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企业管理范文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企业管理范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企业宣传、营销和品牌塑造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本文将介绍一套企业管理新媒体平台的办法,旨在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品牌影响力。
二、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1. 目标导向: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应明确企业的目标和定位,确保所有的运营活动都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
2. 用户体验优先:提供用户友好的界面设计,对用户反馈做出及时回应,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3. 数据驱动:通过监测和分析数据,了解用户行为和偏好,持续优化运营策略和内容推送,提升平台的运营效果。
三、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1. 平台建设(1)选择合适的平台:根据企业目标和目标用户群体,选择适合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运营,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2)个性化页面设计:为新媒体平台设计个性化的页面风格,突出企业品牌特色,提升用户记忆度。
(3)内容规划:制定详细的内容规划和发布计划,包括日常推送、专题活动等,确保内容质量和连贯性。
2. 内容生产(1)多样化内容形式:结合平台特点和用户需求,提供图文、视频、漫画等多样化的内容形式,丰富用户体验。
(2)原创优先:鼓励原创内容的创作,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专业形象。
(3)定期更新:保持内容的定期更新,保持用户的关注度和活跃度。
(4)内容审核: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3. 运营推广(1)社交互动:积极与用户进行互动,回复用户留言和评论,参与讨论,增强用户粘性。
(2)线上线下结合:结合线上和线下的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的联动推广活动,提升品牌曝光度。
(3)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与合适的合作伙伴关系,互相支持推广,扩大影响力。
(4)数据分析:定期对平台运营进行数据分析,了解用户行为和运营效果,及时调整运营策略。
4. 用户管理(1)用户画像:建立用户画像,了解用户特点和需求,根据不同用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内容和服务。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是为指导和规范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而制定的文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更新,新媒体平台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分享内容的主要渠道之一。
为了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必须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办法。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提升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效果和用户体验;•加强新媒体平台内容的质量管控;•维护新媒体平台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
2.2 原则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合规性;•用户需求和体验的优先性;•信息真实、客观、准确的要求;•严禁传播有害信息;•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
3. 运营管理规范3.1 用户注册和认证•用户在新媒体平台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对于需要实名认证的用户,需要进行严格的认证流程;•未成年人注册与认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 内容发布与审核•用户发布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发布违法信息;•新媒体平台要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存在争议的内容,要及时处理和回复。
3.3 广告管理•广告发布必须经过新媒体平台审核,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误导用户;•严禁发布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
3.4 个人信息保护•新媒体平台要依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使用和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加密和存储安全管理。
3.5 互动交流管理•新媒体平台要提供便捷、安全的互动交流平台;•对用户之间的互动交流要进行适度管理,防止出现恶意攻击和谩骂现象;•对于用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回复和处理。
4. 运营管理工具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新媒体平台,可以使用以下工具:•数据分析工具:通过数据分析,了解用户行为和需求,优化平台运营策略;•监控工具:对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和用户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社交媒体管理工具:提供便捷的社交媒体发布、管理和分析功能。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用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媒体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营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新媒体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传播技术,提供新闻资讯、社交交流、音视频娱乐等服务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主体资质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具备依法设立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内容审核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含有虚假、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权益,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对于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新媒体平台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网络安全新媒体平台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意攻击、网络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用户数据管理新媒体平台应严格管理用户数据,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九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平台和用户的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涉及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处罚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备案、未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等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XX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新媒体建设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规范公司新媒体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新宣组〔20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是指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兴媒体,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其中,微博是指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社交网络平台,包括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微信是指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即时通信工具,以公众号、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形式进行信息分享和传播;微视特指借助移动设备进行拍摄、剪辑、分享视频片段的平台工具,包括腾讯微视、新浪秒拍等;APP客户端特指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信息传播的客户端应用程序。
