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证据制度
自考证据法学章节重点
自考证据法学章节重点第一章:绪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证据及其证明力、证明力;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以及他们的规律。
第二章:证据制度概述一、三种证据制度的优缺点。
即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和自有心证证据制度。
二、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的概念二、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第四章:证据的种类一、本章为重点章二、重点把握本章所列各种法定证据的概念、范围及对案件事实证明价值和作用、价值证明力的特点。
第五章:证据的种类一、本章为重点章二、1.证据分类的意义以及对办案实践的作用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第六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收集和保全证据的规则和要求第七章:证明概述诉讼证据的构成和特征,以及对刑、民、行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八章:证明对象三大诉讼证明对象的确定第九章: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概念之不同理解,以及三大诉讼证明责任之异同第十章:证明标准如何把握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第十一章:证据的审查判断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武器二、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
第十二章:推定和司法认知法律上的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范围第十三章:证据规则设置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促进证据立法。
第一章绪论一、了解:1、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2、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二、领会:1、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
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们的对立体现在各自表现的内容不同;它们的统一表现于具有共同的目标-------查明案件的真实。
二者的一致,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现实要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难以统一,主要是因为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存在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1)证据材料内容真实,取证方式违法。
刑事诉讼法七八九回避、辩护代理 、证据
第七章回避1、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
2、回避的理由(有因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一个人在诉讼中不能担任多种角色。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3、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提出申请,要求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退出诉讼活动的诉讼行为。
4、回避的决定(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
(2)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检察人员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3)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和侦查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
(4)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院长的回避(5)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本院检察长、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第八章辩护与代理1、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2、委托辩护的代为委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有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3、辩护人的范围: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积极范围)(1)律师。
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消极范围)a 绝对排除,包括(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如果主刑已执行完毕,但仍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对证据规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证据规定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础,是认定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以下是关于我国证据规定的法律规定,旨在为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正确处理案件,制定本法。
第二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条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第四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五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物证、书证第六条物证是指以其外部形态、性质、质量等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者痕迹。
第七条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物证、书证应当分别收集、分别保存,不得互相混淆。
第九条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应当附有清单,注明种类、数量、特征、来源等事项。
第十条物证、书证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损毁、丢弃。
第三章证人证言第十一条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知道的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第十二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第十三条证人证言应当真实、客观、全面。
第十四条证人作证,不得使用侮辱、诽谤、威胁、利诱等方法。
第十五条证人证言应当经过质证,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章被害人陈述第十六条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其所遭受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第十七条被害人陈述应当真实、客观、全面。
《证据法学》教学大纲(本科)
《证据法学》教学大纲(本科)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证据法学是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它是一门思想性及实践性都很强的应用法学,以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证据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生选修课之一,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证据法学,目的与任务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详细掌握证据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以及基本原理,分析研究证据法律制度的本质和规律,着重培养学生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技能,提高运用证据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章证据制度内容:证据制度概述;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要求:(1)了解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2)掌握证据制度的主要历史类型;本章重点和难点: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与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内容:证据法的理论基础: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要求:(1)了解认识论对证据法的指导意义(2)了解方法论对证据法的指导意义(3)了解价值论对证据法的指导意义第三章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守法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公平诚信原则;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原则; 证据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要求:(1)了解遵守法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公平诚信原则;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原则(2)掌握证据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第四章证据概念与证据资格内容:证据的真实观;证据的定义;证据的资格。
要求:(1)掌握证据的定义和资格;(2)了解证据的真实观。
本章重点和难点:证据的定义、资格。
