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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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发展速度相适应。保险业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有了飞速的发展,但与国外保险业相比,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如:2005年我国保险深度为%,世界的平均值为8%,我国排在第42位;保险密度为47美元,世界的平均值为512美元,我国排在第72位。

我国保险业发展相对缓慢的原因是多重性的,而公民的保险意识低,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虽然我国保险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人们的保险意识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要发展保险业,就必须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的风险和保险意识。

6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颁布。《若干意见》反映了政府对保险业的空前关注,可谓字字千金。《若干意见》预示着中国保险业的改革将迎来历史性的机遇。而在《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到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h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足见全民保险意识的提高对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保险意识的提

高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

政府的保险意识

保险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巨大。保险能够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增加外汇收入,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伴随着保险业向深层次发展,我国政府对保险的认识水平在逐步提高,政府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的保险业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此次《若干意见》更是把保险业发展置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政府对保险业的认识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政府保险意识的全面提高,为全民、全社会保险意识的普及与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将会推动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使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不断推进,保险将渗透到国民经济与生活的各个领域。

企业的保险意识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必须独立地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怎样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消除隐患是企业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而购买保险产品,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不强,对风险认识不足。例如,我国的雇主责任保险始于

上世纪80年代,虽然已经开办了十几年,但发展仍然比较缓慢。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的主要是“三资”企业,而且投保率很低。大多数企业经营者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保险意识,这使得该险种在私营、个体企业中很难开展;而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有国家这个坚强的后盾,也很少考虑参加保险。再如,许多从事出口业务的公司虽然面临很大的出口信用风险,但由于缺乏保险意识,很少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一旦出口信用风险发生,只能自担损失。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保险意识的增强无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保险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促进企业加强危险管理,能够防范危险于未然。《若干意见》的出台使保险业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从未有过的高度。随着保险业改革进程的加快,各项立法的逐步完善及保险知识的普及,我国企业经营者的保险意识可望得到一定的提高,最终推动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公民的保险意识

前面提到2005年我国保险深度仅为%,保险密度也只有47美元。今年,我国台风灾害严重,“碧利斯”余波未平,“格美”又登陆福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仅广东、福建两省由台风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165亿元以上,并且还在不断扩大。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保险赔付还不到自然灾害损失的5%,这些都明显地反映出我国公民的保险意识不足。

传统上,国人认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面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更多地是选择消极对待。或者仅是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储蓄的方式来抵御风险。而对于保险,大多数人仅是将其作为一种储蓄和投资的手段,没有真正认识到保险的本质。

实际上,保险能够消除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生老病死等给经济生活带来的不安定因素,通过建立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经济关系,保证经济生活的安定。此次《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可谓是一个鼠目寸光的创举。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民众整体保险意识的提高,将是必然的事情。

保险公司的保险意识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其保险意识的提高也很重要。一方面,要尽可能地规避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是保险基金的管理者,要保证自身具有可靠的偿付能力;而再保险是化解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分保比例还较低,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意识有待增强;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规避保险资金的运用风险。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可以使保险基金增值,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而在保险资金的运用过程中风险也是经常可能会出现的,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有资金运用的风险防范意识。此次《若干意见》也提出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保险资

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可见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保险意识的提高,在保险业的改革进程中,占据着无足轻重的地位。保险公司要切实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在我国经济良好发展的大环境下,《若干意见》的出台,正是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的契机。借着这个契机,应将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抓不懈,为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最稳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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