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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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维修、改造项目办事工作流程,确保维修、改造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含科研经费)、自筹资金(含校外赞助、科研经费)及国家或教委下拨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维修、改造项目。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维修项目:是指对学校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修缮、装饰装修等工程。

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包括围墙、道路、变配电间、自行车库等构筑物、体育场地以及电气、给排水等相应的线路、管道设施。

(二)改造项目:是指涉及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改变或使用功能改变的项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三)零星维修项目:是指为恢复原使用功能或保持美观而进行的维修工程,如局部墙体开裂、渗水、涂料剥落、吊顶损坏、墙地砖损坏等。

(四)急修、抢修项目:是指不能通过事先预测到的突发设施故障,直接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按照正常审批程序无法满足时间要求的工程项目。

(五)申报部门:是指提出维修、改造项目的本校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第四条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徐汇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安全保卫处(以下简称保卫处)、信息化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组成。

各部门委派工作人员参加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会议履行相应责任、义务。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必须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维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的职责:1.制定并修编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2.审核申报部门提出的维修、改造项目,对是否同意入库提出明确意见;3.参与或监督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4.按学校制度规定审议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的执行。

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办法

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办法

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及办法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定义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规模、用途、功能以及预期的成果。

2.确定项目资源需求: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方面的需求。

3.调研市场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4.寻找合适的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合适的设计团队、施工团队和监理团队等合作伙伴。

5.确定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计划:制定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设计阶段:1.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团队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符合规划、结构和施工要求的设计方案。

2.完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设计团队根据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结构、电气、给排水等方面的设计。

3.设计评审和修订: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设计修订,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施工阶段:1.开展施工招投标: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向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并进行招标评审,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

2.签订合同和准备施工: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指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准备施工现场和施工材料。

3.施工管理和监督:监理团队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四、竣工验收阶段:1.完成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完成后,承包商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包括工程总结、工程验收资料和工程竣工图等。

2.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结果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并将报告归档保存。

4.工程移交和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使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概述为了确保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预定时间、质量和成本完成,实现项目目标,我公司制定了本项目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流程规定等,以确保项目在各个阶段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

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本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项目经理、质量部、安全环保部等组成。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方针、制度、重大决策的审批等。

2. 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组织结构包括总监、项目经理、设计、施工、质量、安全、供应商管理等部门。

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规模进行合理设计和调整。

3.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由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组成,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协调。

三、项目管理职责分工1. 总监:负责项目整体规划、组织、管控和决策。

确保项目按时、质量保证、安全环保的完成。

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监控和总结。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3. 设计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满足项目需求。

4. 施工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部门: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计划,保证项目质量。

6.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定和实施安全环保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和环保。

7. 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项目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四、项目管理流程规定1. 项目启动阶段: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组织项目管理小组、确定项目目标和基本要求。

2. 项目规划阶段:制定项目计划、编制预算、确定项目资源和进度计划。

3. 项目实施阶段:实施项目计划、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处理项目问题和风险。

4. 项目验收阶段:完成项目交付、验收、总结和交接工作。

五、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监督1.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并在项目各阶段及时调整和完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住建部关于工程管理方案的规定

住建部关于工程管理方案的规定

住建部关于工程管理方案的规定
一、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二、建设程序
2.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验收等阶段的要求,依次完成建设程序。

2.2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三、质量管理
3.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3.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

3.3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四、安全管理
4.1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2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设计安全。

4.3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监督管理
5.1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

5.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法律责任
6.1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
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指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的总承包管理进行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总则总承包单位应是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设企业。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设备采购供应、工程物资供应、建筑材料供应、劳务分包、工程建设管理等全部工程服务,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设立项目经理,并派遣专门人员负责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对于工程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应进行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如需安排专项审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规划设计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规划设计阶段应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平面布置满足工程建设要求,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在规划设计阶段内,总承包单位应当与业主就建设方案、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期等方面进行充分协商。

并将规划设计报告报送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三、施工阶段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总承包单位应该实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工程材料、建筑构件、设备机具、劳动力等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以及完工后验收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质量。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周边环境治理、绿化、景观及收尾等相关工作,做到“四清”、“四美”、“四新”。

