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05
质量通病防治建议
加强施工前勘察和设计工作
总结词
重视勘察和设计环节
详细描述
在施工前,应重视并加强勘察和设计工作。勘察工作应全面细致,充分了解工程地质、水文等环境条 件,为设计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住宅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节能环保等因素 ,同时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习惯做法,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
施工过程监管
总结词
通过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通病,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详细描述
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过程监管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对于发现的通病,应及时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避免问题积累和扩大化。同时,还应加强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都符合要求。
04
质量通病案例分析
• 管理方面:工程管理不善也是导致质量通病的原因之一。如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管理 体系不健全等都会影响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02
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施工前的预防措施
制定防治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设计要求等,制定针 对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计划。
严格选择材料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优 质材料。
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
总结词
提升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
详细描述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 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培训内容应包括施工规 范、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方面。同时,对 于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确保 施工质量。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
总结词
强化质量监管措施
详细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 强化对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管。监管范围应 包括建筑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的执行、成 品保护等方面。同时,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 康。
详细描述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管道漏水、暖气不热、排水不畅等。这些 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详细描述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电线老化、电路短路、开关插座安装不规范等。这 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同时也会造成 一定的环境污染。
详细描述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通风不畅、空调效果不佳、 噪音超标等。这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 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要点一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设备、机具的维护保养,对施 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审查等。
要点二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 制
包括对各分项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质量控制,对隐 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关键过程的质 量控制等。
要点三
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对工程 质量的自检、专检和互检,对不合格 品的处理等。
02
开展质量通病统计分 析
针对记录在案的质量通病,进行统计 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 。
03
强化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将质量通病防治的有关信息向上 级管理部门反馈,以便采取更加有效 的防治措施。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人员素质低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技术规程
单击添加副标题
汇报人:
目录
01 03 05 07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02
总则
04
地基与基础工程
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08
引言 基本规定 主体结构工程 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01
添加章节标题
02
引言
背景介绍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验收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安装、装饰等 验收方法:采用现场检查、资料核查、检测等方式 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后合格等
05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地基与基础工程的 施工质量,确保地基与基础 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记录,并保存至少5年
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加强质量保修期内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用 户质量意识和维护能力
定期对智能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质量保修期内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 解决用户投诉问题
建立质量保修档案,记录保修期内的质量 问题及处理情况
质量保修期管理要求
保修范围:智能建筑工程的 设备、系统、软件等
保修责任: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保 修责任
保修期:智能建筑工程的保 修期一般为2年
保修流程:发现问题→保修 申请→保修处理→保修验收
→保修结束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建设 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保
修处理
保修记录: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应做好保修
关于治理墙体裂缝质量通病的通知
关于治理墙体裂缝质量通病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治理墙体裂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DB42/T 636-2010),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墙体裂缝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在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基础上,将治理墙体裂缝质量通病列为质量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
二、建设单位要履行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组织治理墙体裂缝问题,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此项费用在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决算时单列,全额计入工程总价,且为非竞价项目。
三、设计单位应按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DB42/T 636-2010)和本通知的规定,对设计文件进行优化和细化,并设立质量通病治理专篇。
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对质量通病治理专篇进行专项审查。
建筑工程未设立质量通病治理专篇的设计文件不予审查。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本通知施工,将各项措施逐一落实。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治理墙体裂缝纳入监理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检查和巡视力度。
对不按本通知进行施工的工程,不得同意材料报审,不能组织相关验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当地质量监督机构。
六、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加大对以下事项的管理:1、构造柱、连系梁设置填充墙所有纵横墙体相交部位、长度超过4m的墙体中部、无约束墙体的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填充墙净高大于4m 时,于墙体半高处加设一道与框架柱、构造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连系梁。
门窗洞边距框架柱、构造柱边小于240mm时,应沿门窗洞高度范围设置现浇混凝土门(窗)垛,且门(窗)垛应配置构造钢筋与框架柱、构造柱连接。
2、窗台压顶、门窗过梁窗台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压顶,厚度不小于100mm,两端伸入墙体内不小于250mm,或延伸至与构造柱、框架柱连接。
例:金地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secret
金地名郡一标段工程创优工程质量病控制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江都建设金地名郡项目部2010。
6目录第一章导则第二章地基与基础工程第三章主体工程第四章地面工程第五章装饰工程第六章屋面防水工程第1 章总则1。
1 目的为了消除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通病,促进本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现根据《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通知(鄂建文[2007]203号)及本工程的特点,编写本实施细则。
1。
2 编制依据《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
3 控制要求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关键在于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同时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但由于地区、工程及施工人员水平的差异,具体工程中质量通病的发生会有所不同。
