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法理学鲍禄教学大纲
《法理学2》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2Jurisprudence一、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课程学分:3学分课程总学时:48学时,其中讲课:48学时课程性质:必修开课学期:5先修课程:法理学1适用专业:法学教材:《法理学》,法律出版社;张文显主编,2007年3月第3版。
开课单位: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二、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是对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内容和法律范畴进行理论上的分析,探索其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
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用科学的理论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视野,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1、法的作用(8学时)(1)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对象与实质和法的作用的分类;(2)掌握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3)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重点:法的作用的概念、对象与实质和法的作用的分类;难点: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2、法的价值(12学时)(1)掌握法的基本价值的三层含义;(2)了解法律价值体系结构;(3)了解与掌握法的基本价值;(4)掌握法律价值判断的标准;(5)掌握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6)理解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的概念;(7)掌握法对秩序、自由、效率、正义的作用。
重点:法的基本价值、法律价值判断的标准;难点: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3、法与人权(10学时)(1)了解人权的概念;(2)掌握人权的基本特点;(3)了解人权主体与权利内容的历史演变;(4)掌握人权的法律保护。
在职法硕《法理学》大纲,09
法理学课程名称:LAW04145022 法理学 Jurisprudence课程性质:必修学分课时:2学分,40课时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所属院系:法学院电话:64493028, E-mail:BaoLu@教学对象:法学院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先修课程:教学方法:本课以课堂讲授为主,适当采用讨论教学。
教学手段为多媒体教学。
课程简介:法理学,是法学学位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
本课程立足于国内法学教育传统的法理学,同时充分考虑本法学院的专业特点,在体系和内容上都有鲜明的特点。
课程共分为九讲,包括法学、比较法学、法律的本体论、法律的现代化与法治以及全球化背景下法律发展的最新现象等内容。
教学方面,以讲授为主,同时适当采用讨论教学的方式,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尽可能培养和引导学生养育专业能力。
教材:《法理学与比较法》鲍禄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参考书:《法理学讨论教学教程》鲍禄、蒋立山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J・M・凯利著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 2002年版《比较法研究》沈宗灵著北京大出版社,1998年版或《比较法总论》 K.茨威格特、H.克茨著潘汉典、米健、高洪钧、贺卫方译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第一讲法学的学科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简要而系统地教授法学、特别是西方法学的发展历史,使学生了解其主要的学派、代表人物以及他们代表性的学术观点。
对西方和中国的法学思想进行框架性的比较分析,使学生对东西方法制的明显区分在思想方面有所认识。
【教学时数】 6学时第一节西方法学一、古代的法律思想二、近现代的法律思想和法学第二节中国法学一、古代,延续到十九世纪中后叶二、现当代的情况【作业与练习】比较中西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中西法律思想的明显不同。
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目建议分享
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目建议分享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目建议分享(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教材类:1.《美国合同法》,王军,对外经贸出版社,(对粉皮书中合同法案例的解答有帮助)2.《美国合同法案例评选》(第二版),王军,戴萍,对外经贸出版社(很多美国合同法案例,对粉皮书中合同法案例的解答很有用)3.《英美商事组织法》,丁丁,对外经贸出版社,(公司法英文案例,仅次于粉皮书,比粉皮书较容易)4.《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沈四宝,对外经贸出版社,(本人没怎么看,有时间就看看,以防万一,复试时可能会考)5.《国际法学》,陈卫东,对外经考出版社(即使初试不会考,复试也很可能用得着,我只看了真题)6.《国际私法》,韩德培,北大高教版,(结合我国诉讼法,注意仲裁法部分,我看了讲义)6.《海商法》,司玉琢,法律出版社,(结合我国海商法法条,这也看了讲义)7.《法理学讨论教学教程》,鲍禄,蒋立山,对外经贸出版社,(此书较新,内容也相对更丰富,结合《法理学与比较法》)8.《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沈四宝,法律出版社,(此书中推荐的是后面的案例,粉皮书中公司法英文案例比较难,此书后面的几个案例是粉皮书的译文)法条类:1.海商法2.新合伙企业法3.民诉法,刑诉法其他:1.法律词典,最好是双向,不一定要布莱克的,太贵也没必要,本人用的是程超凡的。
2.司考题,根据个人需要。
另一种方式:1.合同法:《国际商法》、《美国合同法》、《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第二版)、《美国合同法案例评选》、合同法法条2.公司法:《国际商法》、《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第二版)、《英美商事组织法》、《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公司法法条3.买卖法:《国际商法》、CISG法条4.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讨论教学教程》、《法理学与比较法》5.民刑法:《民法学》、《刑法学》、司考题6.三国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7.海商法:《海商法》、海商法法条8.诉讼法:司考题、重点法条9.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仲裁法等看《国际商法》的,适当注意我国相关法条以上内容均为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指定参考书目和个人需要而定!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考研过程中,大家肯定会选择辅导班,关于报辅导班的问题我有几个特别的建议,如何选择合适的辅导班,是有方法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考博指导与分析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考博资讯从2014年开始,除专职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不在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将档案迁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
