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管理制度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一、门急诊管理办公室在医务部领导下工作,各科室主任应加强对本科室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高年资医师,协助科主任管理本科室的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上岗前进行门急诊病历书写规范、门急诊管理制度培训。
三、门诊所有服务窗口,包括一站式服务中心、挂号、收费、抽血窗口及诊室护士提前10 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诊室做到一医一患,加强分诊、导诊工作,保持良好就诊秩序。
四、门急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不得独立执业。
五、对疑难危重患者不能确诊、及患者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
六、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上报和登记工作。
七、门诊检验、放射等各项功能检查必须及时准确地完成并按时出具报告。
八、门诊医生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记载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办公室应定期抽查门急诊病历质量。
门急诊医师按照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九、门急诊各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与住院部病区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和患者情况,合理安排患者住院治疗。
十、门急诊各科根据本科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以及岗位责任,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一、门诊布局科学、合理,流程有序,连贯,尽量提供便捷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标识清晰规范,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门诊导医服务要及时为患者导医导诊,帮助患者解决就诊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对老、弱、病、残、危重患者,提供优先处置,导医要全程陪同就诊。
十二、门急诊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维持候诊秩序,改善候诊和就医环境,加强诊间健康教育的宣传。
十三、定期调研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优化服务流程。
十四、加强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做好门急诊后勤保障工作。
医院门急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门急诊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院门急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急诊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医院门急诊分为门诊和急诊两部分,各部门负责具体的门急诊工作。
第四条医院门急诊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患者的健康为中心,尊重患者的意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医院门急诊应实行医生责任制,确保医生按照规定时间出诊、诊治患者。
第六条医院门急诊应建立健全患者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医院门急诊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学术交流,促进门急诊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二章门诊第八条医院门诊是指患者在无需住院的情况下,到医院就诊的部门。
第九条医院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到下午5点,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提前通知患者。
第十条医院门诊应安排专门的接待人员,负责患者的导诊工作,提供相关就诊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门诊应设立预约服务,患者可提前预约就诊时间,提高就诊效率。
第十二条医院门诊应建立分诊制度,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分类,便于病情轻微的患者优先就诊。
第十三条医院门诊应配备足够的医生和护士,保证患者就诊时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门诊应建立医患沟通机制,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病情,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第十五条医院门诊应建立急救设备,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门诊应建立医药分开制度,医生与药师分开签约,确保用药的合理性。
第三章急诊第十七条医院急诊是指患者病情需要立即救治,无法等待门诊的情况下,到医院就诊的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急诊工作时间为每天全天24小时。
第十九条医院急诊应设立急诊接待室,负责接待患者,进行急救初步处理。
第二十条医院急诊应设立急诊观察室和急救室,提供紧急救治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医院急诊应建立举报制度,患者和家属可以举报医疗事故和服务不当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医院急诊应建立抢救协调机制,配备专业抢救医生,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医院门急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急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急诊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急诊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三)强化科室间协作,确保医疗安全;(四)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门急诊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门急诊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门急诊业务培训;(四)监督门急诊科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五)处理门急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门急诊科室职责:(一)严格执行门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二)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三)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四)做好患者接待、咨询、诊断、治疗等工作;(五)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诊疗流程第七条患者就诊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挂号:患者凭有效证件挂号,选择相应科室就诊;(二)分诊:分诊护士根据患者病情,指导患者至相应科室就诊;(三)就诊:患者按照分诊护士的指引,至相应科室就诊;(四)检查、治疗: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五)取药、缴费:患者凭处方至药房取药,缴费;(六)复查、随访:患者按照医师的要求,进行复查、随访。
第八条对于疑难病例,首诊科室应在先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的基础上,邀请相关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随叫随到,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第四章医疗安全第九条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加强药品、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器械质量。
第十二条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五章医患沟通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需求,解答患者疑问。
医院门急诊新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提高医院门急诊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规范诊疗行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门急诊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2. 保障患者就医安全,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3. 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三、制度内容1. 人员管理(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2)医务人员需参加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医德医风建设。
2. 接诊流程(1)实行预约诊疗制度,提高患者就诊效率。
(2)严格执行分诊制度,确保患者按病情轻重依次就诊。
(3)实行首诊负责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 诊疗规范(1)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加强药品管理,规范处方行为。
(3)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置规定,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4. 环境卫生(1)保持门急诊环境整洁,定期消毒。
(2)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确保环境卫生。
(3)设置醒目标识,引导患者有序就诊。
5. 患者服务(1)设立导诊台,提供咨询、预约、缴费等服务。
(2)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健康意识。
6. 质量监控(1)定期开展门急诊工作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设立门急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日常质量管理。
