AEO认证的机会,将视频监控更加的完善起来,所以这个投入可能比较大,所以这个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没有任何两家企业的情况是完全一样的,在无法以一刀切的形式判断改造费用的情况下,根据我接触这么多家的经验,只能是在充分沟通之后亲自上门对企业的软硬件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给出初步的框架性改造建议,以便企业各部门进行成本核算,进一步可能会有硬件改造的招投标程序、施工、运行等工作。

第三点,涉及软件方面的投入,不管是一般认证还是高级认证都有要求系统,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海关对软件的要求也并不相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企业有软件在运行就满足认证标准。

海关在AEO认证标准中对软件的核心要求用五个字概括就是“全流程管理”,这意味着既要覆盖企业从销售订单、采购、生产、库存、财务,直至物流、清关的进出口业务全流程,又要对这个流程进行管控。

许多企业会说公司有ERP系统,但是只有ERP或者SAP是满足不了海关对认证信息系统的需求的,系统给中应该包含有:关务管理、物流管理、合同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单是关务管理就很多企业是没有的,如果是在原ERP系统上开发,可能成本投入会比较大,有的企业会单独购买一个关务系统,与现有的系统实现对接。

关是软件的投入也是需要一笔投入的,所以也是希望您能考虑清楚这个投入成本的三个前提,您了解之后才好向您的领导做汇报工作。

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3.03•【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2018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

认证企业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

第五条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

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第六条海关可以采集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下列信息:(一)企业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相关人员基本信息;(二)企业进出口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经营信息;(三)企业行政许可信息;(四)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信息;(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六)AEO互认信息;(七)其他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报关水平测试常见问题解答

报关水平测试常见问题解答

报关水平测试常见问题解答报关水平测试常见问题解答报关水平测试安排在12月初,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报关水平测试常见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企业如何申请办理暂时进出口货物?需要缴纳保证金吗?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先向通关口岸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后给予审批决定。

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对不征收进出口关税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可凭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保证函验放。

暂时进出口货物应该于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进境。

对外承包工程所需设备出口及工程结束后复入境时申报适用的贸易方式问题答: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质,可以用监管方式“对外承包出口(代码:3422)”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承包工程结束后,复运进境原来从国内运出的承包工程项下的设备、物质,应以监管方式“退运货物(代码:4561)”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ATA单证的出货流程、需要证件等问题答:由持证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册在国际商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办理电子数据录入,再持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可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例如动植物检疫和无线电证明等涉及道德或秩序、公共安全、卫生保健、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或知识产权的情况需要交验许可证件。

若在境外留购,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请办理留购手续,接收《出境货物报关单》报关。

演出用暂时进口的乐器能否使用ATA?答:根据我国加入国际公约的范围,目前对于进境货物只有展品可使用ATA单证册通关,乐器与音乐设备等演出器材不属于展品,故不可使用。

证书有效期是不是3年?答:测试办法中的有效期是指成绩保留3年,证书中未注明有效期,请参看证书样本。

海关总署关于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与中方再合资、合作进口货物减免税问题的复函-监一特[1991]115号

海关总署关于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与中方再合资、合作进口货物减免税问题的复函-监一特[1991]115号

海关总署关于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与中方再合资、合作进口货物减免税问
题的复函
正文:
---------------------------------------------------------------------------------------------------------------------------------------------------- 海关总署关于外资企业及外资企业与中方再合资、
合作进口货物减免税问题的复函
(1991年8月6日监一特<1991>115号)
杭州海关:
你关杭关保(1990)160号文收悉。

关于来函中提出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东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进口本企业的自用物资应按(89)署监一字第829号文规定办理。

二、关于该公司同中方举办再合资、合作企业,其进口货物的管理问题,根据(87)外经贸资二字第15号《关于审批外资企业中几个问题的意见》规定,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资举办新的合营项目,……外资股权比例在25%以上,并经国家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可视为中外合营企业……并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待遇。

因此,对东南国际有限公司与国内企业举办合资、合作企业可比照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有关企业进口享受减免税优惠物资的金额应计算在再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中。

此复。

——结束——。

两步申报解答

两步申报解答

第二部分:总署“两步申报”50问问题1.什么是“两步申报”?答:2019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继续简化一体化通关流程,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大幅压缩通关时间”。

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将105个申报项目分为两步分别申报。

第一步概要申报,对于不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货物,企业只需申报9个项目,确认2个物流项目;对于涉及进口禁限管制、检验或检疫的,分别增加申报2个和5个项目,应税的须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

如果货物不需查验,即可提离;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也可以提离。

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申报其他项目,办理缴纳税款等通关手续。

问题2.“两步申报”要实现什么目标?答:“两步申报”是在保留原有申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的一种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通关模式。

海关“两步申报”的主要目标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满足企业对进口货物快速通关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问题3.“两步申报”与现有申报模式有何区别?答:“两步申报”模式相比现有申报模式有以下不同:一是“时点申报”变为“过程申报”,企业不必一次性填报完整,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步填报,概要申报环节仅申报“9+2+N”(申报9个基础项目、确认2个物流项目,如果涉证、涉检分别补充相应申报项目),其它项目在完整申报补充;二是货物提离加快,第一步概要申报后,如果货物不需要查验,即可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场所;三是税收担保创新,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概要申报的担保制度,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四是监管理念转变,秉承“告知承诺制”,企业在概要申报自行确认是否涉证涉检涉税,这一确认行为视同企业向海关做出守法承诺。

