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木质包装出口 你一定要了解这些IPPC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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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木质包装法规总述

欧盟关于木质包装法规总述

欧盟关于木质包装法规总述1. 什么是木质包装?木质包装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如板材、木屑、纤维板等)制成的、用于包装和运输各种物品的容器,如木箱、木托盘、木制包装袋等。

2. 欧盟对木质包装的法规欧盟对木质包装的法规主要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下的《ISPM15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木制包装材料需要进行热处理或使用要求符合标准的木材,以防止有害生物通过木材在国际贸易中传播。

实施欧盟的ISPM15标准自2004年开始。

自此以后,从非欧盟成员国进口的木材包装材料必须符合ISPM15标准。

3. ISPM15标准的具体要求根据ISPM15标准,木材必须进行热处理或其他处理方式,以确保木质包装材料符合以下条件:•原木必须在病原体和有害生物存在的部位达到合格温度,否则木材可能被污染并传播有害生物;•处理后的木材必须标记明显,以证明其符合ISPM15标准。

此外,ISPM15标准还规定,木质包装必须注意以下要求:•木材不能被再次用于生产木质包装;•木材必须从一个标记明显的区域内采伐,并在该区域进行处理;•小于6mm(1/4英寸)厚的木材不需要热处理。

4. 实施ISPM15标准的影响实施ISPM15标准对于欧盟及其贸易伙伴国家的贸易均有影响。

同时,虽然ISPM15标准旨在预防有害生物跨境传播,但在实施中也可能面临一些问题:•在贸易伙伴国的木质包装材料不能符合ISPM15标准的情况下,欧盟企业可能会面临木质包装商标记明显不足、需要进行热处理等问题;•由于木质包装材料无法与其他材料完全替代,同时实施ISPM15标准也可能因成本或技术等原因导致木质包装材料市场份额下降。

5. 欧盟在木质包装方面的其他法规除了ISPM15标准外,欧盟还制定了其他法规来规范木质包装:•“木材和木材制品输入欧盟市场的禁止发表意见”(EU Timber Regulation, EUTR):该法规旨在遏制非法伐木,规定了进口商必须实行“尽职免责”程序,以确保其所进口的木材和木材制品来源合法。

木质托盘热处理出口标准

木质托盘热处理出口标准

木质托盘热处理出口标准
木质托盘的热处理出口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标准和要求:
1. IPPC 标准: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IPPC)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木质包装材料的国际标准,其中包括木质托盘的热处理要求。

根据 IPPC 标准,木质托盘需要经过热处理或熏蒸处理,以确保杀灭有害生物并防止其传播。

2. ISPM 15 标准:国际植物卫生措施标准 ISPM)第 15 号标准规定了木质包装材料的热处理要求。

该标准要求木质托盘在特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进行热处理,以确保杀灭有害生物。

3.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自己的木质包装材料进口要求,包括木质托盘的热处理标准。

例如,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的木质包装材料进口规定。

在出口木质托盘之前,建议您了解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确保您的木质托盘符合这些要求。

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商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令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令

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2005-01-10)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五年一月十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

出口木包装箱出口要求

出口木包装箱出口要求

出口木包装箱出口要求出口木包装箱就是用木材作箱档,用胶合板作箱面制成的木箱,目前国际上对木包装箱的出口有严格的要求...出口木包装箱出口要求:1.结构应牢固安全,科学合理,并且要保证设备铁路运输,海洋运输等多次装卸的安全。

2.材料应该要符合出口的要求。

3.包装应紧凑,尽可能的减少包装箱的数量,同样的设备最好在同一个箱中。

4.外形尺寸和重量尽量不要超出运输规范要求,超出时应该要向运输方提前说明。

5.箱内的一些散件应该要覆盖或者填塞,防止在运输中损坏。

6.在装集装箱时要采取防潮防锈等措施,需要满足海运的要求。

7.顶部应是平顶的,应该要具有一定的堆码的能力。

8.箱面上应要有一些标志,比如,防雨,叉车,重心,上吊等标识。

此外,出口专用木箱必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认证的包装木箱,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即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

要求包装箱不能有任何虫卵、树皮和污染物才能达到出口要求。

出口木箱包装的出现为提高我国的对外贸易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对外贸易企业,为货物顺利出口,都会选择出口专用木箱包装,这种方式不仅能保证货物的质量,同时还能减少损失。