(一)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1.030101法学理论研究方向01:法理学与比较法学。
导师是鲍禄。
研究方向02:欧盟法。
导师是鲍禄。
考试的科目:(1)1103英语(100%)。
(2)2203法学基础(法学各科基础理论)(100%)。
(3)3351法理学综合(法理学、比较法学等,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等)(100%)。
2.030105民商法学研究方向01:民法。
导师分别是王晓川、苏号朋、梅夏英、徐海燕。
研究方向02:商法。
导师分别是王晓川、苏号朋、梅夏英、徐海燕。
考试的科目:(1)1103英语(100%)。
(2)2203法学基础(法学各科基础理论)(100%)。
(3)3355民商法学综合【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包括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法总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事登记制度(含商事名称)、商事中介制度(包括商事代理、行纪,居间、信托)】(100%)。
3.诉讼法学研究方向01:民事诉讼法学。
导师分别是冀宗儒、陈学权。
研究方向02:证据法学。
导师分别是冀宗儒、陈学权。
考试的科目:(1)1103英语(100%)。
(2)2203法学基础(法学各科基础理论)(100%)。
(3)3356民诉与证据法学综合(民事诉讼理论知识、证据制度理论知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基础知识)(100%)。
4.030107经济法学研究方向01:竞争法。
导师是黄勇。
研究方向02:金融法。
导师分别是黄勇、李玫。
研究方向03:宏观调控法。
导师是黄勇。
考试的科目:(1)1103英语(100%)。
(2)2203法学基础(法学各科基础理论)(100%)。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课程类别:专业课学 时:64学 分:4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二、课程简介1.中文简介国际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主干课之一,是面向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开设的专业课,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主体;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法、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资本输入国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国际支付与结算、国际金融监管等法律制度;税收管辖权与所得税法律制度、国际重复征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经济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
2.英文简介economic law, as a newly-developed, comprehensive a nd borderline Internationalcourse, which consists of international laws and internal laws governing economic relaentitiesand individuals,is one of the keyorganizations,internationalbetween states,four-year undergraduatecourses o f the legal s cience a nd is designed f or the full-timestudents and two-year junior college students.The contents are a s follows: basic theoreticalof internationalproblems and subjectseconomic law, law of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concertrade o f technology, basic t heoretical sale o f goods, law of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 legal form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 foreign investment of capital-import countries, laws on oversea investment of capital-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l oans ofcountries,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and law, international project finance and the legal sys bonds, issue o f internationalstock and stock trade s ystem, i 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foreignpayment and credit c ard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exchange control; tax jurisdiction and income tax law system,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convention, methods for elimination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and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 and evasion; type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disputes methods for their settlement.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性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本科及专科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码:LAW21600L中文名称:法理学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秋总学时:68总学分:4预修课程(编号):并修课程(编号):无课程简介:法理学,是国家教委确定的法律专业本科教学14门必修课程之一,主要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作为法学中的一门基础理论课,是学习和掌握各部门法学知识的入门向导,是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正确法律观的基石,在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理论学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法学院学生入学后首先要学习的一门必修课。
通过系统学习,使学生学习和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念;了解学习法理学的方法,培养学生具有法学创新人才必备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一、课程性质与适用对象法理学,是国家教委确定的法律专业本科教学14门必修课程之一,主要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
