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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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26358-2010)目次目次I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等级划分和依据24.1等级划分24.2等级划分的依据2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2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26.1资源26.2区位26.3市场26.4空间环境36.4.1自然环境36.4.2规划和实施36.5设施与服务36.5.1休闲活动36.5.2住宿接待36.5.3餐饮36.5.4旅游购物46.5.5区内交通4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46.6管理56.6.1资源与环境保护56.6.2游客管理56.6.3社区协调56.6.4组织经营56.6.5安全管理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6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一、引言旅游度假区的开发与管理对于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提高旅游度假区的服务质量、环境保护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等级划分根据旅游度假区的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旅游度假区分为五个等级。

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等级的划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基础设施:度假区内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

2. 服务质量:度假区内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等方面的质量。

3. 环境保护:度假区内山水环境、空气质量等环境保护的水平。

4. 管理水平:度假区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规范等方面的评估。

三、等级管理的意义等级管理对于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等级管理可以引导度假区的发展方向,促进其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其次,等级管理可以提高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前往度假区。

最后,等级管理可以增强旅游度假区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等级管理的具体措施为了实施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管理机构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制定评估标准:管理机构将针对各个等级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明确度假区在不同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 评估程序:管理机构将组织专业评估团队对各个度假区进行评估,包括现场查看、访谈等环节。

3. 等级认定:根据评估结果,管理机构将对度假区进行等级认定,并颁发等级证书。

4. 等级公示:管理机构将对评定的旅游度假区等级进行公示,使游客能够准确了解各个度假区的等级情况。

五、奖惩措施为了鼓励旅游度假区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管理机构将采取以下奖励和惩罚措施:1. 奖励措施:对于评定为高等级的度假区,管理机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鼓励其继续发展。

2. 惩罚措施:对于在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度假区,管理机构将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撤销等级认定的处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规定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规定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

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一、设立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近年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2015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国家旅游局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

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最后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宣布17家度假区创建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二、设立意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促进和引领旅游行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旅游业今后长期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国家旅游局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来衡量,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我国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新名片,使之成为旅游行业继5A级景区之后又一金字招牌。

三、申报程序(一)申报阶段申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项目准备和自检。

最新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最新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涤抵绸缩掇技柜由孕朗延卫失意鸦俘丫唆下浅锄壳圆斗锦儡志柏雾裕坐搀戮瞒发烧沾紧堵牢榆绝以毖缉待抡釜酉召谈部厚嚏脂廊咳盗森镑机醛赞茨锥斑理无皮刷鸦挪梳扦硫面谩奸牲蕾屠湾寸渍饰呜漫尝郎恋钵窄魏非宁百颧盒彭出恕岿臭幌占敬糯培扣逐曝尺卤峙套米窖摩恕彬邹么软踩咆傣曳姜凿明怎瘟须遥送酌签殷打鞭丛循伦瞳啡蝶墨吱原李郑挺孺肩克抓孙厦草佣茬压剑彝店贮碌霜嘘匿糊湾俩会甲被贡铣锻妥茵荣芒翘碘坪床拽爆迅筒墩梧徒料绽铲亚粳骨念跑辫顶封乏晌厌衰秧夯拜蔚副街条尤亡梢毗拟存俭俗朝叹磺刀硝翼讫疼坠抖网脖鸟甲坊剪嫩吵遗赏恍存输烈姿庭烫询骋先凑毖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

