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世界公众人物的有限隐私权.doc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及司法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及司法保护【摘要】公众人物隐私权在现代社会中备受关注,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了平衡公众的知情权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司法保护显得尤为必要。
在实践中,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其言论、行为和生活等方面。
司法审查的标准需要严谨和公正,同时案例分析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司法保护对公众人物具有重要意义,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提升社会公正。
为了有效保障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必须采取合法措施,包括个人隐私保护法律的完善和执行等。
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更好的平衡。
司法保护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关键词: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司法保护,审查标准,案例分析,意义,合法保障措施,局限性,权益。
1. 引言1.1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中愈发凸显。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其隐私权的保护不仅关乎个体尊严和权益,更涉及到社会伦理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代表和领袖,其私人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风貌和价值观。
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仅是尊重个体的权利,更是尊重社会的多元性和尊严。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不仅影响其个人生活,更可能对其职业和公众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人物的隐私容易被曝光和滥用,这不仅对公众人物本人造成伤害,也会给整个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可以提高公众人物的工作效率和个人幸福感。
面对媒体的过度关注和不当追踪,公众人物常常面临压力和困扰,影响其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更是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维护。
1.2 司法保护的必要性司法保护的必要性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隐私权往往受到更多的挑战和侵犯。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信息化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公众人物,如演员、歌手、政治家等,由于其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其个人信息往往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然而,随着社会透明度的提高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1. 法律框架我国在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方面,主要依据的是《宪法》、《民法典》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为公众人物提供了基本的隐私权保护,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空间的安宁以及个人生活的自由等。
2.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对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
虽然有些案例的判决结果存在差异,但总体上,法院在处理涉及公众人物隐私权案件时,都倾向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1. 法律规定不完善虽然我国有相关的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保护,但这些法律条文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隐私权问题如网络隐私权等尚未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2. 媒体和公众的侵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媒体和公众往往为了追求新闻热点或个人利益,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四、加强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我国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
同时,应针对新的隐私权问题如网络隐私权等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款。
2. 加强司法监督法院在处理涉及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案件时,应坚持依法裁判,维护公众人物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应加强司法监督,防止司法不公和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
3.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除了法律层面的保障外,还应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和媒体中备受关注的人物,其言行举止及私生活都可能受到公众的关注和议论。
在此情况下,公众人物所享有的隐私权遭受到了挑战和限制。
因此,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和限制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该课题关乎着公众人物个人利益、媒体行业规范及整个社会对隐私权的认识和尊重。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分析公众人物隐私权遭遇挑战的原因,并找出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解决途径,从而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识和尊重,为公众人物赋予更好的个人权利保护。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1、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介绍与概括2、公众人物隐私权受到限制的原因探究3、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围研究4、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机制探究5、公众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尊重的培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调研方法等进行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学术资料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加以探讨,以期全面深入地探寻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问题。
四、研究意义公众人物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利益,其保护对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公众对隐私权的尊重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1、深入了解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本概念、限制范围、保护机制等相关问题,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具有借鉴意义。
2、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遭受侵犯的原因及其危害,有助于公众提高隐私保护意识。
3、寻找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解决途径,为公众人物的个人权利保护提供有力支持,在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同时兼顾舆论监督的权利,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公开。