第三条公司新媒体是由公司及所属单位遵循信息传播规律建设开通的各类新媒体平台组成,是展示企业形象、传播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是发布企业信息、促进沟通交流、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公司新媒体建设和运行遵循“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集群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新媒体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和直属单位、各处室开设的官方新媒体,以及员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通的新媒体公众账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新媒体业务是XX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群工作(企业文化)处归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XX 新媒体建设和运营;负责XX公司官方新媒体的组织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和备案管理公司领导干部以职务身份认证开通的新媒体公众账号;负责指导和归口管理公司下属各单位新媒体的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科普志愿服务队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
为了更有效的管理浙江传媒学院科普志愿服务队的各新媒体宣传平台,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更新发布频率:每天1-3次
管理人员构成:微博管理组由2人左右组成,不分文编美编
工作办法:微博基本实行集体管理制。
每个管理员均能登陆后台管理,但原创微博制作实行轮流制,每天两个人各写一篇不同内容的发布。
其他管理员也可登录后视情况可以转发一些微博,但注意当天整体的发布数量。
每周日20:15开例行会议,对上一周的微博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周的进行规划,保障平台有序成长。
注意事项:微博账号信息禁止擅自更改,不可随意关注个人微博,所有人对发布信息,定期制定计划确定最少发布数和粉丝增长情况。
负责。
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按《浙江传媒学院科普志愿服务队章程》处理。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校团委、学院(部)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相关的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QQ、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建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程序第四条申报流程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传部申报备案,由校团委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须填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新建新媒体平台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或指导教师需签字审核,并加盖校团委或所附属院(部)团委公章。
3.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密码、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或申请平台官方认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4.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以上流程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五条管理要求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人不得超过2人,账号、密码仅限发布人掌握。
在学生组织换届之后,由指导教师收回账号密码,修改备案后再统一发给新一届信息发布人使用。
3.为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登录平台账号。
4.申报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
新媒体中心运营管理办法
新媒体中心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沟通的重要手段。
新媒体中心作为一个专业的媒体内容生产和传播机构,其运营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对于保证媒体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新媒体中心的运营管理办法,以确保新媒体中心的高效运营。
2. 组织结构新媒体中心设立一个运营管理部,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
运营管理部的组织结构如下:•运营经理: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流程优化、资源调配、绩效评估等。
•编辑团队:负责新媒体中心的内容编辑和发布工作,包括文章创作、视频制作等。
•技术团队: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开发、服务器维护等。
•运营支持团队:负责运营管理部的各项协调和支持工作,例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3. 运营流程新媒体中心的运营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需求收集:运营经理定期与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收集各部门的需求和意见。
•内容创作:编辑团队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内容创作,包括文章、照片、视频等形式。
•内容审核:编辑团队完成创作后,由审核团队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内容发布:审核通过的内容由编辑团队发布到相应的新媒体平台上,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数据分析:运营经理定期对新媒体中心的数据进行分析,以评估运营效果和市场反馈情况。
•改进优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运营经理提出改进优化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4. 资源管理为了保证新媒体中心的高效运营,需要合理管理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
•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经理负责制定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流程。
•物质资源管理:运营经理负责制定物资采购、使用和维护的管理办法,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更新换代。
5. 绩效评估新媒体中心的绩效评估是对运营管理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
