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国外发展2 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启示
宽严相济的监管体制 独立互助的政府合作关系
德国非营利组织立法
德国是非营利组织相关立法最完整的国家 之一,除《基本法》和《民法典》的有关 公民结社自由规定外,1956年还颁布了专门 的《关于工商会法的暂行规定法》,1994年 的《工商会法》。
美德两国非营利组织的共同点
组织特征相同;谋求社会福利,不对利润进行分 配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自愿性,自治性等
非营利组织的国际发展 一.国外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
1.古代的结社共同体和富人慈善捐助活动 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一些出于结社需求而建立的行会、村社等共同 体;及富人的慈善捐助活动、、、 2.封建时期的宗教慈善 中世纪基督教会拥有大量财富和高于王权的统治地位,它们通过宗 教信仰引导人们行善,传授科学和技术,推动文化艺术发展;基督教 会通过每周从信众中募捐确立了救济的传统,这是世俗的慈善机构经 常性捐献的重要先例。 3.资本主义时期的民间慈善组织 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后,基督教分化,慈善机构从教会中分 离,民间慈善得到发展。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途法》和《济贫 法》,工业革命中,工人组织工人协会。 4.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及扩张时期的现代非营利组织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扩张后,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完成 从萌芽到多样化的发展,发展历程可以分为4各阶段:
资金来源
约12%来自个人、基金会和公司捐赠,约30% 来自政府赠款和合同;58%来自会费、服务 费、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
德国非营利组织
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大约有50万个。德国的非营利 组织可分为互益性和公益性两大类。 德国有着悠久的结社传统,是当今世界上非营利 组织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发达的非营利组 织成为今天德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前在 德国各级司法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种类型的社团共 有55万家,财团共有10000 家,大约另有50 余万 家没有在司法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德国非营利组 织数量和国家人口比值为1: 75,不仅高于英国(1: 250)和日本(1: 260),更是远远高于我国(1: 5400)
法律形式与制度
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是一个极为庞大和精细完整 的体系,包括联邦非营利组织法律、州非营利组织法律、 与法院的判例三大块。每个法律板块都根据不同的情况对 非营利组织的各种行为进行规定,如联邦税法第501(c) (3)条对美国的25 种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以列表的形 式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和规定。 501(c)是美国国内税收法(IRC)中的一项条款,符合该条 款要求的NPO就是501(c)组织,它们享有不同程度的免税 资格。501(c)(3)组织是501(c)享受联邦税收减免的非营利组 织中的一类,它是一种最重要的免税组织,包括公共慈善 机构和私人基金会两种类型。为了获得免税资格,也就是 成为税法认可的免税组织,一个NPO的成立和运作必须符 合501(c)(3)条款的规定。免税资格是依据美国联邦和州的 税法,非营利组织的成立是依据州的公司法等法律。
法定组织形式不同;美国非营利组织存在法律形 式的包括非公司形式的社团、公司形式的社团和 信托组织三种。德国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有限责 任公司和基金会。
主要资金来源不同;美国主要以服务性收 费及收益为主,德国以政府资助为主。
组织规模和结构不同;美国非营利组织达 到5020亿美元,德国直邮944亿美元;美国 非营利组组雇佣员工860万人,德国114万人; 除卫生保健外,德国非营利组织另外主要 活动领域在社会服务;而美国侧重于高等 教育。
德国各级政府每年都有许多资金用于社会福利项 目,但这些项目不是政府亲自去做,而是采取招 标的方式,让非营利组织去实施。如黑森州朗根 市政府每年财政有4700-4800万欧元,用于社会 福利服务的资金大约有200万欧元,约占财政总资 金的4.3%%,基本上都安排给非营利组织。非营 利组织要获得政府的项目资金,应向政府有关部 门递交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政府在审 查时,主要评审非营利组织的目的、能力以及项 目设计实施的合理性,最后由市议会来决定。 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比较广泛的税收优惠。 非营利组织可以接受社会捐款。公司和个人向公 益性机构捐款,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
二.国外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1.国外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1)普遍存在,但概念有所差异; (2)已具规模,但发展不平衡; (3)活动广泛,但结构不同; (4)志愿资源庞大,但依赖程度不同; (5)筹资多元化,但具体来源不同。
2.国外非营利组织的主要作用
(1)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弥补政府、市场不足; (2)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3)引导公民参与公共治理,促进社会民主和透 明; (4)扩大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 (5)培养人们的志愿和互助精神,发扬人类美好 的精神文化。
