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接待办法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一、概述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各级领导和客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相关外部部门、机构、公司等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接待活动的类型和目的1. 公务接待活动分为内部公务接待和外部公务接待。
a) 内部公务接待:主要包括医院各级领导之间或与医院内部其他部门、岗位之间的公务接待。
b) 外部公务接待:主要包括与上级部门、相关政府机关、合作单位、患者及其家属等相关方的公务接待。
2. 公务接待活动的目的a) 加强沟通交流:通过公务接待活动,促进各级领导之间、医院内部各部门、岗位之间、医院与外部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b) 维护关系:通过公务接待活动,维护和发展医院与上级部门、相关政府机关、合作单位、患者及其家属等相关方的关系,增进合作共赢。
c) 宣传医院形象:通过公务接待活动,展示医院的专业能力、先进设备、良好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
四、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与实施1. 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a) 内部公务接待由主办方(即接待单位)负责组织。
b) 外部公务接待由接待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
2. 公务接待活动的实施a) 提前准备:接待单位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人员安排、会务布置、客房预订等。
b) 仪容仪表:接待单位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c) 热情服务:接待单位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并全程陪同,提供优质的服务。
d) 注意礼仪:接待单位工作人员应遵守礼仪,尊重来访客人,做到言谈举止得体。
e) 确保安全:接待单位应保障来访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管理1. 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接待单位负责支付。
2. 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应按照公务接待预算进行管理,确保合理、透明、规范。
3. 公务接待活动的费用不得用于私人消费或其他违规行为。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接待人员的公务接待工作。
第三条定义:公务接待是指医院为表示欢迎、友好、交流、合作等意图,接待来访的单位和个人,展示医院形象,加强双方合作和交流的活动。
第二章接待对象第四条接待对象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上级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患者家属、病友代表等。
第五条接待对象的类型、接待方式及标准由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七条接待事项包括:会议、座谈、参观、培训、签约、庆祝等。
第八条接待期间,由指定人员负责接待对象的安排、陪同、照顾等工作。
第四章接待费用第九条接待费用按照员工聚餐标准执行,并在接待费用明细中列明,并向接待单位详细说明。
第十条接待费用报销审批由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接待礼仪第十一条接待人员接待时应优先考虑对方的需求和权益,以积极主动、热情服务的态度参与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接待人员应穿着整齐、得体的服装,仪容仪表整洁,言语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主动了解对方需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十四条接待人员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来访目的等因素,合理安排会议、座谈、参观等活动内容。
第六章接待纪律第十五条接待人员应严守医院的纪律和规定,不得使用公款违规接待、购物、消费等。
第十六条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散布接待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接待人员应按照接待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接待安排和接待费用。
第十八条接待过程中若发生纠纷、事故等突发事件,接待人员应按照紧急处理预案做出应对,并及时向医院上级部门汇报。
第七章违纪处罚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所有涉及公务接待的活动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公务接待的目的是维护医院院内外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和发展。
第四条:医院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节俭办会、精打细算。
第五条:医院公务接待应明确所接待的对象和目的,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并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条:医院公务接待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制定预算,确保预算使用合理、规范,不得超过预算限额。
第七条:公务接待场所应选择具备安全、卫生、舒适条件的场所,保障被接待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需求。
第三章预算与审批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将公务接待费用列入预算,并提交上级管理部门审核。
第九条:公务接待预算应分别列明预算依据、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签字审核。
第十条:医院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批权限按照相关规定分级,不同级别的费用需经过不同层级的审批。
第十一条:对于临时增加的公务接待活动,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补充预算,并及时上报审核。
第四章合理安排与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在选择公务接待对象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范围进行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接待和超标接待。
第十三条:医院公务接待安排应提前做好接待计划,并及时通知被接待人员有关接待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信息。
第十四条:医院公务接待活动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人具体负责,负责接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礼仪、沟通和协调能力,确保接待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医院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和归档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章考核标准第十六条:医院将公务接待活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相关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内部纪律条例进行相应处理。
三甲医院院内接待工作规定
三甲医院院内接待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待工作。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内接待工作规定如下:
一、医院接待工作,包括对外接待和对内接待,医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来访的安排和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的行政领导来访,应医院邀请来院参观、
访问、讲学的宾客,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对口部门协助共同完成
接待任务。
党务方面领导来访,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
应科室或下
属部门邀请来访的宾客,一般由出面邀请的相关科室负责迎送及具体接待。
三、来宾的迎接,应根据情况,相应地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前
往。
四、对来宾的住宿、交通应周密安排,要了解来宾的准确目的,对他们提出的要
