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6]307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02号)精神,为更好地完成全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统一技术标准,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基础上有所创新,提高质量和科技含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1.1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范围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并结合我少实施,本次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是: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城镇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旅游区等用地一同参与评定。
1.2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内容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包括城镇土地分类级别更新或证定和综合级别更新调整(综合定级是城镇国有划拨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
分类级别更新调整是指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的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二级类,并适当取舍三级类,即:⑴商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保险、餐馆旅馆、其它商服用地;⑵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储用地、矿区用地;⑶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⑷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⑸公共建筑用地:机关团体、教育、科研设计、文体、医卫、慈善用地等;⑹交通运输用地: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民用机场中的站场用地;⑺水利设施:水工建筑设施用地;⑻特殊用地:军事设施、宗教、监教场所、墓葬地。
新县新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正式“出炉”
ZIYUANDAOKAN
9月24日,潢川县国土资源局成功挂牌出让1宗国有面积为10683平方米,成交价款为2800万元。
第三季度,浚县国土资源局共成功挂牌出让6宗国有8月29日,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成功挂牌出让1成交总价款为31620万元。
9月19日,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成功挂牌出让2宗国有总价款为2445万元。
9月15日,郑州市上街区国土资源局成功挂牌出让1总价款为5.25亿元。
9月3日,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成功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价款为2305.25万元。
河南省焦作市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正式向社会发布,该地价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价六个级别。
其中商服用地一级地每平方米4340元,六级地每平方米780元;住宅用地一级地每平方米2200元,六级地每平方米495元;工矿仓储用地一级地每平方米540元,(作者单位: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张涛
焦作发布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
日前,新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全县新的基准地价从2014年9月1日执行,这是该县继2009年之后又一次基准地最高基准地价(商服用地)2170元/平方米,最低基准地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0元/平方米;乡镇区最高基术支撑和依据。
□黄成高
新县新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正式“出炉”
焦作市新公布的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范围为:东至马村区万方工业区东边界,西至中站区中冰路西约150米,南至郑焦晋高速南侧,北至影视大道北约150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一)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和公式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得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其公式为:地价=基准地价X (1士综合修正系数)X期日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X容积率修正系数士开发程度修正2、郑州市基准地价成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郑政文[2014]37 号)于2014 年8 月29 日公布实施,文件中附的《郑州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表》适用范围为郑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1)基准地价是指不同级别区域的平均地价,是由征地及有关费用、土地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利息、利润、管理费、级差地价等部分构成,即由土地取得费、出让金、开发费等部分构成;(2)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3 年1 月1 日;(3)土地用途划分: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旅游、娱乐)、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旅游、娱乐)、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八种用途;(4)土地等级划分: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九个级别,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五个级别,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三个级别;(5)土地使用年限: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旅游、娱乐)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旅游、娱乐)40年、特殊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年);(6)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部“七通”(即供电、供水、排水、通讯、通路、通气、通暖),内部土地平整;(7)郑州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成果。
3、测算过程(1)确定估价对象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待估宗地位于天轩街东、绿城路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实施方案范文
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实施方案范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市场价格不断攀升。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决定对城镇土地进行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
二、项目目标本次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城镇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示地价体系,为政府决策、土地市场交易、土地税收征收提供依据。
三、项目内容1. 土地定级土地定级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对城镇土地进行等级划分,以反映土地的质量和利用潜力。
本次土地定级分为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定级单元划分、定级指标体系构建、定级模型建立、定级结果验证和定级成果编制等步骤。
2.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地价评估是对城镇土地进行价格评估,以反映土地市场价值。
本次基准地价评估包括准备工作、数据收集与整理、基准地价模型建立、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验证和基准地价成果编制等步骤。
四、项目组织本次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项目实施步骤1. 准备工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2. 外业调查:对城镇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质量、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资料。
3. 内业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土地数据库。
4. 定级单元划分: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质量,将城镇划分为若干定级单元。
5. 定级指标体系构建:根据土地定级原则,构建定级指标体系,包括自然属性指标、经济属性指标和社会属性指标。
6. 定级模型建立:根据定级指标体系,建立定级模型,对定级单元进行定级。
7. 定级结果验证:对定级结果进行实地验证,确保定级结果的准确性。