绩效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内容质量评估:评估新媒体中心发布的内容质量,包括准确性、时效性和用户体验等方面。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方法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方法概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企业推广和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要成功运营新媒体平台,并实现良好的运营效果,需要一套科学的运营管理方法。
本文将从内容策划、用户互动、数据分析等方面介绍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内容策划好的内容策划是新媒体平台运营的基础。
以下是几个内容策划的核心要点:1. 定义目标受众在进行内容策划前,首先需要明确平台的目标受众是谁。
根据目标受众的特点和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内容策略。
2. 高质量的内容创作内容质量对于新媒体平台运营至关重要。
好的内容能够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并促使用户进行互动。
因此,要重视内容质量,注重原创性、深度和创新性,确保用户在平台上获取到有用的内容。
3. 建立内容发布计划在进行内容策划时,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内容发布计划。
根据不同的平台特点和用户行为习惯,合理安排发布时间和频率,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持续性。
用户互动用户互动是新媒体平台运营的核心环节,下面介绍几个提高用户互动度的方法:1. 及时回应用户评论和留言用户在平台上发表评论和留言时,需要及时回应,表达关心和回应用户的需求和问题。
这种互动能够增强用户的参与感和忠诚度,促进用户与平台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2. 举办线上活动和互动通过举办线上活动和互动,可以增加用户参与度。
例如,可以推出抽奖活动、话题讨论或线上问答等,鼓励用户参与和分享,提高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3. 关注用户反馈和意见关注用户的反馈和意见,收集用户对平台的看法和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平台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用户反馈,可以了解用户需求和偏好,从而更好地满足用户的期望。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评估新媒体平台运营效果的重要手段,下面介绍几点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技巧:1. 设置合适的指标在进行数据分析时,需要根据平台的特点和运营目标,设置合适的指标进行评估。
例如,可以通过关注人数、转发率、互动评论数等指标来评估平台的用户参与度和传播效果。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规定试行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规定试行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政府官方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政府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二条***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进行年度审核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新媒体管理方案(试行)
新媒体管理方案(试行)背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公司决定采取新的管理方案来有效管理新媒体平台和内容。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项新媒体管理试行方案,以帮助公司实现更好的新媒体管理和协调。
目标- 提高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 加强新媒体团队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提升新媒体平台的用户参与度和粘性。
管理方案1. 新媒体内容管理- 新媒体平台编辑团队将负责日常内容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公司价值观和规范;- 建立内容发布流程,包括内容创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内容质量和一致性;- 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评估和优化,以提升用户体验和内容的吸引力。
2. 新媒体团队合作与沟通- 每周定期召开新媒体团队会议,分享工作进展和经验,解决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建立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平台,方便交流、共享资源和协同工作;- 鼓励团队成员提出创新和改进的建议,以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
3. 用户参与度提升- 增加用户互动的机会,如举办线上活动、发布有奖互动等,以提高用户参与度;- 关注用户反馈和留言,及时回复与沟通,建立良好的用户关系;- 提供有价值的内容,如专业知识分享、行业动态解读等,吸引用户关注和参与。
实施和监督- 立即启动试行方案,并在一个月内进行初步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和调整方案,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定期对新媒体管理方案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达到预期目标。
以上是新媒体管理方案的初步设想,希望能够对公司新媒体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请各相关部门准备,我们将在下个月开始试行该方案。
谢谢合作!---*请注意,以上内容纯属虚构,仅供参考。
*。
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
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网络宣传工作,规范新媒体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中的优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是指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兴媒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及其他新兴媒体平台。
其中,微博是指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社交网络平台,如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微信是指腾讯公司推出的、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即时通信工具,以公众号、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形式进行信息分享和传播;微视特指借助移动设备进行拍摄、剪辑、分享视频片段的平台工具,如抖音、秒拍等;APP客户端特指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信息传播的客户端应用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一是公司交通及下属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设的新媒体;二是干部职工个人以职务身份认—1—证开通的新媒体公众账号;上述二种情况在以下办法中统称为“新媒体”。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部办公室是新媒体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公司交通总部新媒体建设运营;负责审查、指导子公司新媒体的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谁主办、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新媒体运行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设有新媒体的子公司须明确一名员工作为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须负责本单位新媒体的运行操作与管理,妥善保管新媒体的账号和密码,并积极为公司交通总部新媒体推荐稿件。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备案管理(一)各子公司开通新媒体公众账号须填写《公司交通子公司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附件1),对相关情况(如类型、管理权限等)进行说明,明确管理责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公司交通总部办公室备案和批准后,方可正式注册运行。