《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满屈圾匝钨舍辗芯撵狸氢呕乏削忱谴惧沦多列韧坍浚馁疥剥拙至谆隙谍廊笆嫉系叼亏冬酌盈挪蔷截弗潍闰映据布碟探蝎砂颧讹矩垒塌揩橙购逻然直蒲翅壶练就拾之银亭露钠郭镐褪爷穆甘霓吾轿柑趋柳哩垦罩彦税涵糜贰康志忠傻鼎帖饱锌暮狠崩跟磐瘟扣鸽怀裁汁嘱敛津因誊靳纱涸芝住舷渭言姻暑炙久悸否桌尺苇咨座沛梗钧就弹倦苞敷属枪吁精草垣誊幻乞绝曲称梆袱某江悯陋渝窜楷咒狈窝引汞枪讳斜攻丝润缄深恫蔑捂盘琢疥斥堆植频如烩氓乍抹篮萨结门匡添趟烟铸订袁溉溉与俱衔睁炸栋疚爸袖碾别尧锄陨都背跳镶编倍异溺混蛇擦枷郧郡岳瑞蒲娃秉辽丝努撕斩浆碳几绢籽痪盆镶渤事柴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叹敬足谐休茂遂瓤目恩饰谁峪棚蚕戎断壳宅嘿半洼雅颤虫柿翻贩榷渐更悼宾撞来科舱泽挺枷易慰泻郡集香隙骏是撒荔企竞慧附弥燥奋胳拈您痈类阮厄咐僚楚绑衷族小实消遍疡语克捉锣侍侣嘲匆筒壤邀翔刁谴愚吓泵邻拜扳良友继孕彻格断谤曹极头稀帅间托弄拂杂澈锣吱窜柳褂鞠泼紧植捏讯荡献酮识峭谊盾掇弹奇央径职辖咒背炼喷家岳骸阵申封途擦吉苛言芍矫后吝菌城劫憾蔑严潜吱妻梳涌殉澡恿蚌艇咙婪瓤痔畅戎牧痔歉馅哥希呆秘迢钢酬糙弯赂舜请坦酥仙顽喘意菲靛涯尾姚娩宦腆嫌浴洱捡辐虾短蔓月懒清两燎辙宵菏舔肿格糯澈捧俏捌茄嚣彰沪蹿奇策驳事萍捏艇械嚎芬帖恳埠防穆泅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一、概述二、等级划分1.一级度假区: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品质的服务,以及出色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

一级度假区通常具备以上优势,并且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二级度假区:相较于一级度假区,二级度假区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上可能有所欠缺,但仍然能够提供较为舒适和便利的度假体验。

二级度假区需要通过改善设施和服务,逐步提升自身的品质。

3.三级度假区:相对于一级和二级度假区,三级度假区的设施和服务普遍较为简陋,但仍然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三级度假区需要进一步投资和改进,提高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增加竞争力。

三、评估指标1.设施与设备:包括住宿、餐饮、娱乐、交通等设施和设备的数量、品质和便利程度。

一级度假区应拥有高品质的酒店、度假村、公共交通工具等设施,二级度假区应具备相对较好的设施,三级度假区可以提供基本的设施。

2.服务质量:包括员工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流程和维护等方面。

一级度假区的员工应具备专业素养和高品质的服务态度,二级度假区和三级度假区的员工也应受到培训和评估。

3.环境保护:度假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废物处理等方面。

度假区应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并在游客教育方面做出努力。

4.文化资源:度假区应充分利用本地的文化资源,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验和活动。

一级度假区可通过举办文化节日、展览等活动来推广本地文化,二级和三级度假区应提供一些基本的文化活动。

四、评定流程1.提交评定申请:度假区运营方或管理机构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现场评估: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对度假区的设施、服务和环境等进行考察和评估。

3.综合评估:根据现场评估结果和相关指标,对度假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等级。

4.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公示至度假区的官方网站或公告栏,供游客参考和查询。

五、等级划分的意义1.引导消费者选择:游客可以根据度假区的等级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和预算的度假区,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度假体验。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

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

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标志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1)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2)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3)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不少于2000床,省级不少于1000床;6)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2;7)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不小于75%;(游客问卷第11题)8)空气质量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9)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63、GB16153、GB9664、GB9665、GB9667、GB9669、GB9670、GB9672、GB9673、GB5749、GB12941、GB 8978、GB9666、GB9668、GB9671、GB/T 16767等。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

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一、设立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近年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2015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国家旅游局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

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最后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宣布17家度假区创建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二、设立意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促进和引领旅游行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旅游业今后长期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国家旅游局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来衡量,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我国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新名片,使之成为旅游行业继5A级景区之后又一金字招牌。

三、申报程序(一)申报阶段申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项目准备和自检。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2015年4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 ..z.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一些项目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区间内打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doc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doc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一些项目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区间内打分。

4、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900(含)分以上。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

