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济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济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的决议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3.09.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大机关
正文
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的决议
(2013年9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宏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和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济政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济政发〔202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5日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2022年7月目录第一章准确把握发展形势科学确定目标要求一、发展基础二、发展趋势三、指导思想四、主要目标第二章全面提升市民化质量营造平等包容发展氛围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第三章加快优化城镇化布局健全完善现代城镇体系一、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二、优化发展中心城区三、拓展城镇化发展空间四、补齐县城发展弱项短板五、培育城镇化发展新节点第四章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高标准打造数字共享生态一、前瞻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二、创新发展城市数字经济三、建设精准智治数字政府四、构建全民共享数字生活第五章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全力建设美丽宜居泉城一、强化规划建设管理统筹二、争创城市绿色发展示范三、提升泉城生态安全韧性四、彰显山水历史人文魅力第六章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扎实推进全民共同富裕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发展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三、推动城乡社会治理协同高效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共同富裕第七章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一、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配置二、推动城乡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第八章建立规划保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健全协调落实机制三、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四、凝聚规划实施合力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构建“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的有力支撑,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
山东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山东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山东省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正)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正)(,,,,年,月,,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次会议通过 ,,,,年,月,,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年,月,,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年,,月,,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年,月,日起施行根据,,,,年,月,,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济南市职工教育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行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县(市)、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
济南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区和城市规划发展控制区。
县(市)的城市规划区是指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是指镇人民政府驻地建成区和因建制镇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市、县(市)、建制镇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建制镇人民政府在依法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本办法所称各项建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
第四条制定城市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泉城特色,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的实施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集中在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济南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0.12【实施日期】1988.10.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88年7月23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8年9月24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8年10月12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设计管理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济南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尽快把本市建设成具有“泉城”特色、环境优美、文明整洁和经济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南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和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市人民政府认为确需改变时,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定;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的重大变更,还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条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镇,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旧城区,保护城市传统风貌。
第四条《济南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的审批权集中在市规划管理部门。
区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对违章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人防工程、公用设施、管线、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桥涵、公园、绿地、防洪水系、水源井、围墙和其它构筑物,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规划设计管理第六条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定额指标,并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互相衔接,互为依据,共同实施。
第七条承担本市规划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必须按《济南市总体规划》和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设计要点进行设计。
济南城市规划2016-2020全文(最新版)

规划期限 2011 年—2020 年。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济南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 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和平阴县,面积 8177 平方公里。 2、中心城:东至东巨野河,西至南大沙河以东(归德镇界),南 至南部双尖山、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莱高速公路,北至黄河及济青高 速公路,面积 1022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即济南市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 区、历城区和长清区的全部,面积 3257 平方公里。
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城市人口规模 430 万人。
用地规模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410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 地面积 95 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 2020 年,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中心城)边界范围 1022 平 方公里;其他县(市)、镇(乡)开发边界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在各自
(1)章丘城区 位于济青产业聚集带,发展重型汽车、先进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 业,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商务金融、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等功能, 形成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泉水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6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70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发展为主。 (2)济阳县城 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发展能源、机械、化工工业,形成以工业 为主导功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35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40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向南发展为主。 (3)平阴县城 位于济郑产业聚集带,著名的“玫瑰之乡”,发展为济南工业生产 配套服务的加工制造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色农副产品 精深加工、旅游及商贸物流等功能,形成现代化山水生态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2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23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西南、向东发展为主。 (4)商河县城 位于济盐产业聚集带,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轻工工业和加工 制造业,利用温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度假休闲、会议商务等功能, 形成现代化新型城市。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2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约 23 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以向南、向东发展为主。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济政发[2011]39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1.10【实施日期】2011.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1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攻坚时期。