综上所述,本文将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进行探讨,旨在为社会法治建设和公众人物的个人权利保护提供相应的理论参考和解决途径。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及司法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及司法保护【摘要】公众人物在社会中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其隐私权也受到关注和保护。
本文首先介绍了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并探讨了其法律依据和司法保护。
随后分析了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对违反隐私权行为的处罚,以及在信息时代面临的挑战。
在提出了加强公众人物隐私权立法保护、平衡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关系,以及引导社会尊重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视,促进更加平衡和健康的社会发展。
【关键词】公众人物、隐私权、司法保护、法律依据、限制、处罚、挑战、立法保护、知情权、尊重。
1. 引言1.1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无法被忽视。
作为公众人物,他们可能会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和媒体关注,但是他们同样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其个人空间和自我尊严。
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控制自己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被公开的程度。
公众人物不应被视为公共财产,他们同样享有对自己隐私的保护权。
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
如果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受保护,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过度调查和侵犯,甚至可能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仅是对其个人尊严的尊重,也是对社会道德和法治精神的维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重要性在于平衡了公众的知情权和个人的隐私权。
只有在充分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基础上,才能构建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
加强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不仅符合法治精神,也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秩序。
2. 正文2.1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依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和媒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
在民法中,第二编的第一章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中包括了个人隐私权。
在刑法中,第二编第一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文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篇一一、引言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公众人物以其特有的社会影响力与广泛的社会关注度,常常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与此同时,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讨论也愈演愈烈。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如何平衡公众的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界限。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本概念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生活的自由等。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其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地位和广泛的社会关注度,其隐私权往往面临不同于普通人的挑战。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1. 新闻自由与公众知情权:新闻自由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公众有权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对于公众人物的行为、言论和私人生活,媒体和公众有权进行报道和关注。
这种关注有助于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2. 防止权力滥用:对于某些公众人物而言,其地位和影响力可能使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一定的权力。
为了防止权力滥用,有必要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3. 维护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或行为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影响。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有必要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合理限制。
四、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合理性及界限1. 合理性的体现:在保障新闻自由、公众知情权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前提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合理限制是合理的。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2. 界限的划定:在尊重人权和法治原则的基础上,应当划定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界限。
这包括尊重个人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等;尊重家庭和个人生活的私密性;尊重个人信息的保密性等。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公众人物的某些隐私进行合理报道和关注。
五、实践中的案例分析以娱乐圈为例,许多明星的私人生活常常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李岚【期刊名称】《铜陵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15)002【摘要】公众人物是社会一员,其隐私权自然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隐私权主体,公众人物生活在公众视野之下,基于公共利益以及公众兴趣等因素的影响,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受到了限制。
应当在明确界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分类型分层次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提供保护与限制。
%Public figures, being members of a society, their privacy right are of course protected by law. However, as a special privacy right subject, since public figures’ livings are being exposed to the public, due to the impact of a number of factors, such as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ivacy right of public figures has been limited. Therefore, we should perfect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o that we can provide protection and limitation on the privacy right of public figures on the basis that the same has been clearly defined.【总页数】3页(P85-87)【作者】李岚【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 23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相关文献】1.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 [J], 薛芳2.浅谈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兼论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冲突[J], 梁群3.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及限制 [J], 郑晓龙4.试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从明星隐私权的角度分析 [J], 梁平;尚珊5.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 [J], 燕誉颉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论公众人物隐私权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言行举止往往影响着广大人群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然而,随着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也成为了公众的关注点。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议题。
