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合集下载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瓶桶装饮用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饮品之一,其卫生安全问题直接关
系到人们的健康。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用水安全,国家对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
准和规定进行生产。

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洁净,并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

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以便对产品进行追溯和回溯。

其次,瓶桶装饮用水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
的塑料或玻璃材质,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处理。

在包装过程中,必须保证无菌操作,避免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包装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必须密封保存,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另外,瓶桶装饮用水的运输和储存也是关键的环节。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合理
的包装和保护措施,避免外界污染和物理损坏。

在储存过程中,必须选择干燥通风的环境,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以免影响水质和口感。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瓶桶装饮用水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要选
择正规的生产企业和销售渠道,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其次,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产品。

最后,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瓶口和杯子的清洁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总的来说,瓶桶装饮用水的卫生标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

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需要共同努力,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瓶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饮用瓶桶装饮用水,享受健康的生活。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饮品之一,它的卫生标准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

因此,对于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标准,我们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消费者饮用的水质安全可靠。

首先,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环节需要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

生产厂家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车间、设备、生产工艺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中不受到外界污染的影响,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其次,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包装和储存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不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

在储存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因素对水质的影响,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再者,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运输和销售环节也需要严格控制。

运输车辆要符合卫生标准,保持车厢的清洁卫生,避免污染。

销售商要建立健全的进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此外,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标准还需要消费者的监督和参与。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避免购买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同时,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储存环境,避免产品受到污染,保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总之,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标准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监管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才能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同时,消费者的监督和参与也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确保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标准得到严格执行,让消费者放心饮用,健康生活。

3CONG16S003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卫生规范20050630

3CONG16S003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卫生规范20050630

CC 江苏同大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范Q/TD3CONG-16S003 ————————————————————————————————————————————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卫生规范2005-06-30发布2005-07-01实施————————————————————————————————————————————江苏同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TD003-A.1-04 文件发布(更改)申请/通知单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卫生规范文件代号:Q/TD3CONG-16S003 共4页第1页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第01版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饮用纯净水生产卫生防护、卫生管理、生产过程、贮存和运输等方面的卫生要求;本规范仅适用于同大公司瓶装(或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1-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瓶装饮用纯净水指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本公司采用反渗透法生产。

4 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卫生要求4.1 采购a) 采购的饮用纯净水空桶、桶盖、圆片等原材料,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污染;b) 盛装饮用纯净水空桶、桶盖、圆片等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c) 重复使用的饮用纯净水空桶、桶盖、圆片等原材料、包装物,其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4.2 运输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操作要轻拿轻放,不使原料包装受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GB17323标准

GB17323标准

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前言本标准系瓶装饮用纯净水的产品标准,其定义、范围参照了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1993年发布的《瓶装水》的修订标准。

“电导率”的实验方法,列入附录A,作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中国轻工总会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深圳怡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肇庆鼎湖蒸馏水有限公司、深圳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广东健力宝饮料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清渠、周达民、吴木生、周敬良、邓端文。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6682-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0789-1996 软饮料的分类GB 10790-89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 17324-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饮用纯净矿泉水国家标准

饮用纯净矿泉水国家标准

饮用纯净矿泉水国家标准
引言
本文档是关于饮用纯净矿泉水国家标准的详细说明。

该标准旨在确保人们饮用的纯净矿泉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的饮用纯净矿泉水产品。

主要内容
1.安全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铅、汞等。

2.外观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必须透明清澈,不得有悬浮物或沉淀物。

3.味道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不能有异味或刺激性味道。

4.包装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必须在密封的中销售,确保产品
的卫生安全。

5.标签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的名称、
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

6.检测要求:饮用纯净矿泉水生产企业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监督和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将对饮用纯净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
样检测,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论
饮用纯净矿泉水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
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消费
者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同时,生产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安全可饮。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国家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国联质检水质检测中心提供瓶(桶)装饮用水是指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纯净水在加工过程中除去水中的矿物质、有机物及微生物。

对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检测将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主要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具体测定方法及执行标准:
微生物指标:
按照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执行。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照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质理理化指标:
Ph值、氯化物按照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高锰酸钾消耗量(耗氧量)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污染理化指标:
铅、砷、铜、氰化物、挥发酚类、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硝酸盐按GB17324规定的方法测定。

瓶(桶)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瓶(桶)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瓶(桶)包装饮用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桶)包装饮用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生活饮用水或地下水)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氯化钾、硫酸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锌和氯化钙),经净化、配比、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瓶(桶)包装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1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GB/T5750.11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放射性指标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13519聚乙烯热收缩薄膜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255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GB292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镁QB2357无汽饮料(水)瓶QB2460聚碳酸脂(PC)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要求3.1.1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Hygienic standard of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8-04-21批准 1999-01-0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检验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 卫生要求4.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4.3 理化指标4.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全GB 17323的规定。