市政公用事业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应对城市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在新起点上实现省会建设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我市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日趋完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形象明显提升。
(一)市政公用设施体系进一步健全。
1.道路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提高。
新建、改扩建快速路37公里、主干路238公里、次干路228公里,完成了200条市政道路建设整修、1100余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整治。
到2010年,人均市政道路面积达10.4平方米(按340万人口计算),路网密度达4.2公里/平方公里(按建设用地330平方公里计算)。
“三横三纵”快速公交线路网络初步形成,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快速公交成网运行的城市。
配合主次干道建设提升和背街小巷整治,新增路灯5.11万余盏,实现了二环路以内道路照明全覆盖。
2.城市排水设施更加完善。
实施了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工艺升级改造及扩建,新建水质净化三厂、四厂及济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新增城市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23万立方米;建成运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14座,污水日分散处理能力达到1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并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5•【字号】济政发[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06〕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济南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增进经济发展后劲,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我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发展规划。
一、“十五”重大建设项目发展回顾“十五”以来,我市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改善重大项目管理,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62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4倍,年均增长20.4%,为“十五”计划的顺利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十大工程”进展顺利,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按照“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空间战略布局和“新区开发、老城提升、两翼展开、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坚持“四高”方针,精心组织策划,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交通、管网、绿化、供水、设施、康居建设,名城、蓝天保护,河道、容貌整治“十大工程”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十五”期间,“十大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50亿元,新建改建城市道路350公里,新增绿地147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254万平方米,整治背街小巷2300余条,济南国际机场扩建、经十路综合改造、顺河高架桥北延、玉绣河整治一期、植物园-体育中心周边综合整治,燕山立交桥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竣工,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5•【字号】济政发[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11〕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济南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深化改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十一五”节能降耗成果,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节能工作回顾(一)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节能任务目标。
2006年-2010年,全市万元GDP 能耗分别比上年下降3.53%、4.64%、6.48%、5.40%和4.21%。
2010年全市万元GDP 能耗为1.00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22.04%。
2006年-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比上年下降5.59%、7.05%、10.35%、7.45%、6.67%。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40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32%。
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22%的责任目标。
除工业领域外,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其他重点领域节能效果也较为显著,建筑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2.2%,交通运输业单位运输量能耗下降5%,公共机构耗电、耗水连续3年同比降低5%,确保了“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按期完成。
(二)以较少的能源消耗支撑了经济的较快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1846.28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911亿元,年均增长13.9%。
济南十二五发展规划(包含各片区划分)

东部新区作为第十一届全运会诸多重要比赛场馆所在地,借助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城市环境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十二五”期间,东部新区将充分利用全运会后续带动效应,加快发展步伐,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繁荣服务业。
(4)济南房地产市场的空前活跃
(2)国内发展资源环境严峻
空间资源短缺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制约因素,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的加大和工业布局调整的加快,济南市及东部新区的传统产业,如冶金钢铁、石化化纤、机械装备制造等,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尽快转变发展方式,摆脱资源制约因素,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效应。
(3)地区间竞争加剧
31齐鲁软件园周边区域17200服务外包产业科研教育会议博览商务办公商业金融国庆置业地块高新区管委会第一第二地块齐鲁服务外包城核心区地块03奥体文博中心区经十路两侧区域旅游路与新泺大街之间奥体周边44800文化博览体育娱乐商务办公会展服务商业金融居住休闲鲁商国奥城黄金时代广场龙奥大厦东西地块奥体东71416地块茂岭3号路地块文博中心04汉峪总部经济区经十路两侧舜华路以东刘智远路以西087150商务办公ict经济总部商业金融居住汉峪地块时代总部东区地块合计10471650
(三)规划期限
2011年至201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4、《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一是第十一届全运会各类体育场馆及相关项目规划建设全面实施。以“东荷西柳”为代表的奥体中心等一批全运场馆工程及其周边配套服务的全运村、酒店宾馆和历城综合体育中心、济南国际赛马场、山东体育学院等体育设施建设完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23日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效能,建立“全市一张图”的专项规划数据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项规划,是指市域范围内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利用的各类规划,包括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通、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消防、人防、防震减灾、城市更新、给水、排水、供电、电信、供热、燃气、绿化、林业、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防洪等专项规划。
第三条行业主管部门为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体。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配合提供所需基础资料,并全程参与专项规划编制。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下一年度全市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内容、经费额度、经费来源、进度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编制任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确需启动编制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主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编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4•【字号】济政办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突出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一)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以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药品、保健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纤维及纤维制品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小餐馆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
组织开展打击“地沟油”、“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办负责)(二)加强重点部位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对学校、幼儿园、车站、机场、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旅游局参加)(三)落实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济政发[2014]5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3.15【实施日期】2014.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济政发〔20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5日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为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泉城,根据《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鲁政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统筹推进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协调发展,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城镇化取得明显成效,城镇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3年,我市城镇化率达到66%。