求,应分不同类别予以安排。
五、以医院名义的接待,原则上由医院办公室派专人负责;以部门名义接待来宾,
均应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使整个接待活动有始有终。
六、根据需要与可能,帮来宾预订车、船、机票,协助客人结算食宿帐目等,负
责来访活动安排落实,如场地准备、引见、记录等工作。
七、接待来宾工作中发生意外事件,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妥善处理。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院的公务接待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公务活动中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
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相关科室需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医院工作服务的思想。
2、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接待的原则。
院办是全院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适当区分院级与非院级接待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责尽职的原则。
牵头科室、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应以医院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1、各级领导来院检查、视察工作;2、被邀请的专家,看望住院的主要领导、老干部等;3、来院讲学、会诊及进行技术指导、设备维修、调试等专家、教授;4、外地医疗单位来院考察交流及医保等协作单位相关领导来访等;5、大型学术会议;6、来院进行有关业务洽谈活动等;7、其他经院领导批准的接待活动。
三、接待内容1、食宿、车辆、会场等准备;2、各项接待活动日程,确定相关科室及相关领导参与接待等;3、各项资料准备;4、其他事宜。
四、接待程序接待工作实行院办主管,与对口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法。
1、接待活动由院办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院办负责安排。
2、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办确认→填写就餐通知单→院分管领导审批→安排就餐。
凡没有院办开具就餐单的,不予核销。
院外接待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院办负责安排。
3、住宿程序:一般情况,来宾住宿自行解决。
如特殊需要院方安排的,由由院主要领导批准后,院办根据来宾职级及需求,与有关宾馆联系订房,协助办理入住手续。
4、用车程序:根据来宾规格和人数安排接待车辆。
车辆使用办法和结算按《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由院办、总务科协助办理。
5、参观程序:宾客如需安排实地参观时,相关科室应支持配合、安排接待人员并作现场讲解。
五、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六、费用核销凭派餐单、接待函、菜单、发票等交院办审核,经院办主任、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财务科核销;临床科室费用由科室列支。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一、概述医院作为一个公共服务机构,接待来访者是其日常工作之一、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公务接待的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医院形象的塑造和维护,制定本医院公务接待制度。
二、接待对象1.政府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各类卫生保健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3.同行业其他医院或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4.媒体、记者代表;5.客户、患者代表和关心医院发展的群众代表等。
三、接待程序2.接待通知:接待人员在与来访者确定接待时间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好接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3.接待安排:根据来访者的身份和需求,安排合适的接待人员进行接待,确保接待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4.接待时间:接待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5.接待地点:医院会议室或相关部门会议室作为接待地点,确保接待环境整洁、舒适。
6.接待审批:重要接待事项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确保接待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7.接待记录:接待人员需详细记录接待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备后续查阅。
四、接待礼仪1.着装整洁:接待人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并佩戴工作证明和胸牌,确保专业形象。
2.亲切热情:接待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并及时解答来访者的问题。
3.尊重隐私:接待人员要严格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5.文明待客:接待人员要以礼待客,不得傲慢、侮辱或歧视来访者。
五、接待费用1.费用承担:医院承担来访者的食宿费用,并提供适合的接待标准。
2.报销规定:来访者的费用由其所属单位报销,提供相关发票和费用明细。
3.禁止接受不正当待遇:严禁接待人员接受来访者的红包、礼品以及其他不正当待遇,如发现相关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接待监督1.内部监督:医院设立专门的接待管理岗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接待工作的执行情况。
2.外部监督:接待人员的工作行为和接待质量接受行政监察、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六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范围和对象: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城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
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
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
(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
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
上年度招待费必须于次年____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1. 引言医院作为服务患者和社会公众的重要机构,公务接待工作是其日常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医院的公务接待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本文将介绍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2. 接待对象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代表 - 医疗行业相关机构的代表 - 医学界专家学者 - 外部合作伙伴 - 媒体代表 - 其他有关利益相关方3. 接待方式医院的公务接待方式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目的合理安排,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 会议接待:安排会议室、提供会议设施和服务,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 参观接待:安排参观医院的各项设施和科室,提供必要的解说和指导。
- 学术交流:安排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或座谈会,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分享。
- 商务接待:安排商务会谈、商务宴请等,推动医院与外部合作伙伴的业务合作。
4. 接待准备医院公务接待前需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接待流程的顺利进行: - 预约安排:提前与接待对象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时间和需求,并进行预约安排。
- 会议准备:根据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的需求,提前准备好会议室、设备、资料等。
- 参观准备:确保参观路线的畅通、导览员的准备和参观设施的正常运行。
