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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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劳务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税务处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2.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严谨细致:注重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4. 节约高效: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运作;3.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4. 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和税务筹划;5.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提供财务分析;6. 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2. 安全第一: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七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运作。

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2. 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审批和监督;3. 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监督;4. 负责公司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5. 负责公司资金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公司的成本状况;2. 完整性:确保成本核算的完整性;3. 及时性:确保成本核算的及时性;4. 一致性:确保成本核算的一致性。

第九条公司设立成本核算部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成本核算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的合规性;2. 负责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的核算和分摊;3. 负责公司成本报表的编制和分析;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的监督和指导。

建筑劳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出纳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出纳管理工作应遵循诚信、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保证每一笔款项的出入都有明确的依据,确保账目清晰,资金流向可追溯。

二、账户管理1. 建筑劳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日常收支,严禁将公司资金与个人账户混合使用。

2. 出纳人员需定期对账户进行核对,确保银行对账单与公司账簿记录一致。

三、收付款项管理1. 所有收入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及时入账;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

2. 对于大额交易,需经过多重审批程序,并由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办理收付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四、现金管理1. 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非必要情况下应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进行资金往来。

2. 确需现金交易时,应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由两人以上共同操作。

3. 现金的保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与账面相符。

五、票据管理1.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类票据,包括收据、支票等,确保其安全、完整。

2. 作废的票据应当即时注销,防止重复使用或滥用。

六、账务处理1. 出纳人员应每日记录所有资金往来,做到日清月结。

2. 定期与会计人员对账,确保账目无误。

七、审计与监督1. 公司应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或差错。

2.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出纳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九、持续改进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出纳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的各项成本、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单位、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货币管理制度;3、成本资管理制度;4、收入管理制度;5、各项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由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

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建筑劳务公司分包财务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分包财务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分包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企业之间的财务往来,保障双方的权益,制定本分包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1.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分包企业的财务往来事项,包括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发票管理等。

2. 分包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与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往来事项,保障资金及发票的准确流转。

三、合同签订1. 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对双方的财务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2. 合同中必须包含双方的财务往来条款,明确款项支付时间、方式及计算规则等。

四、款项支付1. 建筑劳务公司在与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的款项支付时间及金额进行准时支付。

2. 分包企业在收到款项后必须及时开具发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寄送给建筑劳务公司。

五、发票管理1. 建筑劳务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合规开具发票,并及时给予分包企业抬头。

2. 分包企业收到款项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开具发票,并呈递给建筑劳务公司进行报销。

六、财务往来核对1. 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企业在资金往来后,必须进行资金及发票的核对,确保双方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2. 如发现财务数据有误,必须及时协商解决,并进行调整。

七、财务审计1. 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检查财务数据的合规性。

2. 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保障双方的财务安全。

八、违约责任1. 如建筑劳务公司或分包企业在财务往来中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2. 如双方因财务问题发生诉讼,应当依法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1. 建筑劳务公司与分包企业在财务往来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

2.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以上为建筑劳务公司分包财务制度,希望双方遵守并切实执行,保障双方的财务安全,促进企业合作顺利进行。

建筑公司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财务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财务管理和考勤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考勤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二、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1)各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2)财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对超预算支出进行严格控制。

2. 费用报销(1)员工因公产生的费用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按公司规定的流程报销。

(2)报销申请需注明费用的性质、金额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由直接上级审核后交财务部门复核。

3. 资金管理(1)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或使用公款。

(2)大额资金支付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由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

(2)加班工作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按规定记录加班时间。

2. 考勤记录(1)员工每日上下班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打卡记录时间。

(2)考勤数据将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请假制度(1)员工因病假、事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完成请假手续。

(2)长期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事假超过一定天数需报总经理审批。

四、违规处理违反财务管理和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工作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第四条分公司及项目部财务人员均直属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向总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总公司。

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

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资金,设立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总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总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第四条总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分公司及项目部与总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建筑劳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篇)

