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2010]36号文件
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一、基本概念所谓国家级新区,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都上升到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核,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等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一般来说,国家级新区都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如:滨海新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江新区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舟山群岛新区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目前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新区,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州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
其中浦东新区、滨海新区系行政区,设立区委区政府,其余新区都是行政管理区,只设立管理委会。
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依托其所属直辖市,行政级别一般都调整至副省级;而舟山群岛新区、兰州新区和南沙新区其依托的主体城市为地级或副省级,若新区的行政级别同于甚至高于所属主体城市,意味着脱离相关城市的管辖。
国家级新区,因有国务院批复体现国家级战略和新区发展需要,所在省按要求须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其实质均拥有副省级管理自主权,而与新区所处区域行政级别无关。
如广州南沙新区,国家定位立足广州、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既不可脱离广州,又因港澳社会制度不同,甚至需要省级以上的权力来管理和协调,所以南沙新区是唯一获得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国家级新区。
二、国家定位上海浦东新区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
200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定位及目标:围绕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在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环境优势、创新优势和枢纽功能、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0]8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0〕8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正式下达。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约束性指标各项工作。
二○一○年四月六日附件1:“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2010年目标任务表序号指标名称2005年实际“十一五”目标2009年执行情况2010年目标牵头责任部门1人口自然增长率(‰)3.49<43.7<4市人口计生委2耕地保有量(万公顷)226.27221.67223.96221.67市国土房管局3搬迁安置三峡库区移民(累计,万人)19.219.2―市移民局4公路通车总里程(其中,高速公路)(公里)(748)110000(1914)110950(1577)112000(1864)市交委5铁路运营里程(公里)1209139412911343市发展改革委6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其中,集装箱)(万吨,万标箱)6541(53)12500(160)11686(158)12500(198)市交委7电力装机容量(万千瓦)57511001150市发展改革委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5年累计)5.54.6市经济信息委9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市环保局其中:SO2排放量(万吨)83.773.774.6173.7COD排放量(万吨)26.923.923.9823.910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市市政委会同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其中: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608079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908911儿童“四苗”接种率(%)92.729897.7598市卫生局1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万人)188228311316市人力社保局1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90市人力社保局1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8080.5市经济信息委1.公路通车总里程的统计口径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作了调整。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2•【字号】渝府发[2008]36•【施行日期】2008.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6)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2008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实施危旧房改造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
从2001年在主城各区实施危旧房改造以来,我市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了一批危旧房,截至2007年,全市共完成改造909.36平方米,近16万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但由于重庆是一个老工业城市,城市建设欠账较多,经调查,主城区1969年底前建成的旧房和经鉴定的危房尚存786万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加快主城区危旧房改造步伐,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建设宜居城市,制定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如下:一、改造对象、改造范围和目标计划(一)改造对象1、危房是指2007年底前经危房鉴定机构确认,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旧房是指196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
3.以上两类房屋均指具有房屋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及其他房屋。
4.按照“一个主体、三个捎带(违章建筑、内环范围的“城中村”和其他1969年底后建成的房屋)”的原则确定危旧房改造片区的总体规模和拆迁红线。
控制“主体”量与“捎带”量的比例,片区捎带房屋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危旧房屋拆除数量的50%以内,并与786万平方米危旧房同步完成拆迁和改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
质量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1]2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28
【实施日期】2011.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1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贯彻“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五个重庆”等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公文工作的领导,强化公文管理,落实办文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公文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46号)精神,经严格考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人民政府等50个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
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政府系统其他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加强公文管理,强化精品意识,严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2•【字号】渝办发[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渝办发〔2012〕1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重庆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全市共有189个街道、2370个城市社区。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在服务居民、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围绕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推进了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