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家知道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跟中国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个标准吧!欢迎阅读!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言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第1 号和第2 号修改单、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涉及本标准指标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19298—2003、GB173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修改了范围;———修改了定义;———修改了原料要求;———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修改了检验方法;———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2 术语和定义2.1 包装饮用水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2.1.1 饮用纯净水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2.1.2 其他饮用水2.1.2.1 以符合3.1.2、3.1.3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

2.1.2.2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1.2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

国家直饮水标准代号

国家直饮水标准代号

国家直饮水标准代号
国家直饮水标准的主要代号为:
1. GB 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适用于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纳滤膜等过滤净化处理后,不包含矿物质元素的水。

2. CJ 9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

3.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讨论稿):要求管道直饮水用户龙头出水任何时间必须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1999)》规定要求。

4.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讨论稿):要求管道分质直饮水系统的设计生产必须符合该规定,确保每一个小区管道分质直饮水用户的饮水卫生安全与饮用健康。

以上标准均对直饮水的质量、净化处理方法、矿物质含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直饮水的安全和健康。

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

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

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瓶装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饮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保障瓶装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对瓶装饮用水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对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了解相关规定,保障瓶装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对水源的选择和保护进行了规定。

瓶装饮用水的生产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源地,并确保水源地周围没有任何污染源。

此外,标准还对水源地的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垃圾填埋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瓶装饮用水的水源质量,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

其次,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了严格规定。

生产企业在生产瓶装饮用水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产设备,并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

标准还规定了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水处理、净化、消毒、灌装等环节,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水质造成污染。

此外,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对包装材料和包装过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水包装材料的种类和质量要求,包括瓶体材料、瓶盖材料、密封材料等。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包装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卫生措施,确保包装的卫生安全。

最后,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还对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了规定。

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水的储存条件和期限,要求生产企业在储存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瓶装饮用水的运输方式和条件,要求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污染和损坏。

对于销售环节,标准也规定了销售场所的卫生要求,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的瓶装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总之,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瓶装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消费者也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饮用水,共同维护瓶装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瓶装饮用水卫生法律规定(3篇)

瓶装饮用水卫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瓶装饮用水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饮品。

然而,近年来,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国制定了多项瓶装饮用水卫生法律规定,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瓶装饮用水卫生法律体系概述瓶装饮用水卫生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2. 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制度3. 瓶装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4. 瓶装饮用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1. 国家标准我国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537-2018)制定。

该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水的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和标签要求等。

2. 地方标准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瓶装饮用水卫生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

四、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制度1. 生产许可范围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制度适用于瓶装饮用水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2. 许可条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要求;(2)具备相应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3)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4)符合国家规定的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3. 许可程序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颁发生产许可证。

五、瓶装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

2. 检测与监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瓶装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和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3. 信息公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提高公众对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关注度。

六、瓶装饮用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瓶装饮用水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饮用水;(2)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瓶装饮用水;(3)篡改、伪造、冒用瓶装饮用水标签;(4)违法运输、储存瓶装饮用水。

纯净水、矿泉水、自来水区别

纯净水、矿泉水、自来水区别

纯净水、矿泉水、自来水区别一、标准(一)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二)矿泉水《饮用矿泉水标准》GB 8537(三)管道供水和灌装水《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本标准适用于以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水,经深度净化后可直接供给用户饮用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四)自来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二、定义(一)纯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二)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三)自来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三、生产工艺(一)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蒸馏、反渗透等技术来净化原水的,而在去除有害物质的同时,也除去了几乎所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

它是不含任何杂质,无毒无菌,易被人体吸收的含氧活性水。

(二)矿泉水是由地下水流经了含有不同组分的岩层,经溶滤作用、阴阳离子交换吸附、生物地球化学等一系列物理、化学作用,使岩石中的微量和常量组分进入了地下水,富集到一定程度而形成各种不同类型的矿泉水。

瓶(桶)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瓶(桶)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瓶(桶)包装饮用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桶)包装饮用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生活饮用水或地下水)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氯化钾、硫酸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锌和氯化钙),经净化、配比、杀菌、灌装等工艺制成的瓶(桶)包装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8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1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GB/T5750.11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放射性指标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13519聚乙烯热收缩薄膜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2557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锌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GB292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镁QB2357无汽饮料(水)瓶QB2460聚碳酸脂(PC)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要求3.1.1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瓶(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指标依据标准------国联质检水质检测中心提供
瓶(桶)装饮用水是指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纯净水在加工过程中除去水中的矿物质、有机物及微生物。