但总体看,我市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城镇化发展速度不够快,质量不够高,城乡差别大;整体经济实力差,产业支撑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差;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偏弱,农村社区建设滞后;影响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弊端依然存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质加速、城乡一体为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产业支撑力和城镇承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打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积极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着力突破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探索一条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历史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得到充分保护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我市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08.01•【字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08年7月11日经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8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8月1日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人口和资源因素,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建设规模和时序,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泉城特色和历史文化遗产,优先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适应国防建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济政发[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与展望(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水平,突出治污减排、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认真分解落实环保任务指标,积极做好政策、资金、制度等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
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截至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减排项目136个,削减化学需氧量3.30万吨、二氧化硫4.29万吨,分别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111%和147%。
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获得山东省污染物减排考核二等奖、一等奖和一等奖。
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小清河流域(济南段)和徒骇河流域(济南段)水质达到阶段目标要求,恢复鱼类生长,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23.8%和50.3%;氨氮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44.0%和77.5%。
大明湖水质明显好转,地下水水质良好。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略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济南城管实施方案

济南城管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济南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城市,城市管理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民生活质量,制定济南城管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城管工作目标。
1. 创建整洁、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2.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满意度。
3.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维护市容市貌秩序。
三、城管实施方案。
1. 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市容市貌管理。
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2. 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制度落地。
通过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措施,推动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减少城市垃圾污染。
3. 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打造更多的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4.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组织。
通过科学合理的交通规划和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市民出行体验。
5. 加强市容市貌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
加大对市容市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城市整体形象。
四、城管工作保障。
1.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2.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五、城管工作效果评估。
1. 建立城市管理工作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
2. 借鉴其他城市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通过学习其他城市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六、总结。
济南城管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环境。
济南市未来十五年城市总体规划

济南市未来十五年城市总体规划引言济南市是山东省省会,也是典型的中心城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城市总体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济南市未来十五年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一、总体规划目标•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二、城市空间利用效率提升措施1.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根据济南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口增长趋势,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是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的关键。
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长远性,合理划定不同区域的用途,避免用地浪费和人口集中过度。
2. 完善城市交通网络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是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应该加强公共交通建设,提升轨道交通和公交系统的覆盖范围和运行效率。
同时,对道路交通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实现交通拥堵缓解和交通效率提升。
三、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措施1. 发展新兴产业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该鼓励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等方式,吸引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团队落户济南,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2. 优化商业环境提升城市商业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应该加大商业街区的改造和提升,提供更好的商业设施和服务。
同时,应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济南。
四、增强城市生态环境的措施1. 加强生态保护为了增强城市生态环境,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应该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
同时,要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空气和水质量。
2. 推动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保障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
应该鼓励节能减排,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同时,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和废水处理等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五、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措施1. 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建设是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12]16号【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5.11【实施日期】2012.05.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市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十二五”期间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明确如下:一、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加快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资源节约,推进社会节能工作。
落实各项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试行燃煤总量控制;全面完成火电、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和优化完善;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
到201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和农业污染源)比2010年分别减少11.9%、15.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5.5%、16.0%。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水和空气环境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省控、市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实现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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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二五”城市管理规划纲要(修订稿)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目录第一部分编制基础 (1)一、“十一五”期间完成情况 (1)二、“十二五”期间的形势与机遇 (3)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预测 (4)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4)一、指导思想 (4)二、基本原则 (5)三、规划目标 (5)第三部分分项规划 (7)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7)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8)三、环境卫生车辆设备 (9)四、生活垃圾、粪便综合管理 (10)五、城市道路保洁管理 (11)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卫一体化 (12)七、户外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 (13)八、建筑渣土管理 (14)九、户外经营整治 (15)十、违法违章建设整治 (16)十一、城管数字化建设 (17)十二、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 (18)十三、基层城市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19)十四、城市管理法制建设 (20)十五、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急管理 (21)第四部分规划投资估算 (22)第五部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5)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济政字[2009]7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0]31号),为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济南市“十二五”城市管理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市城市管理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体城管工作人员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部分编制基础一、“十一五”期间完成情况“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城市管理工作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和第七届国际园博会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十大行动,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一是深入开展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实施以街道办事处(镇)为主体的违法违章建设责任体系,通过按月份实施考核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章建设蔓延的势头,维护了城市建设秩序;二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街巷支路规范”和“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户外经营整治,维护了市容管理秩序,市容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三是建筑渣土整治取得显著效果,通过开展迎全运建筑渣土综合整治行动,严格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处置建筑渣土10250万立方米,审核准入建筑渣土运输单位72家,规范处置率达到96.9%。