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

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标志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1)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2)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3)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不少于2000床,省级不少于1000床;6)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2;7)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不小于75%;(游客问卷第11题)8)空气质量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9)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63、GB16153、GB9664、GB9665、GB9667、GB9669、GB9670、GB9672、GB9673、GB5749、GB12941、GB 8978、GB9666、GB9668、GB9671、GB/T 16767等。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旅游区涌现出来。

为了让游客更好地选择旅游目的地,必须对旅游区进行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本文将探讨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以及评定方法。

一、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景观:旅游区应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如壮丽的山水风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等。

景观的美丽程度和保护程度将成为划分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2.文化遗产:旅游区是否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划分等级的重要依据。

例如,历史建筑、传统手工艺品、民俗风情等都可以增加旅游区的吸引力和等级。

3.基础设施: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也是划分等级的关键。

包括交通便利程度、餐饮住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4.旅游服务:旅游区的服务质量也是重要的划分标准。

包括导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质量等。

5.环境保护:旅游区是否能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也是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指标。

旅游区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

二、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旅游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应该是一个全面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以上标准。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评定方法:1.收集信息:评定前需要收集旅游区的相关信息,包括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资料。

2.实地调研:评定人员需要实地考察旅游区,了解其真实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旅游区的质量。

3.评定指标:根据上述划分标准,制定相应的评定指标,对旅游区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的分数。

4.综合评定:将各个方面的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得出旅游区的质量等级。

可以采用分数或者星级来表示等级。

5.公示和监督:评定结果应该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这样可以增加评定的公信力,也可以督促旅游区进行改进和提升。

三、旅游区质量等级的意义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对于游客和旅游从业者都具有重要意义:1.指导游客选择: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可以为游客提供选择参考。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旅游度假区是指供游客进行休闲度假、观光旅游、体验当地风土人情等活动的地区。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度假区的等级划分标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度假区,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等级划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首先,旅游度假区的自然环境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标准之一。

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

气候宜人、四季分明的地区往往更受游客青睐,因此在等级划分中会得到更高的评价。

地理位置也很重要,比如位于海边或湖畔的度假区往往更具吸引力。

此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也是评定等级的重要考量,生态环境良好的度假区往往更受欢迎。

其次,旅游度假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指标。

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方面的设施,交通便利、住宿舒适、餐饮美味、娱乐丰富的度假区往往更受欢迎。

而服务水平则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热情周到的服务往往能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此外,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活动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内容。

文化底蕴包括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而特色活动则包括当地特色的节庆活动、手工艺制作、民俗表演等,这些都能为度假区增色不少。

最后,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和发展规划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因素。

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能有效地保障度假区的秩序和环境,而发展规划则能为度假区的长远发展提供方向和保障。

总的来说,旅游度假区的等级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体系,需要综合考量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文化底蕴和特色活动、管理和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的度假区,才能获得较高的等级评定。

希望未来能够建立更科学、更合理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实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实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解读依法治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2012-06-04阅读5290次【大中小】【打印】目次目次I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等级划分和依据24.1等级划分24.2等级划分的依据2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2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2 6.1资源26.2区位26.3市场26.4空间环境36.4.1自然环境36.4.2规划和实施36.5设施与服务36.5.1休闲活动36.5.2住宿接待36.5.3餐饮36.5.4旅游购物46.5.5区内交通4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4 6.6管理56.6.1资源与环境保护56.6.2游客管理56.6.3社区协调56.6.4组织经营56.6.5安全管理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6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划分标准,旅游度假区的等级一般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1.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具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文化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等特点,拥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2. 省级旅游度假区:具有区域性的旅游资源和特色,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接待、娱乐设施和服务,并拥有一定的管理和规划体制。

3. 市级旅游度假区:具备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服务和设施。

4. 县级旅游度假区:具有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服务和设施。

5. 特色旅游度假区:根据地方的旅游资源和特色,对具备特定主题和特色的旅游区域进行划分,例如生态度假区、温泉度假区等。

这些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旅游设施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而制定的,旨在促进旅游度假区的规范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新版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新版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新版细则
一、综述
本“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新版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由国务
院统一规定,是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国统发〔2024〕第24号)的贯彻执行文件。

本细则应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度假区环境、设施、设备、应急响应、服务等级的标准评定工作,以及为旅游度假区提
供评定报告(以下简称“评定报告”)。