为了增强质量过程控制的针对性,找出可能发生的质量通病,需确定质量控制点,克服质量通病,以提高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水平。
第2 章地基与基础工程2.1地下室防水工程2。
1.1 混凝土墙裂缝漏水1.现象混凝土墙面出现垂直方向为主的裂缝。
有的裂缝因贯穿而漏水。
2.原因分析(1)地下室墙体发生裂缝的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收缩与温差应力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2)收缩裂缝与混凝土的组成材料配合比有关;与水、砂、石、外加剂、掺合料质量有关;与施工时计量、养护也有关。
(3)设计不当,地下墙体结构长度超过规范允许值.3。
防治措施(1)墙外没有回填土,沿裂缝切槽嵌缝并用氰凝浆液或其它化学浆液灌注缝隙,封闭裂缝。
(2)严格要求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控制其原材料质量,优化配合比设计,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减少水泥用量。
(3)设计时应按设计规范要求控制地下墙体的长度,对特殊形状的地下结构和必须连续的地下结构,应在设计上采取有效措施。
(4)加强养护,一般均应采用覆盖后的浇水养护方法,养护时间不少于规范规定。
同时还应防止气温陡降可能造成的温度裂缝。
2。
1。
2 施工缝漏水1。
现象沿施工缝渗漏水。
2。
原因分析对施工缝留置、处理不当。
3。
防治措施(1)选择好接缝的形式,(2)处理好接缝:拆模后随即用钢丝板刷将接缝刷毛,清除浮浆,扫刷干净,冲洗湿润。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讲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在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防控中的义务与职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规程的执行。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02
现浇板的混凝土单方用水量不得大于80kg/m3,水胶比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胶比,混凝土水胶比不宜大于0.6。
03
标准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规定。
普通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宜为270~450kg/m3;高强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6)预拌混凝土现浇板中可采用添加纤维措施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应按检验批检查坍落度,当有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搅拌时间由试验室确定。严禁向运输到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中加水。 3、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阳台、雨篷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支座或垫块,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移位。 4、现浇板板面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钢筋支架,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mm(即每m3不得小于2只 );对于¢8以下钢筋,支架的间距应控制在600mm以内(即每m3不得小于3只 )。 5、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2此振捣,在混凝土终凝
四 楼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楼板裂缝防治 技术措施
预拌混凝土现浇板宜采用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减缩剂。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每立方现浇板中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细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我们工程界来说一向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
虽然现在我国注重保障住房建设,但仍有很多住宅工程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给业主和开发商带来极大的损失和困惑。
为此,在此我向大家介绍一些住宅工程通病的防治措施,希望能对大家提高住宅工程质量起到一定的帮助。
1. 基础问题住宅工程基础问题十分关键。
无论是平整场地,还是基底垫层、基础沉降控制,都必须要重视。
特别是草地和泥土地基层,保证基底稳定不沉降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建议:1.在基底垫层期间,需要经常调整基底,保证其水平和光滑度,否则容易产生表面凹凸不平、无法妥善安装隔离层、保温层和防水层等问题。
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深度,需要考虑到基础工程的稳定性和开挖的深度,以及填土的质量和厚度。
2. 墙体问题住宅工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墙体为主,保证墙体的质量对于房屋整体的性能和寿命影响极大。
因此,墙体砌筑必须非常的严谨,需要保证每一个混凝土模块的规格标准统一、每块模块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都必须非常严密。
建议:1.严格控制砖块悬挂的状态,墙面应该保持整洁和干燥。
2.建筑墙体的砌筑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如果出现砖块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
3. 楼板问题住宅工程楼板的问题也非常关键,保证楼板的质量对于房屋的性能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建议:1.对于使用SCC或流动混凝土的楼板,如果控制不好会造成表面不平整和空心现象,此时需要及时施工岗前培训和督导等控制措施。
2.在楼板设计和施工分析过程中,需要对于控制有关的荷载、混凝土的气孔、楼板板厚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4. 细节问题住宅工程中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虽然看起来小,但往往会影响到整体工程的效果。
建议:1.在建筑材料的选用和过程中,需要对于电路、管道等要素进行深入分析。
2.房屋墙体上的门窗必须按照地震防灾的要求进行配置,缝隙、差异等都必须严格控制。
3.对于建筑材料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如各种涂料、胶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不仅需要对外观、色彩进行严格掌控,还要保证其质量和耐久能力。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资料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5 填充墙与框架柱、构造柱或混凝土墙交接处,以及后砌墙 体与先施工的墙体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设拉结钢筋, (1)如无特殊说明,拉结筋应自墙体底部实砌墙或混凝 土坎台处开始设置 (2)如无特殊说明,拉结筋水平段除末端90°弯钩外严 禁弯钩 6 砌体组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砂浆饱满度、灰缝厚 度和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且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 和假缝。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0mm时,应沿门窗
洞高度范围设置现浇混凝土门(窗)垛,且门(窗)垛应 配置构造钢筋与框架柱、构造柱连接。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5 悬挂于梁下的外墙混凝土装饰板,不论整浇或后浇,其伸
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同时还应设置足够的抗裂纵筋。 6 底层填充墙应放置在基础梁上。当非承重墙、填充墙下无 基础梁时,墙体不得直接支承于回填土上,应由设计确定 墙体基础构造。 7 凸出外墙的挑板、雨篷嵌入墙体处应做同墙厚的混凝土翻 边,高度不小于150mm。 8 屋面女儿墙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7.5,女儿墙不宜 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体顶端应设置厚 度不小于120mm的现浇混凝土压顶,混凝土压顶纵筋与 构造柱纵筋可靠连接。
基本规定
6 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
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 规定的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 7 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应经过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设计
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控制变形值,并按湖北省地方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的有关规定进行 地基变形计算,除应符合该标准第5.3.1条的规定外,对于 采用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中心点的计算沉降量 不宜大于150mm。建筑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必须 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 范》GB50003的要求设置伸缩缝或采取有效防治墙体裂缝 的措施。 2 墙体门窗洞口顶标高处与圈梁、框架梁底标高不同时,若 门洞过梁顶标高与结构梁板底标高差小于过梁梁高时,过 梁应与圈梁、框架梁一起现浇,设置的过梁两端伸入墙体 内不小于250mm,或延伸与构造柱,框架柱连接,其混 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过梁同墙厚。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第四条实施本导则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图设计中,按本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在实施中应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本导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 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 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 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1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2 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13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4 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5 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 总则1.1 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1.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4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5 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6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2.6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6.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湖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湖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它对于住宅
