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创作谈:“吸引人”与“打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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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创作谈:“吸引人”与“打动人”
谁都知道,吸引人是故事的一大特点。人们评价一个故事的成功与否,也往往是以能不能吸引人为主要标准的。那么,吸引人是不是故事的全部要求呢?我认为不是,至少不全是。吸引人应该说只是故事的最基本要求,因为不吸引人就不能算是故事,故事的更高要求应该是在“吸引人”的基础上“打动人”。
如果说“吸引人”靠的是曲折生动的情节,那么“打动人”就涉及到一个“情”字,因为在文艺创作中有一句行话,叫做“无理不服人,无情不动人”嘛。
在故事中写情,并不容易。有人曾说过这样的话:“故事要骗几阵笑声,容易;要骗几滴眼泪,难!”这个“难”字,确是中的之言。
那么“难”在哪里呢?
也许“难”就难在故事这种艺术形式的特点上。故事是情节艺术,它的一切都被情节牢牢牵扯着。而故事的情节必须不停地发展着、流动着。流动的情节一般情况下只能粗线条地勾勒人物,不允许静止地去抒海阔天空的“情”。这无疑是故事创作中“出情”的一种限制。但是“限制”决不等于已失去了“自由”。歌德说过:“在限制中才显出能手,只有法则给我们自由。”艺术自由恰恰是从艺术限制中求得的,就像篮球场上的自由离不开篮球规则的限制,足球场上的自由离不开足球规则的限制,关键在于如何掌握这个限制中的规律。 故事创作的特殊性告诉我们,在故事中写情绝不能离开情节要素,应该把文学的要求与故事的艺术规律结合起来选择和处理情节,使这种情节有“情”有“节”,既“节”中有“情”,又“情”中显“节”。
所谓“节中有情”,就是要敢于在情节中写情。写情的前提是写人。少数故事作品轻视人物塑造,“出情”就无从谈起了。只有在故事作品中重视塑造人物,“出情”才有了基础。在故事中写人,应该写他们的喜怒哀乐,生离死别,因为那里面既有大起大落的情节,又有大喜大悲的感情。有人说,越让你的人物受委屈,就越能打动人。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这样,我们就要敢于把你的人物“逼上绝境”,因为绝境中的人物感情最丰富。可是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受委屈”的情一般只能引人“同情”。而要“动情”,还必须让你的人物“绝处逢生”,在绝境中迸发出心灵火花来。这样才能在“引人入胜”中“动人心弦”。同时,在故事中写情也要突破某种人为的限制,弄清楚“引人入胜”与“动人心弦”之间的关系。笔者创作的《兔毛扎成的花圈》中,主人公有段话共有三、四百字,如果讲的话,要讲一分多钟,作为故事
,应该说是很忌讳的。我也曾担心这段话会不会减缓情节的发展,影响故事的吸引力。有人也建议我作些压缩。我也明白,如果仅为交待情节,这段话几乎可以删去一大半,但如果要出情,就必须这样一层一层地讲下去。只有说到这个程度上,人心才能颤动,情感才会到达顶峰。故事发表和讲出后,恰恰人们在这段话面前屏声静息,很多人还流出了眼泪,取得了较好的艺术效果。这次实践使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在故事中,“吸引人”的地方不一定“打动人”,而“打动人”的地方必定“吸引人”。追求“打动人”绝不会影响“吸引人”,反而会更加吸引人。
所谓“情中有节”,就是我们在写情中确实不能忘记情节的发展,而应该在情感的渲染中推动情节的不断发展。如果单纯地为情而写情,不考虑故事的艺术规律,就有可能出现“情中无节”的情况。这样情节停顿时间过长,就势必会影响故事“吸引人”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每一次情感渲染中孕育好质的飞跃,这种质的飞跃不仅能使情感进一步加强,而且能使情节异峰突起。事实证明,只要我们认真把握住故事创作的艺术规律,这种“情中有节”的目的是完全可以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