内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内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项目背景内黄县城是河南省南阳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域,内黄城镇是该县城的市中心区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发展,内黄城镇土地利用需求不断扩大,土地利用价值也在不断提升。
为推动内黄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内黄县政府启动了内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项目目的本项目的目的是明确内黄城镇不同土地类型的级别,调整各级别土地的基准地价,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发展的目标。
项目范围该项目的调查与调整范围涉及内黄城镇所有土地类型,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等。
同时,还应该考虑到土地的位置、大小、形状、交通等要素,以及城镇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
项目实施步骤1.初步调查与数据收集:了解内黄城镇目前土地利用情况,梳理各类土地的使用情况、面积、位置等基础数据。
2.制定调查计划: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确定所需的详细数据、调查范围和调查方法,制定调查计划。
3.实地调查:采用实地勘查和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不同土地类型级别和其它因素的调查。
4.数据整理与分析: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调查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对内黄城镇不同土地的级别进行划分,制定基准地价调整方案。
5.方案设计:根据调整方案,制定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方案。
6.公示与反馈:将方案在内黄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并留置公众意见反馈期,以充分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7.审议与批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和实际情况,调整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批准。
8.实施和监督:实施方案的同时,应设定监督机制,跟踪实施效果,并做好后续的调整工作。
项目意义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在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促进内黄城镇的经济发展,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建设素质的全面提升。
同时,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品质,推动内黄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内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是推动内黄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和步骤,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推进城市建设素质的全面提升,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内黄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9•【字号】汝政〔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4〕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属各企业:为适应我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的要求,我市以原有的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市场实际,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验收,确定了我市新一轮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现将新的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0年发布的《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汝政〔2010〕9号)废止。
附件:1.汝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汝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区间范围3.汝州市各镇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014 年8月29日附件1单位:元/㎡备注: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汝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城区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区域内,在“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土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条件、商服用地容积率为2.0、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工矿仓储用地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为1.5的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7〕61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禹政办〔2017〕6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更好地体现土地价值,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和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的导向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和《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许国土资〔2017〕334号)等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定期更新调整工作是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政府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我市现行的城镇基准地价自2015年公布执行以来,对我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城镇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一轮更新成果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差异较大。
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城镇土地利用分类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对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调控政策规定了更高的标准,客观上也要求我们必须把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摆上日程。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宛政〔2019〕1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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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南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宛政〔2019〕17号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要求,市城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技术标准完成编制,并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省级验收。
为及时发挥新基准地价作用,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和指导宗地地价评估,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经研究,决定发布市城区基准地价。
该地价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4年9月1日发布的原基准地价停止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执行2009年南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宛政〔2015〕63号)同时废止。
附件:南阳市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2019年6月17日
——结束——。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焦政文〔2014〕72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焦政文〔201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规定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2〕44号)、《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豫国土资办发〔2013〕6号)要求,从2013年1月开始,我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14年7月报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通过,形成了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此次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为:东至马村区万方工业区东边界,西至中站区中冰路西约150米,南至郑焦晋高速南侧,北至影视大道北约150米。