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总体验收,并收集相关资料,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对工程资料进行管理、归档和保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可持续运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一、总承包管理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适用于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相关管理工作。

总承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策划、设计方案确定、施工单位选拔、工程实施监管、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总承包管理原则1. 协调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协调各方资源,合理分配任务,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

2. 精细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步骤,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 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4. 质量控制:总承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检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5. 环保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三、总承包管理责任1. 工程负责人:总承包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

2. 施工各方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各方进行合理管理和督导,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 资金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充足,并进行合理支出。

4. 进度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施工进度计划,实行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 质量监督: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把控。

四、总承包管理措施1. 制定管理计划:总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前制定详细的总承包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设立专职管理团队: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合理分工,协同作战。

3. 加强协调与沟通:总承包单位应当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4. 强化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情况。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与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与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与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但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与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深入研究。

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采用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如果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采购或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必须依法招标,那么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一、前言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保障建筑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能够有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并最大化利润。

本文将围绕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流程,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项目管理的关键步骤和方法。

二、项目管理概述项目管理是将房建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一定的计划和预算,进行有效地规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的过程。

其目标是全面提高项目的质量、效率、安全和经济效益。

1. 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① 目标导向:明确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工程按照预期效果开展。

②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协调各项工作。

③ 经济合理:控制成本,最大程度达到预期效益。

④ 安全可靠: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合格。

2. 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① 规划管理:项目计划编制、资源分配、进度控制。

② 组织管理:成立项目组织、经费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③ 执行管理:施工实施、质量控制、安全生产。

④ 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数据采集、风险预警。

三、项目立项和规划项目立项是项目管理的第一步,决定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在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确定项目的总体规模和投资额。

同时,需进行必要的前期工作,包括场地勘查、土地规划、立项报告编制等。

项目规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规划工作是对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方案。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造价预算、施工计划等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论证,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需合理规划项目施工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各项工作计划,做好项目的全面准备。

四、项目组织和协调项目组织是指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将项目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组合起来进行统一管理。

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来合理设计,应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权力范围。

通常可以建立项目指挥部,设置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监理员等专业团队。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4篇)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4篇)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设工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项目启动和组织第二条各项目部在项目启动前,应依据工程招标结果和合同要求,确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执行项目负责人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五条项目启动后,项目负责人应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计划和责任,确保项目人员充分理解工程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管理第六条工程招投标应依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选择到合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

第七条项目部可以通过招投标平台或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提交给承包商和供应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接收投标文件。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书应明确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经验、业绩等信息,并给出合理的报价。

第四章施工准备和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平面布置、设备调整等,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有序调配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五章文档管理和档案归档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文档的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等。

第十六条工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分类和编号,妥善保管,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检索和使用。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交通运输设施工程等。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第3条建设项目管理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各主体应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

第四章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第4条建设项目应进行前期储备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评报告编制、用地手续办理等。

第5条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第6条建设项目应进行审批备案,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七章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第7条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包括项目策划、设计阶段、招投标、施工阶段等。

各阶段应依法进行,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8条建设项目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严禁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

第九章建设项目管理措施第9条建设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10条建设项目应设立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监督第11条建设项目管理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

第12条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处罚规定第13条对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主体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撤销资质等。