主要体现在其:一、环保性,现在世界各国,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国外一些国家,破坏环保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接受的,因此,出口专用木箱一定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阻隔性,阻隔性要强,出口木箱包装的目的是为了阻止氧气的进入,防止氧化,或者是减慢氧化速度,所以,出口木箱包装要求自然是要有极强的阻隔性,否则货物的质量无法保证。

三、抗冲击性,抗冲击性要好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冲击的时候,因此出口木箱包装需要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这样才能保护货物不被损害。

四、经济性,能经济性适中,要保证出口木箱包装易于处理,否则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以及经济损失,因此,对外贸易企业在选择出口货物包装的过程中会选择出口专用木箱的对货物进行包装。

各国对木制包装的各种规定

各国对木制包装的各种规定

各国对木制包装的各种规定更新时间:2011-08-19 09:39 来源:物流知识网浏览:次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在国际间传播蔓延,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

目前许多WTO成员已基于该标准制定和采纳了相应的措施,但是各国具体的检疫标准和实施期限各不相同,部分国家将在一定过渡期之后开始陆续实施;部分国家在采纳国际标准的同时也接受符合本国进口要求的木质包装;另外也还有很多国家未宣布采纳该标准。

发达国家采纳ISPM15的情况由于美国进境口岸截获有害生物数量不断增加,美国认为其针对木制包装实施的检疫要求不完全有效。

于是在2004年9月16日公布了一项最终法规,公布了对木质包装材料进口法规的修订,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材料均按ISPM15号国际标准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

该措施自2005年9月16日起完全生效。

对于不符合ISPM15的木质包装将立即要求退运。

从2004年9月16日起,提供1年的过渡期。

在此期间,将向出口国官方植物保护机构和美国进口商通报木质包装未经适当处理和加施标识的情况,但在新法规完全生效前不采取其它任何措施。

加拿大于2004年宣布自2005年4月1日起完全实施ISPM15,要求所有进境木质包装(除美国外)需符合ISPM15的要求或按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IFA)批准的方法进行处理和证明。

该措施完全生效之后,对不符合进口要求的木质包装材料,将实施退运处理。

加拿大也提供了一定的过渡期,时间为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准许向其出口木制包装的国家在此期间使用识别标志或使用证书代替标志。

并对非易感染的木质包装采取简化的强制措施。

另外,从2004年1月起将向出口国官方植物保护机构通报木质包装未经适当处理和加施标识的情况。

关于木质包装出口需注意的问题

关于木质包装出口需注意的问题
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 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 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 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 2.要求熏蒸(消毒)的木质包装的种类? •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 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 衬板、木轴、木楔等。原 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 3.熏蒸方式有哪些? • 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的一般采 用:溴甲烷、环氧乙烷。
安排出口。
• 7.熏蒸的一些要求 • A、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 B、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
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C、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 另外,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 C木质包装熏蒸时不可缠绕塑料膜影响熏蒸效果 • 熏蒸温度:
温度在21℃或以上,溴甲烷的剂量为48g/m3,密封熏蒸 温度在16℃或以上,溴甲烷的剂量为56g/m3,密封熏蒸 温度在11℃或以上,溴甲烷的剂量为64g/m3,密封熏蒸 温度在5℃或以上,溴甲烷的剂量为80g/m3,密封熏蒸 • 热处理则一般要求的85℃的温度下熏8HRS以上
• 6.熏蒸操作程序? • 首选是预约商检局,由检疫机构出具CIQ《熏蒸消毒证书》、《植物检疫证书》; • 填写《熏蒸消毒申请》(客户)—→业务受理(公司)—→安排人员,预约时间(熏
蒸公司)—→上门至工厂码头盖标识、施药(工作人员)—→出具证书(单证部)— →寄件、付款。
• 熏蒸就是采用熏蒸剂这类化合物在能密闭的场所杀死害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 术措施。熏蒸剂是指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使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 种化学药剂。这种分子态的气体,能够渗透到被熏蒸的物质中去,熏蒸后通风散气, 非常容易扩散出去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需要注意哪些检验检疫要求.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需要注意哪些检验检疫要求.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需要注意哪些检验检疫要求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但以下材料除外: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各种森林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纷纷对进口木质包装制定和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检疫制度。

1998年,美国政府以从中国进口的货物木质包装托盘中发现大量的光肩星天牛,担心因为本土没有天牛天敌会导致其大量蔓延为由,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实施强制检疫制度。

