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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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贿赂立案标准

职务贿赂立案标准

职务贿赂立案标准近年来,职务贿赂成为我国反腐败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为了加强对职务贿赂行为的打击,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明确了职务贿赂立案的标准和程序。

本文将就职务贿赂立案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一、职务贿赂的定义职务贿赂是指行贿人以财物或其他手段,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职务贿赂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二、职务贿赂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务贿赂立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贿赂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贿赂金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职务贿赂犯罪。

因此,在立案时要求贿赂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才能构成职务贿赂犯罪。

2. 贿赂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贿赂的贿赂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贿赂对象的身份是职务贿赂立案的重要条件之一。

3. 贿赂行为与职务相关职务贿赂要求贿赂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直接的关联。

也就是说,贿赂人通过行贿来谋取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帮助、支持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只有贿赂行为与职务相关,才能构成职务贿赂犯罪。

4. 贿赂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性职务贿赂犯罪的立案还要求贿赂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性。

也就是说,贿赂人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贿赂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性,才能构成职务贿赂犯罪。

三、职务贿赂立案程序在职务贿赂案件的立案过程中,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1. 初步调查对涉嫌职务贿赂的线索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确定是否涉嫌职务贿赂犯罪。

2. 取证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取证调查,包括调查贿赂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3. 立案审批根据调查结果,由公安机关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立案审批。

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和证据充分程度,决定是否立案。

4. 立案登记立案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将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安排侦查人员负责具体的侦查工作。

中国人民共和国受贿行贿条例

中国人民共和国受贿行贿条例

公务员受贿量刑一、行贿罪(一)、个人对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立案标准为:1、1万元以上;2、虽不满1万但有下列情形的;3、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4、向三人以上行贿的;5、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6、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对单位行贿立案标准为:1、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下;2、个人行贿不满10万,单位行贿10万以上不满20万,但有下列情形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单位行贿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个人行贿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根据第390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对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论单位受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论单位受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 . 单位 受贿 罪 是 指 国家 机 关 、 国有公 司、 企业 、 事业单位 、 人 民团体 , 索取 、 非法 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情节严重 . 或者 在 经济往来 中 . 在账外 暗中收受各种名义 的回 扣、 手 续 费 的行 为 。 单 位 行 贿 罪是 指 单 位 为 谋 取 不正 当利 益 而行 贿 . 或 者 违 反 国家 规 定 . 给予 国
数罪并罚。 单位对国家工作人 员行贿的 , 成立单位行贿罪; 单位对国有单位行贿的, 成立对单
位行 贿 罪 。
关 键词 : 单位 受贿
单位 行 贿
构成要 件
解释
司法认 定
在贿 赂犯罪 的刑法理论研究 中 , 《 刑法 》 第 3 8 7条 规 定 的 单 位 受 贿 罪 和 第 3 9 3条 规 定 的 单位 行贿 罪没 有被作 为 重点 。 然而 . 由 于 其 构 成 的特 殊 性 和贿 赂 犯 罪 体 系 的复 杂性 . 司 法 实 践 中该 两 罪 的认 定 疑 难 争 议 问题 并 不 少 见 。 本文结合 刑法和司法解 释的规定 . 运 用 体 系解 释 的方法 . 对单位受贿罪和单位行贿罪认定 中若 干 问题 进 行 研 讨 . 以期 有 助 于实 务 和 理 论 的深 化 如 何 区分 单 位 受 贿 罪 与 受 贿 罪 、 单 位 行 贿 罪 与 行 贿 罪

家 工作 人员 以 回扣 、 手续费 , 情 节严 重 的行 为 。 无 论 是单 位 受贿罪 还 是单 位行 贿 罪 . 其 主体 “ 单位 ” 都仅 限 于依法 成立 的单 位 . 非法 成立 的单位 实施 所 谓 单位 受贿 或者 行贿 . 应 当按 照个 人 犯受 贿 罪 或行贿罪定罪处 罚 当然 . 单 位受贿罪 中的“ 单 位” . 仅 限于 国有 单位 . 而单 位行 贿罪 中的“ 单