(3)建立门急诊工作质量考核制度,确保制度落实。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门急诊分类管理制度
门急诊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诊效率,供应高质量的门急诊医疗服务,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急诊科室和相关医务人员。
第二章门急诊分类管理第三条门急诊分类标准1.依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就诊目的,将门急诊患者分为急诊和普通门诊两类。
2.急诊患者包含病情危重、需要立刻救治或者不能延误的疾病,如心脏病发作、中风、严重外伤等。
3.普通门诊患者包含需要进一步诊治和察看的疾病,如普通感冒、轻度创伤等。
第四条诊疗次序1.急诊患者优先接受诊治,依照病情严重程度进行急救和抢救。
2.在急诊患者得到有效抢救救治后,方可接收普通门诊患者。
第五条急诊患者的挂号及就诊1.急诊患者不需要提前挂号,可直接就诊。
2.急诊患者到达医院后,由医务人员快速布置急救抢治工作。
3.急诊患者的家属需在急救室外耐性等待,不得干扰急救工作。
第六条普通门诊就诊流程1.普通门诊患者需提前在门诊接待处进行挂号。
2.挂号完成后,依照挂号号码次序等待叫号。
3.叫号时,请患者自动起立,有序前往诊室。
第七条就诊医生及医务人员工作流程1.就诊医生应依照患者的就诊次序进行诊治。
2.医生应细心询问患者病情,认真记录病历,并依据病情予以合理的诊疗方案。
3.医生应设立科学合理的问诊时间和诊疗时间,确保就诊质量和效率。
4.医务人员应始终保持职业操守,敬重患者的隐私和尊严,做到医疗服务的亲切友好。
第八条门急诊患者就诊记录1.医生应在患者就诊过程中,认真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
2.对于急诊患者,应尽快完善相关资料,记录关键医疗处理和救治过程。
3.门急诊患者病历应保管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九条门急诊反馈及投诉处理1.医院应设立反馈和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的看法和建议。
2.医院应认真处理患者投诉,并依法保障患者权益。
3.医院应对门急诊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其他事项1.医院应不绝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门急诊疾病诊治水平。
门 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急诊工作,提高医院门急诊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门急诊工作管理,包括门诊部和急诊科。
第三条门急诊工作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就医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门急诊工作应遵循“急危重症优先、分级诊疗、规范诊疗”的原则,提高门急诊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院门急诊部门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执行门急诊工作。
第二章门诊部工作管理第六条门诊部应设立专业的门诊工作管理团队,包括部门主任、副主任、医生、护士等。
第七条门诊部应制定门诊工作日程表,合理安排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时间,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门诊部应定期开展医生和护士的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九条门诊部应加强对门诊排队和就诊流程的管理,合理安排患者的就诊时间,减少患者的等候时间。
第十条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诊疗信息准确、完整、保密。
第十一条门诊部应定期对门诊设备和器械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门诊部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三章急诊科工作管理第十三条急诊科应设立专业的急诊工作管理团队,包括科室主任、副主任、急诊医生、护士等。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建立规范的急诊工作流程,明确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职责,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强化急诊医生和护士的急救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建立急诊病历和医技报告的书写规范,确保急诊医疗信息完整、准确、保密。
第十七条急诊科应建立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定期检查和更新机制,确保急救设备的齐全和有效。
第十八条急诊科应定期开展急诊工作质控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急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急诊科应建立健全的急诊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医院门急诊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负责门急诊工作的执行。
医院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急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急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部门诊等。
第三条门急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2.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 加强门急诊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健全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章门急诊人员管理第四条门急诊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医师资格证书;2. 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医疗技能和职业道德;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门急诊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2. 认真接诊,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3. 及时处理患者病情,做好病历记录;4. 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转诊工作;5. 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门急诊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后,根据挂号单上的科室到相应诊室就诊;2. 诊室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根据诊断结果接受治疗或进行后续治疗。
第七条急诊工作流程:1. 患者到达急诊科,经分诊护士评估病情,进行初步处理;2. 急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3.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4. 患者病情稳定后,根据需要转诊至相应科室。
第八条住院部门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持住院证到住院部门诊就诊;2. 住院部门诊医生根据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或转诊单;3.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4. 患者根据需要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5. 患者接受治疗,如需住院,办理入院手续。
第四章门急诊管理制度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1. 门诊出诊医生管理制度;2. 急诊医生值班制度;3. 患者就诊须知;4. 药房管理制度;5. 检查科室管理制度;6. 门急诊设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管理制度
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章程以及国家和行业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门急诊科室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以及在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
第三条基本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供应优质、高效、安全的门急诊服务;2.保护患者隐私和权益,确保信息安全;3.严格执行医院纪律,提高服务质量;4.加强团队协作,促进患者流程的顺畅和医患关系的和谐。
第二章接诊与分诊第四条患者登记1.患者来院后,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在系统中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并供应就诊号码。
2.病情紧急或需要特殊照料的患者,应当优先登记,并供应相应帮助。
第五条清洗入口1.门诊大厅内应设有洗手间或消毒设施,并保持乾净,供应充分的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2.门诊大厅应定期进行清洁,保持空气新鲜,防止病菌传播。
第六条接诊与分诊1.医生应当及时接诊患者,并询问认真病情,了解过敏史、病史等相关信息。
2.依据患者病情、医生本领和科室特长,进行初步分诊,将患者转交至相应科室。
3.分诊时应当重视紧急情况的优先处理,遵从“先危重、先重症”的原则。
第七条分诊等待区1.各科室门诊应设立分诊等待区,标明科室名称和相关提示信息。
2.分诊等待区应保持舒适、安静,为患者供应充分的座位和清楚的导诊信息。
第三章医疗服务流程第八条排队就诊1.患者在科室分诊后,应按分诊结果排队等待,不得插队或为他人保存位置。
2.医院应合理布置医生出诊时间,确保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
第九条等待时间要求1.医院应进行科室就诊时间的统计,确保患者等待时间在合理范围内。
2.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患者,并尽快布置医生就诊。
第十条医疗服务过程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
2.医生应敬重患者的选择权,供应必需的知情同意,并正确记录医疗过程及结果。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
门急诊管理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患者至上:患者的需求、安全和满意度应始终放在第一位。