第五章证据的学理分类内容: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要求:(1)了解证据分类的概念及意义;掌握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的概念及特征。
本章重点和难点: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本证与反证的概念及特征。
刑法学课件:第九章 刑事证据制度
理论研究
“警察是法庭的公仆。”
—英国法谚
警察作证问题
警察应以什么身份出庭作证 警察作证是否属于“自我证明” 警察作证是否违反回避制度
理论研究
【刑事诉讼修改】
“第五十七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 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 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 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 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 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 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 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 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 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案例运用
日本案例:
据说在日本,警方一直对难以对酒后开车的司机处罚 感到困惑,主要是取证的问题,司机不愿接受验血,警方 也不能强迫。警方曾经发明过小仪器,让受检司机对着它 一呼气就可测出酒精的含量是否超出标准,但是越来越多 的受检司机死活不愿意张嘴,警方还是不能强迫。
后来警方发明了新招。把可疑的司机“请”进警察局, 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扣留司机。人有三急,可疑司机不明 底细,自愿上洗手间,于是通过一系列暗置的设备,司机 的尿液最终进入到警方试验室的试瓶里。通过这样一系列 高科技手段,警方总算获得了自认为具备合法性的证据。
此时,恰逢青州新任知府周元亮到任,他不象前任那 样孤立、表面地看待“诗扇”这个物证,而是首先想到当 时的气候,四月天不热,何以用扇?杀人当晚下阴雨,用 扇更无必要。显然“诗扇”这个物证与发案时的季节、环 境、条件相矛盾,于是判定是拿“诗扇”嫁祸于人。那 么,人是谁呢?仔细看扇子上的诗句,与他上任避雨时在 酒店所见“东莞李秀”所写一诗的情调、语气相仿佛,于 是判断两诗系一人所作。接着传讯李秀,秀说:“诗是他 写,字不是他写的”。并提供好象是他的朋友王佐的笔迹。 后传王佐供出王成。王成归案后对于嫁祸吴蜚卿的事实供 认不讳。于是“三年冤狱,一朝昭雪”,博得一片赞扬声。
刑事诉讼法证据概述
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非常重要有极为复杂的问题。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 包括: 收集、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 要合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 证属实,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客观性和相关性的重要保 证,也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严格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和以威 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 鉴定结论; • 勘验、检查笔录; • 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 据形式,应当称为证据资料,或曰证据材料,在未经查证 属实之前,也可能是不真实的,理所当然不能作为定案的 根据。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与意义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 如何审查和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制度和规 则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什么是证据,哪些主体应当提出证据, 怎样运用证据进行诉讼,诉讼中的证明应当达到什么标准 和程度等。 证据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就我国现行的证据制度而言,其理论基础包括辩证唯 物主义认识论和程序正义论。
第三节 证据的种类
书证与物证的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书证是广义的物证,有的书证既可以做书证,又可以 做物证运用。其证明力的共同特点是客观真实性比言词证 据强,书证与物证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书证是以其内容来 证明案情的,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性质及其存 在的方式和状态等证明案情的。 书证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往往能直接证明有关的案 件事实。 • 书证同其他证据相比,其证明力更强,证明作用发挥得更 充分。
11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第11讲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刑事诉讼的理性与公正
证据、事实、证明
一、证据
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是定案的根据。
两层意义的统一: 证据载体(证据形式) 证据事实(证据内容)
二、证据的属性
1、大陆法系: 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某证据能够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资格。 证明力: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主观方面”的“推定”
九、证明的过程
1、侦察:收集、保全证据
2、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单个审查、相互印 证审查
3、综合运用证据认定事实 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证据链)
2、英美法系: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或者是否能够说明待证事实。 可采性:证据是否能够被采用
二、证据的属性
3、我国传统“三性说” 客观性:证据真实、确实,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
够作为定案根据。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上的内在联系,能 起到证明作用。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主体、收集方法、收集程序合法, 且经过法定审查程序。(司法实践中:符合刑事诉讼 法的基本目的和原则,而非绝对性地符合所有规则。)
序中的证据规则。
五、刑事诉讼的认识论
事实(真理)与 认识 认识的主体:司法人员为主的参与人 认识的客体:案件事实 认识的手段:证据 认识的过程:刑事诉讼程序
六、事实 客观事实(真实)、法律事实(真实)
案件(整体)事实、基本(主要)事实
七、证明的对象
1、证明的对象: 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
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
2、对象的范围: 实体法事实:对是否成立犯罪、成立何种罪名、
第9章证据制度一般理论资料
第三节 证明
• 四、证明标准 • 含义: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法定的 证明程度等,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 实所要求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证明标准 则是指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 罪所要达到的程度。 • (一)我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标准的形成
第三节 证明
• 三、证明责任 • 源于古罗马法中著名的“谁主张,谁证明”原则, 到近代德国发展到繁荣阶段。现行,两大法系的双 重证明理论,即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 明责任;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明责任和说服责任。 • 我国立法首次使用举证责任概念是《行政诉讼法 》第32条。《刑事诉讼法》第49条对举证责任问题 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说主张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 任从两方面来界定,即举证责任和证明职责。
• •
1、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负有举证责任,理由:第 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理应负有举证责任;第二,无 罪推定原则的要求;第三,基于被告人特殊的诉讼地位。 • 公诉案件中,收集证据的责任主要由侦查机关承担。 •
(一)举证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5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 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 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 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 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 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九章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证据与证据法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三节 证明
第一节
一、证据的概念
证据与证据法
一般意义上的证据,通常指“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 的有关事实或材料”。 诉讼中的证据,受到证据法及其他 法律的规定,体现出司法赋予的独特品性。 从法律规定看,我国刑诉法第48条规定。 证据的定义有事实说、根据说、信息说等不同学说。我 国刑诉法采用材料说。教材认为,证据是内容与形式的统 一,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所表达的事实,证据的形式是事实赖 以存在的载体。刑诉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 事实的材料”, 这里的”材料”是证据事实与证据载体相 统一的表述。
