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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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发…2009‟25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温岭市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油直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市农业林业局、市财政局报送的《温岭市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油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一日

—1 —

温岭市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

综合直补和粮油直接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09‟3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温政发…2009‟19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和粮油直接补贴操作方式,规范管理,实现基础数据共享,资金统一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原则

(一)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补贴与粮油生产直接挂钩。补贴资金直接落实到粮油种植户,种者有补、多种多补、不种不补。

(三)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过程公开、补贴到位,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大麦、小麦、蚕豆、大豆、玉米和蕃薯的农户。补贴标准按上年度—2 —

实际种植面积核定。

(二)粮油直接补贴

1、中央水稻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所有水稻种植者。补贴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2、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种植大户(以下简称大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以下简称社员)。补贴标准为40元/亩。

3、大户水稻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补贴良种(早稻:嘉育253,晚稻:甬优6号、秀水09)的大户和社员。补贴标准为15元/亩。

4、早稻种植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种植早稻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农户。补贴标准为30元/亩。

5、“走出去”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补贴。补贴对象为到省外承包土地三年以上,自行种植水稻,并将稻谷返销本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年20元/亩。

6、油菜大户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为油菜种植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种植大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油菜专业合作社社员。补贴标准为40元/亩。

7、油菜大户良种补贴。补贴对象为种植双低油菜的大户和社员。补贴标准为15元/亩。

三、操作办法

—3 —

(一)申报时间。申报按不同粮油作物的生长季节,分三次按当季实际种植面积申报:

冬(春)季作物,包括大麦、小麦、油菜、蚕豆,申报时间至4月底结束,镇(街道)经核查、公示后,按附件5-9格式汇总整理成册(下同),在5月15日前将清册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纸质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市农业林业局,市农业林业局进行再次抽查、公示、汇总整理后移交市财政局(夏季、秋季同)。

夏季作物,包括早稻、大豆、玉米,申报时间至5月底结束,镇(街道)在6月底前报市农业林业局。

秋季作物,包括晚稻(单季稻)、蕃薯,申报时间至8月15日结束,镇(街道)在9月15日前报市农业林业局。

(二)申报办法。补贴对象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开展申报,具体程序和资料要求:

1、散户: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村委会申报,申报时必须以户口簿户主身份进行登记(各季表格式样参照附件1-3)。

2、大户:持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协议)、土地流出户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作物种植村证明,到作物种植所属镇(街道)申报,申报必须以户口簿户主身份填写种植面积申报表(附件4)。在本市多个镇(街道)种植的大户,分别向作物种植所属镇(街道)申报。

3、社员:由社长按工商登记名册统计(各季表格式样参照附—4 —

件1-3),经镇(街道)责任科室审核后,向作物种植所属镇(街道)申报。已申报大户补贴的社员不得重报。

4、到省外建立粮食基地的经营者:由经营者直接向户籍所属镇(街道)申报,申报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为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种植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证明、稻谷购销合同、经营场所租赁和农业投入品购臵凭证等证明材料。

没有种植作物、种植非粮油作物以及对外承包耕地的不得申报。

(三)资料审核。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镇(街道)和村在接受申报时,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认真仔细审核,对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接受。

(四)实行公示。镇(街道)在每季申报结束后,及时将种植清册按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公布举报受理电话(下同);公示地点为村民相对集中、醒目、利于保留的一处或多处;公示要拍照存档;种粮大户和合作社清册须同时在种植村另行公示。市农业林业局在接受相关资料后,在市农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面积核查

1、村委会在接受申报后,要和驻村干部一道组织人员进行逐户逐块实地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包括申报户的户主身份证、种植作物、面积及土地流转情况。

2、镇(街道)在接受大户和合作社申报后,结合村委会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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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逐村进行核实,核实内容包括申报户的户主身份、种植作物、面积、是否有合伙申报、水稻补贴良种面积和各村散户登记、核实情况等。

3、市级相关单位在资料上交后,组成核查组,对镇(街道)上报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内容包括资料和档案的完整性、面积的真实性等,对核实中发现差错较大的镇(街道)将要求开展重新申报。

4、各镇(街道)和市农业林业局等公示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对被举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

对核查中发现存在乱报、虚报、重报和合伙申报等问题的农户(生产经营主体),一经查实,立刻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建立信用档案(附件9),在3年内不得享受政府性粮油生产扶持政策。

(六)资料整理。各镇(街道)在核查完成后,按附件5-9格式要求将资料分类统一输入电脑,汇编成册;同时将申报资料(附件1-4)、公示照片等整理成册,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七)资金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市农林局上报汇总的核定面积,按照补贴标准,结合上级资金的到位情况,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发放到各补贴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大户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稳定和发—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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