建筑劳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的合规、安全、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现金库存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现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 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损毁。

3. 效率性原则:提高现金收支效率,减少资金占用。

4. 节约性原则:合理控制现金支出,降低成本。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公司现金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回款、劳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收入登记:财务部门应设立现金收入登记簿,详细记录现金收入的时间、金额、来源等。

3. 收入核对:每日现金收入后,财务部门应与出纳核对现金收入登记簿,确保账实相符。

4. 收入存入: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五条现金支出管理:1. 支出审批:公司现金支出需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一般性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大额支出:由财务总监审批;- 特殊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2. 支出凭证:现金支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

用途、审批人等。

4. 支出核对:每月末,财务部门应与出纳核对现金支出登记簿,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现金库存管理第六条现金库存限额: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现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

2. 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总监审批,报总经理备案。

第七条现金库存管理:1. 出纳负责现金库存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2. 现金库存不得超过限额,如超过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

3. 现金库存定期进行盘点,每月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第四章现金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现金收支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库存管理。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2.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3.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预防财务风险。

4.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5.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流程
1.资金收入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并确保收入合法合
规。

同时,应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确保双方对账目的一致性。

2.资金支出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支
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加强对外支付的管理,确保支付符合相关规定。

3.成本核算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对象和核
算方法。

同时,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超支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财务报告编制:建筑劳务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财务风险管理: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
务风险。

同时,应加强内部控制,降低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

总之,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筑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凭证管理1. 财务凭证的种类包括收据、发票、账单等,应当交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挪用。

2. 财务凭证的填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 凭证的编号应当连续,不得有缺漏或重复,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对于报销凭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对、备案,并及时归档。

三、资金管理1. 费用预算应当合理、科学,不得超支,一旦发生超支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解决方案。

2. 资金的使用应当合理、规范,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和报销。

3. 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定期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对于资金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四、成本控制1. 工程建筑项目的成本控制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应当重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

2. 建立健全的成本控制办法和流程,包括费用预算、成本核算、实际成本分析和项目结算等环节。

3. 对于成本超支和变动情况,应当及时调整预算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2. 财务监督应当独立于财务管理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以保证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财务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防止损失和不法行为的发生。

六、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情况。

3. 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信度。

七、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停职或解聘等处理措施。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经济利益。

二、财务部门及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3. 财务部门负责进行资金的调度和管理。

4.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财务相关流程和制度。

三、财务会计1. 财务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准确记录和报告公司的财务情况。

2. 财务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现金管理和资金调度工作。

2.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银行账户,并定期对账。

3.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与银行、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和合作。

五、成本管理1. 成本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定期编制成本报表。

2. 成本管理部门负责与项目部门进行成本控制和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六、审计与合规1. 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工作的审核和监督。

2. 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

3. 合规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和执行。

七、财务数据安全1.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财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 财务部门负责设定权限,确保财务数据只能被授权人员访问和操作。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纪律处分或法律手段处理。

2. 对于涉及财务诈骗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准许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公司高层批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以上是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工作,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经济利益。

财务部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审计与合规等部门都负有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也强调了财务数据安全和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建筑施工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施工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施工工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的财务管理,提高工地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工地财务部门工地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工地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领导,下设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

财务部门人员需具有扎实的财务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2. 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施工单位的总部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对各个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部门要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 财务审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对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定期审计,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务审计部门要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每个工地在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工程费、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各项费用。

预算应经过财务部门、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资金管理工地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资金使用需按照预算规定,不得私自挪用或虚报。

资金流动需经过严格审核和记录。

3. 结算管理工地在完工后应及时对各项费用进行结算,向业主单位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资金流动情况。

结算需经过财务部门和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的审核确认方可完成。

4. 税务管理工地需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福利管理工地需保证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6. 监督管理财务部门和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工地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财务审计部门对工地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报告施工单位财务监督部门和业主单位。

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合同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

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建筑劳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和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1、货币资金的管理1.1现金的管理控制1.1.1钱账分管制。