2.专业标准:医务人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医疗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3.协同合作:门急诊部门与其他科室和医院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4.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工作应不断完善,借鉴经验和教训,持续改善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组织架构:门急诊部门由主任、副主任、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组成。
主任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2.主要职责:-主任和副主任:负责门急诊部门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生:负责门急诊患者的诊断、治疗和转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护士:负责门急诊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测量体温、输液、包扎等。
-行政人员:负责患者的登记、排队和收费工作,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疑问。
三、工作流程1.患者登记:患者到达门急诊部门后,应前往登记窗口进行登记,提交个人信息、病史和相关证件。
2.医生接诊:登记后,患者按照就诊顺序等候医生接诊。
医生应仔细询问患者病史、症状和体征,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
3.检查和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判断,患者可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治疗。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确保检查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转诊和住院:对于严重病例,医生应及时决定是否需要转诊到其他科室或住院治疗,并向患者和家属进行解释和指导。
四、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1.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评审。
医生和护士应进行规范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感染控制:门急诊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感染控制制度,加强手卫生和环境清洁工作,预防和控制感染的传播。
3.安全防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业暴露和安全防护的规定进行操作,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护自己和患者的安全。
4.事件管理:医院应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改进不良事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医院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门急诊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门急诊科室主任为门急诊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对门急诊科室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应加强监管,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患者安全管理(1)做好患者入院前的预检分诊工作,对病情危重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2)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门急诊科室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医护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操作安全。
(3)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4. 环境安全管理(1)保持门急诊科室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确保门急诊科室的通风、采光、保暖等条件符合要求。
四、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 事故发生后,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3. 各科室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确保门急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院门急诊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患者和员工的权益,提高门急诊服务质量。
为了执行本制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订立本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门急诊科室以及相关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其他科室及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医院门急诊安全管理由医院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医院门急诊科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科室、各岗位人员依照相应职责参加门急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人员培训1.医院门急诊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急救技能、安全防范知识等。
2.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并记录相关人员培训情况。
第五条人员准入1.进行门急诊工作的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必需具有相应岗位资质和资格证书,并进行相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
2.全部门急诊科室工作人员必需按规定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禁止擅自进入门急诊工作区域。
第六条岗位责任1.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应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岗位人员清楚工作职责,纪律性强。
2.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应依照工作要求,保证门急诊工作区域的安全、乾净,并及时排出可能存在的隐患。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设备维护1.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建立设备台账,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刻报修,并在维护和修理期间及时布置替代设备。
第八条工具消毒1.全部门急诊科室工作人员必需依照规定进行工具的消毒,严禁重复使用或交叉使用未经消毒的工具。
2.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建立工具消毒记录,并定期检查和监督工具消毒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物品管理1.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应建立物品管理制度,对门急诊所使用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物品的数量、质量、使用安全性。
2.门急诊科室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应对使用的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流程管理第十条挂号管理1.患者挂号采用实名制,确保患者身份真实可靠。
门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急诊科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门急诊科主任是科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安全(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身份、药物、操作无误。
(3)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安全意识。
2. 物品安全(1)药品、器械、设备等物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2)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管理制度,防止滥用。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环境安全(1)保持科室环境整洁、舒适,定期进行消毒、通风。
(2)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
(3)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患者注意安全。
4. 事故预防与处理(1)建立健全门急诊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针对特殊岗位、特殊环节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安全操作。
3. 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门急诊科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科室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门急诊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门急诊管理制度
门急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急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门诊和急诊工作,包括各类诊疗科室和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
二、门急诊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患者到达医疗机构后,需前往挂号窗口进行挂号登记,并领取就诊卡或号码牌。
2. 就诊排队患者拿到就诊卡或号码牌后,需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排队等候,等待医生诊断或护士接待。
3. 医生诊断医生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情进行诊断,给予相应的治疗方案或药物处方。
4. 护士接待护士根据医生的诊断,为患者进行护理和处理,包括抽血、输液、包扎等。