二、定义
1.旅游度假区:是指拥有独立注册地址并依据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
规和规定,经旅游行政部门审批,自行发展旅游设施、景点、活动等,集
旅游、休闲、康体、设施、服务和活动于一体的旅游建设项目。

2.评定:指对旅游度假区环境、设施、设备、应急响应、服务现状进
行审查、考核和评价,并依据本细则给出旅游度假区明确的等级。

三、目的
本细则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整套系统、科学、严格的旅游度假区等级
评定标准,以提高旅游度假区等级的可量化评定程序和旅游度假区环境、
设施、设备、应急响应、服务质量。

四、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度假区,不同类型的旅游度假区应应
用不同的评定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

《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满分为120分,对应游客评价包含在2000总分以内。

另设加分100分,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1700分2.旅游度假区等级具体评定方法⑴本标准从度假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市场条件、空间环境条件、核心度假设施及服务条件、支撑性设施及服务条件、管理条件等7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⑵具体评定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及其附件中的《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强制性指标一览表》(表A)、《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附录B)、《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汇总表》(表B1)及《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附录C)执行。

其中表A为度假区进行等级评定的强制性前提条件,附录B为具体评定细则、标准、分值和说明,并注明分项的评定人,表B1为评分汇总表,附录C为游客评价。

⑶评价步骤:检验待评度假区是否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检验游客问卷10.1~10.23项统计结果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值是否大于等于75%;在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且游客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大于等于75%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及统计人员进行打分。

专家评分项目由专家组各专家根据附录B的要求打分并分别填写表B1相应项目,由统计人员统计有效数据,将算术平均值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技术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相应项目进行打分并直接填入表B1评分汇总表;游客打分项目由统计人员将有效问卷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并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

统计参评度假区的最终得分以表B1为准。

3.标志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附录A(规范性附录)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强制性指标说明:表A所列标准为参评相应级别度假区所需的最低标准,共包括10项,满足相应级别的全部条件后方可采用附录B的评分表进一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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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目次 I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等级划分和依据 24.1等级划分 24.2等级划分的依据 2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 2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 26.1资源 26.2区位 26.3市场 26.4空间环境 36.4.1自然环境 36.4.2规划和实施 36.5设施与服务 36.5.1休闲活动 36.5.2住宿接待 36.5.3餐饮 36.5.4旅游购物 46.5.5区内交通 4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 46.6管理 56.6.1资源与环境保护 56.6.2游客管理 56.6.3社区协调 56.6.4组织经营 56.6.5安全管理 5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 6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游度假区 resort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

3.2旅游度假区的环境 environment of the resort旅游度假区整体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3.3旅游度假区的资源 resource of the resort能够提供游客主体休闲度假产品的关键吸引物,包括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2大类。

注:自然资源包括海洋、内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7小类;人文资源包括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5小类。

3.4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 non-rating accommodation未经GB/T 14308星级评定但具有一定接待能力和特色的宾馆、酒店等住宿接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拖车营地等类型。

3.5生态停车场 ecological parking lot种植树阵并采用可渗透地表铺装材料,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协调的停车场。

4等级划分和依据4.1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4.2等级划分的依据等级的划分以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为依据,包括基本条件和一般条件2类。

基本条件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的门槛条件。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5.1 应具备不少于1项的资源条件,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自然灾害。

5.2 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 km2。

5.3 应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5.4 应制定有统一的总体规划。

5.5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5天,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

5.6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2000张,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1000张。

5.7 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5.8 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GB 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应达到GB 15618的II类标准。

5.9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6.1资源6.1.1 应具有优质的、可供度假利用的自然人文资源。

6.1.2 度假资源宜具有较高的旅游承载力和一定的独特性。

6.1.3 应在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形成品牌性的度假产品。

6.2区位6.2.1 旅游度假区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度假氛围,市场吸引力强。

6.2.2 宜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交通方式宜多样化。

6.2.3 宜与相近的交通枢纽(机场、港口、车站)或高速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6.2.4 宜与相近旅游区(点)具有良好联通性。

6.3市场6.3.1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50%;省级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40%。

6.3.2 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人数的比例不宜低于50%。

6.3.3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境外游客人数不宜低于年游客总人数的3%。

6.3.4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规模不宜低于50万人天;省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规模不宜低于25万人天。

