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场所现场防爆安全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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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粉尘爆炸场所防爆安全检查规范

GB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标准

GB17918-200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29-2013 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30-2013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6543-2008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7269-2003铝镁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T165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200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粉尘场所现场防爆安全检查的一般项目

1、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A、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B、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C、如果将窗户或者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4)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A、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B、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C、疏散路线应设置明细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2、工艺设备

(1)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2)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设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3)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者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的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的最低着火温度。

(4)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B、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者筛子,防止杂物和设备碰撞

(6)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锆等金属粉末或者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7)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8)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9)设备外壳应有非燃材料制成

(10)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等现象。

(1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相关规定

(12)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者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3、防雷防静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照GB50057中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者制品间接接地

(2)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者防静电材料制成(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应进行跨接。

(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者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4、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 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5、通风、除尘

(1)宜按照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2)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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