出纳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保管业务。

1.1.2现金开支审批制。

1.1.2.1首先确定现金开支的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以及借款等;1.1.2.2付款时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借款凭证上签字,交会计人员登录做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员付款;1.1.2.3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出纳员不得付款。

1.1.3日清月结制。

每日检查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每日出纳员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进行现金盘点;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若超过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送存银行,若不足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到银行补提。

1.1.4现金清查制。

由有关领导及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清查结束后,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

1.1.5现金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应放入保险柜中,不准以个人名义私存,将库存现金包括纸币、铸币分类保管。

1.2银行存款的管理控制1.2.1开户。

各劳务分公司除原来所开设的基本户及税款户还保留以外,由劳务公司统一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

1.2.2收款。

各劳务分公司收来的款项全部存入劳务公司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存款帐户中,不允许其在外擅自开户或存入其原来所开设的基本户中。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全套一、引言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劳务公司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运营,制定一套全面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人员招聘与录用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人员招聘与录用的程序、标准和条件,确保招聘的人员符合要求,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员工培训和发展该制度明确了员工培训和发展的目标、内容和方式。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帮助员工提高自身能力。

3. 劳动关系管理该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福利、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4. 绩效管理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的绩效评估标准、考核周期和具体操作流程。

通过评估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控的规范,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健康发展。

2. 资金管理该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资金监管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3. 财务报表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披露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责任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个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安全。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建筑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 应急管理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应急管理的程序和措施,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有效的处理。

五、工程管理制度1. 工程策划该制度规定了建筑劳务公司工程策划的原则和要求,包括工程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目标的确定等。

建筑劳务清包工财务制度

建筑劳务清包工财务制度

建筑劳务清包工财务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1.3 管理人员对本制度享有解释权,并有权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二、财务管理岗位设置2.1 设置财务主管,负责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向企业领导汇报。

2.2 设置财务专员,协助财务主管完成日常财务工作。

2.3 确保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三、财务流程3.1 资金申请:建筑劳务清包工需提前向财务主管申请所需资金,经审批后方可支付。

3.2 资金支付:财务主管根据实际需求支付劳务清包工所需的资金,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3.3 费用报销:劳务清包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费用报销单,财务主管审核后支付。

3.4 财务报表:财务主管每月对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财务报表。

3.5 资金监管:财务主管负责监督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四、财务责任4.1 财务主管对建筑劳务清包工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4.2 财务专员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挪用公款或私吞资金。

4.3 如有违规操作或财务失误,将按照企业规定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五、财务考核5.1 对财务主管和财务专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业务水平。

5.2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人员配置,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5.3 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财务风险管理6.1 建筑劳务清包工需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防范。

6.2 财务主管应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6.3 如遇到重大财务风险事件,需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并配合处理。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有变动或调整,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建筑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工地财务制度

建筑工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地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建筑工地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部门建筑工地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设有财务主管,财务专员等职位。

三、经费来源建筑工地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业主出资、银行贷款、政府补贴、自有资金等。

四、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流向,保证资金接收、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建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3.定期对资金进行核对清查,做好账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五、财务预算1.建筑工地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项目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支预算和资金计划。

2.财务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预算与执行相结合。

六、收支管理1.收入管理:及时全面的收集、归纳和统计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支出管理:根据项目需求,严格控制支出的范围和金额,避免无效支出和浪费。

七、票据管理1.建立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的开具、使用和保存。

2.对收据、发票等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票据转交手续的完整性。

八、报账结算1.建筑工地应当定期对项目费用进行报账结算,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账。

2.报账结算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严格审核核实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九、审计监督1.建筑工地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检查和监督财务活动,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建筑工地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十、违纪处罚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建筑工地应当严格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和秩序。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建筑工地各部门协商一致后,报经领导审批生效。

以上为建筑工地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广大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内容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内容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建筑劳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工作。