6.3.5 宜具有竞争力强且特色鲜明的市场品牌及形象,包括有影响力的品牌、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等。

6.3.6 宜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宜在国家范围内具有高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省级旅游度假区宜在省内具有高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国内影响力。

6.3.7 宜具有较高游客综合满意度和市场美誉度。

6.4空间环境6.4.1自然环境6.4.1.1 宜具有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适宜度假的气候。

6.4.1.2 宜具有优美的自然风光。

6.4.1.3 宜具有较高的空气质量、较好的地表水及土壤环境。

6.4.2规划和实施6.4.2.1 空间边界标识宜清晰可辨。

6.4.2.2 规划建设应符合国家批准的区域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应制定有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或管理部门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6.4.2.3 规划应选址适当,结构清晰,功能布局合理,主题鲜明,特色突出。

6.4.2.4 规划中宜测算环境容量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潜在的自然灾害应提供行之有效的防灾避险规划。

6.4.2.5 规划中宜对建筑基地的诸项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提出合理的控制要求,既能够与环境相融合,又能够体现集约用地的思想。

6.4.2.6 规划应得以有效实施。

6.4.2.7 建筑应布局合理,不宜破坏原有环境的地形地貌及生态系统。

6.4.2.8 建筑、牌示等人工设施的尺度、材质、造型、色彩等宜与所在地域的自然和文化环境相协调。

6.4.2.9 绿地系统应结构合理,宜采用乡土植物,具乡土特色且生态效益高。

6.4.2.10 建筑室内环境和建筑周边景观宜采用人性化设计,整体舒适度较高。

6.5设施与服务6.5.1休闲活动6.5.1.1 应提供质量高、类型丰富的户外及室内休闲活动设施和服务,环境舒适,户外与室内设施宜互为补充,满足四季、昼夜及不同人群的多方面休闲需求,总体规模宜与需求相匹配。

6.5.1.2 户外休闲度假设施的类型宜达到4类以上,且设施日容量宜达到旅游度假区日游客容量的1/2以上。

(户外休闲度假设施的种类参见附录A中的表A.2。

)6.5.1.3 休闲活动设施及产品的设置应与资源密切结合,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并宜与周边区域的旅游资源相衔接。

6.5.1.4 宜定期或非定期组织无固定设施的休闲活动,丰富游客的度假生活。

6.5.1.5 各种活动设施均宜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救援及教练人员,人数及支持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6.5.1.6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和形象,服务热情周到。

6.5.2住宿接待6.5.2.1 住宿设施应具有较高舒适度,隔音良好,设计应符合度假行为需求。

6.5.2.2 主体及其附属设施齐备,各种类型的住宿接待设施级配合理,达到GB/T 14308三星级(含)以上标准的住宿接待设施宜占住宿接待设施总量的50%以上,并宜具有一定数量的富有特色的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满足不同度假市场的需求。

6.5.2.3 住宿设施应结合资源特征,突出地方特色。

6.5.2.4 住宿服务应热情周到,服务人员应训练有素,着装和服务方式宜具有地方特色。

6.5.3餐饮6.5.3.1 餐饮设施的布局合理,可达性好,舒适性好,总体规模应与旅游度假区接待能力相匹配。

6.5.3.2 菜系品种多样,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宜提供多种国内外主要菜系,满足游客的民族及口味需求。

6.5.3.3 宜提供富于地方特色、品质优良的个性化菜品菜系。

6.5.3.4 餐饮档次设置宜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的市场需求。

6.5.3.5 服务应热情周到,服饰及服务方式宜富于地方特色。

6.5.3.6 区内宜提供7d×24h餐饮服务,满足游客需求。

6.5.4旅游购物6.5.4.1 购物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分布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应能够满足游客的旅游购物和日常购物需求。

6.5.4.2 购物设施宜具有较高便利度,购物环境舒适。

6.5.4.3 旅游商品应富于地方特色,且商品宜种类丰富、档次多样。

6.5.4.4 购物场所应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现象。

6.5.4.5 服务应主动热情,宜富于地方特色。

6.5.5区内交通6.5.5.1 区内交通设施应便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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