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得到改善。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累计新建和改扩建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182个、社区服务站1945个。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0]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0]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要求,按照2010年1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三月二日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类别┃工作项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考核单位┃┣━━━━━╋━━━━━━━━━╋━━━━━━━━━━━━━━━━━━━━━━━━━━━━━━━━━╋━━━━━━━━╋━━━━━━━┫┃┃1.推进安全监管装┃100%完成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年度计划;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信息网┃┃┃┃┃┃络平台,完成区县(自治县)“金安”工程节点建设,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备和信息平台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2.完善安全生产技┃发挥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和安全专家智力支撑作用,各区县(自治县)成┃┃┃┃┃术支撑体系┃立安全生产专家组;探索企业安全技术服务“托管”模式。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1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1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意见2009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战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迎难而上,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
为贯彻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确保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全面完成我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工作任务2010年,我市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趋好,但回升基础还不牢固,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因此,作为“三驾马车”之一的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仍然十分重要。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战线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提高工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突出抓好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突出抓好培育发展战略性信息产业,实现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继续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重庆市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检验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加大体育后备人才的挑选和培养力度,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促进“健康重庆”建设,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举行重庆市第三届运动会。
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一)比赛时间:2010年10月1―7日;部分比赛在此前先期举行。
(二)比赛地点: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及企事业单位。
二、开、闭幕式时间和地点(一)开幕式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下旬,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闭幕式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7日,南岸区江南体育馆。
三、运动会主题健康重庆,和谐市运。
四、主协办单位和组委会(一)主办单位: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局。
(四)组委会:由市领导出任组委会名誉主任、主任、执行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任副主任,由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五、参赛范围和项目设置(一)参赛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体协、驻渝部队。
(二)项目设置。
本届运动会设田径、游泳(游泳、跳水)、射箭、羽毛球、篮球、拳击、足球、体操(艺术体操)、柔道、射击、乒乓球、跆拳道、网球、排球、举重、国际式摔跤、高尔夫球、武术(套路、散打)、棋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门球、钓鱼、体育舞蹈等22个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轻农民医药费负担,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渝委发〔2003〕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精神,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区县(自治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
第四条在本着自愿原则前提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履行缴费等义务后,享受规定的权利。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五条从2003年我市逐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渝府发[2011]3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正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全市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府发〔2011〕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及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化率比2009年提高1.41个百分点,达到53%。
经严格考评,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委、市移民局、市林业局荣获2010年度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增添措施,加大城镇化工作力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渝办发[2010]196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0〕1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按照国家对我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分解落实重庆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安排和国家能源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我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40万吨、炼钢15万吨、水泥200万吨、玻璃40万重量箱、印染0.3亿米、小火电机组12.75万千瓦。
二、工作要求(一)分级负责。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国资委负责牵头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督促有关区县(自治县)和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有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黔江区区情简介及发展战略范文
黔江区区情简介及发展战略黔江,位于重庆东南部,幅员面积2402km2,总人口53.6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72.6%。