工程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防
治技术规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要提高施工工艺的水平。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
须遵循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运用材料和工艺,采用科学的施工
方法和技术,确保住宅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其次,要加强材料质量的监控。
材料是住宅工程的基础,必须保证材
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采购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
检测和监控,杜绝使用低劣材料。
再次,要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人素质。
施工现场是住宅工程的重要
环节,必须加强管理,确保现场秩序良好,不允许乱堆乱放、乱搭乱
建等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强工人的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和责任意识。
最后,要加强质量检测和评估。
在住宅工程施工完成之后,要进行全
面的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对于存在的问题,
必须及时整改,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达到最佳水平。
总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湖北省的住宅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加强各项管理和监控,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鄂建办[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州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突出重点问题,细化管理措施,深入推进活动,促进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请于4月18日前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4年4月3日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目标要求2014年全省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6年达到90%以上,2018年达到100%。
通过五年努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
鄂建[2003]45号
5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勘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2003]70号
6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57号
35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2005]82号
36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
鄂建文[2005]172号
37
关于印发《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5]24号
38
关于实行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78
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建设规[2009]6号
79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设规[2009]7号
80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建设规[2009]4号
81
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1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产品质量界定标准》和《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
鄂建[2000]050号
2
《湖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鄂建[2000]227号
3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设计地震分组的通知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
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第四条实施本导则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图设计中,按本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在实施中应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本导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引言•工程质量通病概述•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现状分析•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工程实例分析•建议和展望01引言背景与意义通过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防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体验1目的和范围23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明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方法规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主要问题和内容如何确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类型和特点?如何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体系?如何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如何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措施和方法?02工程质量通病概述工程质量通病是指住宅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
这些质量问题通常会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功能、寿命和结构安全。
工程质量通病定义按工程部位分类可分为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电气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按产生原因分类可分为因设计不当、材料不合格、施工工艺不合理、验收不严格等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通病分类设计不当设计单位考虑不周全、设计过于复杂或过于简单、设计参数选取不合理等。
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材料规格型号不匹配、材料性能不达标等。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顺序颠倒、操作不标准等。
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等。
环境因素、气候条件、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
工程质量通病产生原因材料不合格验收不严格其他原因施工工艺不合理0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现状分析2015-2019年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投诉量统计:投诉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9年投诉量达到峰值。
各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投诉情况:武汉市投诉量最多,其次是襄阳市和宜昌市。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48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4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根据《湖北省城镇“十一五”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作指导意见》(鄂建文[2006]14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工作(下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创建目标。
今年全省城镇新建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覆盖率要达99%以上,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99.9%以上,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地级市新开工城镇住宅工程100%纳入无质量通病住宅创建计划,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达标率达到73%以上;县和县级市新开工城镇住宅工程90%以上纳入创建计划,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达标率达到68%以上。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创新管理手段。
各地要根据建设部和省厅关于提高住宅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管理,把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贯穿各项管理工作始终。
要根据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强弱、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状况,对不同的参建主体实行差异化管理,重点监控住宅质量通病较为严重、质量投诉集中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建设、施工的住宅。