证据法期末复习
证据法期末复习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对神发誓、水审(冷水审和沸水审)、火审、决斗2、法定证据制度P21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P234、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P26~32第五章:证据法原则:1、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的基础性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认定事实。
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①③④⑤⑥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直接言词原则:分为直接原则(直接审查原则)、言词原则(言词审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的适用P863、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可见,无罪推定实质上是一种对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的保护性假定,它通过赋予被告人在法律上处于无罪公民的身份和地位,确保其享有一系列的特殊权利和保障,使其拥有足以与国家公诉一方相抗衡的能力。
无罪推定是尽可能从法律上而不是从事实上假定被告人处于无罪公民的地位,但它并不排除国家追诉机构为查明事实真相依照法律而对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或者专门性调查措施,而是禁止这些机构对被追诉者采取不必要或者过于严厉的措施,从而将对其人身自由等权益的限制和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解释,无罪推定包含以下基本要求:①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在任何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自始至终由控方承担,这一责任是不可转移的。
②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有利于被告”不仅意味着在出现罪与非罪时,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即“疑罪从无”;也包含在出现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疑问、需要进行“择一认定”时,判决被告人轻罪的要求,即“疑罪从轻”。
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三)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与证据法 物质运动的结果必然呈现一定的形态, 任何案件都是物质运动的形态,它具有 特定性、稳定性与反映性 反映论表明,各色证据就是案件事实的 反映 反映论决定了司法证明方法、司法证明 标准等基本理论问题 许多证据规则也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反 映论
(四)辩证唯物主义可知论与证据法 案件事实是可以通过证据查明的
刑事诉讼证明的特点:
刑事证明的任务是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刑事证明是一种揭示案情的复杂的实践和 逻辑思维活动 刑事证明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依照法 定的程序进行的 刑事证明是一个(收集、审查、判断、运 用证据并得出结论的)过程
二、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是指在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 事实。具体包括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被告 人主体方面的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三个方面。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如:
1、客观性:是指证据都是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猜测。
【案例视频】测谎技术
美国证据法中的“相关性”和“可采性”
相关性。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1条规 定,相关的证据是指这样的证据:它具有使 任何对于解决争议有影响的事实比没有该证 据时更可能存在或更不可能存在的任何倾向。 可采性。是指证据是否属于法律上允许在裁 判者面前提供的证据。具有可采性的证据都 是相关证据,但相关证据未必都可采。
三、刑事证据的意义
刑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
刑事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起诉、审理和定罪量刑的依据 刑事证据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刑事证据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 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 刑事证据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工具
证据制度是指有关诉讼中证明活动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证据制度是指有关诉讼中证明活动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由一系列关于诉讼证明的法律规范或规则构成的一,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关系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
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分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国家对司法资源的投人多寡,进而对诉讼效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经济制度的进步,必然会带来诉讼制度乃至证据制度的发展。
这是证据制度发展的一个必然规律。
当然,证据制度对经济制度也有反作用。
证据制度对于稳定社会关系、保证国家安定,也具有重要作用,并间接地为经济的发展服务。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是由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与之相适应我国的证据制度在保证诉讼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是反应案件事实的同时,必须兼顾诉讼成本,降低诉讼费用,高诉讼效率。
为此我国的证据制度应当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同时,尽量降低举证费用。
二、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
诉讼制度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是从属关系,二者是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诉讼离不开证据,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
一方面,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为证据制度贯彻落实提供保障,诉讼制度赋予了法官及当事人的相应法律地位,才有了证据的收集及采信质证过程,否则,证据制度无法得到体现、保证;另一方面,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
诉讼制度的变革必然会体现在证据制度上,证据制度的发展变化又会对诉讼制度提出新要求,并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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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的审查判断
• 审查的内容--物质、物品、痕迹有 无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变化;是不是伪 造的;物证的来源;物证与案件事实 之间的有无联系。
• 审查的方法--比较检验;辨认;鉴 定。
2、书证
书证的概念
•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 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对案件起 证明作用的文件或其他物质材料。
•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 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四、 证明责任
• 1、证明责任的概念 • 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究
竟应该由谁来对案件事实承担证明的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的责任应由控诉 方承担。
• 2、证明责任的分担
•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包括下 列三个方面的内容:
• (1)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 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指控 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理应承担证 明责任。
犯罪行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的证据 。 • 无罪证据是指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 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 行为的证据 。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按照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不同
• 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就能够证明案 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 间接证据是指凡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具体包括哪些?