1983年置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8年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区,1997年重庆直辖后成立黔江开发区,黔江为地委、行署和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辖石柱、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县;2000年撤区并县成立重庆市黔江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12个镇,12个乡。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黔江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2010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加快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中,将黔江列为武陵山片区六大中心城市之一。
黔江发展战略三大战略:支撑中心城市按照“一空五高六铁”建设规划实施“大通道”战略,目前武陵山机场、渝怀铁路、渝湘高速公路等全面投运,40分钟航空、2.5小时高速、3小时铁路即可通达大城市。
按照“一城四组团”的方式实施“城市东进”战略,现城市人口20万人,城市面积22平方公里,城镇化率41%,一个50万人、5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市骨架基本成型。
按照集群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建起了渝东南唯一一家市级特色工业园区(正阳工业园区),园区面积拓展到20平方公里,入园规模企业达75家,形成了以食品、新材料、轻型工业为主的600亿工业集群。
三张名片:做靓中心城市围绕建设武陵山地区旅游集散地的目标,依托瑰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舒适的气候条件,着力做靓“地质奇观小南海、美丽乡村阿蓬江、清凉黔江峡谷城”三张名片,将黔江打造成“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养生养心之地”。
三大愿景:做强中心城市十二五期间,黔江响亮提出“经济更优更强,城市更大更美,人民更富更乐”的奋斗目标,围绕发展经济、建设城市、繁荣文化、保障民生等核心要素,推进超常规、大力度、加速度、跨越式发展,确保基本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36号——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36号——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3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36号《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已于2015年11月26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通过、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长、副区长,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3年12月12日)今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确立了新世纪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措施,指明了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方向。
《决定》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林业工作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林业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支持林业发展,加快生态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的整体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林业步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1•【字号】•【施行日期】200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二000年五月十一日)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确保三峡工程库区和整个长江流域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为完成江泽民总书记交办的四件大事,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完成中央赋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历史使命,实现巴渝大地山川秀美,现就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如下决定: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祖国秀美山川,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工程库区,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
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是完成江泽民总书记交办重庆的四件大事之一。
近10年来,特别是近3年启动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较大成绩。
但是,由于历史、人口、资源、发展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生态环境仍很脆弱,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破坏较大,自然灾害频繁,人地矛盾突出,环境质量较差,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完全得到遏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迫。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坚定信心,严格要求,密切协作,持续奋斗,举全市之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攻坚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的通知-渝府发[2013]3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的通知(渝府发〔2013〕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于2013年5月聘期届满。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监督促进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特邀监察员。
现将名单通知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毛羽团市委纪检组长卢志红重庆锦天地产集团董事长皮练鸿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眼科主任牟成勇南岸区政协副主席孙晓川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主任陈义华市政协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张志辽西南政法大学工会副主席邱孝述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杨家学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主任范永碧重庆化医集团原纪委副书记罗建平重庆燃气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君辉重庆晨报记者柳青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中心主任郭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秩序支队政委袁小彬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主任唐双福市农科院副院长唐德翔巴蜀中学高级教师彭彦曦重庆农商行办公室主任熊平山市监察局原监察专员魏沙平西南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重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4日——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节能降耗目
标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6.09
•【字号】渝办发[2010]158号
•【施行日期】2010.06.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通知
(渝办发〔2010〕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以上的目标,根据《重庆市第十一个五年节约能源规划》,结合2009年我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十一五”前4年累计完成进度,市节约能源办公室牵头对2010年各区县(自治县)和重庆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附件1:
附件2:。
黔江区区情简介及发展战略
黔江区区情简介及发展战略黔江,位于重庆东南部,幅员面积2402km2,总人口53.6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72.6%。
1983年置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8年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区,1997年重庆直辖后成立黔江开发区,黔江为地委、行署和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辖石柱、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县;2000年撤区并县成立重庆市黔江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12个镇,12个乡。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黔江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2010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加快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中,将黔江列为武陵山片区六大中心城市之一。
