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https://img.taocdn.com/s3/m/08fa6e1c6bd97f192279e9fe.png)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 工作。
适用范围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输血管理组织架构
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 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 医疗机构:用(输)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科(血库)
明确其职责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 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 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 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原:第九条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医疗机构
临床医生
输血科(血库)
采供血机构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 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 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原:
第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 血、自体输血除外。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 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
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卫生行政部门 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 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负责核准。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动态 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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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b3b6680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3e.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血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床用血管理的目标。
其核心目标是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意味着要在满足患者治疗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降低输血风险。
在临床用血的流程中,血液的采集和储存是基础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血液采集制度,确保献血者的健康和所采血液的质量。
对于采集到的血液,要有符合标准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无菌环境等方面的严格控制,以保证血液在储存期间的质量不受影响。
用血申请和审批环节则是关键步骤。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谨慎评估输血的必要性,并填写详细的用血申请单。
而审批人员则要严格把关,审查用血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过度用血和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用血的过程中,交叉配血和输血操作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交叉配血要准确无误,确保输入的血液与患者的血型和其他相关指标相匹配,以避免发生溶血等严重的输血反应。
输血操作时,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一旦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为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这包括对血液采集、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输血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输血安全意识。
另外,临床用血的管理还需要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
医疗机构内部要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违反用血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在信息化时代,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临床用血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
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用血数据的实时记录、统计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08cec3b59eef8c75ebfb312.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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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将不符合国家规定 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对负有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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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三十九条
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
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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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 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 合理用血水平。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收、入 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 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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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 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 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 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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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 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 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 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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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 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 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 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 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 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 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 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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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一、纳入管理范围此办法适用于我院成人病人在临床诊疗中使用血液
制品(包括红细胞制品、血小板制品、血浆制品等)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一)根据临床诊断和治疗需要,以保障病人安全和实施有效治疗为原则,正确使用血液制品。
(二)血液制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血
液制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三)严格控制血液
制品的质量,确保病人安全。
(四)选择合格的血液制品供应商,做到数
量充足、质量可靠。
三、用血管理(一)医师用血1.医师应当根据检查
结果和临床病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度使用血液制品。
2.每次
使用血液制品,应当在诊断书、治疗单等病历文书中记录。
3.医师需要
对病人的血型和抗体进行检测,以确定使用输血的必要性及适宜的血液制品。
(二)护士管理1.护士应当根据临床诊断和治疗需要,结合病人血
型和抗体检测结果,从血液制品库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并实施科学管理。
2.用血病史及血型抗体检测应当做到准确无误,以确保输血安全。
3.负
责血液制品的护士应当熟悉《血液制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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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提高临床用血效果。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进行血液输血和用血治疗的相关工作。
二、术语定义1. 临床用血:指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将合格的血液制品输注给患者,包括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冷冻血浆等。
2. 医疗机构:指具有临床病房、手术室等医疗设施的单位,包括医院、医疗中心、诊所等。
三、临床用血管理流程1. 用血指征评估: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指征评估小组,根据相关指南和临床实践经验制定评估标准,确保用血合理性和临床安全性。
2. 血液供应管理:医疗机构应与血站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维护良好的血液供应渠道,确保血液的及时供应和有效配对。
3. 输血前检测:对每批输血前的血液制品进行检测,包括血型鉴定、传染病筛查等,确保血液品质和安全性。
4. 输血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操作,包括正确核对患者身份、血液制品配对、适当使用输血设备等,杜绝错误输血事件的发生。
5. 输血反应监测与处理:对患者进行输血后的反应监测,及时处理并报告输血不良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四、质量管理和评估1. 质量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执行和监督用血管理政策,以及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
2. 质量评估指标:医疗机构应建立血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包括输血合理性指标、用血效果评价指标等,定期进行评估和分析。
3. 质量纠正与改进:医疗机构应建立及时纠正和改进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总结,提高用血管理水平和质量。
五、相关培训和教育1. 用血培训和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用血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考核,确保医务人员了解和掌握用血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宣传教育和知情同意: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对用血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知情同意的比例,增强医患沟通和共同维护安全。
六、附则1. 医疗机构应制定用血管理手册,规范用血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6a777a9a5ef7ba0d4b733b5c.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月5日 卫生部)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七条 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一) 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二) 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三) 血液品种;(四) 采血日期及时期;(五) 有效期及时间;(六) 血袋编号(或条形码);(七) 储存条件。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第八条 医疗机构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当认真作好入库登记,近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储存。
经办人要签名和签署入库时间。
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