第十二章附则第14条对于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15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结语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各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房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一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监理二项目的管理机构,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视项目工程情况,可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1.管理组织的机构框图二.职责范围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质量的事前控制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查验收.3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7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A.协助监理单位完善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B.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C.主动与监理公司、质监站联系,争取工程建设中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D.审核施工单位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方案.E.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F.协助监理单位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2.质量的事中控制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控制.2工序交接检查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验收.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5配合监理单位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现场工程师有权督促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E.擅自将工程转包.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6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工程部经理总监一人签署,现场工程师可在有关的质量技术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工程部经理核签后方有效.7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的认证意见.8建立质量管理日志现场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现场质量协调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协调会后应即发会议纪要.10现场工程师每月向工程部经理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情况.3.质量的事后控制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验收程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2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3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进度的事前控制做好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也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5制定甲供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2.进度的事中控制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施工日志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2工程进度的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每半月、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A.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B.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C.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D.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进度、计量的签证是支付工程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必须由现场工程师会同公司有关部门会同参加.E.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当实际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的进度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F.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G.组织现场协调会.H.每月向工程部经理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3.进度的事后控制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计划.4.奖惩机制除了一般的奖惩制度外,在合同中、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增加关键节点奖惩机制:配合销售工作、主体封顶、外架拆除等.工期目标处罚措施:1施工过程中的节点计划处罚标准:每一栋楼的每一个关键节点每拖延一天处罚20000元.每一栋楼设三个关键节点,即结构封顶、外脚手架拆除、单体竣工.2整体工程的竣工备案计划,每拖延一天处罚5万元,不足一天按一天算.提前一天奖励5万元.三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1.投资的事前控制该阶段的控制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预算外的投资及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1协助预算部审核施工图预算,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2按合同要求,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单位正常施工.3按合同要求,如期按质按量供应由甲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4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2.投资的事中控制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提醒公司有关部门作好事前的经济合理性分析.4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使用机械的签证,以及材料调价等签证,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最后核签后方有效.5定期向公司工程部经理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3.投资的事后控制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并报预算部审定.2协助监理公司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三.工程部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工程部经理、副经理1执行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工程部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保持与工程建设中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3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会同监理公司总监审核开工报告.6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7参加与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8审签监理公司所签发的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以及往来公文函件及各种综合报表.9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10检查工程部各业务组的工作情况.11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12审查工程竣工决算.13分析项目管理工作状况,做好各项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14副总经理另外.2.驻地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是工程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项目工作进行管理.1执行工程部经理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所分管事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2按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按监理规划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3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工程部.4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工程部经理审批.5对分项、分部工程抽验和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验收.6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7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督工作.8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作好记录.9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工程计量.10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及时填写工作记录.3.材料采购供应人员职责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定货前向工程部经理及公司有关部门报送选择供应商的评估报告书.2根据合同、图纸和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甲供材料供应计划,合理组织材料、设备的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3合理组织材料的使用,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材料管理制度.4加强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5负责协调材料供应,设备安装厂家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做好材料、设备现场移交记录.6对不符合要求的甲供材料、设备,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4.