5. 收费结算患者就诊结束后,需前往收费窗口结算治疗费用,如有需要,可领取医疗费用发票。
6. 病历归档医疗机构需将患者的病历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管理。
三、门急诊管理规定1. 接待规范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设立接待窗口,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挂号、就诊和结算。
2. 医疗设备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
3. 医务人员医疗机构需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医生和护士,以满足患者就诊的需求。
4. 医疗质量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
5. 医疗纠纷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事故。
6. 转诊制度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诊服务。
7. 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严格执行医疗费用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规范、透明,防止医疗费用纠纷。
8. 医疗安全医疗机构的门急诊部门需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应对医疗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门急诊管理措施1. 提高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应加强对门急诊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
2. 强化医疗设备医疗机构应加大对门急诊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提高患者就诊便利性。
3. 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解答患者疑问,增强患者对治疗方案的理解和信任。
门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门急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为规范门急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急诊的各项工作,包括门急诊医疗、护理、行政管理等。
二、门急诊管理目标1. 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安全系数。
2.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3.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4. 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减少医疗纠纷。
三、门急诊组织架构1. 门急诊设立门急诊管理科,负责门急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门急诊设立医疗部门,负责门急诊医疗工作。
3. 门急诊设立护理部门,负责门急诊护理工作。
4. 门急诊设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门急诊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门急诊工作流程1. 挂号流程(1)患者在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进行挂号。
(2)挂号窗口或自助挂号机打印挂号单。
(3)患者持挂号单到相应科室就诊。
2. 就诊流程(1)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
(2)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
(3)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或检查、治疗单。
(4)患者持处方或检查、治疗单到药房、检查科室或治疗室等进行相应服务。
3. 检查流程(1)患者持检查单到相应检查科室。
(2)检查科室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由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系统,患者可通过医院信息系统查询。
4. 取药流程(1)患者持处方到药房。
(2)药房工作人员为患者配药。
(3)患者确认药房工作人员配药无误后,持药袋离开药房。
5. 付费流程(1)患者持检查、治疗单或药袋到收费窗口或自助缴费机进行付费。
(2)收费窗口或自助缴费机打印收费凭证。
(3)患者持收费凭证到相关科室或药房等进行服务。
6. 取检验结果流程(1)患者持检验单到检验科室。
(2)检验科室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检验。
(3)检验结果由检验科室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系统,患者可通过医院信息系统查询。
五、门急诊管理制度1. 门急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门诊急诊疾病管理制度
门诊急诊疾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急诊疾病管理工作,提高患者就医效率、供应优质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门诊急诊疾病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和急诊科室。
第三条门诊急诊疾病管理依法遵从公平、公正、保密、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和完善门诊急诊疾病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门诊急诊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第五条门诊急诊疾病的诊断与治疗需满足以下条件:1.医生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证书。
2.接诊前需核对患者身份,确保患者与病历全都。
3.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进行细致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相关检验。
4.医生应依据诊断结果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作出相关解释。
5.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和治疗计划,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诊疗操作。
6.医院将供应适当的药品和器械,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
第六条当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及时转诊或报告上级医疗机构:1.病情较为多而杂或急重。
2.需要进一步的特殊检查和治疗手段。
3.不属于医院内部专科治疗范围。
4.用户要求转诊或帮助联系其他医疗机构。
第七条医院将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并规范使用,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三章门诊急诊疾病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医院将供应以下门诊急诊疾病管理服务:1.为患者供应便捷的号源预约服务。
2.为患者供应医生问诊和疾病咨询等在线咨询服务。
3.为患者供应开药和药店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取药。
4.为患者供应远程会诊和转诊服务,确保患者得到最佳医疗资源。
5.为患者供应疫苗接种和健康咨询等防备保健服务。
6.为患者供应医疗咨询和健康教育等社会服务。
第九条患者在就诊时应自动搭配医生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供应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病史资料。
2.遵守医院就诊规定和医生的治疗方案。
3.乐观搭配医院的疾病管理调查、科研和教学工作。
4.自动遵从医院的收费规定和缴费流程。
第十条患者有权了解本身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有权选择医生和医院。
社区医院门急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医院门急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门急诊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门急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2. 强化医疗安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3.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诊疗行为;4.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门急诊工作流程第四条患者就诊流程1. 患者到院后,首先到预检分诊台进行分诊;2. 预检分诊台根据患者病情,指导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3. 患者就诊时,出示相关证件,由医师进行诊断、治疗;4. 患者接受治疗后,由收费处进行结算;5. 患者离院前,预检分诊台进行离院登记。
第五条医师工作流程1. 医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2. 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准确诊断;3. 医师应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4. 医师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操作,确保医疗安全;5. 医师应做好病历书写,及时填写各项医疗文书。
第三章门急诊管理制度第六条预检分诊制度1. 预检分诊台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能够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判断;2. 预检分诊台应配备常用药品、医疗器械,以便为患者提供初步救治;3. 预检分诊台应做好就诊患者信息的登记、统计工作。