作为法学中的一门基础理论课,是学习和掌握各部门法学知识的入门向导,是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正确法律观的基石,在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理论学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法学院学生入学后首先要学习的一门必修课。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念;培养学生具有法学创新人才必备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三、课程基本要求学习和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科学的法律价值观念;了解学习法理学的方法,培养学生具有法学创新人才必备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国际商法概述讲授内容:国际商法概述课程性质:公共基础学分课时:3课时主讲教师:沈四宝所属院系:法学院教学对象:本科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70%出勤要求:考勤情况是决定平时成绩的内容之一先修课程:民法学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基本概念、渊源表现和主要内容;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特点,重点掌握英国和美国基本法律制度,同时熟悉当代中国法律制度。
教材:沈四宝、王军:《国际商法》(第2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章参考书:玛丽·A·格林顿:比较法律传统(第2版),中国法律出版社;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第2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孙国华、沈宗灵:《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第一讲国际商法概述【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国际商法概述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际商法的概念;(2)国际商法的渊源;(3)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
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关于这些内容的基本知识,为下一步全面学习国际商法的知识打下基础。
【重难点】国际商法的渊源【教学时数】 0.5课时【主要讨论题】(1)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有哪些?(2)试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第二讲大陆法系【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这一讲要内容包括:(1)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2)大陆法系的特点;(3)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关于这些内容的基本知识,对大陆法系形成一个清晰认识。
【重难点】大陆法系的特点【教学时数】 1课时【主要讨论题】(1)大陆法系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2)大陆法系是如何解释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第三讲普通法系【核心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这一讲的主要内容包括:(1)普通法系的概念;(2)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3)英国的法律制度:(4)美国的法律制度。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名称:Law102法理学Jurisprudence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它学院选修或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李俊副教授所属院系:法学院电话:64493701 电子邮件:BaoLu@教学对象:本学院二年级本科生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随堂进行。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一、课程简介(略)二、教学内容第一讲法学学科与法理学【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法理学在法学中的位置和功用有所认知,对法理学本身有一个概观性的了解。
2、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并引导学生注意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方法的应用。
【教学时数】3课时【教学内容】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1、法学释义2、法学的体系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二、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列举三、法学教育与法学学习1、法学教育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式2、法学学习与法理学的学习【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1、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和它的作用2、如何将法理学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第二讲法学的学科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概观的了解,从而加深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认识。
2、同时,提示学生注意到法学理论当中那些对学术发展和历史演进有着重大影响和作用的学术观点和方法论,更深层地理解法学理论的价值。
【教学时数】4课时【教学内容】一、引言1、了解法学学科历史的必要性2、法学学科历史所涉及的内容3、整个学科历史与法理学的关系二、西方法学的历史1、古希腊法学思想的历史地位2、古罗马法学的繁荣3、中世纪法学及罗马法复兴运动4、近代西方法学5、当代西方法学三、中国法学的历史1、夏、商和西周时期的法学思想2、春秋战国时期法学思想的繁荣3、西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学思想4、近代的中国法学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的历史和现状五、中国法学与西方法学发展的比较【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章。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2315015【英文译名】Jurisprudence【适用专业】法学本科专业【学分数】4.5【总学时】72【实践学时】0一、本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和法理学的基本理论,为进一步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
学习本课程关键在于把握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教学,掌握法学基本概念、理论、方法,了解法学思想的基本背景和问题,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法律观和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旨在使法律的研习者领悟并初步掌握法学或法律思维方式的特殊品质,即从权利义务的视角来洞察和分析社会生活过程的机理,并借助于制度化的理性规则来缩小现实与理想之间的距离。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无。