问题4.“两步申报”有什么优势或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答:“两步申报”进一步将海关监管环节予以“前推后移”,实现海关对物流的最小化干预甚至不干预。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企业分类管理标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企业分类管理标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企业分类管理标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9.12.13•【文号】署监[1999]817号•【施行日期】1999.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关于废止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8年3月27日实施日期:2008年4月1日)废止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企业分类管理标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署监〔1999〕817号1999年12月13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配合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实施,在具体评定企业管理类别中更好地体现区分企业技术性违规和实质性违规的精神,经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就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署监〔1999〕34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海关不对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署监〔1999〕240号)第六条的规定评定适用A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制度,其进口限制类商品的,也免缴保证金。

评定适用A类管理企业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同时,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企业发生走私、违规行为的,海关应随即调整其管理类别。

二、企业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不作为C类管理企业的评定记录。

三、对企业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行为,但其违规次数不超过上年报关次数千分之一的,可不定为C类管理企业。

四、1999年6月1日后发生的违规行为作为C类管理企业的评定记录。

关于地方海关大楼的运营与使用的相关问题

关于地方海关大楼的运营与使用的相关问题

关于地方海关大楼的运营与使用的相关问题1.什么是海关?海关是中国在沿海、边境或内陆口岸设立的执行进出口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它根据国家法令,对进出国境的货物、邮递物品、旅客行李、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管检查、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并查禁走私等任务。

2.海关与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是怎样的?《海关法》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海关机构的设置一般分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

海关实行垂直领导的体制,即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地、全权地行使海关监督管理权,不受地方政府(包括同级党的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干预。

3.是谁在接受海关部门的监管?海关的任务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辑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其他海关业务。

因此接受海关监管的主要是涉及到进出口相关的企业单位、货物以及出境、入境的人;通常情况下,最常见、数额及频次最高的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收发货企业、还有经营进出口申报(即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运输的报关单位、货代、货运公司。

4.海关大楼/海关大厦的作用是什么?由隶属海关、直属海关或者是海关总署投资修建的用于执行进出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办公地点及场所,即海关大楼/海关大厦。

5.海关大楼的产权归谁所有?通常情况下,由有建设办公大楼需求的海关机构会选择具备资质的开发公司进行投资修建,大楼完工后,支付开发公司投资款项后,发起修建的海关单位则获得该楼产权。

6.海关大楼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场所?通常情况下,海关单位会为接受海关监管的企业单位提供对外的窗口,也就是办理进出口业务的场所,即报关大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报关委托人(即报关公司/货运代理公司)在报关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办理完结后,货物方可离境。

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大全

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大全

1.影响GACC准入的关键因素和条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两国之间的国家贸易关系,企业的规模和产能、企业管理能力以及对中国法规的熟悉和执行程度。

2.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不能,所有拟向中国出口宠物饲料的企业应当由本国主管部门通过本国驻中国大使馆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

3.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已经进行了国家准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请企业所在国家是初次申请,需要更长时间。

4.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中,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的?
中国海关总署依据对企业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输入国的推荐,确定对申请企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5.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对于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补正;如未及时补正或GACC 认为补正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予通过,且不接受该企业的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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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常见问题解答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概念?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范围?
目前,跨境贸易人币结算实行试点地区试点企业管理。

境外地域包括所有的国家和地区。

试点地区共20个,包括上海、广东、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试点地区的企业可以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除西藏、新疆外,其余试点地区的出口货物贸易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

经六部委审定后的试点企业方能使用人民币进行出口货物贸易结算。

三、试点企业能否到异地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试点企业可以在其他试点地区的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
民币结算业务。

四、试点企业在试点城市之外的分支机构可否开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
试点企业在境内的非法人机构(如分公司)可以依法开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业务。

五、试点企业如何报关?
试点企业在办理出口报关时,应将报关币值为人民币的与报关币值为外币的分单申报。

报关单币值为人民币的,企业不需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海关将出具不含“收汇核销联”的报关单;如报关币值为外币的,企业必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六、试点企业可否在异地报关?
根据《海关总署监管司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且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七、跨境贸易出口使用人民币结算能否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如何办理相关退(免)税申报手续?
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持发票、海关打印的出口退税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试点企业以外币报关出(进)口,以人民币收(付)款时,应如何向境内结算银行申报?
企业应如实填写《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注明“外币报关人民币结算”字样及相应的外币报关单号。

九、试点企业超过出口报关日期210天,仍未收到人民币货款,应办理哪些手续?
至出口货物后210天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试点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未收
回货款情况备案表》(由银行提供),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试点企业将人民币资金存放境外的,还应当向其结算银行提交存放境外人民币资金账户对账单。

十、试点企业如何办理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业务?
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

对于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试点企业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十一、试点企业进(出)口项下的退款业务应如何办理?
试点企业进(出)口项下退款业务应在原付(收)款境内结算银行办理。

企业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情况说明、进(出)口合同、退款协议、原付(收)款凭证及涉及的进出口报关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企业是否可以办理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业务?
企业可以办理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或项目贷款业务;海外项目融资(或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须以个案方式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十三、保函是否属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品种?
境内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结算项下的人
民币保函等对外担保服务,试点企业也可以开展跨境贸易结算项下的人民币对外担保业务。

十四、为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试点企业应当做好哪些基础工作?
第一,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时,应当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二,试点企业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第三,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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