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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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

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从两个方面阐述,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所谓“狭义的咨询”是什么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那么要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

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要抓住这些问题,而且是每个细节都要专注的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步,问。“问”什么?怎么“问”?

但是你千万不要指望当事人可以把所有的问题给你讲出来,这不可能,因为他抓不住重点,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一些细节、要素,他是不明白的,所以他的陈述完全是一个本能的,原生态的一个陈述过程,所以我们的第二步就是有针对性的问。问什么呢?就是问他所咨询的问题的一些法律要素。

第三步,答。

现在大家应该理解为什么要坚持三个步骤了,实际上在听和问的时候你都在酝酿如何对当事人进行解答。因为有了前面的“倾听”

和“询问”,这时候你的回答是自信的、有条理的、慎重的,当事人对你的解答也就非常信服了。但是如果反过来呢?当事人刚刚才问:这个婚要怎么离?你就马上回答,然后又提一个问题,你又马上回答,你永远在被他牵着鼻子走,永远在纠缠中,律师的很多时间就被他白白浪费了。而当你准确的把握了“听”“问”“答”这三个步骤,咨询就会时间短、有效率、使当事人信服:其次就是经过慎重思考的解答是有逻辑的,自信的。

以上就是狭义的咨询,认真的倾听、有针对性的询问、负责任的回答,无论是当面咨询,电话咨询,还是电台的咨询,必定是遵循这样的步骤的。只有一步一步把前面基础工作全部做好,才能有条理的完成咨询,如果打破这样的顺序,就会是一团乱麻。

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来谈,这就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的咨询,而且还包括任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何获得业务,如何做好业务等等。大概包括下面这些问题。

1、无论是什么咨询,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是否是法律问题。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

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这是第一类,非法律问题的咨询。

2、如果是针对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

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

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元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元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

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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