2000年,芬兰、瑞典及法国从来自中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木质包装中发现了松材线虫,为此,欧洲林业委员会制定了对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置方案。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

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

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为使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避免经济损失,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或代理商应注意以下新的检验检疫要求:1.2005年3月1日出境的货物木质包装应按照新检验检疫规定执行,有关国家或地区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具体时间见表1。

注:1.实施时间均为到港日期。

2.巴西、瑞士、印度、斐济、斯理兰卡也已采纳ISPM15号国际标准,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3.其他国家或地区实施情况将随时补充。

2.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表示式样如下: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

原木出口熏蒸标准

原木出口熏蒸标准

原木出口熏蒸标准
原木出口熏蒸标准一般要遵循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中的ISPM 15标准(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物熏蒸和处理)。

对原木进行熏蒸处理,主要是为了杀灭可能存在的害虫,防止它们传播到其它国家,破坏那里的生态环境。

具体的标准会因各个出口国和进口国的要求有所不同,但通常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温度,并维持一定时间,以确保彻底杀灭害虫。

一、具体的熏蒸流程是什么?
熏蒸流程通常包括:原木入库、密闭熏蒸、保温杀虫、透气散毒、出库等环节。

这些环节的具体流程会因为熏蒸设备、原木的物理特性、害虫的种类和数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熏蒸过程中,通常需要监控熏蒸环境的温度、湿度和熏蒸剂浓度,以确保熏蒸的效果。

二、如何验证熏蒸的效果?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检测原木表面和内部的温度,以及害虫活动的情况来验证熏蒸的效果。

一般情况下,熏蒸后的原木,其内部温度应该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且需要在这个温度下维持一段时间。

至于害虫活动的情况,可以通过显微镜检测或者害虫活动监测设备来进行。

三、哪些因素会影响熏蒸的效果?
影响熏蒸效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原木的物理特性(如密度、含水率等)、熏蒸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熏蒸剂的类型和浓度、熏
蒸时间、害虫的种类和数量等。

为了提高熏蒸的效果,通常需要在熏蒸前对这些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熏蒸方案。

在熏蒸过程中,也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监控和调整,以确保熏蒸的效果。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IPPC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IPPC

定义 ..................................................................................................................................15-5
要求概要 ...........................................................................................................................15-5
环境声明 ...........................................................................................................................15-4
参考文献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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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doc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doc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2005年第11号公告,要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

现将确认的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公告如下:一、检疫除害处理方法(一)热处理(HT)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

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温度剂量(g/m3)最低浓度要求(g/m3)0.5小时2小时4小时16小时≥21℃48 36 24 17 14≥16℃56 42 28 20 17≥11℃64 48 32 22 19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四)依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当上述除害处理方法不能有效杀灭我国关注的有害生物时,国家质检总局可要求输出国家或地区采取其他除害处理措施。

二、标识要求(一)标识式样: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出口到加拿大货物的木质包装须加贴IPPC标志

出口到加拿大货物的木质包装须加贴IPPC标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出口到加拿大货物的木质包装须加贴IPPC标志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CFIA)的木质包装新规(D-98-08)的最后过渡期已过,将全面实施。

对于来自中国仅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的木质包装将不再为加拿大接受,只有加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nternational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标志是唯一有效的认证方式。

也就是说,加拿大对来自中国货物的木质包装仅查验IPPC标志,凡随附植物检疫证书的,加拿大将拒绝入境。

此木质包装政策的变化来源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于2009年3月4日签发的第CN-09-002号海关通告“加拿大对于来自中国木质包装材料的新要求”。

在该通告中,CFIA建议我国质检总局分步骤实施这一政策的变化:第一阶段:CFIA通知加拿大进口商,从2009年9月1日开始,有效的IPPC标志是唯一加方接受的对于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材料的认证方式;第二阶段:从2009年6月1日至9月1日,植物检疫证书随附在IPPC标志可以暂时被接受;第三阶段:从2009年9月1日起,新政策将全面实施;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将拒绝植物检疫证书随附在IPPC标志的任何木质包装材料入境。

“木质包装”指任何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完全(100%)由胶合板、塑料、纸板、纤维板和定向刨花板制成的木质包装产品获得本项新规的豁免。

为降低木质包装传播有害生物的风险,并避免其给国际贸易带来不便,联合国粮农组织下属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制定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建议在出口前对木质包装按照ISPM15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出口木栈板标准