(二)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城区道路保洁质量明显提升,建立了保洁作业规范和考核制度,对全市2790万平方米道路实施了规范保洁,并向偏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延伸,城区主次道路机械化保洁率达到60%、道路洒水冲刷率达到96%;二是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增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93.7%;三是生活垃圾、粪便收运和处理更加规范,城区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及楼房化粪池实施机械化吸抽,密闭化运输,无害化处理;四是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垃圾转运站、果皮箱、公共厕所的保洁、养护考核标准;五是加强户外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十一五”期间整治了主次道路两侧所有广告牌匾,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设置。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是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目前有公共厕所411座(包括移动公厕53座),垃圾收集转运站点485处,设置果皮箱7000个;二是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建设,建成城肥处理中心,处理能力300吨/日,正在建设的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厂和卫生填埋场),焚烧发电厂处理垃圾2000吨/日、卫生填埋厂处理垃圾867.5吨/日,预计2011年下半年建成投入运行;三是环境卫生车辆配置,拥有各类环境卫生专用车799辆,小型生活垃圾收集车3876辆。
(四)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加快2008年启动了全市数字化城管建设。
以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机制、流程为依托,开通数字化城管电话(缩号)呼叫中心,将环卫110和16039城管执法热线,纳入统一的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三台合一”,建立了一个市级中心和六个区级中心,组建了城市管理监督员、系统操作员和应急处置等三支队伍,开发了15个软件子系统建设了17项硬件系统,实施了信息采集内容、运行机制、运行流程、工作标准、调度处置管理及考核评价相统一的管理模式,打造24小时在岗的数字化城管。
全市共立案16万余起,结案率达到96%。
(五)社会动员成绩斐然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强社会宣传和监督,及时反馈,快速处置;二是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重视公众参与,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活动,提升公众城管意识;三是坚持开门办城管,依靠人民群众办城管,在全市形成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城管满意度达到80%。
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与先进城市相比,与市民需求的不断提高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数量不足,建设标准不高,公共厕所和垃圾转运站建设还有较大缺口,并存在定点难、建设难的问题;二是城市管理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长期占道经营行为和既有的违法违章建设需大力整治;三是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够完善;四是城管现代化科技装备和科学技术研究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数字化城管工作需要着力完善;五是全民参与城管氛围还不够浓厚,需要大力开展社会动员活动吸引市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城管工作中来;六是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综合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十二五”期间的形势与机遇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的人口数量和城区面积不断增长,给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我市已经从总体上进入了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
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各级政府对城管工作日益重视,国家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处理方案和措施,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城市管理的任务加重;二是城市发展进入转型期,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逐渐多元化,城市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三是城市发展速度加快,需要我们对自身提出更高的要求,不断提升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水平。
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预测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本规划预测基础数据见表1。
表1城市管理基础数据预测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宜业宜居环境”的总体要求,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指导思想,以构建人民满意的城管品牌为共同目标,以打造“洁、靓、谐”省会城市新形象为共同愿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十大行动、百件实事”,重点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强化城管执法力度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新模式,努力把省会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善城市环境,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把所有的城市管理工作事项归类总结,分项研究,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着重在城市管理工作难题的疏解与治本上下功夫,坚持重典治顽疾。
完善设施、保障投入——加快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
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依据高标准健全考核机制,注重创新体制,着力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规划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期末,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业宜居的省会城市新形象。
城市运行秩序和形象面貌全面改观,城市管理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完善城管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二是全面控制违法违章建设,逐步拆除既有违法违章建设;三是严格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布设和户外经营行为,户外经营管理实现规范有序,户外公益广告设置比例不少于20%;四是大力推进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提高设施维护水平,夜景亮化完好率90%;五是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桶装化收集,电动车密闭运输,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六是建筑渣土实现运输密闭化、处置规范化;七是城区主次道路全面实施机械化保洁,电瓶车捡拾;八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并稳步推进;九是完善数字化城管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十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拆除破旧质差建筑,改造临街建筑立面,打造城市亮点。
具体指标见表2表2 “十二五”城市管理规划指标第三部分分项规划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方便百姓,需不断完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厕所、果皮箱、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
(一)公共厕所全市城区现有公共厕所411座(含长清区15座)。
“十二五”期末达到1287座,其中保留现有公厕276座,改建135座,新建876座(含社会投资建设厕所和移动厕所)。
2011年新建公共厕所200座,其中150座附建环卫工人作息点。
2012年新建公共厕所200座,其中100座附建环卫工人作息点。
(二)果皮箱全市城区现有果皮箱7000个。
“十二五”期末达到31000个,其中新增24000个,更新12400个(果皮箱平均使用寿命为3年)。
2011年至2012年在繁华路段、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两侧设置2000个厕所导向果皮箱、3000个景观果皮箱,其它道路安装普通果皮箱。
(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全市城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箱)485处。
“十二五”期末数量为410处,取消主要道路两侧、繁华地区和重要场所的生活垃圾转运方箱120处,新建日转运能力30-60吨的垃圾收集转运站45处,有计划地对现有转运站实施改造提升,逐步推广使用压缩式转运设备,所有室内转运站都安装除臭灭蝇和降尘除尘设施。
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粪便以及其它废弃物的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建筑渣土和其它可回收垃圾的综合利用,需不断加强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建设。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停车场,垃圾综合处理园区。
(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市现有两处生活垃圾处理厂即济南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和长清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
“十二五”期间新建2座生活垃圾处理厂:2011下半年建成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焚烧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卫生填埋规模为867.5吨/日;2015年前建成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厂,其中2012年建成一期工程(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规模500吨/日,“十二五”期末再建成二期工程(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规模2000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