要曝光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住宅工程,表扬一批质量通病治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充分依靠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同时,各地要根据《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06]137号)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尚未制定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或办法的市州,要抓紧时间尽快制定;已经制定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或办法的市州,要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进行推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 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 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 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1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2 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13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4 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5 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1 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1.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4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5 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6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2.6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6.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3.1 建设单位3.1.1 组织建设各方成立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管理。
3.1.2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3 督促建设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细则。
3.1.4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1.5 保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1.6 应将各专业分包纳入总承包管理。
3.1.7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将通病防治列为验收内容。
3.1.8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建筑物。
3.1.9 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3.1.10 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修制度。
3.2 设计单位3.2.1 提出通病防治的具体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做法。
3.2.2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相应的设计交底。
3.2.3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3.2.4 参与工程质量通病问题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3 施工单位3.3.1 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3.3.2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检测与论证工作。
3.3.3 做好通病防治技术交底工作。
3.3.4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3.3.5 做好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
3.3.6 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渗漏部位的蓄水试验工作。
3.3.7 做好通病防治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3.8 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并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
3.3.9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
3.4.2 编制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4.3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与检验工作。
3.4.4 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
3.4.5 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6 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
3.4.7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4.1 设计4.1.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mm。
4.1.2 砌体结构住宅构造要求:(1)顶层和底层应在窗台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压板,高度不宜小于60mm,纵筋不少于2φ6,箍筋φ6@3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2)其它层次每500mm墙高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3)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4)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1.3 框架填充墙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时,构造柱间距除满足设计要求外,砌体无约束的端部还应设置构造柱;每层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1~2道,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4.1.4 悬吊于梁下的外墙混凝土装饰板,不论整浇或后浇,均应设置足够的抗裂纵筋。
4.2 施工4.2.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2 砌筑砂浆的拌制、使用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2.3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宜大于40d);必须控制好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适当洒水湿润,施工时含水率宜<15%,尽量避免雨期施工淋湿砌块。
4.2.4 蒸压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
4.2.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4.2.6 砌筑内外墙时采用满铺满挤法砌筑。
铺浆长度不大于700mm。
按排好的尺寸,先砌两端的第一皮,然后挂线砌墙身。
铺一块砌块长度的砂浆砌一块,揉挤密实,并校正水平及垂直位置。
砌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一般为砌块长度的1/2,不得小于砌块长度的1/3。
4.2.7 砌体灰缝应厚度一致,砂浆饱满。
当竖向灰缝大于20mm,应灌C20细石混凝土。
竖向灰缝宜用灌缝,应插捣密实,竖向灰缝饱满度得不应低于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灌竖缝应在每皮砌块校正后即进行,并采用先灌缝,后勾缝,勾缝深度距墙表面为3~5mm。
4.2.8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拉结筋未端应有90°弯钩。
4.2.9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温条件下的日砌高度应控制在1.6m以内。
4.2.10 当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5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并用砌体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4.2.11 砌块与门窗的联结。
采用后塞口时,将预制好埋有木砖或铁件的混凝土块随洞口两边同时砌筑,预制混凝土块间距600~700mm左右(离门洞上下端约30mm 左右);安装门框时用手电钻在边框预先钻出钉孔,然后用钉子将木框与预埋木砖钉牢;采用先立口时,在砌块和门框外侧均涂抹粘结砂浆5mm厚挤压密实,同时校正墙面的垂直度、平整度和位置,然后再采用可靠方式与砌块固定。
4.2.12 斜屋面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用设置加强网等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250mm,并应位于抹灰层中部。
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进行,外墙抹灰面应设分格缝。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4.2.14 顶层框架填充墙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加强网粉刷等必要的防裂措施,加强网应位于抹灰层中部。
4.2.15 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或预埋;必须开洞、开槽时,应采用专用机具钻洞、切槽,避免捶击、打凿;管线埋设、回填应采用适当的材料,保证密实牢固,抹灰层设置加强网等防裂措施。
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1 设计5.1.1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00mm (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建筑外转角处的室内角部板块和井式楼盖的角部板块,其板厚不宜小于120mm。
建筑物平面刚度突变处的楼板宜适当加厚。
5.1.2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00mm,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
管线不宜立体交叉穿越,并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下表面各加设一道φ4@100宽600mm的钢丝网片作为补强措施。
5.1.3 在房屋下列部位的现浇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内应配置抗温度收缩钢筋:(1)当房屋平面有较大凹凸时,在房屋凹角处的楼板;(2)房屋两端阳角处及山墙处的楼板;(3)房屋南面外墙设置大面积玻璃窗时,与南向外墙相邻的楼板;(4)房屋顶层的屋面板;(5)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浇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
5.1.4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的温度收缩钢筋。
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
5.1.5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5.1.6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且不宜大于C40。
5.1.7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