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先进事迹材料 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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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痕觅迹斩断林区黑手
鞠躬尽瘁力保森林资源
赵珍亮,男,1978年5月29日出生,预备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司。1999 年参加林业工作,2003年加入森林公安队伍,2005加入管涔山分局刑警队。期间共办理刑事案件24起,刑事拘留51人,批捕52人,逮捕38人。曾被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山分局嘉奖;多次被管涔林局评为劳动模范,优秀工作者。赵珍亮同志从事刑侦工作以来,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本色,以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严于律已、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树立了管涔山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全局职工、群众的好评和管涔山分局所管辖5县1市各界人士的广泛赞誉。
一、讲政治、树正气、加强学习不放松
从警以来,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始终以“三人代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警察业务,刻苦专研办案技巧,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服务大局。通过讲政治,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通过讲正气,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
出发,坚决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二、讲原则、严执法,身先力行树警魂
赵珍亮热爱公安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事业,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显示了一个人民警察的敬业精神。他入警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足迹遍布了基层每个角落,对管辖范围内6县市47个乡镇、561个自然村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1)、2005年10月管涔林局公安科改称组建为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管涔山分局以来,他紧紧抓住“冬季严打”、“春雷二号行动”、“破案攻坚战”、“区域严打整治”、“绿盾行动”等各次专项斗争的大好时机,以身作则,亲临一线,身先士卒,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2006年1月4日,赵珍亮顶着风雪、冒着严寒,在大石洞林场辖区三道洼林地查获盗运木材的东风140汽车3辆,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安国青、赵存亮等5人。在局长南树渊带领下对现场仔细勘察后,发现了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所留脚印,步行10余里跟踪到涔山乡麻地沟村,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毕某家。进门后,地上的一双带雪秋鞋引起他的注意,经对比认定,此鞋与现场所留脚印吻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毕某供认了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
连续奋战,一举打掉了以安某、赵某为首的12人盗伐盗运林木团伙。这是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独立行使刑事侦查权侦破的首起刑事案件。
(3)、神池县地处偏僻山区是贫困县,但这里森林资源丰富。当地张建国平日里称霸一方,横行城乡,是当地的“灰皮”(恶势力),百姓对其深恶痛恨。张某因盗运林木1999年被行政拘留15天,2001年被处以劳动教养18个月。劳教释放后,张某不思悔改,又把罪恶的手伸向了林区。2006年6月13日,管涔山分局刑警队打掉以张某为首的9人盗伐盗运林木团伙,抓获王某等4名成员,但主犯张某已闻风潜逃。为追捕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分局刑警队多次往返于太原、朔州各地,寻踪追查,布网守候。12月19日分局得到可靠线索,张某在忻州市一汽车维修厂落脚,迅速赶赴现场,果断率先冲入,犯罪分子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被他一把摁倒擒获。
就在侦破此案中,赵珍亮同志作为刑警队的一员,忘我工作,冲锋陷阵。他凭借在神池县两年多办案经验和对辖区“三情”熟悉,暗设耳目,秘密侦查,根据线索,锁定目标。2006年11月17日凌晨5时,赵珍亮一人箭步进入神池县中医院,不出三分钟就将正在给锅炉添碳的批捕在逃犯郭金文擒拿在地,抓捕归案。
为了不让盗贼主谋张建国逍遥法外,侦查员赵珍亮费尽
心血,想尽办法。尽管狡猾的张某案发后迅速更换手机卡,惕防侦查员追踪。但是赵珍亮充分利用神池的朋友、熟人暗地了解张某的行踪及联系方式,2006年10月从张某最要好的朋友马祥手机上反侦到张某的联系电话,并利用此电话跟踪张某。2006年12月19日,终将潜逃半年之久的主罪张建国在忻州市一汽车维修厂抓捕归案。
在审讯张建国过程中,张一言不发,一口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聘请知名律师为其辩护,慌称其发案当天因车祸双腿负伤行动不便,由朋友驾车去宁武县化北屯乡结算修路工程款项,其没有作案时间。时间慢慢在推移,离案件侦查期限只剩10天时间了,而张始终未交代其犯罪事实,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侦查员赵珍亮同志经过苦思冥想,首先对张建国所交代的涉及工程款项的相关人员秘密进行逐一调查取证,在化北屯乡政府调查中发现,张建国确实去化北屯乡政府结算过工程款,但结算时间与发案时间不在同一时间段,不能排除张建国作案的可能性。赵珍亮紧紧抓住这条线索,多次对其他犯罪人嫌疑人的家属做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攻心政策下,犯罪嫌疑人王五荣、王新华于2007年2月2日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通过王五荣、王新华的证据材料充分证实了张建国的犯罪事实,最终将恶霸张建国绳之于法。
(4)、6月9日凌晨,管涔山分局羊圈沟派出所民警在五寨
县三岔巡逻时,查获盗运林木绿色小东尼汽车一辆,车内装有6米落叶松木材55件,材积为8.58立方米,上午8时,局刑警队民警赵珍亮立即奔赴五寨县侦查此案,并根据刑警队制定的具体抓捕方案,于当日上午10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有智、李军小,于6月11日早上,又成功抓获实施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孙元生、侯军、杨三。犯罪嫌疑人孙俊生、李明明、邸三毛、孙二平在逃,经审讯和调查取证得知:2006年6月5日、8日,潘有智、李军小指使孙元生、孙俊生、侯军、李明明、邸三毛、孙二平、杨三两次在羊圈沟林场辖区宽沟走其林林地盗伐木材109件,折合立木材积23.686立方米。此案于7月10日依法向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7月17日,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16日向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10月9日退回补充侦查,11月7日再次向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在办理此案中,面对作案第二现场(保德县木材市场)异地办案,阻力重重,谈话取证,由于现代工具的广泛使用,被取证者想要串供非常容易,木材收购者等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往往不吐真情,不予配合,推诿拖延,给办案民警平添了人为的障碍。面对种种困难,赵珍亮同志无所畏惧,逆风而上,历时半个月对潘有智、李军小销赃的木材市场展开全面调查,最后通过充足的外围材料证实了潘有智、李军小等人的犯罪事实。
三、讲廉洁、比奉献、坚持服务不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