出口木栈板标准

出口木栈板标准出口木栈板是指用于包装、运输、储存和装卸货物的木制平台,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为了确保出口木栈板的质量和安全性,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下面是与出口木栈板标准相关的一些参考内容。

1. 国际标准ISPM 15ISPM 15(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 No.15)是由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制定的国际标准,主要针对木质包装材料。

根据该标准,出口木栈板应进行热处理或气体处理,以杀灭或消除木材中的病虫害,防止其传播到其他国家。

标准中包括了处理方法、处理温度和时间等细节要求。

所有出口木栈板需要进行认证,通常在木材上打上标识或标签来证明其符合ISPM 15要求。

2. 尺寸要求出口木栈板的尺寸应符合国际标准,以便与不同国家的集装箱和运输设备配合使用。

通常,栈板的标准尺寸为1200mm×1000mm和1200mm×800mm,也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定制。

栈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货物的重量和运输过程中的振动。

3. 抗菌处理要求为确保出口木栈板不受细菌、霉菌和真菌的侵害,相关标准通常要求进行抗菌处理。

抗菌处理可以采用化学药剂或热处理等方法。

目的是预防木材受到微生物侵蚀导致腐烂、变形或崩溃。

此外,栈板表面还需光滑、无割伤、无突起等,以保证货物在栈板上的稳定。

4. 湿度要求湿度是另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过高或过低的湿度可能导致木材变形、开裂或霉菌滋生。

通常,出口木栈板的湿度应保持在12%以下,这将有效减少因湿度变化而引起的问题。

5. 包装和标识要求出口木栈板通常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护其表面不受损坏。

使用透明塑料薄膜包装是常见的方式。

此外,包装上还应标明栈板的相关信息,如产地、处理方法、尺寸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顺利通过海关和出口检验。

综上所述,出口木栈板的标准主要包括国际标准ISPM 15、尺寸要求、抗菌处理要求、湿度要求以及包装和标识要求等。

第15号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第15号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第15号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第15号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2002年3月IPPC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出版物《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Guidelines for Regulating Wood Packing Material in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即为国际木质包装检疫措施标准。

木质包装是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的重要途径,由于木质包装往往重复使用,产地难于确定,不可能通过风险分析来确定采取措施的必要性。

因此,IPPC制定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建议所有国家或地区采取统一的木质包装管理措施,降低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的风险。

标准所指的木质包装,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楔等。

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加热、消毒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标准明确了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及标识方法,建议所有国家或地区采用该标准,而不再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如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等。

标准要求输出国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过程实施监控,给予实施除害处理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特定的编码。

输入国有权对采用第15号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实施检疫。

标准批准的除害处理方法,包括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处理。

IPPC 将根据国家植保机构提供的信息,审查修订已批准的除害处理方法,批准其它的除害处理方法。

标准规定,标识标识必须加施于木质包装显著位置,至少应在相对的两面,标识应清晰易辨、永久且不能移动,避免使用红色或橙色。

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海关要求标准

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海关要求标准

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海关要求标准
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需要符合海关的一些标准要求,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 木材材质,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所使用的木材需要符合国际
贸易标准,不能使用濒危物种的木材,必须符合CITES公约要求。

2. 木质包装热处理,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需要进行热处理,符
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的要求,通常需要进行熏蒸或热处理,以确保木材中的害虫被杀灭,防止跨境传播病虫害。

3. 标识要求,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需要在包装上进行清晰标识,标明木材种类、热处理方式、生产厂家信息、包装日期等必要信息,以便海关查验和监管。

4. 质量要求,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的质量需要符合国际标准,
保证包装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总的来说,出境胶合板木箱包装需要符合国际贸易和植物检疫
的相关标准要求,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顺利通关。

在包装过程
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并在包装上进行清晰标识,以便海关查验。

中国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知识问答

中国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知识问答

中国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知识问答1第一部分国际标准什么是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即为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

IPPC是WTO/SPS指定的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制定机构。

IPPC为什么要制定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一是降低国际贸易中林木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全球传播扩散的风险;二是协调WTO成员制定统一的木质包装检疫管理措施,避免不合理的技术措施影响国际贸易。

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要求用于国际贸易的木质包装要在出境前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在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样式统一的IPPC专用标识,不再要求对使用的木质包装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或熏蒸消毒证书。

我国为什么要采用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的风险,便于现场查验,减少出证工作量。

目前,许多国家已采纳这一国际标准。

我国是WTO成员国,有义务采纳国际标准。

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批准的除害处理方法包括哪些?目前,国际标准认可的除害处理方法有: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处理。

