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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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是为项目主体工程正常运转服务的配套工程。公用工程主要有给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通风等工程。辅助工程包括维修、化验、检测、仓储等工程。
一、给排水设施
1水源选择。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卫生、技术经济、水资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水源的选择有如下要求:
(1)水量充沛可靠:除保证当前生产、生活需水量外,也要满足远期发展的必须水量。地下水源的取水量应不大于开采储量,天然河流(无坝取水)的取水量应不大于该河流枯水的可取水量,城市供水设计流量保证率根据城市规模及工业大用户重要性选定,一般可采用90%~97%取水量,工业企业按部门规定一般情况下,可取水量占枯水流量15%-25%。水源水量应以当地供水及水利部门或水文地质部门的正式文件为依据。
(2)原水水质符合要求:水源水质应满足拟建项目对水质的要求或通过简单经济的水处理,即能达到拟建项目所需的水质标准。一般的,生产用的水源水质则随各种生产性质生产工艺而定。
(3)按照开采和卫生条件,选择地下水源时,通常按泉水、承压水(或层间水)潜水的顺序,对生产用水水源如取水量不大,或不影响当地生活饮用水需要也可采用地下水源,否则应取用地表水。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4)与农业、水利综合使用,应全面考虑统筹安排,正确处理与给水工程有关的经济部门如农业、水力发电、航运、木材流送、水产、旅游及排水等方面的关系以求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开发水资源。
(5)取水、输水、净化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水源选择应结合城市远、近期规划和工业总体布局要求,工程本身与其他各种条件综合考虑。为维护的方便,取水点应选在城镇的上游。为便所采用的水源在水量和水质方面都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应充分考虑人类生产活动及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6)具有施工条件。如陆上交通是否方便,施工期间是否影响通航,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具有施工条件。
(7)有利的水位。利用高程较高的水源(如水库水、山泉水、深层自流地下水等)可降低经常的运行电耗,故应首先考虑采用。
(8)符合环保要求。被确定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一定要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水源保护,在建造水厂的同时,环境保护的措施一定要同步实施。2.给水系统。
城镇给水系统一般为生活、生产、消防三者合一系统,它可分为:统一系统即按生活饮用水质供水,为一般申、小城镇所采用;分质系统即由于供水水质要求不一,对于水质要求较低的用水,单独设置给水系统,而其他用水则合并为另一统一系统,若有中水道系统,可将清洁卫生、绿化等部分非饮用水归入申水道系统;分压系统即根据管网压力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压力的供水系统;分区系统即按地区形成不同的供水区域;区域系统即自于水源或其它因素,供水系统需同时考虑向几个城镇供水的大范围给水系统。对于规模较大的城镇以及大型联合企业的给水系统,还可能同时具有几种供水系统。例如既有分质、又有分区的系统等。给水系统由相互联系的一系列构筑物组成,它的任务是从天然水源取水,按照用户水质的要求进行处理,然后将水输送到给水区,并向用户配水。给水系统常由下列部分组成:
(1)取水构筑物,用以从选定的水源取水,并输往水厂。
(2)水处理构筑物,将天然水源的水加以处理以符合用户对水质的要求。
(3)泵站,用以将所需水量提升到规定的高度。
(4)输水管和管网,将原水送到水厂。将清水送到给水区和用水地点的管道。
(5)调节构筑物,它是各种类型的水池(高位水池、水塔、清水池等),用以贮存和调节水量,高位水池相水塔兼有保证水压的作用。根据城镇地形特点,水塔可设在管网起点、中间或末端,分别构成网前水塔、网中水塔和对置水塔的给水系统。"
项目可行性研究申研究的给水主要是确定用水量和水质,研究水源、输水、净水、(厂)内给水方案等。研究项目所在地的给水系统是属于何种类型,确定项目用水参数,按照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循环用水、化学用水消防用水,分别计算日用水量和水质要求,在计算用水负荷时,应充分注意水的回收利用和重复利用,确定水的重复利用率,编制日用水量表。
确定给水方案,首先要依托社会解决,在不能满足需要时,应提出自建给水方案,包括水源类别、规模、取水位置,取水、输水、净水方案等,列出给水主要设施和设备,给水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建设或购置,以及现有可利用的组成部分。3·排水系统。
在可行性研究中主要是确定排水量,研究排水方案,计算生产、生活污水和自然降水;的年平均和日最大排水量,分析水质、污染物成分。根据排水量和污染的程度提出排水的去向。对污染严重的应考虑污水处理方案,列出排水的主要设施和设备。
排水系统的设计原则及主要要求为:排水工程设计首先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其次是清污分流,即生活、生产污水与含有副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机容物质的污水分系统排放,以减少含有害物质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达到减少投资、防止水污染、;
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GBJl4?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是城镇、企业及居住区的水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的依据。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的设计要符合GB31?9标准的规定。排水工程设计要以规范规定为依据,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坡;
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排水系统设计具体;要求: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相协调;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采用循环用水和重复用水系统,利用本厂或厂际的废水、废气或废渣,以废治废;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队系统协调;应配合生产工艺改革,减少排出废水量或改善其水质,并要按不同水质,分别回收污水或污泥中的有用物质;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相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工业废水接人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要不影响城镇排水管污染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对排水水质的要求主要包括: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时,严禁排人腐蚀下水道设施的污水;严禁向城市下水道倾倒垃圾、积雪、粪便、工业废渣和排放易于凝集的堵塞下水道的物质;严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剧毒物质(氰化钠、氰化钾等)、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