•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必须是运用证据进行 证明才能确认的事实。否则,如果是属于众所周 知与不证自明的事实,也就不应成为刑事诉讼中 的证明对象。
免证事项
• 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人民法 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 序重新审理的事实;法律、法规的内容以 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 晓的事实;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 序事实;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 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 待遇。
4、被害人陈述
概念
• 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就 自己遭受犯罪行为受害情况和他所了 解的情况向专门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供述和辩解
司法腐败酿奇冤 民警杜培武狱中遗 书字字带血
概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 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 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称为口供。
• 3、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 据只能由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 保全和审查认定。
第二节 证据种类
• 证据包括: • (一)物证; • (二)书证; • (三)证人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章、 刑事证据一般理论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与基本属性
• 一、概念 •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
材料,都是证据。
二、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
•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是客观存在的 事实,是有正确来源的事实,是不以人们的主 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 实有某种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问题
• 以上哪些证据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 证据?
二、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 按照证据提供方式的不同 •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
的各种证据,又称为人证。 • 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体作为
证据表现形式的各种证据 。
三、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 按照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的不同 •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或
【案例】吕某抢劫陈某案
• 在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中,公安人员收集到如下 证据 。
• 1、被害人陈某度过危险期苏醒后,说是原来 的邻居吕某在她身上砍了一刀,并抢走其肩上 的手提包。
• 2、现场留有吕某的鞋印两个。 • 3、在吕某家搜出陈某的手提包、沾血的菜刀
一把。 • 4、菜刀上的血的血型与陈某的血型一致。 • 5、审问中吕某承认是因为赌博输了,所以去
• 包括供述和辨解两部分内容。
孤证不能定案
•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 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 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 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 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 处以刑罚。
6、鉴定意见
概念
•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 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 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书 面结论。
犯罪发生的时间 • 确定犯罪分子的身份,为查获犯罪分子提供线
索 • 确定实施犯罪行为者,应否负刑事责任; • 揭示物证的证明作用 • 对其他证据起着鉴别作用和互相印证的作用。
审查判断
• 鉴定人是否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的科学 技术知识
• 鉴定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可靠充分 • 鉴定人的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的态度 • 审查鉴定结论论据的充分性和推断的合
水平 • 勘验、检查行为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
序进行,手段方法是否科学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概念
• 视听资料是指录音资料、录像资料、 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以及其他 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用以证明 案件真实情况的信息资料。
特征
• 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 • 具有高度的物质依赖性 • 具有高度的直观性 • 具有动态连续性
1、物 证
物证的概念
• 物证是指以自己的属性,特征或者存在 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者痕迹。
物证的种类
• 实施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
•
犯 罪 现 场 留 下 的 物 品
物证的收集
• 收集途迳--现场勘查;人身检查、 搜查;调查访问。
• 固定、保全方法--笔录、绘图、 拍照、录像、制作模型等
• 收集要求--必须做到及时、细致、 合法。
•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 必须受法律追究。
三、证明对象
• 1、证明对象的概念 •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运用证据
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 2、证明对象的范围
•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际 经验,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可以分为两大类: 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
鉴定种类
• 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 • 精神病医学鉴定 • 刑事技术鉴定 • 会计鉴定 • 工程技术及责任事故鉴定 • 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 • 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 • 文物等级鉴定 • 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 • 电子数据鉴定。
作用
• 确定犯罪事件是否发生 • 确定犯罪事件的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工具、
书证的作用
• 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性质,作案动机和 目的;
• 可以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 • 某些经济犯罪案件中,书证则是不可缺
少的证据
审查判断
• 要审查书证是否是伪造的 • 审查书证是否是在暴力、威胁、欺骗
等行为的影响下写成的 • 审查书证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 • 是审查书证是否有证明力
3、证人证言
抢劫陈某。 • 问:以上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
据?
第四节 证明
• 一、证明的特点 • 1、任务: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 2、主体:主要是国家专门机关 • 3、刑事诉讼证明必须依法进行 • 4、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二、证据的收集
• 1、客观全面 •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
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 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的作用
• 可以发现和收集到原始证据 • 可以检验原始证据的真实可靠程度 • 可以依据传来证据证明案件中的一些
次要事实和情节
【案例】钱大江杀人案
农民张光理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 妻子吴月菊与奸夫钱大江害死的。侦查中获 得以下证据材料:
1、吴月菊供认:因同钱大江通奸,为达到与钱 结婚的目的,曾与钱多次谋划杀张。那天张光理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张 熟睡之际,钱大江用钉锤猛击张的头部,将 张打死。
•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
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 以保护。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 人应当配合。
(4)经费保障
•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 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 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 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 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 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 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 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 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 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 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