单位行贿犯罪管理制度策略

单位行贿犯罪管理制度策略

单位行贿犯罪管理制度策略不管在什么方面都需要遵守法学管理制度,对于犯罪行贿方面来说要进行法学方面的惩罚,对于不同的行贿方式所要进行的法学事项是不同的,以下是对于单位行贿犯罪方面的一些介绍。

摘要:针对行贿方式隐蔽的特点,反贪部门要不断完善侦查机制,强化侦查手段,广泛收集涉案信息,时时掌握到打击行贿犯罪的主动权。

同时要不断提高技侦能力,让电子监控、测谎技术、秘密拍照等技术得到充分应用,从而增强揭发行贿犯罪的能力。

关键词:行贿犯罪,法学管理,犯罪学类文章一、单位行贿犯罪的特点分析一是单位行贿罪的主体特殊。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一般来说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性质的企事业单位。

但司法实践中又出现了新的经济主体,即一人公司、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等也可能成为单位行贿犯罪的主体。

推荐期刊:《犯罪研究》主要栏目有“理论研究、“经济犯罪研究、“专题笔会、“实践探索、“检察官论坛、“境外透视等,内容翔实、观点新颖。

《犯罪研究》杂志自2003年由邮局发行与自办发行相结合,并正式由48页增至80页,成为犯罪学研究领域独具特色的学术刊物和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

二是单位行贿方式、资金来源半公开化。

许多单位为了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通常以集体的形式或以单位名义,通过隐蔽的行贿方式来达到目的。

而用来行贿的资金通常以虚拟的工资或者套取公司现金等形式反映在公司的账务上,一般很难查清。

三是行贿数额巨大、行贿方式多样化。

从查办情况看,单位行贿金额超过百万元人民币的一件,其他五件均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行贿数额不断攀升。

行贿方式也呈多样化,有借邀请外出考察名义途中行贿;有在工程项目中以联络费名义行贿;有以如干股,给予受贿人提成名义行贿;有逢年过节送贵重礼品或在烟酒中夹带大量现金的形式行贿。

四是跨地区的单位行贿增多。

单位行贿犯罪的主体业务活动分布广,往往不局限于本地开展业务。

而在外地做业务没有关系网,没有认识的人,很难顺利的开展,所以回扣等行贿行为就成了很好的捷径。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国家⼯作⼈员⾏贿罪⽴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对⾮国家⼯作⼈员⾏贿罪,是指⾏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作⼈员以财物,数额较⼤的⾏为。

那么,对⾮国家⼯作⼈员⾏贿罪⽴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

对⾮国家⼯作⼈员⾏贿罪⽴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作⼈员以财物,个⼈⾏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定罪标准1.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经济活动的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公平交易秩序。

2. 犯罪客观⽅⾯:本罪的客观⽅⾯表现为⾏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作⼈员以财物,数额较⼤的⾏为。

3.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般主体,既可以是国家⼯作⼈员,也可以是⼀般公民;既可以是⾃然⼈,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

4. 犯罪主观⽅⾯:本罪在主观⽅⾯必须出于⾏贿的故意,⾏贿的⽬的在于使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作⼈员利⽤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为⼈明知所谋求的不正当利益系上述⼈员违背职务的⾏为,⽽故意实施⾏贿⾏为。

量刑标准1. 数额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数额巨⼤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按个⼈犯罪规定处罚。

4. ⾏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贿⾏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条⽂第⼀百六⼗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作⼈员以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贿⾏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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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最新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遇到刑法罪名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一、概念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

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根据朋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

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

三、认定认定本罪时,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其中一方有联系,为一方出谋划策,则构成一方的共犯。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 (试行)》2018年4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该规定详细列举了国家监委管辖的六大类88个职务犯罪案件罪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将相关罪名的追诉立案标准整理,对尚未有具体立案标准的罪名明确其犯罪构成,并提出参考意见,便于工作学习。

一、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类犯罪共涉及刑法条文24条,包括17个罪名。

(一)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一条二款、第一百八十三条二款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刑法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前述2中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前述2中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