对饮用纯净水的卫生检测将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主要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
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具体测定方法及执行标准:
微生物指标:
按照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执行。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照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质理理化指标:
Ph值、氯化物按照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高锰酸钾消耗量(耗氧量)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污染理化指标:
铅、砷、铜、氰化物、挥发酚类、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硝酸盐按GB17324规定的方法测定。

最新最全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最全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1-1998 hygienic standard of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纯净水。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检验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卫生要求4.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4.3 理化指标4.3.1 PH值、电导率、市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 17323规定。

4.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纯净水执行标准

纯净水执行标准

纯净水执行标准纯净水是指不含杂质、细菌、病毒等污染物的水,是一种经过特殊处理后的饮用水。

纯净水在加工过程中会经过多道工序,如过滤、消毒等,以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有害物质,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纯净水执行标准是指对纯净水加工企业所执行的水质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规和标准。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纯净水执行的几个主要标准。

1.国家标准中国的纯净水国家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该标准规定了饮用水中与健康相关的指标,如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化学指标等。

其中,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毒理指标包括砷、镉、铅等重金属离子,化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总硬度等。

按照国家标准,纯净水企业所生产的水质必须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监督。

如果水质不符合标准,企业将会面临处罚和整改要求。

1.行业标准除了国家标准外,纯净水行业还有一些行业标准,如《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14)、《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标准》(GB 8537-2018)等。

这些标准对瓶装饮用水的卫生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生产工艺、包装材料、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各个行业也有自己的标准和规定,如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进行生产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食品生产企业也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1.企业标准除了国家和行业标准外,企业也需要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包括生产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证企业生产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并且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力。

在纯净水行业中,一些大型企业会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如对水源的要求、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标准的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且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

饮用纯净水标准

饮用纯净水标准

饮用纯净水标准
合格的饮用纯净水应符合《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1998)和《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这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其中GB17323中规定了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等4个感官指标;PH值、氯化物、电导率等4个常规指标和砷、铅、铜、亚硝酸盐等9个污染物指标。

GB17324中规定了菌落总数、大肠菌、致病菌、霉菌等4个微生物指标。

例如标准中要求PH值为5-7(偏酸性),砷铅≤0.01mg/ml,菌落总数≤20个/ml,大肠菌≤3个/100ml,同时致病菌、霉菌不得检出。

饮用水是指可以不经处理、直接供给人体饮用的水。

水是体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构成细胞、组织液、血浆等的重要物质。

水作为体内一切化学反应的媒介,是各种营养素和物质运输的平台。

纯净水一般是蒸馏水,不含任何矿物质,没有细菌,杂质。

纯净水只是水,是水分子的集合,ph值=7。

主要是给微电子、宇航员等高端环境使用。

对于人体来讲,饮用纯净水并非必要,事实上,经过灌装,运输,管道输送等,喝到嘴里的已经不是纯净水了。

况且,国人多有冲泡茶饮的爱好,可能还是某些山泉更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前言
制定本标准是全国冷饮食品卫生标准协作组1993年在广州会议上提出的。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从而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瓶装饮用纯净水、检测提供了统一的要求。

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附录A《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等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吴炎忠、鄂学礼。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纯净水。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
GB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
GB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
GB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bottle dpurified water for drinking
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4 卫生要求
4.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4.3 理化指标
4.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合GB17323规定。

4.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1)为蒸馏水加检项目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4.5 卫生导则
A1 目的
为指导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生产,使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A2适用范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A3 指导原则
第一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生产单位的设计、布局应符合GB14881。

第二条水处理车间应为封闭间,灌装车间应封闭并高空气交货装置,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级,并使用自动化灌装。

第三条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含水设施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消毒;储存罐应易于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条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盖灌装前必须使用自动化设备,严格清洗、消毒。

第五条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终端水、清洗后的瓶、盖,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药物残留等不得检出。

第六条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进入灌装人员必须进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准进入。

第七条纯净水生产单位应建立自身卫生管理,配备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建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要示的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其感官指标、pH值、电导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必须每批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

第八条纯净水生产单位对原料用水应经常进行检验,同时每年应按GB5749全项检验一次。

对纯净水产品除每批进行常规检验外,每年还应按本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二次,如有停产情况,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全项检验一次,并将检验报告妥善保存以备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查验。

第九条瓶装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GB7718的规定,除标准商品名称外,还应标注其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

非蒸馏工艺生产的纯净水不能标注为蒸馏水。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5.2 理化指标
5.2.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
按GB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1 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 致病菌
按GB4789.4、GB4789.5、GB4789.10及GB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3.3 霉菌、酵母菌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