后继课程:民法学、刑法学。
四、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课时安排】1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教育、法学与相邻学科。
理解:法学体系的划分。
掌握:法学的定义。
【主要内容】(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定义、法学体系的划分(二)法学与相邻学科法学与哲学的关系、法学与政治学的关系、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法学与历史学的关系、法学与逻辑学的关系(三)法学教育法学教育的功能与目标、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重、难点内容】法学的定义。
【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课后注意理解法学的定义。
【思考题】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如何理解?第二章法学的历史【课时安排】2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西方法学的历史、中国法学的历史、马克思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主要内容】(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三)马克思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重、难点内容】中国法学的历史。
【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多看课外书籍补充相关历史知识,推荐书目《西方法学史》。
法理学专题大纲,2011法学硕士
法理学专题课程名称:LAW04145021 法理学专题 Jurisprudence Seminar课程性质:必修/选修学分课时:2学分,36课时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所属院系:法学院电话:64493028, E-mail:BaoLu@教学对象:法学院各专业法学硕士生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课堂讨论)期末考试,开卷考试,笔试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先修课程:教学方法: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同时适当采用讨论教学的方式,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和讨论问题的能力。
教学手段为多媒体教学。
课程简介:法理学专题,选取法理学领域中的若干主题,同时兼顾比较法学的视角,对主题进行理论上的介绍、说明和分析。
在把有关的理论知识和最新的理论发展状况展示出来之后,引导学生就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并组织学生进行适当的课堂讨论。
在使学生习得法理学包括比较法学的理论知识、了解理论发展动态的同时,也着意和有效率地提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讨论问题的专业能力。
教材:参考书:《法理学与比较法》鲍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法理学讨论教学教程》鲍禄、蒋立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法哲学》(德)G﹒拉德布鲁赫王朴译法律出版社 2005年版引言法理学的价值【教学目的和要求】对法理学和法学整体的结构进行认识,了解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作用;明确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意图,为本课程和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和研修奠定认识基础。
【教学时数】2学时第一节法理学的内容、作用和价值第二节本课程的内容和学习方法【课堂讨论】【作业与练习】本课程学习中课堂听讲、讨论与阅读教学参考书等各环节相互间关系与其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讲法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回顾自然法与实在法的理论内容,引发对法学研究的理论结构的分析和思考,在这样的基础上,直接面对法学的核心课题,从几个主要的方向上进行接触和探索。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doc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1999年制定.2004年5月修订)课程编号:080005英文名:Outl ine of Economic Law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前置课: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后置课: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学分:3学分课时:54课时主讲教师:张颖、徐文超、祝贺、蒋小平、储敏、刘洁等选定教材:徐杰.经济法概论.北京.首都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课程概述:经济法这门课程,既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非法律类专业诸如经济管理、贸易、营销、财会、金融、统计等专业的必修课程。
考虑到将经济法列入其必修课的有关非法律专业大多数属于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而这些专业中的一些必修课与经济法课程,在内容上的一些重样,在授课过程中主要讲授以下一些内容:经济法基础理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
本大纲适用于管理类各专业。
教学目的:通过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那些经常适用以规范经济行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并且是对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起着更要作用的单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达到正确运用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一个程度。
教学方法:经济法是实践比较强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还使用多媒体手段。
各章教学要求及教学要点:第一章经济法概述课时分配:约3课时教学要求:学习本章节要求学生主要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点掌握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能够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关系。
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是自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产物。
战争期间统制经济使得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更方便、更容易、更广泛。
民商法的不适应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学、欧盟法考博导师课件内部资料考试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学、欧盟法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一、专业的设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拟招收博士生18人,分为6个专业,分别是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二、考试的科目三、导师介绍鲍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教授课程有法理学、欧盟法概论、法哲学、比较法学;同时为中国政策研究会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理学会理事。