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

目录一.刑法相关规定 (1)基本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第393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06.29 )第七条、第八条 (4)司法解释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12.22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11.13 )第一条、第三条 (7)(2008.11.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1)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8]33号)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10.05.07 )第十条、第十一条 (14)地方司法文件 (1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试行) (2006.12.25 ) (15)二. 《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 (20)基本法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09.02 )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6.01.01 )第148条、第190条 (21)部门规章 (22)《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11.15 )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22)(第60号) (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滥收费用行为的构成及违法所得起算问题的答复》(1999.11.29 ) (25)(1999年11月29日工商公字(1999)第310号) (25)《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不正当竞争管辖权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8.01.08 ) (26)(工商公字[2008]7号) (26)三.基金、证券法规的相关规定 (27)部门规章 (2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关于如何认定股票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意见》和《关于如何认定信用卡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意见》的意见的函(1994.08.16 ) (27)(银条法[1994]26号) (27)《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2008.01.01 )第十一条 (29)《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12.14)第十五条 (30)行业规定 (31)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商业贿赂公约》的通知(2006.09.04) (31)(中证协发[2006]88号) (3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通知(2008.04.21)第二十八条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2009.01.20)第十一条 (34)一.刑法相关规定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第393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

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

目录一.刑法相关规定1基本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第393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06.29 )第七条、第八条3司法解释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12.22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3.11.13 )第一条、第三条5(2008.11.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8]33号)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10.05.07 )第十条、第十一条12地方司法文件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试行) (2006.12.25 )12二. 《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17基本法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09.02 )第八条、第二十二条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6.01.01 )第148条、第190条17部门规章18《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11.15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8(第60号)1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滥收费用行为的构成及违法所得起算问题的答复》(1999.11.29 )20(1999年11月29日工商公字(1999)第310号)20《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不正当竞争管辖权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8.01.08 )21(工商公字[2008]7号)21三.基金、证券法规的相关规定22部门规章2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关于如何认定股票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意见》和《关于如何认定信用卡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意见》的意见的函(1994.08.16 )22(银条法[1994]26号)2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2008.01.01 )第十一条23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09.12.14)第十五条23行业规定2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商业贿赂公约》的通知(2006.09.04)24(中证协发[2006]88号)24《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通知(2008.04.21)第二十八条2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2009.01.20)第十一条26一.刑法相关规定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1997.10.01)第383条、第385条---第393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 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一、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有何规定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什么是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公司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立案标准,以便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

下面将就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形。

一是收受财物的情形,即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给予财物的情形,即他人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只要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符合立案标准。

其次,在具体立案时,司法机关还需考虑到行贿数额、行贿目的、行贿方式等因素。

例如,行贿数额较大、行贿目的严重、行贿方式隐秘等情况,都会对立案产生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此外,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审查时还需注意相关证据的确凿性和充分性。

只有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行贿行为的事实和性质,才能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确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

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机关需要加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净化社会风气,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需要依法依规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

只有加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打击力度,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罪立案标准行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私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罪责。

对于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考量:行贿金额标准和量刑标准。

一、个人行贿罪金额标准个人行贿罪的金额标准通常是对行贿数额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行贿罪》的规定,个人行贿罪的金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行贿数额较大的情况:对于行贿数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行贿数额较大,可以更严厉的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较特大的情况:对于行贿数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行贿数额较特大,罪责更为严重,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3.行贿数额巨大的情况:对于行贿数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行贿数额巨大,罪责更重,将被从重处罚。

这些金额标准是根据对行贿数额的量化标准来确定的,并由司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判断。

二、个人行贿罪量刑标准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对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行贿数额等因素进行刑罚决定的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轻度刑罚:对于行贿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个人行贿罪犯,通常可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罚金等轻度刑罚。

2.中度刑罚:对于行贿数额较大或情节较严重的个人行贿罪犯,通常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中度刑罚。

3.重度刑罚:对于行贿数额较特大或情节极其严重的个人行贿罪犯,通常可处以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重度刑罚。

总体上,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行贿数额、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以后作出的判决。

这些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使行贿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总结起来,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行贿金额标准和量刑标准。