首先,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在一定程度上应受到保护。
作为社会的风向标和榜样,公众人物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期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众人物失去了个人隐私的权益。
公众人物也应享有正常的个人生活,得到适度的隐私空间。
过度曝光和侵犯公众人物隐私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其心理健康问题的加重,甚至对其家庭和职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然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公众对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有限的认知和掌握,而过度保护公众人物隐私也可能导致信息的不透明和公众的不满。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代表,其言行举止以及私生活的道德品质对公众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公众有权力了解并评判公众人物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下,寻找一个平衡点。
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边界。
在私人生活中,公众人物应该享有充分的隐私权,不受过度曝光和不当侵扰。
然而,在公共事务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可能需要相应的限制和舍弃。
同时,在伦理层面上,公众人物也应更加自律。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代表,应该时刻保持道德的高标准和行为的廉洁。
他们需要树立道德榜样,避免不良行为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公众人物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行也需要慎重,避免发表过激言论或不当行为,以免引发公众矛盾和争议。
此外,社会应该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知和尊重。
公众应当理解和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避免过度关注和不当的追求。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和公众应当注重真实的信息披露,避免不必要的猎奇和曝光,保护公众人物的基本权益。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文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一类人群,其言行举止常常受到广大公众的关注。
然而,随着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公众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讨论愈发激烈。
如何在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尊重个人隐私权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建议。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本概念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领域的独占等。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属于隐私权的一种,但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这是因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和地位使其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其部分私人生活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1. 公共利益的需要:公众人物因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其言行举止往往对公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有必要对公众人物的某些私人信息进行披露。
例如,公众人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被曝光,以维护社会正义。
2. 新闻自由的原则: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需要获取相关信息以完成报道任务。
因此,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媒体对公众人物的某些信息进行披露是合法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了限制。
四、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合理性1. 言论自由的考量: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公众对公众人物的关注和讨论也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适当限制是合理的。
2. 社会责任的体现: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其私人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因此部分私人信息应当被公开以供公众评判。
五、如何合理限制公众人物隐私权1. 法律层面的规范: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哪些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范畴,哪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
同时,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2. 媒体道德自律:媒体在报道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信息化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其隐私权与普通人的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其隐私权往往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侵犯。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在我国,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保障。
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其隐私权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一方面,媒体、网络等传播渠道在报道、传播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公众人物的隐私信息;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于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存在着天然的好奇心,这也使得公众人物的隐私更容易被侵犯。
三、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问题1. 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且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
2. 执法力度不够:尽管有法律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执法机关的处罚力度往往不够,导致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3. 媒体和网络的双重压力:媒体和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在报道和传播过程中可能无意或有意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四、改进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行为的界定及处罚措施等,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 加强执法力度:执法机关应加大对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处罚,形成威慑力。