3.国外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 (2)人才问题 (3)腐败问题 (4)自主性问题
美德两国非营利组织:不同历史与制度背景下的非营利组织 发展比较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 据美国国家慈善统计中心(NCCS)、基金会中心和美 国劳工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6月,在美国财政部国 内收入署(IRS)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NPO)有 156万多个。其中,公共慈善机构有96万多个,私人基金 会有9万多个,49万多个其它类型非营利组织。2010年, 非营利组织的工资总额占全美工资总额的9.2%。2010年, 非营利组织创造了美国GDP总额的5.5%。2010年,美国公 共慈善机构的总收入达到1.51万亿美元,总支出达到1.45万 亿美元。2011年,美国的个人捐赠总额达到2177.9亿美元。 2011年,美国基金会的支出总额达到469亿美元。
(1)现代非营利组织萌芽期。 19世纪五六十年代到20世纪初叶。专业性、组织性和志愿性的现代慈 善组织脱离宗教独立发展起来。 (2)现代非营利组织的观念和组织创新阶段。 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二战前,现代非营利组织进入观念和组织创新阶 段。这种创新源于美国富豪们所建立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大型现代化 私人基金会,及其借鉴公司治理模式建立的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卡 内基基金会、洛克菲勒、、 (3)现代非营利组织出现广泛性和国际化特征阶段。 二战后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人民权利的普及,非营利组织从欧美 扩展到发展中国家,参与群体及活动领域遍及各阶层和社会生活各方 面。国际化主要表现为人道主义救援及跨国发展的非营利组织的出现。 (4)现代非营利组织进入全球推进阶段。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赢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作为应对 市场失灵(资本主义危机),政府失灵(福利国家危机、转型社会主 义国家危机,第三世界发展模式危机)的有效机制。
美德两国不同差异的原因
历史文化不同 德国经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以及无产阶级 探索,结果是国家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强势 地位,因而承担更多的责任;美国非营利 组织历史300多年超过美国政府历史,从建 国初期就崇尚个人自由,以及对政府权力 的制衡。
法律制度框架不同 世界两大主要法系—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都 承认以公众服务对象的公益型非营利组织 的价值。民法法系尊崇国家权力,德国作 为民法法系国家,政府在资源配置和公共 服务提供方面处于核心地位,因而具有更 大权力。美国属于普通法系,特点是判例 为主,较少单行法规。对非营利组织管理 相对宽松。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分类
1.美国51%的医院,46%的高校,86%的博物 馆,超过90%的音乐、舞蹈和艺术团体,以 及58%的社会服务是非营利组织提供。 2.分为2大类:一类是提供会员服务的会员性 组织(如专业组织、社交联谊组织、互组 合作组织等);另一类是提供公共服务的 公益类组织(如宗教组织、基金会等)。
德国公益性组织的主体是社会福利服务, 主要类型是社会服务、卫生保健和教育事 业。这源于政府对社会福利服务采取直接 补贴和社会保险的社会公共政策。德国的 社会福利服务是高度专业化的组织,从资 金来源上看,呈现出“准政府”性质,其 运作几乎与政府机构已经没有很明显的区 别了,这类组织有些类似于我国的事业单 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德国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比较简单,基本的条件是:人数 7人以上、不违反宪法、有章程、明确解散后财产的归属, 达到这些条件,即可获得法律登记。 德国政府在审查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时,特别强调公益性ຫໍສະໝຸດ Baidu组织解散后的财产去向,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收缴政府, 或转移给同类非营利组织。 德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一是会费,二是组织活 动的收入,三是企业和个人捐款,四是各级政府补贴。不 同的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是不一样的。如德国社会福利 服务组织的主要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其比例就几乎占了德 国非营利组织总收入的2/3。私人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来自 政府的资金就很少。其它如职业协会、工会、环境协会、 文化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收入,主要靠会员交费和房屋出租 及各种售票构成。
经济社会地位相同;非营利组织都比较发达,占 国民生产总值比例高,提供岗位多 活动领域相同;以公共医疗为代表的福利服务是 美德两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活动领域。 登记简单;都存在登记和未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美德两国非营利组织的差异
概念侧重不同;美国把非营利组织当成政府和企 业之外的第三部门,可以形成对政府和市场失灵 的补充,避免政府对个人的过多干预;德国通常 把非营利组织看成一个与政府和市场平行的部门, 更倾向于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