信息报表组人员职责1对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前期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存档.2参加工程部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并编写和整理会议纪要.3收发各方信函、图纸、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4负责工程书籍、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及材料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次验收合格.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加强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建设或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建设单位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直至清退出场.如发现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六、施工管理配合售楼的措施一)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1、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出图前,由设计部组织,项目部配合,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销售承诺的落实,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转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总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参加,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部协助监理公司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承包商进行修改.3、样板验收制度应作施工样板的施工项目包括:支护锚杆、桩基工程试桩、钢筋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铝合金窗安装、木门安装、栏杆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电梯大堂装修工程、油漆工程、转换层施工,以及其他有必要作施工样板的工程.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也要先做样板,报监理公司及工程部,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才可应用的工程上.4、质量通病处理针对经常出现、易引起业主投诉的墙面开裂、厨厕间漏水、窗台渗漏水、出顶间外墙墙面开裂,以及防水设计不合理、空调洞倒水、门窗质量问题、结构施工洞和施工缝留设不合理、以及在施工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由项目部组织、设计院、监理公司、承包商参加,召开专门的技术讨论会,制定有效的措施,有条件的可以作样板,以提高工程质量.5、日常质量管理工程部协助监理公司,对承包商的日常施工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工艺和工作流程,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进行旁站.每周监理例会,施工单位负责将上周的工程质量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就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协助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杜绝在后续工程在类似问题重复出现.6、设计协调问题对于在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工程部以设计指导书的形式向有关设计单位提出要求,明确设计要求和节点做法,确保设计图纸的深度和质量.7、质量事故处理对严重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公司和工程部部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对于一般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后,重新检查验收.8、入住前质量检查和维修根据完工后内部检查的流程和方法,工程部与物业公司一起,对主体空间尺寸、观感质量、门窗质量等进行详尽的检查,并对厨房和卫生间做渗水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总承包商进行维修,确保业主入住交接的顺利进行.二)建筑装饰装修阶段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建筑装饰装修阶段的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报送材料堆放场平面图,并按审批意见堆放进场的材料;2、施工单位报送建筑垃圾的堆放场地,如未报送,则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垃圾堆放;3、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工完场清,当日产生的垃圾只能集中堆放于指定位置,不得堆于它处;4、禁止向门窗外直接倾倒、抛洒建筑垃圾;5、各种材料、设备的包装纸、包装箱、塑料保护膜等不得随意乱丢,当天工作完成后由专人进行清理处理;6、铝合金安装时的破损玻璃必须每天清理至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丢弃;7、铝合金门框扇必须在指定位置堆放,不得散落放置;8、外墙砖必须集中切割,每天将切割废料清理至垃圾堆放点;9、外墙砖粘贴后,落入基脚的废料和砂浆必须每天清理至10、甲方及监理单位不定期抽查、采用现场拍照的方式,留下记录;每周由监理提交检查违章记录和照片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汇总整理以处罚单的形式发监理和施工单位;三)成品保护措施1)铝合金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幢与幢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垫开,吊装时选择牢靠固定的着力点,防止窗体互相磨损、挤压、扭曲变形、损坏附件.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排放,产品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高10厘米,室内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禁止人员踩踏,不得在其上面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在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表面.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验收前,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污损.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瞪踩窗框、窗扇或窗撑.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防止电、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门窗框的上槛及两侧用胶带纸、薄膜保护好,下槛用九夹板制成马蹄形盖板保护.在玻璃安装后,应在玻璃上贴上保护膜,并贴上明显提醒标志.2)入户门:运输时应放在托架上,并妥善捆扎,起吊时不得将抬杠插入框内抬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专门仓库保存,竖直排放,产品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高10厘米,室内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进入现场后安装前应测量其对角线的长度和平平整度,并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对选用门洞口作运输材料的出入口或进出频繁的门洞口,应在门框边加设防护板,以防碰伤撞坏框体;如果长期作上料口时应采取预留门洞开的方法,作后塞口.施工中严禁在门框上搭设脚手扳和悬挂重物.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防止电、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3)防水层基层砂浆必须进行养护,可用蓄水养护或用草包、纸袋覆盖后浇水养护.养护期间必须保持覆盖层材料湿润并禁止闲人上层面踏踩火灾说明继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向,避免过早上人走动.已铺贴的防水层,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操作人员不得穿戴钉鞋作业.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道根部、地漏等不得碰损、变形,以免铺好后更换.地漏、排水、变形缝等处应保持畅通,施工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基层积水或污染而影响防水层的施工质量.4)涂料与油漆在涂刷涂料前,预先清理基层表面;涂料干燥前,应防止尘土污染和热空气的侵蚀.将门窗用风钩或用木锲固定,防止扇框粘结涂层,影响质量和美观,同时防止门窗玻璃损坏.涂料施工完毕,尚未干燥前,设置标志牌,防止触摸.5)地坪安装施工有铁爬梯或有钢管等铁制品等接触地坪时,必须事先垫好麻袋或夹板,以防划伤地面.粉刷施工手推车运输材料时,不得随意碰磕地坪,同时粉刷时应在墙面附近的地坪上垫好夹板或麻袋,防止砂浆污染地坪.6)地砖急促砂浆尚未达到强度前,其他各种不得进入同一施工区操作.不得使用铁制爬梯,以防破坏地砖其他各种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尖利物品直接作用于瓷砖表面.施工时,人员应穿软包底鞋,并不准其他人员走入;铺设完毕以后,要做好围档,禁止人行;待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上面覆盖纸板后,方可允许人员行走,但仍需防止后道工序施工时有重物压砸、拖拉.7)电梯电梯安装完毕后内部及门框用夹板包裹,防止污染及损坏.调试运行后一般不作施工运输用除特别需要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派有证书的专人开启,并定期进行保养.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工程部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建设方的日常管理及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建设方、监理方、工程总承包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和协调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单位资格与选择第四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认证,并按照资质和资格认证要求开展业务。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技术先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总承包单位。