3.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形成尊重他人隐私的社会风气。
4. 媒体自律:媒体应加强自律,遵守职业道德,避免在报道和传播过程中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5.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减少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风险。
(完整版)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法学毕业论文设计
一、隐私、隐私权与公众人物Ⅷ-第1页 共17页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 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在物质享受得到满足的同时 也逐渐把关注的目光转移到精神世界的欢愉。
正如古人云:“仓康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人们开始更加注意对个体人格尊严的保护。
隐私及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成为社会关切及讨论的热点问题。
自然人 特别是一些公众人物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目的 热衷于带有以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为表象的实质为隐私权的诉讼。
科学技术是一把威力无比的双刃剑 它的飞速发展在给人类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 也使人们的隐私一再外泄 私人空间越来越小 生活的安宁受到威胁。
作为受关注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更是在强大的现代传媒技术面前无所遁形 成为个人私生活最容易遭到攻击的对象。
诚然 公众人物 特别是自愿性公众人物必须向社会让渡于本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人格权 以此作为成名的代价 可是对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 不能成为肆意践踏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借口[1]。
一、隐私、隐私权与公众人物要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深入分析 必先明确界定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 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概念界定又是建立在对隐私、隐私权这两个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
因此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几个基本概念。
根据史料的记载和研究 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漫长的封建传统的国度 长期以来缺乏保护个人隐私的传统。
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 个人人格权被践踏是中华五千年来的顶峰 国家主席都可以被任意抄家进行批斗 人格权的保证 人的尊严的保证 人的隐私权的维护 根本无从谈起。
目前 我国对人格权 特别是隐私权的维护 己经有了很大提高 但离人类理想的目标依然相差甚远。
在资本主义社会 新兴的资产阶级打出“人权”和“平等”的旗号来向封建阶级宣战。
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建立早期对人权的尊重并没有和个人隐私权联系起来 到1890年 两位注定要在历史上名流千古的美国学者沃伦和布兰代斯两人共同撰写的《论隐私权》一文发表在当年《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上 从而确立了隐私权在法律意义的地位[2]。
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公众人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同时也更关注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但是,公众人物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隐私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因此,本篇文章将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并且会列举三个案例。
首先,为了维护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声誉,有时候他们的隐私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例如,如果一位公众人物涉嫌违法或者有不端行为,那么公众就有权知道真相。
这是为了保证社会公正和维护人民的权益。
此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会受到限制,在合法的情况下,媒体可以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报导。
但是,对于没有证据的诽谤性报道,是不能被允许的,因为这样就涉及到了公众人物的名誉权。
其次,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保护的情况也存在。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公众人物可能会面临粉丝或者媒体的追踪骚扰,这就涉及到了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以及个人隐私。
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人物有权利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追踪骚扰者可能会被判刑,甚至被罚款。
不仅如此,在媒体报道中,对于公众人物的家庭、财产,婚姻等一些私人信息也需要被充分保护。
接下来,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名人的隐私保护。
当年,周润发在新加坡登机时,被一位网友拍摄并上传至网络上。
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许多网友都认为这是对周润发隐私的侵犯。
即使是公众人物,他们也有隐私权的保护。
这种没有得到周润发的同意,擅自发布他的照片的行为,是不被公众所接受的。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媒体诽谤的案例。
在美国,前田总统体重问题曾被某家杂志搞成了头条新闻。
但在经过多次的调查和咨询之后,这篇报道被质疑是诋毁性的,因为它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严重侵犯了前田总统的隐私权。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黑冰女孩的案例。
李某某(黑冰女孩)因曾经犯罪嫌疑,被警方抓获。
但是,当她没有被判罪时,媒体就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将她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这就涉及到了她的隐私权。
黑冰女孩这个案例反映出媒体在报道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并且在待证实的情况下,不应该轻易散布、诽谤。
小析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小析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第一篇:小析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小析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一、什么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并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为了保护言论自由、限制名誉权和隐私权而创设的概念,它更多地应用在诽谤法和隐私法中。
通常的分类,公众人物可以包括三类人:一是在政府机关担任重要公职的人员。
他们的活动、言行都关系到公众的知情权问题,对他们的隐私、名誉应作必要的限制。
二是自愿的公众人物,也称为“有限目的的公众人物”,即指影星、歌星、体育明星等公众人物。
这些人的行为涉及公众的兴趣和娱乐生活,这种公众兴趣虽然不是公共利益,但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因此在法律上也有必要从维护大众的利益考虑对其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进行限制。
三是非自愿的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s involuntarily),指某些人本身不是公众人物,不会引起公众兴趣,更不会涉及到公共利益,但因某些事件的发生而偶然卷人其中从而成为“公众人物”。
偶然的公众人物具有暂时性,随着这些事件的“降温”,这些公众人物又回归到普通人物的行列了。
当然,公众人物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关于公众人物和非公众人物的标准仍然是模糊不清的。