- 学术交流准备:为专家学者提供必要的学术报告材料、设备和场地等。
- 商务接待准备:根据商务会谈或商务宴请的需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场地、餐点和服务。
5. 接待流程医院公务接待的流程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需要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 迎接接待对象:在接待对象到达医院之前,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接待地点迎接,并进行简单的问候和介绍。
- 注重礼仪:在接待过程中,要注重礼仪,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打扮、礼貌的用语和得体的举止。
- 提供导览服务:对于参观类接待,安排专人为接待对象提供导览服务,介绍医院的各项设施和服务。
- 安排会议或活动:根据接待对象的需求,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方案,安排会议、讲座或座谈会等活动。
医院接待费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依据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洽谈工作、庆功庆典、走访慰问等公务活动中,为接待对象安排的餐饮、住宿、交通、礼仪等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开展的接待工作。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坚持厉行节约、务实简朴、先批后办、从严从紧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安排第五条原则上接待安排在医院餐厅或政府定点饭店、招待所。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不得安排在医院所在辖区之外,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经医院主官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六条车辆保障(一)接待活动需使用车辆的,应坚持轻车从简,出行不超过3人的安排一辆小轿车,超过3人的视情安排旅行车等其他车辆,尽量减少车辆动用。
(二)按规定派遣使用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规格用车,保障车辆严禁出入地方餐饮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
第七条餐饮保障(一)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公务接待标准不超过100元/人,公务接待一律不提供酒水;接待对象在10人(含)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住宿保障(一)接待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按接待对象要求可协助安排。
(二)住宿应当首选协议(饭)酒店安排,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一般人员均应安排标准间或单间,住宿标准参照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医院公务接待指南
医院公务接待指南目标本文档旨在为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一份公务接待指南,帮助他们在处理公务来访时进行规范、高效的接待工作。
接待原则- 保持礼貌和专业。
对每位来访者均应友好、礼貌地进行接待,尊重他们的权益和需求。
- 提供准确信息。
对于来访者的各类问题和咨询,提供准确、全面的答复,或引导他们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 简化流程。
尽可能简化接待程序,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来访者的满意度。
- 保护机密信息。
严格遵守保密政策,确保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的安全。
接待流程1. 提前通知:当有公务来访时,部门或个人应提前通知接待人员,并提供来访者的基本信息。
2. 接待安排:接待人员根据来访者的身份和目的,安排合适的接待地点和时间。
3. 来访登记:要求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包括姓名、单位、来访事由等基本信息,并分发访客卡。
4. 有序等候:根据来访者的情况,提供适当的等候区域,并保证等候过程有序、舒适。
5. 接待交流:接待人员应主动与来访者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6. 协助办理手续:根据来访者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如登记手续、证明开具等。
7. 核对信息:接待结束后,核对来访者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并收回访客卡。
8. 完成记录:将来访者的基本信息和来访事由记录在接待日志中,以备后续跟进和统计分析。
高效接待技巧- 提前准备:了解来访者的身份和目的,提前准备相关文件、资料,以便能够迅速和准确地回答问题。
- 主动沟通:积极与来访者互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接待质量。
- 高效协作:多部门之间要保持良好的协作和沟通,确保来访者的需求能够得到快速处理。
- 统筹安排:对于有多个来访者的情况,合理安排接待时间和顺序,确保整个接待过程的高效性。
- 不擅长的领域:遇到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引导来访者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
结语本文档提供了医院公务接待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医院工作人员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更加规范、高效。
最新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最新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医务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接待范围1. 医院接待范围包括来访领导、来访团组、来访专家、来访患者家属等。
2. 各科室接待来访领导、来访团组需提前报备院领导和医务部门,接待来访团组需提前制定接待方案。
3.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的接待需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专人需礼貌热情。
第三章接待程序1.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到医院后需提前报备接待信息,包括人数、身份、到达时间等。
2. 医院接待人员需在来访人员到达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如梳理接待人员和场地。
3.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到达医院后,接待人员需率先迎接,并引导到指定接待地点。
4. 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需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协助来访人员解决出行、住宿等问题。
5.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需送行并做好接待记录工作。
第四章接待礼仪1. 接待人员需着整洁服装,保持仪表端庄,态度和善。
2. 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需注意言谈举止,礼貌待人,不得有失礼行为。
3. 接待人员需熟悉医院背景及相关信息,能够娴熟引导参观。
4. 接待人员需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尽力满足来访人员的需求。
5.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需送行并嘱咐来访人员路上注意安全。
第五章接待管理1. 医院接待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各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2. 医务部门负责制定接待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各科室应加强接待人员培训,提高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
4. 接待工作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医务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方案。
5. 医院接待工作要定期评估,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批。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医务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医务部门所有。
