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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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生产在导入、装配、出货等各阶段的标示要求,确保前工序向后工序提供的产品是唯一正确的产品,同时满足可追溯之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及产品。
3.定义
(无)
4.职责和权限
4.1 品控部(主职部门)
4.1.1 对物料或产品的检测品质状态并进行正确标识;
4.1.2 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2 仓库
4.2.1 负责核对及确保库存的物料或成品有正确标识;
4.2.2 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3 生产部
4.3.1 负责对生产线上物料或产品进行正确标识;
4.3.2 满足可追溯性的要求。
4.4 销售中心
4.4.1 负责产品出厂后可追溯资料的收集、建立;
4.4.2 负责已出货产品整机资料的存档及需要时进行追溯。
5. 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仓库物料标识卡:
6.4成品的标识
6.5追溯记录
6.5.1原材料的追溯记录:(A类物料)
1)供货商在交货时需在包装箱或产品上标注产品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等信息,提供出货检验报表;仓库管理员根据收到的实物与《收料通知单/请检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审核《收料通知单/请检单》并组织送检;
2)IQC根据《进料检验管理程序》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状况,在所检物的包装上后进行标识,检验合格粘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粘贴“不合格标签”。
3)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结果,对验合格的物料收料入库,并按不同的批次进行分开摆放管理;不合格的放置在仓库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6.5.4成品的追溯记录:
1)生产部领料时根据《生产任务单》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仓库管理员根据《生产任务单》核对《领料单》无误后,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料;
2)生产部在产品加工过程中把物料批次号填写在《随工单》上,根据成品机身编码规则在《随工单》上编制机身SN编码,并把机身SN编码粘贴在产品指定的位置上,送检时需提供对应的《领料单》和《随工单》供品质检验人员核对,并随同《成品检验报告》一同存档;
3)检验人员经核对无误后进行产品检验,并把合格入库的SN号附在《成品检验报告》后面,一份留底存档,一份交物料部办理入库手续;
4)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结果对检验合格的成品进行入库作业,按不同的批次进行分开堆放管理;
5)发货出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批准的《销售订单》或《产品领用单》,填写《出库单》进行出库作业;发货时注意不要让货物混乱,必须按照单据记录内容一一对应发往指定的用户;
6)客户换货、退货、维修时,客服部应核对客户信息和对应的产品SN号是否是与销售《出库单》记录的信息一致,核对无误后根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6.6追溯方法
1)利用产品机身SN编码追溯到订单号、产品规格、客户、出货数量、出货时间以及《成品检验报告》等信息;
2)根据产品机身SN编码可以追查到《随工单》,根据《随工单》可以追溯到生产现况以及产品生产时使用的A类物料的批次号等信息;
3)根据物料批次号可以追溯到物料的出入库时间和供应商来料信息及来料检验信息;
7.相关文件
7.1 进料检验管制程序
7.2 制程检验管制程序
7.3 成品检验及可靠性试验管理程序
7.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随工单
8.2领料单
8.3出库单
8.4产品领用单
8.5收料通知单/请检单
9.附件
9.1附件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制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