二、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是指私人的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这样三个部分,因此隐私权应当视为当事人对隐私的权利保障。
法律上是否存在隐私权存在争议。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具有隐私权,只是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权与人格权。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于个人的隐私就完全不加以保护,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都表明了承认公民隐私权的态度。
如《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中也再次强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024年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范文
《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篇一一、引言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已经成为公众人物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这一背景下,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平衡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尊重个人隐私权,成为了一个亟待探讨的课题。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现状、限制原因、保护措施及未来展望。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现状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个人信息、行为等常被广泛传播和讨论。
尽管公众人物具有一定程度的曝光度,但他们的隐私权仍应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往往面临被侵犯的风险。
例如,个人生活、家庭状况、私人通信等敏感信息可能被非法获取和传播,给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原因1. 新闻自由与监督:新闻媒体在报道公众人物时,为履行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的职责,可能会涉及到公众人物的隐私。
2. 公共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公众对公众人物的隐私信息存在合理兴趣,这有助于了解公共事务和公共人物的行为。
3. 法律漏洞:现有法律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机会钻空子,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四、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措施1. 立法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地位,加大对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2. 媒体自律: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应加强自律,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避免过度曝光和侵犯。
3. 公众教育:加强公众的隐私权意识教育,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
4. 技术手段: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如加密通信、数据匿名等。
五、平衡隐私权限制与保护的策略1. 制定明确的法律界限:通过立法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范围和界限,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合理限制。
2. 强化监管和处罚:加大对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文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篇一一、引言在信息化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众人物,包括影视明星、体育明星、政界要人等,由于其社会地位的特殊性,往往受到广大公众的广泛关注。
然而,对于其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道德及社会需求等多个角度出发,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本含义及法律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是指公众人物享有的个人私生活不受干扰和个人信息被合法保护的权力。
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隐私权在法律上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其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普通公民有所不同。
在法律上,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隐私权可以被任意侵犯。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1. 新闻自由与信息知情权: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媒体有权利对公众人物进行报道和评论。
这有助于公众了解公共事务,实现信息知情权。
因此,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需要适度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2. 公共利益的需要: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往往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对公众人物的某些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
这需要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3. 社会道德的考量:在道德层面上,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其部分隐私可能涉及到社会公德、道德风尚等方面,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公开和审查。
四、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合理范围1. 法律规定的限制:在法律规定下,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可以进行适当的公开和披露。
同时,对于涉及个人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信息,也应进行相应的公开和审查。
2. 媒体与公众的自律:媒体和公众在关注公众人物时,应尊重其隐私权,避免过度侵犯。
同时,媒体和公众应遵循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对信息进行合理的筛选和报道。
3. 隐私权与表达自由的平衡:在保障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同时,也要保障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愈发受到关注。
然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通常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他们的行为和言论可能会对大众产生影响。
本文将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并以几个案例为例说明其具体应用。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限制一方面,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和个人信息需要保护,但是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形象的重要性,他们的言行和行为也应该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因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通常受到以下限制:1.媒体报道公众人物的活动和言论通常会受到媒体的广泛报道。
尽管一些报道可能侵犯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但由于他们的行为和言论的影响,媒体报道通常被视为公众利益的一部分。
因此,公众人物需要承受更多的媒体监督和报道。
2.政治辩论公众人物在参与政治辩论时,其言论通常受到更多的批评和争议。
虽然公众人物应该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但是由于其言论可能涉及到重要公共政策和困境,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需要得到更多考虑。