行贿金额标准主要考虑行贿数额的大小,量刑标准则主要考虑行贿罪犯的犯罪情节和行贿数额的大小。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行贿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财物等方式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立案标准是指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是否可以立案追诉的标准。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行贿金额、行贿对象、行贿方式和行贿动机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首先,行贿金额是行贿罪立案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刑法》第164条的规定,行贿罪的金额限制较为宽松,只要达到一定程度就可构成犯罪。

一般来说,行贿数额在一定金额以上即可构成犯罪,金额较低的行贿可能只面临行政处罚。

但是具体的行贿金额标准会因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其次,行贿对象也是行贿罪立案的重要标准之一。

行贿对象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执行公务的人员。

在行贿罪的成立中,行贿对象应具备一定的身份特征,如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如果行贿对象不是执行公务的人员,这种行为一般被认定为民间行贿,不属于行贿罪的立案范围。

再次,行贿方式也是行贿罪立案的重要标准之一。

行贿方式主要包括直接行贿和间接行贿两种形式。

直接行贿是指行贿人直接将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交给被行贿人,而间接行贿是指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给被行贿人。

无论是直接行贿还是间接行贿,只要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都可以立案追诉。

最后,行贿动机也是行贿罪立案的考虑因素之一。

行贿罪的犯罪主观要件包括犯罪人的故意和不正当行为动机。

行贿罪的立案主要考虑行贿人的行贿动机是否违法、不正当。

如果行贿动机合法正当,如表示感谢或者请客送礼等,可能不构成行贿罪。

但如果行贿动机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违法垄断市场、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等目的,将被认定为行贿罪,并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行贿金额、行贿对象、行贿方式和行贿动机等方面。

根据这些标准,检察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判断是否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应该立案追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立案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并以公平、公正、严肃的原则处理行贿案件。

论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数额标准的相对降低

论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数额标准的相对降低

要 件 且 法 定 刑 较 高 的 单 位 行 贿 罪 与 不 具 上 述 特 点 的 对 单 位行贿 罪立 案标 准设 定一 致 , 否欠 妥不 无 疑问 。 是 《 法》 3 1 规定 , 刑 第 9条 自然 人 犯 对 单 位 行 贿 罪 也 处 三年 以下 有期 徒 刑 或拘 役 。 据 《 法 》 30 规 定 , 根 刑 第 9条
引发 的 单 位 受 贿 罪 ) 治标 与 治本 的 统 一


词 :对 单位 行 贿 罪 ;立 案 数 额 标 准 :相 对 降低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2 7 ( 0 9 0 0 2 — 4 0 7 8 0 2 0 )1 - 1 6 0
中图 分 类 号 :D 2 .9 94 2 3 收 稿 日期 :2 0 — 4 2 090—8
实 现 刑 罚 的 正 义 目 的 .是 报 应 刑 论 的 基 本 价 值 追 求 就 何 谓 “ 义 ” 罗 尔 斯 将 社 会 中 的 正 义 称 为 “ 平 正 .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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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人 员 , 三 年 以下 有 期徒 刑 或 拘役 。刑 法 》 33 处 《 第 9 条 规 定 , 位 行 贿 , 节 严 重 的 , 单 位 判 处 罚 金 , 对 单 情 对 并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处 五 年 以下有 期 徒刑 或 拘役 。 较 而 言 , 位 行贿 罪 为 重 罪 。 相 单
作 者 简 介 :徐 强 ,四 川省 人 民检 察 院 成 都铁 路 运 输 分 院法 律 政 策 研 究 室 干部 , 法 学硕 士 。研 究 方 向为 商业 贿 赂 。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来源:辩护狂网(百度一下“辩护狂”专业的刑事案件咨询网)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一)行贿罪的概念及构成——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二)行贿罪的概念及构成——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给予财物的方式可以是主动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主动给予财物;也可以是被动的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索取财物的情况下,被动的交付财物。

但是如果是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出财物,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则不构成行贿罪(三)行贿罪的概念及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行贿罪的概念及构成——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二、行贿罪的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公务员行贿20万如何处理-