第七条医疗安全制度1. 医师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预防交叉感染;2. 医师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3.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 药品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3.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九条门急诊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第十条门急诊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第十一条门急诊工作人员应做好门急诊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急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门急诊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益;(二)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三)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加强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设立门急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门急诊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计划;(二)组织实施门急诊医疗质量监控;(三)收集、整理、分析门急诊医疗质量数据;(四)对门急诊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五)组织开展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六条门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医疗质量。
第七条门急诊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加强医患沟通,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门急诊科室应定期开展自查,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加强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使用安全。
第十条门急诊科室应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规范,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门急诊科室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二条门急诊科室应建立健全门急诊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三条门急诊科室应加强医疗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第十四条门急诊科室应定期对医疗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改进医疗质量提供依据。
第五章患者投诉处理第十五条门急诊科室应设立患者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十六条门急诊科室应认真调查、核实患者投诉,对合理诉求给予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进行解释。
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
2. 严格执行挂号、就诊、检查、治疗、收费等流程,确保患者权益。
3.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
4.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5.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6. 加强对昏迷、意识不清、精神症状等患者的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7. 严格执行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8.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
9. 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10. 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及时有效。
11. 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12. 加强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管理,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四、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责任1. 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2. 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
3. 患者及家属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门急诊患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门急诊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门急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急诊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门急诊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门急诊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门急诊科负责门急诊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门急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门急诊科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门急诊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管理(1)加强门急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3)加强门急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 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门急诊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完好。
(2)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
(3)加强门急诊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加强门急诊病历管理,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完整。
(3)加强门急诊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4. 传染病防治管理(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门急诊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治能力。
(3)做好门急诊医疗废物处理,防止传染病传播。
5. 应急管理(1)制定门急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门急诊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及家属安全意识。
四、门急诊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门急诊工作制度,规范诊疗行为。
2. 加强门急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3. 加强门急诊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4. 加强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 加强门急诊传染病防治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6. 加强门急诊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1. 对在门急诊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门急诊医态医风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态医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建设良好的门急诊医疗环境,提高医师的医疗职业素养和医患关系的和谐程度,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确保门急诊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门急诊医务人员。
第三条相关概念定义•门急诊医务人员:指医院的门急诊科室的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医疗人员。
•医疗行为:指医务人员在门急诊工作中的各种行为和举止。
第二章医疗行为规范第四条仪容仪表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穿着乾净、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2.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保持发型整齐、面容清洁、不蓄留胡须及胡须、不擦抹化妆品。
第五条业务本领和职业道德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医疗执业证书,并确保执业证书的更新。
2.门急诊医务人员应连续学习和提高业务本领,不绝更新医学知识。
3.门急诊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职业道德,敬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4.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乐观参加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促进医患和谐。
第六条就诊流程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门急诊流程为患者供应诊疗服务,不得跳过任何环节。
2.门急诊医务人员应耐性倾听患者诉说,了解患者病情。
3.门急诊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病情和临床资料,确保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七条服务态度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以亲切的微笑、不冷不热的语言对待患者,热诚地解答患者的问题。
2.门急诊医务人员应恪守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要求。
第八条诊疗用具和设备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诊疗用具和设备,确保其干净、卫生、有效。
2.若发现诊疗用具和设备存在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更换或修理。
第九条沟通协调1.门急诊医务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的转诊和转院顺利进行。
2.门急诊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解答他们的疑问和不安。