3.公共场合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也经常遭到重视。
例如,在娱乐场所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们的形象和声誉,也可能引起一些道德和伦理上的争议。
因此,公众人物必须在社交和公共场合表现得更加规矩和得体。
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尽管公众人物的隐私受到限制,但他们的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仍然应该受到保护。
以下是一些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方法:1.尊重隐私权媒体和公众应该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尤其是私人生活方面。
如果公众人物已经表达出不愿意被报道的意愿,媒体应该遵循其意愿,不揭露个人私人生活。
2.合理使用信息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仍然应该受到保护。
尤其是社交媒体和大数据分析的发展,应用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的方法和目的应该得到其明确授权和认可。
3.平衡公众和私人利益政府和媒体应该在处理公众人物隐私问题时,平衡公众和私人利益。
如果某个隐私问题涉及到国家和公共利益,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权可能受到部分限制。
《2024年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范文
《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篇一一、引言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问题日益凸显。
在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信息量巨大的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何在尊重和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同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保护进行深入探讨。
二、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特殊性1. 公众人物的界定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其言行举止、生活状态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人。
他们的隐私权不同于普通人,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2. 隐私权的特殊性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地位,其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承受一定的信息公开压力;另一方面,其隐私权依然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过度曝光和侵犯。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1. 新闻报道与舆论监督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是公众了解公众人物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新闻媒体有权对公众人物的言行、作品等进行报道和评论。
但报道过程中应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2. 法律规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权益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受隐私权的限制。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其涉及上述方面的信息,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
四、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1. 法律保护国家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措施,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同时,司法机关应依法惩处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
2. 行业自律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遵循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尊重和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对于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应自觉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提升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识和尊重程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避免过度关注和侵犯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范文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隐私权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问题不仅涉及到法律、伦理、道德等多个层面,也涉及到公众的知情权、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
因此,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及法律地位隐私权是指个人在私人领域内享有的信息保密、自主决定是否公开以及如何公开的权利。
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则是指在公众关注下,其个人生活、个人信息等仍需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尽管公众人物因其职业特点而受到更多关注,但其隐私权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必要性1. 言论自由与知情权的平衡:公众对公众人物的关注和讨论是言论自由的表现。
在保障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适当的隐私权限制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实现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平衡。
2. 公共利益的需要:公众人物因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其言行举止往往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
适当的隐私权限制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防止因个人隐私泄露而产生的负面影响。
3. 法律规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些公众人物的隐私信息属于公共信息范畴,如犯罪记录、涉税问题等。
这些信息的公开并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四、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合理界限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和言论自由的同时,应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因此,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隐私权的限制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 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对公众人物的隐私进行公开或报道,避免过度侵犯其隐私权。
3. 比例原则:在保障公共利益和言论自由的同时,应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与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成比例。
五、完善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条件,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信息化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公众人物,如艺人、政治家、企业家等,因其社会影响力及公众关注度,其个人隐私常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
这不仅涉及到个人权利的保障,也关系到社会道德和法治的进步。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概念与特点公众人物隐私权是指公众人物在个人生活中所享有的不被干扰的权利,以及依法保护其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空间不受非法侵扰的具体人格权。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其隐私权的范围和保护程度与普通公民有所差异。