第三章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合同应明确总承包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负责。

第四章工程总承包管理内容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工程总承包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权归XXX部门所有,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按照相应程序发布施行。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活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房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厂房建筑工程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依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厂房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施工相关事宜。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前期准备应包括项目立项、设计编制、招投标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进入设计阶段。

第八条设计编制应符合工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应齐全并经过审查确认后,进入招投标阶段。

第九条招投标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并明确工程款项支付方式。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材料采购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十五条项目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岗位,负责协调各方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单位负责,并与业主单位共同参与。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用具,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章竣工验收第二十三条项目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 (2)1. 管理原则 (2)2.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3)3. 工程部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6)4. 工程部对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 (8)第二章工程施工管理 (10)1 开工(施工)前的准备 (10)2 会议管理 (11)3 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2)4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16)5 施工临时用水管理 (17)6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其它 (17)第三章工程质量控制 (19)第四章施工进度管理 (23)第五章投资控制管理 (24)1 发包采购管理 (24)2 投资控制与签证管理 (24)3 合同管理 (25)第六章工程验收流程 (27)第七章奖罚流程 (28)附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与常见质量通病防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监理、总包、分包的管理1. 管理原则1.1 工程部进行工程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保证自身队伍建设,所有工作立足从自己做起,进而去规范其他方面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形象,体现本部门团队的战斗力,充分展现本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优良的管理体制。

1.2 工程部是本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全面管理的实施部门,工程部对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责。

监理公司受本公司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现场管理的实施负责。

监理方、承包方应全面配合、服从工程部的管理。

1.3 施工现场的管理顺序是:工程部项目监理部总包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分建设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和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两种,建设方指定(或直接分包)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关系是:建设方指定分包的由建设单位(甲方)、总包单位(乙方)、分包单位(丙方)签订三方合同,直接分包的由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配合协议,总包单位负责按合同(或协议)条款的约定对分包单位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进行综合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协调处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部负责做好监督和进一步协调工作;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自行分包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应视同自己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现场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增强xx工程项目管理团队凝聚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各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终身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对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四)本办法如与施工合同冲突,则参照施工合同办理,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或参照集团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规范。

二、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现场围护设施。

围挡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施工区域连续设置。

(三)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标志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临时道路、堆放建材、搭设临时设施;规范用水用电的管线布置;现场主要道路应做到坚实、平整、畅通、雨后无积水,不得挤占或堵塞施工道路。

主要料场应进行硬化处理。

(五)砂、石等建筑材料及钢管等施工料具应堆放整齐。

水泥等易受潮的材料,存放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各种安全标志和警示标牌按规定设置。

(七)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应相互分隔,禁止将在建工程用作宿舍或办公。

(八)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着装整齐,严禁酒后作业,应语言、举止、行为文明,严禁随地便溺。

(九)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定点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出场。

严禁凌空抛撒或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废弃物。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安全和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应设立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自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职责1. 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投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工作。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质量控制1.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第八条质量验收1. 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构件、设备、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等。

2. 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结果作为工程结算和投运的依据。

第四章工程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环节。

第十条安全措施1.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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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工集团房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前公司在房建工程方面市场、管理经验、人力资源等各方面与公路工程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更好的推进集团公司房建工程管理,早日实现房建工程方面市场的效益最大化,继续推进和更进一步成熟房建工程管理,提高各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目前现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房建工程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项目综合效益与项目责任人的确定第1款、凡新承揽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项目效益评估,由房建部牵头,评估出综合效益率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2款、项目经理为项目责任人,由房建部推荐,并报请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项目责任人必须接受评估的综合效益率,并与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

第3款、与其他单位合作中标的项目,根据合作协议执行。

第二条、项目部的组建第1款、项目主要人员(即股东)由3人组成,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物资管理人员,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可以适当增加股东人数。

项目经理持股50%,项目总工持股30%,物资主管持股20%。

股东必须全部参与项目管理,坚决制止只出钱不参与项目管理的股东模式。

为激励先进和保持公司稳定发展,股东优先从现有的管理人员中选拔。

项目股权任何人不得转让和买卖,未经公司批准擅自退出者,其股权和受益均由公司收回。

第2款、项目中标后由房建部带领项目经理等人员进场组建项目部,规划和实施临时工程,并帮助项目部选定施工队伍并划分各施工队施工任务。

第3款、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的项目,财务总监担任项目部财务部长,工资及基金由集团公司承担,其它福利、差旅费等由项目部承担。