公务员行贿20万如何处理-

People are born for action, just like a fire always rises up, and a stone always fall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务员行贿20万如何处理?公务员个人进行行贿20万元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的,会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没收不正当财产。

行贿罪名在成立的第一时间,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目的将相关财产私自藏匿,否则罪名种类就会上升,承担的法律后果会更加严重。

法律面前要做到诚实。

一、公务员行贿20万如何处理?行贿20万会给你个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立案标准是10000元;量刑一般情节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新行贿金额标准: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所谓经济犯罪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法律用语。

经济犯罪涉及的罪名不少,这些罪名分别是哪些,你知道吗?那么关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以下就由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常见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15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 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以公司的名义给人送礼的行为,也构成行贿罪吗?

以公司的名义给人送礼的行为,也构成行贿罪吗?

以公司的名义给人送礼的行为,也构成行贿罪吗?现实困惑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国有配件厂有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领导为了以后得到更多的订单,多次以公司名义送礼。

该公司总经理认为绝大部分利益是公司的,给人送点礼不算什么。

逢年过节,公司多次送给该国有配件厂厂长现金以及各种贵重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40万余元。

该有限责任公司的送礼行为构成行贿罪吗?律师说法《刑法》规定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该有限责任公司是按《公司法》的要求,依法登记设立的公司,具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资格。

公司总经理的行为代表公司意志,其为了以后得到更多的订单,先后向国有配件厂厂长送礼达40万余元。

很显然该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温馨贴士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

此外,旅游、娱乐等活动也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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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法罪名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一、概念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是相同的。

(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

至于行贿人所要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客观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表现为二种形式,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l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三、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六)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最新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9.html∙最新拒传、假传军令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8.html∙最新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7.html∙最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696.html∙最新叛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5.html∙最新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4.html∙最新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3.html∙最新私放俘虏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2.html∙最新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1.html∙最新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90.html∙最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抢支、弹药、爆炸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 /y/zm/954689.html∙最新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8.html∙最新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7.html∙最新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6.html∙最新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5.html∙最新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4.html∙最新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3.html∙最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2.html∙最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1.html∙最新抢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80.html∙最新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9.html∙最新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8.html∙最新重大飞行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7.html∙最新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6.html∙最新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5.html∙最新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4.html∙最新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3.html∙最新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672.html∙最新刑讯逼供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1.html∙最新贪污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70.html∙最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9.html∙最新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8.html/y/zm/954667.html∙最新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6.html∙最新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5.html∙最新间谍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4.html∙最新侵占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3.html∙最新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2.html∙最新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1.html∙最新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60.html/y/zm/954659.html∙最新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8.html∙最新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7.html∙最新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6.html∙最新非法搜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5.html∙最新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4.html∙最新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3.html∙最新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2.html∙最新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1.html∙最新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50.html∙最新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9.html∙最新分裂国家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8.html∙最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7.html∙最新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6.html∙最新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5.html∙最新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4.html∙最新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643.html∙最新阻碍军事行动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2.html∙最新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41.html∙最新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640.html∙最新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39.html∙最新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38.html∙最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37.html∙最新抗税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36.html∙最新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 /y/zm/954635.html∙最新战时临阵脱逃罪立案标准及认定(2018)/y/zm/954634.html∙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y/zm/130390.html∙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89.html∙妨害清算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88.html∙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认定 /y/zm/130387.html∙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86.html∙贪污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85.html∙武器装备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84.html∙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y/zm/130383.html∙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82.html∙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81.html∙商检失职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80.html∙强奸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79.html∙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78.html∙聚众斗殴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77.html∙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76.html∙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75.html∙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74.html∙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认 /y/zm/130373.html∙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 /y/zm/130372.html∙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71.html∙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 /y/zm/130370.html∙遗失武器装备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69.html∙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68.html∙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67.html∙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66.html∙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65.html∙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64.html∙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2017最新版) /y/zm/130363.html∙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62.html∙资敌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61.html∙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 /y/zm/130360.html∙间谍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59.html∙叛逃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58.html∙投敌叛变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y/zm/130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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