新媒体运营办法(试行)
新媒体运营办法(试行)
一、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新媒体运营工作,促进信息传播的安全与健康
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新媒体运营的相关人员。
二、新媒体运营的原则
1. 依法合规:新媒体运营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安全
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信息真实性:新媒体运营应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不得散
布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3. 内容合法性:新媒体运营应确保内容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4. 用户隐私保护:新媒体运营应妥善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滥用。
三、新媒体运营的职责和义务
1. 定期更新内容:新媒体运营应按时发布更新有关内容,保持
信息的实时性和连续性。
2. 妥善处理投诉:新媒体运营应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并采取合理措施解决问题。
3. 主动宣传正能量:新媒体运营应积极宣传正能量信息,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4. 推广合法产品和服务:新媒体运营应依法推广合法的产品和
服务,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四、监督与处罚
1. 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机制,对新媒体运营的内容
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
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待经验总结后将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新媒体运营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
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
各方应严格依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运营,以推动新媒体行业的良性发展。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政府官方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政府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二条***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进行年度审核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移动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移动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移动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行为,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营和用户权益的保护。
所有平台运营人员应遵循本办法的要求,并依法合规进行操作。
2. 平台运营管理原则2.1 合法合规:平台运营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平台的运营行为合法合规。
2.2 诚信经营:平台运营人员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诚信经营,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2.3 用户权益保护:平台运营人员应注重保护用户权益,采取措施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3. 平台运营管理要求3.1 平台安全管理3.1.1 平台运营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平台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3.1.2 平台运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发现的安全问题。
3.2 内容审核管理3.2.1 平台运营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内容审核流程和标准,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2.2 平台运营人员应加强对敏感信息和违法违规内容的识别和处理,及时删除违规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3 用户服务管理3.3.1 平台运营人员应建立健全的用户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用户服务。
3.3.2 平台运营人员应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复用户咨询和投诉,并解决用户问题。
4. 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制4.1.1 监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平台运营管理监督机制,对平台的运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用户和公众应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
4.2 处罚措施4.2.1 对违反移动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2.2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5. 其他相关事项本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和操作指南由相关部门另行发布。
6.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经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评估和修订。
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两篇
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XX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应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服务良好的原则,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公信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能职责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第五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主办单位可指定内设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安全防护、推广传播等日常运维工作。
第六条全县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的有关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第三章开设关停与备案登记第七条各单位在开设政务新媒体,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需求理性开发,推进集约共享、条块联通和业务协同,确保实用管用。
第八条除涉密单位和不对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外,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也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开展服务。
第九条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予以关停。
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