第4款、项目责任人的直系亲属、配偶不得在本项目部财务部门、计划部门、材料部门担任部门主管。

所聘用的财务人员的证明材料(文凭、上岗证、会计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上岗前由财务总监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

第5款、项目需要聘用的外部人员应由项目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工程项目合同期一致,合同履行地在工程项目所在地。

合同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目标、劳动工资、人身安全、工伤、疾病、劳动保险、假期、法律责任、纠纷处理等。

第三条、项目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第1款、项目部股东必须向集团公司财务部缴纳风险抵押金。

缴纳的具体比例由集团公司根据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在与项目责任人签订的《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中明确。

第2款、风险抵押金总额的计算:根据项目规模大小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5元计算,与项目单价无关。

第3款、因为风险抵押金与项目投资额相关、与项目效益评估无关,所以项目股东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自觉缴纳。

缴纳时限为集团公司下达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清。

第4款、风险抵押金必须采用现金缴纳,由财务人员负责直接上交至集团公司财务部,不计利息。

任何人不得借用项目工程款缴纳风险抵押金。

如有违反,按违规金额对项目责任人和项目财务总监个人每月各处15‰的罚款至违规金额归还为止。

第5款、风险抵押金的退还:待项目竣工结算完毕,经集团公司考核,完成项目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规定的各项指标后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

第6款、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项目部股东不得以其它任何原因提出退还风险抵押金。

如果股东中间退场,则在项目结束后确认没有给项目造成损失的,可以全额退还。

第四条、股东薪酬项目经理工资按照每月5000元、项目总工工资按照每月4000元、物资人员按照每月工资3000元发放。

通讯费:项目经理每月500元,总工和物资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过节费同其他员工,探亲费不再享有,因工出差据实报销。

项目部其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股东共同协商制定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上缴款及借款的偿还第1款、应上缴的综合效益(1)以甲方拨款到账金额为基数(含计价款和借款),乘以确定的综合效益率每期于甲方拨款到账5日内上缴。

直至达到按照合同净价为基数的上交款交完后暂停,最终上交款以本款第(3)条为基数计算。

(2)、业主指定分包或者合作投标协议分包部分,按照集团公司或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协议确定的费用收取率,由项目部代为收取后5日内全额上缴集团公司。

(3)、按照项目部自行完成的产值(最终业主结算、变更、索赔金额)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状》规定的综合效益率计算,于业主拨付款项入账后5日内上缴。

第2款、应上缴款转为借款的处理如果项目资金周转困难,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申请转为借款。

申请必须经由项目责任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签名。

如果理由充分,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作为项目借款,由项目部与集团公司财务部签订借款协议,按照月息10‰缴纳资金占用费,其利息按月通过银行上缴,借款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逾期不上交的按月15‰缴纳资金占用费,并且其利息转入下月增加本金基数计算利息。

如果申请未获批准,财务负责人必须执行上缴。

第3款、业主和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缴纳的各种保证金、抵押金,由项目部在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依据规定代为收取,收取后5日内上交集团公司财务部,收取后不按本规定上交的公司按月息15‰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4款、集团公司为项目垫付的各项款项,视为项目部临时借款,应及时偿还并承担利息。

集团公司鼓励项目提前偿还本金部分。

占用期间按照下列利息标准分段累加计算和收取资金占用费:3个月(含)以内按月息8‰;3个月以上至10个月(含)按月息12‰;6个月以上至12个月(含)按月息15‰;12个月以上按月息12‰。

借款利息应按照相应时段利率和时间计算并通过银行逐月上交,否则利息部分按照月息16‰收取资金占用费。

在业主退还保证金后5日内,必须将退回部分归还集团公司,否则按照月息16‰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5款、职工各项基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计算、财务部统一缴纳,公司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公司财务部书面通知项目部上缴。

各项目部应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足额上交,否则按照月息16‰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6款、公司每月对各项目上交款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及时足额完成上交款也不按照规定办理借款手续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欠交额按月息15‰收取资金占用费,并且其资金占用费全额转入下月增加本金基数继续计算资金占用费。