第九条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第十条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c7b71c00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c0.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第二条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患者意愿,与患者充分沟通,获取知情同意;2.严格按照血液管理法规规定进行采供、储存、检测、输注等工作;3.优先使用本单位库存血液,减少对外供血需求;4.根据患者具体条件和需要,合理用血,提高用血效果;5.加强对用血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用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临床用血操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用血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血液管理质控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评审,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用血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血液采供工作,确保血液质量,严把血液捐献者的筛查和献血前检测,防止输血传播感染性疾病。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血液质量和数量充足,维护血液供应的可持续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规范临床用血操作流程,明确用血适应症和禁忌证,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和有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用血监督和追踪,建立用血记录和标本保存制度,对用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追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血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用血事故进行归因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对不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总结:《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加强血液采供、库存管理、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要求,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医疗机构的用血行为,提升整个临床用血工作的水平。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e5e10853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b0.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行为,保障用血安全,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国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
第三条临床用血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临床用血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患者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合理利用血液资源,提高血液供应效率。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负责制定用血管理制度,指导临床用血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用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用血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南;2. 开展临床用血培训;3. 监督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工作;4. 召开临床用血管理会议;5. 资源整合,合理分配血液资源。
第八条医务人员的职责包括:1. 遵守临床用血管理制度;2. 提供必要的临床用血信息;3. 参预临床用血相关培训。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血液安全药师,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临床用血的要求和程序第十条临床用血应遵循适合病情、经济合理、安全可行的原则,确保用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血液库房,按照规定保存和管理血液及其制品。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用血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用血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指征、用血量、血型要求等内容。
第十四条用血审批程序应确保严格按照用血指征和用血量的合理性进行审批。
第四章临床用血的质量控制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血液质量控制工作,确保血液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血液采集、储存、输血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并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回应和处置血液相关的质量安全问题。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1999]第6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1999]第6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33993a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58.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月5日卫医发[1999]第6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脐带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
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血袋编号(或条形码);(七)储存条件。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当认真作好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储存。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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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课件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6c97d584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c5.png)
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流程
介绍临床用血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血液申请、库存管理和输血过程的监控。
用血知识和技能培训
强调医务人员接受用血知识和技能培训的重要性,以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血液安全和质量控制
详述血液安全和质量控制的措施,包括献血者筛查、血液存储和检测等方面。
临床用血管理的效果和评价
分析临床用血管理的效果以及评价指标,为进一步改进提供依据。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 法课件
本课件将介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定义、系统建立、需求评估 和审查、工作流程、培训、安全和质量控制,以及效果和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 定义
了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和目的。
临床用血管理系统的建立
探讨建立高效临床用血管理系统的关键要素和步骤。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d571175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d6.png)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临床用血的来源与质量保障2、用血申请与审批流程3、输血前评估与检测要求4、输血过程中的监测与记录5、血液储存与运输的规范6、临床用血的教育培训7、违规用血的责任与处罚11 临床用血的来源与质量保障111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合法合规的血源,确保血液来自经过严格检测和筛选的供血机构。
112 建立血液质量检测机制,对每一批次的血液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血型、传染病筛查等项目。
113 定期对供血机构的资质和血液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 用血申请与审批流程121 临床科室需要用血时,应由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血需求提出用血申请。
122 用血申请应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预计用血量、用血时间等内容。
123 申请单需经过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并提交输血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124 对于紧急用血情况,应制定特殊的审批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救治,但事后需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13 输血前评估与检测要求131 输血前,医师应对患者的病情、输血适应症、可能的输血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132 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规则抗体筛查等必要的检测项目。
133 根据患者的情况,合理选择血液成分和输血方式,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14 输血过程中的监测与记录141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42 详细记录输血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输注的血液成分和血量、输血过程中的观察情况及处理措施。
143 对输血反应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记录在案,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15 血液储存与运输的规范151 医疗机构应建立符合标准的血液储存设施,保证血液储存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152 对血液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核对,确保血液的可追溯性。
153 在血液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冷链措施,确保血液质量不受影响。
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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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是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障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血申请与审批1、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合理申请用血。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应提前做好备血计划。
2、申请用血时,医生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详细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品种及血量等信息。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血液采集与储存1、血站负责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和运输等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2、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储血设施,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等储存条件,对血液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3、库存血液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三、输血前准备1、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输血品种及血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2、对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包括生命体征、心肺功能等,了解患者是否存在输血禁忌证。
3、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相容性。
四、输血过程管理1、输血时,应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患者信息和血液信息,并在《输血记录单》上签字。
2、输血速度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心肺功能等因素进行调整,密切观察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的反应,如出现发热、过敏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3、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应记录输血结束时间、输血量、患者反应等信息,并将输血袋保存 24 小时以备查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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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为确保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管理方面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用血治疗效果,并保护供血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一、临床用血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明确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过程中的管理要求,确保用血安全和合理性。
2.原则(1)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执行。
(2)临床用血应遵循医学指南和规范,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用血档案管理系统,包括供血者的检测结果、血型鉴定和用血情况等信息。
(4)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用血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用血管理水平。
二、供血者的筛选和检测1.供血者的筛选(1)供血者应经医疗机构认定为合格供血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供血者应具备合格的身体健康状况,无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史。
(3)供血者应进行血型鉴定和血液检测,确保供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供血者的检测(1)供血者应接受常规的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和病史调查。