黔江发展战略三大战略:支撑中心城市按照“一空五高六铁”建设规划实施“大通道”战略,目前武陵山机场、渝怀铁路、渝湘高速公路等全面投运,40分钟航空、2.5小时高速、3小时铁路即可通达大城市。
按照“一城四组团”的方式实施“城市东进”战略,现城市人口20万人,城市面积22平方公里,城镇化率41%,一个50万人、5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市骨架基本成型。
按照集群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建起了渝东南唯一一家市级特色工业园区(正阳工业园区),园区面积拓展到20平方公里,入园规模企业达75家,形成了以食品、新材料、轻型工业为主的600亿工业集群。
三张名片:做靓中心城市围绕建设武陵山地区旅游集散地的目标,依托瑰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舒适的气候条件,着力做靓“地质奇观小南海、美丽乡村阿蓬江、清凉黔江峡谷城”三张名片,将黔江打造成“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养生养心之地”。
三大愿景:做强中心城市十二五期间,黔江响亮提出“经济更优更强,城市更大更美,人民更富更乐”的奋斗目标,围绕发展经济、建设城市、繁荣文化、保障民生等核心要素,推进超常规、大力度、加速度、跨越式发展,确保基本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9•【字号】渝办发[2010]338号•【施行日期】201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33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准确地监测和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加快推进“森林重庆”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10年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编制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纲要》目标任务的根本保障。
开展二类调查是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开展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指导和规范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
近10年来,我市森林资源发生了巨大变化,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开展二类调查工作,对于摸清森林资源家底,促进我市深入开展“森林重庆”建设,打造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工作任务编制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当地二类调查数据为基础,查清资源底数,划定林地范围,确定林地的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将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落实到现地,建档上图。
二类调查要查清全市范围内的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分布,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现状、变化动态以及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状况,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并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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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市政府[2010]36号文件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2010年12月21日)为更好地发挥黔江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战略作用,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重大意义黔江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全市唯一的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中心城市。
经过直辖以来的艰苦奋斗,黔江已迈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等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区域枢纽雏形显现。
随着交通区位条件极大改善,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纳入国家规划,市委、市政府出台“两翼振兴”和“民生十条”等重大政策,黔江迎来提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但必须看到,黔江是全市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弱、人口规模最小的城市,集聚辐射能力不足,交通枢纽尚未形成,城市功能不完善,扶贫攻坚任务还十分繁重。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加快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有利于带动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缩小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让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与全市其他地区人民一道共同奔向全面小康社会;有利于承接传递主城辐射,改变渝东南地区总体薄弱的状况,带动渝东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升渝东南在武陵山区的综合影响力,加快建设我市东南向的开放门户。
市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黔江的发展,依靠黔江区各族人民自力更生、开拓进取,开创黔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未来三到五年,将是黔江及渝东南地区加快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要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着力于增实力、壮产业、建枢纽、强功能、聚要素、促公平,加强社会民生建设,推进扶贫开发示范,努力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重要经济中心、渝鄂湘黔毗邻地区公共服务高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区和重庆东南向的重要开放门户,率先在渝东南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力争到2015年,城市人口达到35万人、城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左右,GDP年均增长15%左右,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中心城市框架初步成形。
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50万人、城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左右,GDP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建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备、城乡和谐、民族和睦的民族地区中心城市。
重点抓好以下六大任务:(一)建设速通主城、畅达周边的渝东南综合交通枢纽。
力争2011年开工渝怀(化)复线、黔(江)张(家界)常(德)铁路,加快推进黔(江)恩(施)、黔(江)毕(节)昭(通)铁路前期工作,支持黔江铁路客货站场分设,规划建设主城至黔江城际铁路。
力争2010年开工黔恩高速公路,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黔(江)梁(平)高速公路。
完善舟白4C级民用支线机场配套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支持与航空公司、重庆机场集团深度合作,不断开辟连接国内重要城市和旅游景区的航线,使黔江成为武陵山区重要航空门户和旅游中转港。
支持改造黔江至酉阳龚滩、黔江到咸丰平坝营等县际公路,大力推进行政村通畅工程。
条件成熟时建设舟白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一体化城区综合交通枢纽站,实现各种交通方式“零换乘”。
(二)建设规划科学、功能完善、富有民族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
高水平地规划建设和管理黔江城区。
一是优化城市布局。
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预留远期城市发展空间。
科学论证城市组团功能定位,统筹规划市政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城市拓展。
支持构建城市组团快速连接通道,促进城市组团间紧密联系。
积极稳妥实施旧城改造。
二是突出鲜明的城市个性特征。
建设一批集山区特色、民族特色于一体的城市地标,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形象。