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是医院工作的重要部分,要求接待人员做到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医院财务制度公务接待
医院财务制度公务接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确保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合理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公务接待经费使用监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级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公务接待事项,适用于领导干部和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坚持节约办会、提倡简布奢登且合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坚持文明待客、良好礼仪。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坚持诚信守约、克制自律。
第六条公务接待中应确保预算合理、财务规范。
第七条公务接待中应加强财务监督、信息公开。
第八条公务接待应坚持因事定制、团结合作。
第九条公务活动应坚持安全第一、平安有序。
第十条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应把握公务接待的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制度。
第十二条各级单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细心核算公务接待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第十三条医院领导对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各级单位对本单位公务接待活动负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医院各级单位内设部门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配合,并定期向直属上级单位报告公务接待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各级单位应加强培训,提高公务接待能力。
第十七条医院各级单位对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医院公务接待活动中的信息资料应当妥善保密,遇有泄密行为要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医院公务接待经费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二章公务接待活动经费的筹集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全部公务接待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不得违反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公务接待经费来源有两种途径:一是基本公共预算拨款;二是专项补助。
第二十二条医院公务接待经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安排和使用,不得超支。
第二十三条医院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差旅费、住宿费、餐费、办会费、礼品费等。
第二十四条医院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在预算内使用。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廉洁政府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和相关人员参与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以及公务接待场所的使用等。
第三条公务接待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持节约办会原则,提倡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四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职位、级别、职务需求和工作需要确定,但不得超出法定福利待遇的范围。
第五条公务接待标准包括接待对象、接待场所、接待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具体标准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六条公务接待应经过合理、规范的程序,包括预约、接待、记录、清算等环节。
第七条预约:接待活动应提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约,接待人员应提供准确、完整的接待信息。
第八条接待:接待人员应按照预约信息及时准备接待工作,接待过程中应礼貌热情,做到服务周到、亲切。
第九条记录:接待人员应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包括接待事项、接待人员、接待时间、费用使用等,记录应真实准确。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合理控制接待费用,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对公务接待对象的管理与实施。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1. 接待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2. 接待应邀来院协助工作、合作交流的客人;3. 接待来院调研、培训、实习的员工;4. 接待其他需要医院协助的公务活动。
第五条与接待对象相关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票等接待工作,均属于公务接待管理范围。
第三章职责部门第六条接待工作由各部门、各科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公务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2. 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 财务部门负责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审核和监督。
第四章接待标准及程序第七条公务接待标准及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安排接待日程,确保公务接待工作高效、务实;2. 接待地点应选择便捷、安全、舒适的场所;3. 接待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公务接待程序:1. 接待部门收到接待申请后,应尽快向院办公室报告;2. 院办公室根据接待对象、内容、时间等因素,统筹安排接待事宜;3. 接待部门按照院办公室的安排,负责具体接待工作;4. 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接待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院办公室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接待对象、内容、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规定;2. 接待费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3. 接待程序是否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确保接待工作有序、高效、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待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同行单位及合作单位相关人员等公务活动。
三、职责部门1. 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具体事宜。
3. 各部门负责人协助院办公室做好接待工作。
四、接待原则1. 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确保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2. 公务接待要突出重点,确保接待工作与我院业务发展、医院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五、接待范围1. 接待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学者。
2. 接待应邀来院协助工作和合作单位的客人。
3. 接待集团安排来院调研、培训或实习的员工。
4. 与上述接待对象相关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票等接待工作。
六、接待标准及程序1. 集团内部人员接待(1)参照《出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2)食宿应就近安排,一般应安排工作餐和普通住宿,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自行支付。
(3)如需接待地承担(代垫)费用,需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