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解析:考博如果能够提前联系导师的话,不论是在备考信息的获取,还是在复试的过程中,都会有极大的帮助,甚至是决定性的帮助。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经过这些年的积淀可以协助学员考生联系以上导师。
四、参考书目(下页)五、对外经贸考博英语对外经贸的考博英语满分100分,题型有阅读、翻译和写作等。
对外经贸考博英语的整体难度介于六级和老托福之间,对词汇量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注重对形近字、意近词和固定搭配以及语法的考察。
做阅读理解一定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翻译这一个题型很容易丢分,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捌九叁二,四壹二,贰六,要想得高分,每一天都要遵循“八步法”练习三个句子。
作文对于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要做到“厚重、灵动和美观”,复习资料建议使用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编写的对外经贸考博英语一本通。
每年有大批的同学英语单科受限,对于英语基础比较差的考生,建议大家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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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Law102法理学Jurisprudence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它学院选修或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李俊副教授所属院系:法学院电话:64493701 电子邮件:BaoLu@教学对象:本学院二年级本科生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随堂进行。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一、课程简介(略)二、教学内容第一讲法学学科与法理学【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法理学在法学中的位置和功用有所认知,对法理学本身有一个概观性的了解。
2、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并引导学生注意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方法的应用。
【教学时数】3课时【教学内容】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1、法学释义2、法学的体系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二、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列举三、法学教育与法学学习1、法学教育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式2、法学学习与法理学的学习【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1、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和它的作用2、如何将法理学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第二讲法学的学科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概观的了解,从而加深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认识。
2、同时,提示学生注意到法学理论当中那些对学术发展和历史演进有着重大影响和作用的学术观点和方法论,更深层地理解法学理论的价值。
【教学时数】4课时【教学内容】一、引言1、了解法学学科历史的必要性2、法学学科历史所涉及的内容3、整个学科历史与法理学的关系二、西方法学的历史1、古希腊法学思想的历史地位2、古罗马法学的繁荣3、中世纪法学及罗马法复兴运动4、近代西方法学5、当代西方法学三、中国法学的历史1、夏、商和西周时期的法学思想2、春秋战国时期法学思想的繁荣3、西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学思想4、近代的中国法学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的历史和现状五、中国法学与西方法学发展的比较【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一章。
3、J.M.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汪庆华校,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作业与思考题】1、西方法学与中国法学的不同发展脉络,它们对法学和现实法律制度的发展各有什么样的影响2、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怎样发展、创新的,对不同的方法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如何评价第三讲两大法系的比较分析【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建立法系的范畴,并且,从法系的角度和层面,帮助学生对当今世界上的两大法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引导学生初步体会到比较法学的认识和分析方法,对这种法学研究方法的运用有所体会。
【教学时数】3课时【教学内容】一、法系1、法系概念的由来与定义2、比较法学简介3、历史上和当今世界上的主要法系二、民法法系的历史1、古代罗马法2、中世纪后期罗马法的复兴3、17-18世纪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4、19-20世纪的完善与发展三、普通法法系的历史1、普通法的形成2、衡平法的兴起3、光荣革命4、司法改革四、两个法系的比较1、比较方面的确定2、法的渊源3、法律制度4、法律思维5、相同方面的分析【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十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四章。
【作业与思考题】1、法系与国家法是什么关系、法系是如何构成的2、当今世界上的两大法系之间,是相同的成分多、还是相异的成分多3、比较法学与法理学是什么关系第四讲法的概念【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法的概念在法理学以至整个法学中的重要位置,以及建立法的概念的学科意义。
2、对在我国现行教科书中通用的法的概念进行讲解和分析,使学生能够把握。
3、拓展思维,引导学生已发展的眼光和开阔的视野观察法律,审视法的概念。
【教学时数】4课时【教学内容】一、法的定义1、古汉语中的刑、法、律2、西方主要语言文字中法的语义3、法学史上对法的各种界说二、法的特征1、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法——特别是国内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国家一直对各类行为的评价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4、法是以程序性为重要标志的社会规范5、法——特别是国内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规范三、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理论在法理学中的地位。
