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铺油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沥青路面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济宁运河佳园C区沥青路面

1.2工程地点济宁济安桥南路凤凰城

1.3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沥青路面,施工面积约一千四百平方米。做法:路面清理、垃圾外运、井盖安装及沥青油摊铺。

甲方提供水电,乙方负责路面施工及各种施工所需工具机械人工,每一项所需的实验报告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路面的面积及压实后实际厚度计算。按1cm每平方米10元计算,不含税。

第四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道路、水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施工组织检查及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第五条:承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承包人必须按施工技术交底及图纸说明施工。

2、承包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第六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本工程的施工计划由发包人制定,承包方必须根据发包方的安排,合理组织调度施工人员,积极排除困难.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第八条:安全施工

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要按照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第九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撒完底油后甲方预付材料款6万元,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及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余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

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