(2)供血者的血液样本应进行传染性疾病和血型鉴定等相关检测。
(3)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供血者信息档案,记录供血者的检测结果和用血情况。
三、血液的采集和保存1.血液的采集(1)血液的采集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采集的技术规范和安全。
(2)采集的血液样本应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装备进行,避免污染和感染的风险。
2.血液的保存(1)采集的血液样本应在采集后尽快送至专业的血液库进行保存。
(2)血液的保存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
四、临床用血的管理和监督1.用血指征和审批(1)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血指征的审查制度,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和需要性。
(2)用血指征的审批应由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2.用血的管理和监督(1)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用血的监督和检查。
(2)用血过程中的血液使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向上级单位报告。
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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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用血在医疗救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合理或不规范的用血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血液浪费、输血不良反应增加,甚至威胁患者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临床用血管理的重要性血液是一种宝贵而有限的资源,它的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都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合理用血不仅可以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还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浪费,确保每一滴血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同时,规范的临床用血管理有助于降低输血风险。
输血可能会引发各种不良反应,如发热、过敏、溶血等,严重的还可能导致传染病的传播。
通过严格的用血管理,包括对献血者的筛查、血液的检测和处理,以及对输血指征的准确把握,可以有效降低这些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二、临床用血管理的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原则临床用血应基于科学的医学证据和患者的实际病情,遵循合理用血的原则。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输血以及输血的量和种类。
2、安全有效原则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临床用血管理的核心目标。
在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严格的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以避免输血错误。
同时,要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保证输血的效果。
3、节约用血原则血液资源是宝贵的,应尽可能节约使用。
在治疗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其他替代治疗方法,如药物治疗、自身输血等,只有在必要时才选择输血。
4、知情同意原则在进行输血治疗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患者或其家属在充分了解并同意后,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三、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措施1、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完善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临床用血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临床用血的流程和操作。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输血指征的掌握、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合理用血的原则等,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血水平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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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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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刚性增长 • 医疗用血偏紧与不合理用血共存 • 经输血传播疾病风险不减
20血站的主要风险
• 低危无偿献血者—(固定无偿献血者)占比较小 • TTI的血液检测窗口期客观存在 • 核酸检测未能全面开展 • 相关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缓慢 • 血站质量管理没有最好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新修订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
5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文本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提出 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据“办法”建立、完善临 床用血管理机构,充实、调整临床用血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 临床用血安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确保每位 医务工作者特别是输血相关业务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办法”内容和要 求,提高执行“办法”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 “办法” 的贯彻,进一 步落实《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配置标准》(皖卫医〔20 09〕8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意见》(卫医秘〔200 9〕640号),改善输血科(血库)条件,建设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符合“办20法21/”2/2规5 定的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机制。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六条: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 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 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制定。
• 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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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与初探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 行)》(卫医发[1999]第6号)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任务
•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 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 完善组织建设,
•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 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20,21适/2/2用5 范围
13
•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7条
• 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主要 职责是:
• 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 标准;
• 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 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 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 处理意见;
• 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 务。
•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三、医疗机构之间依照“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调剂血液的 ,必须通过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经所供血的 血站审核,报经所在市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 方可调剂。医疗机构依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临时 采集血液的,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安徽省血液管理信息 系统备案。
四、各级血站要结合“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血站质量管 理体系,将质量管理工作延伸到医疗机构,建立血液的 监控、回收程序和24小时应急送血制度,避免血液资源 浪费,确保医疗机构急救用血。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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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安全——医疗机构的主要风 险
• 医疗用血可能含有TTI或细菌 • 免疫相关的输血不良反应 • 患者输血前TTI检测窗口期客观存在 • 医院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 院内感染 • 医生医嘱不当 • 护士床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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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对贯彻办法的要求
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医秘〔2012〕4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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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1-4
◆第一条 ,目的、依据
•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 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 保护血液资源,
• 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权限
•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 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 (总则)1-2 • (组织与职责)3-6 • (临床用血管理 )7-20 • (法律责任)21 • (附则)22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5号) 2012
• 第一章 总则,1-4 •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5-11 •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12-30 • 第四章 监督管理,31-34 • 第五章 法律责任,35-40 • 第六章 附则,41
五、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承担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职 能,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 训等工作。
年七月三20日21/2/25
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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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构成
• 共6章41条 • 第一章 总则,4条 •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7条 •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19条 • 第四章 监督管理,4条 • 第五章 法律责任,6条 • 第六章 附则,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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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4条
第一条 ,目的、依据 •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
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权限 •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任务 •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
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 制, • 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2021用/2/于25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10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学习与初探
2021/2/25
1
内容
• 背景 • 规范有序输血 • 学习与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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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供求失衡与输血 风险
• 1998年,全国无偿献血人次仅为5万,2011年已达1232万; • 1998年,全国无偿献血总量不足1000吨,2011年已达416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