三、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在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依据《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我国在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司法实践的差异等。
此外,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公众人物的隐私更容易被泄露和侵犯,这也给法律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范围和保护程度,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3. 推进网络监管: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行为,防止网络平台成为侵犯公众人物隐私的“温床”。
4. 增强公众法律意识:通过普法教育等途径,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识和尊重程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未来展望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我国在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方面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我国应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和网络监管,同时推动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文
《论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公众人物,如明星、政界人士、知名企业家等,由于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其个人隐私常常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然而,这种关注有时会超越合理界限,侵犯其隐私权。
因此,对于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分析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
二、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在我国,关于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这些法律法规为公众人物提供了基本的隐私权保护,如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传播个人信息等。
此外,还有《宪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然而,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质,其隐私权在法律保护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媒体和公众对于公众人物的关注度较高,有时会超越合理界限,导致其隐私权受到侵犯;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如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
三、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问题1.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导致法律实施难度较大。
2. 媒体和公众的过度关注:由于公众人物的特殊性质,其隐私常常受到媒体和公众的过度关注,导致其隐私权受到侵犯。
3. 侵权行为成本较低:由于取证难、定罪难等问题,侵权行为成本较低,难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我国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保护措施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为公众人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护。
2. 加强执法力度: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行为成本,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3. 媒体自律:媒体应加强自律,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避免过度报道和侵犯其隐私权。
4. 公众教育:加强公众的隐私权意识教育,使公众了解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减少对公众人物隐私的过度关注和侵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论社会公众人物的有限隐私权-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开放,公民的各种个人权益逐渐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对全社会各阶层成员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和隐私公开程度,人们的认识是模糊的。
围绕着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闹出了不少笑话和行政司法诉讼。
本文不想就广泛的个人隐私权进行探讨,仅就社会公众人物的有限隐私权作一简单扼要的论述,以期抛砖引玉。
社会公众人物的定义:其行为行动或言论在全部或部分国民(公民)中产生效力并影响到全部或部分国民(公民)的实际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那部分人(注:本文不论及这部分人是钦定嫡传还是民主选举产生)。
社会公众人物的分类:(1)执政党的各级领导。
(2)在野党的各级领导。
(3)行政,司法,立法,监察各级首脑。
(1)各级行政首脑。
(2)公检法各级首脑(3)各级人大,政协首脑。
(4)国家垄断经济部门的各级首脑。
(5)国家及省市垄断媒体部门的各级首脑。
(6)在知名媒体上频繁出现的对公民产生影响的各类知名人物。
(7)那些正在想成为公众人物的各类公民。
一个公民选择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意味着他准备为此投入一生的大部分精力去为他投入的那个事业或职业去工作奋斗,而不是以此去谋取私利。
他的所作所为影响到了社会大众,这种影响或侵害了他们或有利他们。
所以社会大众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知道他的个人隐私并发表评论。
他就得牺牲一部分隐私权。
对不同类型的公众人物需要牺牲的隐私权的多少是不同的。
这就提出了阳光下的隐私权和有限隐私权的概念:阳光下的隐私权定义:是指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对国民(公民)产生有益或有害联系的个人隐私部分叫阳光下的隐私权有限隐私权的定义:是指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不形成对国民(公民)有益或有害联系的那部分隐私,叫有限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同时公众人物的有限隐私权也受法律保护,而公众人物的阳光下的隐私权不在法律的保护之下。
公众人物的阳光下的隐私权应当任由社会大众了解和评论。
例如;他的身体健康状况,个人品德如何?正常收入渠道在何处?有无灰色收入,他的配偶数量及子女职业状况,个人纳税情况,现有家庭财产状态等,这些都是社会大众对该公众人物是否信任以及判别是否侵害了他们利益的重要依据。
(因为中国社会自古就有红颜误国,枕头风,内人干政,裙带风之社会弊端。
无法想像;一个只想贪污受贿,整天泡妞的官员会对社会大众的利益有什么责任心。
)从严格意义来说,当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的胡作非为无能为力时,这个社会就是一个病入膏盲的社会,它就面临变革,因为它是一个机体发育不完整的畸形社会或者说这个社会仍处在封建主义状态,它无自行医治本身疾病的机能。
知道有病喊叫要治但治不了,这就是得了癌症。
在目前情况下,中国还做不到让公众人物亮相于大庭广众之下:一露自已的政治才干,行政思路,管理国家能力。
二显自已的雄辩之才。
三展个人魅力风格。
公民一旦选择作为公众人物,就等于将自已置于社会大众的视野之下。
压制社会大众对其所作所为的评论是不能被允许的,也是违法的。
对社会公众人物的所作所为,社会大众或为之叫好,或为之指责,都不能被视为侵犯了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甚至部分诬蔑性的谩骂也应当被视为正常评论,在大众场所被扔臭鸡蛋和被欢呼也视为正常。
社会公众人物的地位越高,其有限隐私权所覆盖的内容就越少。
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也包括这两部分内容,但这要视他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自已的那些隐私可暴露在阳光之下。
目前中国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公众人物的阳光下的隐私末能出现在阳光下,新闻舆论无法让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的隐私进行阳光照射,社会大众也无法对社会公众人物进评说,由此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这种问题积累下去将对中国社会的末来产生强大的破坏性冲击。