建设河滨水景观廊、城市峡谷公园、城周森林公园等城市景观,打造峡谷之城。
挖掘土家族、苗族民居特色,依山傍水建设“木结构、小青瓦、花格窗”为主格调的民族特色吊脚建筑,展现民族风貌。
三是完善城市功能和加强城市管理。
支持黔江加快建设城镇供排水及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市广场等公共设施,提高城市公共空间比重。
推进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和全国生态园林城市。
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城市管理与服务融合。
(三)建设武陵山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建成渝东南特色工业走廊核心集聚区。
将黔江工业纳入全市重点布局,优先在正阳工业园区布局国家级、市级重大项目,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到黔江布局产业项目。
支持发展舟白空港经济区。
支持黔江卷烟分厂退城入园环保搬迁,并在全市新增卷烟生产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
加快发展PVC、机械、农特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资源加工业,积极培育现代制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2012年正阳园区跻身全市百亿级园区之列,201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千亿元目标。
二是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武陵山地区旅游集散中心。
提升黔江老城核心商圈档次,建设黔江新城现代商贸商务中心、区域粮食储备中心、综合批发市场、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旅游商品等专业市场,培育餐饮特色街区。
建设正阳现代物流基地,支持发展配送中心及冷链中心,建设区域性物流综合信息平台,联合秀山打造“黔江——秀山”物流枢纽,形成武陵山区物资集散地。
支持建设武陵山会展中心,安排更多市级以上展会在黔江举行。
争取国家将阿蓬江纳入“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范围。
支持蒲花河、小南海、濯水古镇、阿蓬江等旅游景区深度开发。
探索发展旅游时尚健身休闲项目。
培育清新黔江旅游文化节等旅游文化品牌,力争将黔江打造成为全国知名、西部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三是建设武陵山区山地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
大力发展生猪、蚕桑、烤烟三大传统优势产业,支持黔江建成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先行区、优质茧丝绸出口基地、优质烟叶基地和渝东南种子(苗)供应基地、山区农机推广示范基地。
支持建设武陵仙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濯水现代农业博览园,加快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
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农业产销服务体系,集中发展蔬菜、特色水果、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林业等林下(间)经济,积极发展优势畜禽养殖和珍稀水生动物繁育,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全面实现农户万元增收目标。
(四)大力提升区域性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渝东南教育高地功能。
支持黔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工程、乡镇示范幼儿园工程,将黔江民族中学培育为市级重点中学,适时新建黔江正阳中学等普通中学。
率先在武陵山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建成统筹城乡教育示范区和均衡发展先行区。
加强职业学校建设,支持打造渝东南职教基地,创建渝东南教师进修学院,建设渝东南特殊教育中心。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支持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在条件成熟时创建本科层次高校,支持市内外知名院校到黔江办学。
二是构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支持黔江中心医院创建三甲医院、中医院创建二甲医院、黔江民族医院创建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二级达标。
支持建设渝东南精神卫生中心,规划新建1—2所二级综合性医院。
完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
三是提升文体科技服务功能。
支持建设民族文化影视中心、渝东南民族文化艺术馆、武陵山大剧院、新城体育场、科技馆等重大设施,改造提升民族博物馆、群众文化馆等现有文化标志性设施,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科技站点和村(社区)文化室,争创全国重竞技运动培训基地。
支持设立市农科院、市畜科院黔江分院和中国山地特色农业研究分中心,2012年前设立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条件成熟时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挖掘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支持办好中国·武陵山民族文化节,新培育1—2个国家级和市级文化体育活动品牌,争取更多的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体育活动在黔江举办。
四是建设区域性综合应急中心。
支持黔江整合资源,规划建设集人防、地质环境、地震、气候等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于一体的渝东南自然灾害应急防御中心,集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于一体的渝东南安全生产监控应急中心,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为一体的渝东南林业监测应急中心。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
继续将黔江列为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在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有序推进“整村脱贫”工程,力争2013年前实现80个贫困村全面脱贫。
因地制宜实施扶贫和生态移民工程,促进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和退耕还林人口向城镇和居民聚居区集中,力争2015年前全面完成扶贫和生态移民。
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加大圈翼对口帮扶和市级扶贫集团对口扶贫力度,协调山东省结对地市加大对口扶贫黔江区力度。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好小城镇和大型村落,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支持大力实施“农民新村”、“巴渝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优先把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试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试点等安排在黔江。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整治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农村清洁能源工程。
着力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六)建设重庆东南向的重要开放门户。
一是深化区域合作。
帮助黔江区与国内外发达城市缔结友好城市。
争取国家尽早出台《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扩大与周边地区经济协作。
加强与“一圈”经济互动,发挥黔江承接主城、辐射周边的中心作用。
二是打造开放平台和口岸。
将黔江机场列为航空开放口岸,支持黔江火车站开通至广州、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的始发列车。
适时在黔江设立保税仓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中心,条件成熟时争取国家在黔江设立重庆海关分支机构。
支持黔江外事职能配套建设。
支持正阳工业园区做好两江新区、西永微电园配套协作工作。
三是强化招商引资。
支持黔江参加渝洽会、重庆·沿海省市周等大型经贸活动,帮助推介招商引资项目。
支持黔江开展涉外涉侨引智引资工作。
三、支持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扶持政策(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每年听取一次黔江建设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难题。
建立市、区协同推进机制,分解落实支持黔江建设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职责。
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在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对黔江给予重点支持。
(二)强化空间保障。
支持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复垦。
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黔江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总规模调整到6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