IPPC也可根据国家植保机构(NPPO)提供的信息,审查修订已批准的除害处理方法,或批准其它的除害处理方法。

中国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知识问答2第二部分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进境木质包装应符合哪些规定?质检总局2005年第11号公告质检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质检总局第84号令质检总局2006年第2号公告质检总局2006年第105号公告采用国际标准后,对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欧盟木包装的检疫监管有何变化?实施国际标准后,来自美、日、韩、欧盟国家的木质包装应当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不再要求输出国出具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声明”、“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等。

国际海运出口应特别注意木质包装要求(上)(合集五篇)

国际海运出口应特别注意木质包装要求(上)(合集五篇)

国际海运出口应特别注意木质包装要求(上)(合集五篇)第一篇:国际海运出口应特别注意木质包装要求(上)国际海运出口应特别注意木质包装要求(上)出口货物不仅要符合中国海关的规定,同时也要符合进口国的相关规定。

货物包装最普遍的就是木质包装,但是一定要选用符合商检局检验检疫标准的熏蒸或免熏蒸的木质。

一般都要该有IPPC标志才可以出口。

如果要装集装箱的货物,最好是用木条将货物订成木条箱,或者用木托盘将货物固定。

如果是装散货船,最好用木板做成大木箱全封闭,比较保险。

其中用木条固定或者用泡沫填充比较好。

根据跨运达的经验,海运最大的缺点就是时间长,在漫长的航程中,除了食品容易出现变质外,货物的包装也容易产生问题。

比如每年都会有多批出境木质包装因为活虫、霉变或IPPC标识不规范等,连续遭到国外官方的违规通报,据分析有如下原因:1、在南方高温高湿地区,昆虫等有害生物的活动依然频繁;由于部分木材的含水率超标,闷在集装箱里一两个月到了目的地后很容易发霉。

2、部分标识加施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经过除害处理后的成品在库存或者运输过程中防疫措施不到位,导致有害生物的二次侵染。

3、少数木质包装使用企业为了控制包装成本而从不具备出境木质包装加工资质的企业采购出境木质包装,导致部分出境实木包装没有经过有效的除害处理。

4、有些企业对相关人员培训不到位或管理不严,导致在装箱环节工人随意添加未经有效除害处理的支撑木或者垫木等包装材料,增加了木质包装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

为此,各出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要选择有出境木质包装加工资质的企业采购所需包装,切勿贪图一时小利而造成更大损失;在与木质包装生产企业订合同时,最好将没有树皮虫孔以及含水率上限等写进合同,以此作为验收证明和标准;在木质包装库存期间,做好相关防疫措施,比如将木质包装单独存放在干净和干燥的地方,定期进行清理和药物消毒,防止有害生物的二次侵染;加强木质包装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培训,防止工人在装箱过程中随意添加没有经过除害处理的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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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木质包装出口你一定要了解这些IPPC规定什么是IPPC标识?
简单的说IPPC是一个国际公约,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标识意味着按照规定实施了除害处理并且合格,不携带有害生物。

就像下面这样:标识中,左边是IPPC的符号,右边CN代表中国,31016是加施标识的企业代码。

HT 代表采用的除害处理方式是热处理,如果是MB则代表溴甲烷熏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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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包装需要加施IPPC标识呢?
一些木质包装的生产工艺已经达到除害处理条件,不再需要专门实施除害处理。

例如全部由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板制成的木箱、木托等。

或者全部由厚度小于6mm以下的薄板(包括刨花、木屑等)制成的,或者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处理的木质包装,例如装葡萄酒的酒桶、木制礼品盒等。

除以上外,凡是含有实木部件的木质包装,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规范的IPPC标识,例如下面这些木质包装:
进出境企业应准确界定木质包装范围,同时,应重点关注目的地国家木质包装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处理,避免损失。

海关对出境木质包装有哪些要求?
海关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怎么加施IPPC标识?
只有获得海关许可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才能生产、并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加施IPPC标识。

截止目前,我国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已在海关总署官网上予以公布。

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获得资质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建议
一、出口企业应多渠道了解我国和目的国家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木质包装,或从获得资质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避免无意中使用未处理或假冒标识木质包装,从而影响通关,造成损失。

二、出口企业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切勿试图通过使用假证书、假标识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结果造成在国外遭遇检疫处理或退货。

三、出口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选择有诚信的货运代理公司代理货物出口,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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