2、有关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3、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学说及其分析【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五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五章。
【作业与思考题】1、在建立法的概念、分析法的本质的时候,有必要区分国内法与国际法吗2、法的概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还是基本固定的3、对教科书上法的概念有何思考或评价第五讲法的要素【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和把握法律的构成要素,对其中的各个法学概念要求准确无误地掌握。
2、体会法学中的规范分析的方法。
【教学时数】2课时【教学内容】一、法的要素释义1、法的要素是法的基本组成成分或因素2、国内外关于法的要素的各种重要学说二、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的概念。
2、关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各种重要学说3、法律规则的种类4、授权性规则、义务规则与权义复合规则5、规范性规则与标准型规则6、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7、强行性规则与指导性规则三、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的概念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3、法律原则的种类4、基本法律原则与具体法律原则5、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6、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7、法律原则的功能。
四、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界说2、法律概念的分类3、法律概念的功能【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七章。
【作业与思考题】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2、对法学中规范分析方法的认识和体会第六讲法的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能够结合现实的法律现象,对法的形势与效力、法律体系这两个主题中的各个具体概念和范畴有清晰的认识。
2、要求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各个法学概念。
【教学时数】3课时【教学内容】一、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的概念2、中外法律史上法的渊源的主要形态3、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化1、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概念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系统化的涵义及其意义3、法律清理。
法律汇编。
法典编纂三、法的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2、实体法与程序法3、根本法与普通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内法与国际法与“超国家法”6、公法与私法四、法律效力的层次1、法律效力的概念2、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与非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3、法律效力层次与法律效力位阶的涵义4、区分法律效力层次、明确法律效力位阶的意义5、区分法律效力层次的原则6、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7、特别法优于一般法8、新法优于旧法五、法律效力的范围1、法律效力的范围的概念2、法律对象效力(对人效力)3、法律的空间效力4、法律的时间效力六、法律体系与部门法1、法律体系的概念2、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立法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等概念的区分3、法律部门的概念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七、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概述2、国内法体系与国际法体系的关系3、一国两制状态下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六章、第八章。
【作业与思考题】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2、对我国“一国两制”及相关的法律体系课题的发现与思考第七讲权利与义务【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权利与义务这一对法学中的重要范畴有一个全面、深入认识、理解。
2、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
3、知晓权利义务范畴在法理学中的理论价值,了解所引发出的理论话题和相关的主要论点。
【教学时数】4课时【教学内容】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1、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代表性界说2、权利的定义3、义务的定义4、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二、法与权利义务1、法是客观的权利2、权利是主观的法三、权利与义务的分类1、应有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与现实权利和义务2、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普通权利和义务3、绝对权利和义务(对世权和对世义务)与相对权利和义务(对人权、对人义务)4、作为权利和义务与不作为权利和义务5、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条件2、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在社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中,两者总量相等;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两者相互包含,互为界限4、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提供不确定指引,是一种激励机制;义务提供确定指引,是一种约束机制5、价值意义上的主辅关系,在现代法制中,为保障平等的权利而设定平等的义务,义务约束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而服务的五、权利义务的历史演进1、从权利义务角度观察法的历史演进2、不同社会形态中权利义务的存在和运行状况: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3、商品(市场)经济交往模式与法的权利义务结构六、人权1、人权的概念。
2、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3、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4、人权的国内法保护5、人权的国际法保护【参考资料】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九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第六章。
【作业与思考题】1、准确、牢固地掌握本讲中所有的法学概念和范畴2、法与权利义务是不是同义语3、人权有没有全球标准第八讲法律行为【教学目的和要求】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清楚、准确地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理解法律行为的理论。
2、要求学生准确无误地掌握本讲中的法学概念和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