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十条考核机制1.门急诊医务人员将接受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考核内容包含仪容仪表、业务本领、服务态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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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首诊负责制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例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就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救治。
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与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与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受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
若涉及她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
严禁相互推诿。
门、急诊抢救制度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她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住院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三、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一面延误抢救时机。
四、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五、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与配合。
六、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必要时应对此作出书面记录。
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七、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
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八、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门、急诊科室工作制度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与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与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查对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
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与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与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确完善,有专人管理,防止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与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与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在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门、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单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与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书写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做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与处理。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給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随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巡查与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
室内严禁吸烟。
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门、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一、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
抢救药品、物品做好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防止、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二、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
三、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
每个药盒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与使用。
四、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五、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与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
护士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与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六、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帐物相符。
注:1、急救车的封存: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黏贴封存条。
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两个月更换。
封存着双人签名。
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急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就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就是否与药品清单上所列相符,就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就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门、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自己清楚,不得涂改。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一、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
二、体格检查部位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
大致包括: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
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
3、疑脑部疾病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灯记录。
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
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
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U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
三、请求她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
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门、急诊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其她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二、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
特别就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与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XX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例,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进款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四、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六、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
门、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科室负责人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二、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发生或发现医疗差错事故,又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并向患者解释。
四、医院应按市卫生局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及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时报告。
五、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六、差错、事故发生,按其性质与情节,由科室或医务科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有向只能部门或科室报告经过的医务,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她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对经调查、核实与医疗事故有关违规行为相关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后应按市卫生局医疗纠纷个人档案欧冠文件规定程序,由医务科组织讨论。
如经投票表决结果记入纠纷个人档案的,与当事人见面后记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