2. 集团外来宾接待(1)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医院总经理确定并批准。
(2)来宾就餐可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
上级领导或来院指导工作的专家,经总经理批准,可安排高档宴请。
七、接待费用结算1. 公务接待经费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接待费用应采取公务卡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
3. 定期与接待酒店进行结算,一般应采取台账的方式进行汇总,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监督与考核1. 院办公室负责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接待工作符合本制度规定。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3. 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行为,加强接待工作组织和管理,提高医院公务接待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级领导、行政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公务接待相关的工作人员。
三、接待工作组织1.医院设立公务接待办公室,负责整体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医院领导确定接待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明确分工人员的接待与陪同职责。
3.接待工作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接待前需提前进行安排和筹备工作。
四、接待工作程序2.到达接待地点:接待对象到达后,接待方应派专人前往机场/车站接站,并提高接待对象被接待的仪式感。
3.入住安排:根据接待对象身份和要求,为其安排相应的住宿,并确保住宿环境整洁、舒适。
4.用餐安排:根据接待对象的饮食习惯和要求,提前预订合适的餐厅,并确保菜品的质量和卫生。
5.会议接待:如接待对象需要开展会议,医院应提供满足要求的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安排专人协助会议进行。
6.行程安排:根据接待对象的行程安排,有序地组织和安排相关活动,确保接待对象的各项事务顺利进行。
7.送行:接待对象结束访问后,医院应派专人送至机场/车站,并表示诚挚的道别。
五、接待对象待遇1.接待对象应享受到医院内相同级别领导待遇,并接受同等标准的接待。
六、经费管理1.医院接待经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和审批,并进行定期公示。
2.接待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循预算,不得超支或挪用。
3.接待经费的报销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并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相关凭证。
七、违纪处理1.对于擅自超出预算进行的接待行为,医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违纪处理。
2.对于接待中的违规行为,如索贿、公款吃喝等,将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督查与考核1.医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2.定期组织对接待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对工作出色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经医院领导同意后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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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接待办法
××医院
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现将《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5月14日
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院长审批。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医院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
第五条规范接待程序。
医院食堂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办填写客餐通知单→分管领导审批→院办安排就餐;院外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长审批→院办安排就餐。
第六条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接待清单应当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
第七条建立公务对口接待制度。
一般情况由院办负责接待,其他如学术活动、专项检查等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接待。
第八条建立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
院办应当会同财务科公开医院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开支、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章接待标准
第九条医院公务接待执行省、市规定的接待标准。
第十条来客就餐采用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种形式,上级领导、来院指导工作的专家等,经院长批准,可安排接待餐,其
余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安排工作餐。
就餐遵循节俭原则,原则上在医院食堂或医院定点饭店就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安排,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执行协议价格。
出席会议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有关规定,在会议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在公务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为接待对象安排车辆的,应当做到轻车简从,集中统一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
第四章经费控制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科核定接待经费,严格预算执行,实行总额控制。
第十四条接待费用由财务科按规定列支,并按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制度。
每次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当按规定及时结算。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下简称“三单”)。
“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财务科不得报销。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简化公务接待形式,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职工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第十七条公务接待中严禁下列行为:(一)没有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二)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六)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七)以举办会议、培训等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八)向其他单位和企业转嫁接待费用;(九)以任何名义赠送或者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十)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借接待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十一)其他与中央、省、市相违背的行为。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等情况。
同时,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对“三单”是否齐备及接待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科室应按照本办法做好接待工作,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