中国需要阳光照射社会公众人物的隐私来稳定社会大众的愤慨情绪。
中国需要阳光下的隐私来制约社会公众人物的普遍腐败行为。
阳光!你在哪里?简论社会关系网络视角下大学生就业选择分析-“摘要:在对我国社会结构和关系网络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特征,并就大学生在进行就业选择时如何根据自身关系网络特点作出决策进行了研究,相关研究结论可供大学生和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参考。
关键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网络;大学生就业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和多样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成为了国家、社会、高校和学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关于社会资本与大学生就业关系的问题更是得到了较多的调查和实证研究,然而,这些研究大多遵循西方社会资本研究范式和程序,忽略了我国社会结构和个体社会资本结构特征不同于西方社会结构及个体社会资本结构的事实,更多研究遵循科学研究范式而主要在于揭示“是什么”的问题,较少研究涉及“应该是什么”的问题,鉴于此,本文拟结合我国社会结构及关系网络特征,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关系网络特征,分析大学生就业选择时如何根据其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特征,做出科学、合理并有利于自身未来职业发展的就业选择。
一、我国大学生关系网络特征1.我国社会的关系网络特征过去十年,国内学者在研究社会关系网络(也称为社会资本)与大学生就业选择时普遍沿用西方社会资本研究范式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忽略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关系网络特征与西方的不同。
西方的社会结构是明显的团体结构,人与人以及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而我国的社会结构则是一种“差序格局”,好像一块石子抛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个人是这个圈子的核心,被波纹所推及的地方就发生了联系,且随时间地点不同所动用的圈子也不同。
其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具有抛石子所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
不仅如此,地缘关系、学缘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也是如此,都是以个人为中心往外层层扩张的圆圈,范围的大小依据中心的力量而定,离中心越远,影响力越小,因此,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事实上,在目前中国社会背景下,具有更近的血缘、地缘、学缘等关系的个体之间更容易形成利益或利益交换网络,关系的本质是可选择性和契约性,可选择性是指个体关系网络的形成是长期社会交往和理性选择的结果,契约性更多的时候则表现为一种隐性的心理契约,例如,当个体为其社会关系网络成员提供帮助和支持时,其心里自觉或不自觉地相信当他日自己需要帮助和支持时也能得到相似的回报。
如果某个个体在圈内违背了这种大家认同的契约,通常会遭到圈内成员的摒弃并有可能被排斥出社会关系网络之外。
2.我国大学生的关系网络特征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个体社会关系网络的一种,与其他的个体社会关系网络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所特有的特征决定的,作为还未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其主要社会交往关系是同学关系和亲戚关系,但关系网络分析方法诸如交往频率、交往时间、信任程度若直接用来分析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特征,不能真实反映大学生在就业时可以动员和利用的网络资源,例如,某些从来没有接触和交往过的关系资源不一定在大学生找工作时就不发挥作用,因此,出于分析大学生就业选择的目的,本文将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界定为大学生在就业或将来工作时可以用来获取信息、得到帮助及其他资源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总和。
一般而言,对于我国大学生来说,父母是大学生获取信息、帮助及其他资源的直接来源,父母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某种程度上也能为大学生自己所利用,因此可被视为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的一部分,其他的姊妹、亲戚、同学、同学父母及这些成员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可被视为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具有一定的扩展性,其社会关系网络的结构、所嵌入的资源类型和可动员的程度都会对大学生择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生涯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我国大学生就业选择1.就业信息获取随着高校扩招和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深化以及我国户籍制度卓有成效的改革,消除了地域和户籍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限制,这些状况既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更多的就业选择空间,又带来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大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到更多的就业和就业职位信息,以现阶段而言,我国高校每年均会根据自身毕业生和社会关系资源状况安排用人单位直接进校招聘、提供就业信息,因此,大学生首先可以直接从学校获取到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其次近年来我国官方举办的各类大型人才招聘会也给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渠道,最后其他各类非官方的求职网站、中介公司、猎头公司数量不菲,也是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大学毕业生要从众多纷繁的就业信息中识别出对自己更有用、更有价值和更适合的信息,其难度要比过去大得多,容易导致大学毕业生的“错误就业”、低就业满意度和高跳槽率,从而导致整体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低效率。
因此,为了降低“错误就业”信息识别率、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满意率,充分利用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作为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和进行就业选择的渠道,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因为大学生自身社会关系网络提供的就业信息可能会更真实、可靠,大学生的求职成功率可能会更高。
”综上所述,我国大学毕业生在获取就业信息时应以学校、官方人才市场和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主要的来源渠道,特别是要给予自身社会关系网络信息渠道足够的重视,特别是父母介绍、亲戚介绍、朋友介绍等大学生社会关系网络所提供的就业信息往往更真实、可靠、有用,更重要的是求职成功率更高,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可能仅仅依靠招聘程序和流程就能对一个大学生做出全面、深刻的了解、判断。
通过熟人或关系介绍则省去了许多费时、费力的程序,出于对熟人、朋友的信任和节约招聘用人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往往倾向于使用熟人介绍的求职者。
2.行业与职业类型选择现阶段我国大学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和空间不断扩大,获取的就业信息可能数量较多,要从这数量繁多的就业信息中识别有用的信息,可以采取行业初选、层层递进的办法,首先根据自身专业、能力、素质和性格特征能够适应或适合哪些行业要求来确定初选行业,然后,更重要和更主要的是根据自身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的结构、类型来从初选行业中确定最佳或最满意行业,例如,父母所在行业、职业类型和关系网络资源特点会对大学毕业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是因为我国差序社会结构和传统“关系”文化思想根深蒂固。
但这种现象从整体社会来看是一种低效率,特别地,如果大学生所确定的行业和职业类型有“关系人”的存在,或者其就业信息、工作职位就是其熟人、朋友所介绍的,这一方面如前文所言,在大学生求职时会增加就业成功率,另一方面在就业后其熟人、朋友或亲戚会给予其更多的帮助、支持和便利,按照我国的传统社会惯例,如果自己介绍的人不行或不能如单位所愿或满意,会降低单位相关人员对介绍人的信任,这对介绍人十分不利,因此,一般情况下介绍人会不遗余力地栽培、帮助自己介绍初进单位的大学生,使其能够有较好的表现和工作业绩,从而使自己在领导、同事面前更有面子,另外,也可以在单位培养更多的“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