三、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范围、原则和方法。

2.每月底将银行账户、现金、应收款、存货等账目进行核对和调整。

3.每月底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4.每年底编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核算。

四、财务预算1.建立年度财务预算制度,明确收入、支出和利润指标。

2.每月底编制下月财务预算,对比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3.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财务调整建议。

五、内部控制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资产安全。

2.设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

3.设立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报销范围和金额。

4.设立审计制度,进行定期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财务审核1.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核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和合法。

2.对公司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定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公司各项财务操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税务管理1.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合法遵纪纳税。

2.每月底对税收进行核算和申报,确保及时缴纳税款。

3.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审计和稽查,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八、财务报告1.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每月底编制各项财务报告,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

3.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九、财务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评估和防范财务风险。

2.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隐患,避免财务损失。

3.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应对财务风险的措施。

十、违规处罚1.建立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对财务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3.对严重违规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停职、降级或开除等处罚。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部的职能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加强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检查,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各类应收款、工程款的收缴,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和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详见《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时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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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部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的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制度;2、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5、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6、加强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的沟通,配合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检查,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7、组织各类应收款、工程款的收缴;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见《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见《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第八条会计年度自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总监或分管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监交。

第十八条公司各种票据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应坚持票印分管的原则,空白支票和印章不得由一个人保管。

第十九条公司的经济往来结算必须使用银行和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内部收据只能用于企业对个人收缴的房租、水电费等。

第二十条公司的收入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规定,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即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第二十一条使用票据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写明全称。

第二十二条领用支票时必须有“款项支付申请单”,由用款部门主管签证,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需要通过汇兑结算方式的业务,有关业务部门在款项划拨前除应执行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手续,还应提供给财务部门有关合同、协议、对方单位、详细地址、账号、开户银行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对领用支票未及时清帐的领用人,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款项支付申请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人的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凡1万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2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

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专题报告。

1、定期检查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2、定期检查公司商务部、工程管理部、智能化分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的结算情况。

3、定期检查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对账工作。

4、对公司汇出的1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三十条正确组织公司资金收入,监督流动资金合理使用,加速资金的循环和周转,公司应在一切经济往来中,严格执行结算制度,认真遵守结算纪律。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办理预收备料款、预收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防止造成拖欠。

及时进行产品销售的货款结算,对内部、外部的各项应收、应付、预付款项也要及时进行清理,防止长期挂账或造成呆账、坏账,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或造成经济损失。

对长期拖欠的款项,要组织得力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地清理催收。

第三十二条公司必须通过银行按期交纳国家各种税费和应交上级的各种款项。

第三十三条凡公司与外部单位之间的结算,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通过银行结算。

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结算,一律不准用大宗现金结算各种款项,否则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处理。

凡不按规定或合同及时结算、清偿款项的,责任人按拖欠日期和金额向债权人付息。

第三十四条使用现金范围:工资、劳务报酬、差旅费、以及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结算起点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三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四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四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四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各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填制凭证,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五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四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四十七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八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按《职工奖惩制度》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6、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7、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五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财务审批及报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根据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借款审批:1、借款审批程序:借款人提出申请→部门主管预核→财务总监或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借款数额:①备用金:材料采购人员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其他管理人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②因私借款:原则上,个人往来款累计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应得工资及奖金总额的60%。

3、借款审批人责任:公司员工借款,因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4、员工前次借款未履行报销手续,且未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者,不得再次借款。

第三条应付款审批1、审批原则: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

专用帐户内的资金,在提留管理费及人工工资后,若剩余款额不足合同总价的8%时,应暂停付款。

2、审批程序:工程应付款: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主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其它应付款:经办人→行政人事部主管→财务总监(或分管副总)→总经理第四条发票报销分类1、生产经营性费用:系指公司购买原材料、产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2、非生产经营性费用:系指招待费、礼品费、办公费、交通费、福利费及各类证照办理费等费用。

第五条发票报销时限1、每周二及周三为发票报支例定办公日。

2、借款出差员工返回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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