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工程验收流程及所需准备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消防工程验收流程及所需准备资料
消防验收流程
一、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划、消防、环保、煤气等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组织对消防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例:天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方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标准,不合标准的应及时告知申办方补办齐,并在验收前2日通知建设方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消防工程验收方介绍情况。建设方介绍工程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消防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工程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总,根据总队制定的《天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三、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方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四、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五、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六、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七、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八、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消防验收资料:
1、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份;消防备案的话提供备案申请表
3、总平面图、总给水图(竣工图);
4、全套水、电、建筑、暖通、结构(竣工图);
5、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6、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PVC电线套管检测报告、消防试水报告、电气检测报告
9、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箱、水带、水枪、接口、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灯、自动设施产品等) 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10、消防培训上岗证(消控、高层5本、综合楼、厂房2本、个别1本);
11、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CMA印章)
12、盖规划章地形图(白图)
该信息提供来源:天津市祥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