第七款,项目部在所在地申报手续的责任;项目所在地的备案,年检,有项目部负责办理,资料有项目部完成,如果有公司办理费用有项目部承担,有项目部自行承揽的项目投标费用有项部承担,公司承揽的项目费用有公司承担。

第六条:利润分配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满,业主将最后的工程款拨付到位,项目部将所有的债权、债务清偿完毕,并将应上交的公司管理费交清后剩余的利润,提取10%作为公司房建部管理人员奖金,其余部分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项目财务管理与监督第1款、对于青岛市及附近周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对于较远地方的项目,集团公司认为需要的,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由集团公司委派的项目财务总监,代表集团公司对项目实施监督,同时履行项目财务主管的职责。

项目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1)对项目部财务收支实行服务与监督;(2)配合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经济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部会计核算、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的及时、完整、合法;(3)对本项目部其他财务、出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4)对项目的材料管理与采购人员在材料收发、盘点、报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监督;(5)按照本规定及时、足额完成资金上缴工作;(6)确保权力范围内资产安全;(7)、完成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财务总监委派程序: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名,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集团公司随时对不具备任职条件、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的财务总监进行撤换或解聘。

第2款、项目部日常开支由财务总监实施审核监督;集团公司对项目大额开支实行上报备案制度。

第3款、银行备案的印鉴必须与支票分开保管,财务总监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人员负责保管支票和银行备案的个人印鉴。

第4款、做好非生产性开支处理工作,完善处理手续、记好开支辅助明细账。

集团公司在例行检查时对该项业务一并检查。

第八条、验工计价管理第1款、集团公司要求每月30号或参照与甲方签订的每个付款时间段对项目完成的产值和施工队完成的产值实行月份验工(预验工)计价,目的是便于控制工程款、材料的拨付和对施工生产情况的及时了解。

月份验工(预验工)计价由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人员由项目部计划、施工、材料、财务、质检和施工队负责人。

月份验工(预验工)计价报告,必须由项目部计划、施工、材料、财务、质检主管人员及项目总工程师签名,项目责任人审批后作为成本核算和对施工队付款的依据。

是否需要施工队签字盖章,由项目责任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

月份验工(预验工)计价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3款、月份验工(预验工)计价报告于次月5号前报送项目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工程款、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的依据,同时上报集团公司房建部。

第4款、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业主计量支付报告、各种计划、统计报表、计价结算报告。

第九条、合同管理第1款、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在签订、变更、中止合同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前,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集团公司房建部,由房建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同意后,再转回项目部签订;所有合同签订后都必须将原件报送集团公司房建部备案。

对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由合作方组织施工的项目,按照合作协议执行。

项目部与甲方所发生的实际合同有项目负责人与甲方签订后,加盖章后开始实施。

对施工队的工程结算,各项目要按照合同管理的要求上报、审批和备案。

第2款、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原件由项目责任人负责及时上交集团公司房建部。

第3款、项目的各种合同、协议签订后报集团公司房建部原件一份备案。

第4款、集团公司允许项目使用亲属包工队,但在使用前项目责任人应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集团公司报批。

报告中应如实向集团公司说明该队伍的经济实力、组织能力、以往的施工经验、拟在本项目承担施工的工程内容等。

第5款、合同纠纷处理地原则上要求在“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

第十条、材料采购与管理房建工程禁止采用大包的形式,主要材料必须由项目部采购。

第1款、采购过程中项目部采购人员应将与供应商洽谈的过程记录在案作为依据以备检查,主要是厂(场)名、厂(场)址、供应商资质、经营规模、供应材料名称、初步谈定的价格、谈判时间、参加人员。

第2款、项目部给施工队伍采购合同外材料前应与施工队伍办理对材料价格的认可手续(或合同),不得强迫用料单位接受项目部确定的材料价格,避免产生纠纷。

第3款、对施工队用材料要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计划数量和施工进度安排,实行限额发料,防止因材料超拨而形成工程款超付。

第4款、预验工时材料部门应对施工队库存材料进行实地盘查,以此为依据控制施工队伍拨款和下月拨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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