第十条严格按照集约的原则,统筹建设综合性移动客户端,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采用HTML5(超文本标记语言5.0版本)标准规范建设,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二条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下属单位新媒体治理细那么〔试行〕1.目的为建立高效统一传播平台,保证新媒体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遵循集团品牌对新媒体工作要求,根据?集团新媒体治理方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新媒体治理细那么.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所属各级单位.3.定义本细那么中的新媒体,指的是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部门的新媒体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4.责任为统一治理集团所有微信公众号,打造集团从上至下的宣传矩阵,集团对集团新媒体进行分级治理,根据集团之规定对应各级官微责任如下.4.1第一级:集团官微及责任集团官微由集团品牌部运营治理,负责日常运营.内容以集团重大新闻、重点工程营销支持、企业文化等为主.4.2第二级:官微及责任发布内容以新闻、工程动态及营销支持等为主;审核方面,涉及到经营情况、媒体回应、群体事件、重大事故、战略等内容稿件经负责人及集团品牌部审核外,其他稿件均由市场拓展部自行审核.4.3第三级:工程责任工程官微由各工程视具体情况设立.官微由所在工程安排专人治理,内容发布以各工程热点新闻、活动为主,由各自所在工程负责人自行把关.审核方面,涉及到经营情况、媒体回应、群体事件、重大事故、战略层面的内容的稿件经市场部提交负责人审核外,其他稿件均由工程负责人自行审核.5.治理细那么5.1运营治理5.1.1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的申请、撤销、移交等变更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场部提出申请,由市场部在OA上向集团品牌部新媒体组提出申请, 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未经集团品牌部新媒体组批准,擅自开通公众号的,一经发现,将在全集团内通报批评.5.1.2所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在运营过程中,如需要进行治理单位的变更,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场部提出申请,市场部通过OA向集团品牌部新媒体组报备,并注明变更原因〔如营销结束,企划移交物业部治理等〕.5.1.3所有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的治理者和负责人发生变更〔岗位调动、离职等〕,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场部提出申请,由市场部统一向集团品牌部报备.5.2稿件治理5.2.1对于向集团官微的日常供稿,须在发布前一天12:00前,将微信稿件发送给市场部,由市场部统一于前一天16:00前提交集团品牌部新媒体组,如是当晚活动稿件暂无法在12:00前供稿,须提前报备.如遇重要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发布,应第一时间向市场部说明,市场部向集团品牌部报备后,方能发布.如未报备的稿件,超过截稿时间,集团官微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5.2.2对于官微的日常供稿,各部门须在发布当天12:00前,将稿件发给市场部,如果是稿件由于其他原因无法12:00前供稿,须提前说明.如果稿件需要市场部配合撰写,至少在发布日前两天向市场部发出书面工作需求.5.2.3所有部门的供稿内容须经过分管领导或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定稿后,保证没有根本领实性错误,如人名、职务名、地名、数据等,方可供稿. 假设供稿后,出现上述错误责任由供稿人承当.5.2.4所有供稿,标准为新闻消息稿,图文结合,文字精炼,简单易懂, 上下文表达标准.如不符合标准,市场部有权不予发布并要求供稿方进行修改调整.5.2.5各部门所使用的图片,须明确图片来源,尽量使用原创图片,防止侵权.所有活动中,部门如有邀请摄影师,应书面和摄影师确认,所有图片的所有权归集团拥有.如与网络图片供给商发生版权纠纷,后果均由部门自行承担.5.2.6对于已在集团官微发布内容,各部门如有删稿诉求,应由相关供稿第一负责人向市场部发送邮件说明,由市场部与品牌部新媒体组负责人联系, 并通过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删稿原因,品牌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决定是否进行删稿.6.附那么6.1本细那么由制定、修订并解释,如与集团品牌部发布的?集团新媒体管理方法?有关内容相冲突,以集团品牌部发布的新媒体治理方法为准.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新媒体管理运营办法
新媒体管理运营办法1. 引言新媒体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组织和企业的管理和运营起着关键的作用。
本文档旨在制定新媒体管理运营办法,以确保新媒体的有效管理和顺利运营。
2. 新媒体管理2.1 新媒体账号管理•所有新媒体账号由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每个账号应设置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且定期进行更新。
•避免将账号密码透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2.2 内容管理•所有发布到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必须经过审核和授权,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避免发布敏感或具有争议性的内容,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定期检查并删除过时或不再相关的内容,保持新媒体内容的更新和质量。
2.3 互动管理•积极回应用户的留言和评论,保持与用户的良好互动。
•对于不当或违反规定的留言和评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删除、屏蔽或报告。
•定期收集和整理用户的反馈和建议,以改进新媒体的运营和服务质量。
2.4 数据分析•定期对新媒体的运营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了解平台的使用情况和用户行为。
•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运营策略,以提高用户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对于数据泄露或安全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并加强数据保护措施。
3. 新媒体运营3.1 内容策划•制定新媒体内容的策划方案,包括内容主题、发布频率和形式等。
•确保新媒体内容与组织或企业的品牌形象一致,并与目标受众相匹配。
•定期评估和调整内容策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用户喜好。
3.2 社交媒体运营•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官方账号,与用户进行互动和传播信息。
•定期更新社交媒体账号的资料和背景图片,以保持与组织或企业形象的一致性。
•发布有趣和有价值的内容,以吸引用户的关注和参与。
3.3 活动策划•策划并组织与新媒体相关的线上和线下活动,如抽奖、讨论会等,以提高用户参与度。
•制定活动推广方案,包括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发布渠道的选择。
•对活动的参与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以改进未来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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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
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
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平率1-3天发布一次为基础,并根据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宣传需要调整。
第十二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
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四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新媒体平台申请表
附件2
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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