包括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面积约400平方公里。
现将《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作为我市市区今后土地统计、供应、交易的依据。
附件:焦作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4年9月1日——结束——。
基准地价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行方案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展开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成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系统,进而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展开。
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使土地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定土地利用方案、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供给依照,也为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整理储蓄、推行基准地价公示制度和基准地价均衡与更新制度确立根基。
二、对象与范围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土地定级估价的对象是“城镇整体规划确立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土地定级估价应“以城镇整体规划确立的规划建设用地整体为单位进行,城镇邻近的独立工矿等用地也可一同进行评定〞。
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以现状镇区的范围为根基,并考虑到城镇展开的趋向,确立本次工作的评估的范围。
三、基准地价内涵与期日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一样级别或不一样均质地区的土地,依照商业、住所、工业用地,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超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地区均匀价钱。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是2021 年 01 月 01 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所用地均匀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内场所平坦〕,工业用地均匀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宗地内场所平坦〕。
法定土地使用权最超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 年、住所用地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
四、技术路线拟订方案、工作准备采集资料补充指标选择调查资料整理剖析要素分值计算表的编制权重确立单元区分单元分值计算修边订确立土地级别界级调别整级差利润确立级别校核测算、分宗、归户土地级别图报告成就查收存档、成就应用图 1土地定级程序框图各样税费和市场交易样点的检查土地定级成就的获得参数及指标资料的检查交易样点的分类整理网格单元交易样点的地价计算应用评论单元交易样点地价修正土地级别样点所在单元级别、总分值获得,样点检验剔除基准地价计算地价分值关系图绘制级别内样点均价计算地价分值模型选择成立模型迭代计算网格基准地价样点与土地级其他模型成立模型迭代计算应用评论单元基准地价级别基准地价比较考证模型迭代计算级别基准地价计算基准地价检验宗地地价修正系数成立编写评估报告绘制基准地价图图 2基准地价评估的详细工作流程五、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的依照工作依照主假如国家、自治区对于基准地价文件,详细以下:1、?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21;5、内蒙古自治区领土资源厅?对于仔细做好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从头宣布工作的通知? 〔内领土资字 [2007]626 号〕;6、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宣布的法例、条例、文件、通知;7、实地勘探、检查、获得的有关资料;8、其余有关资料。
基准地价更新 方案
基准地价更新方案一、为啥要更新基准地价呢?咱就说啊,这世界变化快得很呢!城市一直在发展,今天这儿盖个大商场,明天那儿建个新小区。
土地的价值啊,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会儿高一会儿低的。
以前定的基准地价,就好比是一件旧衣服,现在身材变了(城市发展了),旧衣服不合身啦,所以得换件新的,这就是为啥要更新基准地价。
二、更新前要做啥准备?1. 资料大搜集。
就像侦探破案一样,我们得把各种和土地有关的资料都找出来。
比如说,各个区域的土地买卖成交记录,这些记录就像土地的“价格日记”,能告诉我们这块地以前卖多少钱。
还有啊,城市的规划图,哪里是商业区,哪里是住宅区,这可重要啦,就像知道哪块地是“潜力股”一样。
2. 人员大集合。
得找一帮懂行的人,有研究土地经济的专家,就像那些知道土地价值背后秘密的“魔法师”;还有熟悉本地情况的工作人员,他们就像本地的“土地通”,啥情况都门儿清。
把这些人聚在一起,就像组成一个超级战队,准备迎接基准地价更新这个大挑战。
三、更新的方法。
1. 市场比较法。
这就好比是给土地找“兄弟姐妹”。
找一些和要评估的土地差不多的地块,看看它们最近卖了多少钱。
比如说,咱们要评估一块在学校附近的住宅用地,那就找其他学校附近的住宅用地成交价来比较。
要是别的地块卖得贵,咱就得琢磨琢磨为啥,是不是这块地的交通更方便,或者周围环境更好呢?2. 收益还原法。
想象一下,土地就像一棵会赚钱的树。
我们要算一算这棵树每年能结多少“果实”(收益),然后根据一定的公式,算出这棵树(土地)本身值多少钱。
比如说,一块商业用地,每年收的租金就是它的收益,把这些租金按照合理的方式算一算,就能得出这块地大概的价值啦。
四、更新过程中的小趣事(其实是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数据打架的烦恼。
有时候啊,搜集来的数据就像一群调皮的孩子,互相之间闹矛盾。
这个数据说这块地值这个价,那个数据又说不是。
这时候呢,我们就得像个裁判一样,仔细分析这些数据。
看看哪个数据来源更可靠,就像在一群孩子里找出最诚实的那个。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洛政〔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1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等要求,我市对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
2019年6月14日,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现将市区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补缴土地出让金,自2019年9月1日起按新基准地价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14〕74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吉利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由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2019年7月29日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说明:一、本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为洛阳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本基准地价为级别基准地价,不同用途的土地级别范围不同,具体见洛阳市市区分用途土地级别图。
三、本基准地价的内涵为: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开发条件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1.价格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暖及土地平整;3.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1.0,水利设施用地0.5;4.设定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加强对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结合市机构改革实际,市政府㊁警备区决定调整郑州市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㊂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㊀长:徐㊀军㊀警备区司令员白江民㊀警备区政治委员马义中㊀副市长㊁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董继锋㊀警备区副司令员成㊀员:翟㊀政㊀市政府副秘书长㊁市交通局局长滕争科㊀市发展和改革委副调研员王克杰㊀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冯献彬㊀市公安局副局长袁㊀杰㊀市民政局副局长丁二勇㊀市财政局副局长卞㊀薇㊀市人社局副局长张铁山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罗志国㊀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谷振风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曹培林㊀市交通局副局长朱凤臣㊀市科技局副局长许晓常㊀市人防办副主任刘德富㊀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处长刘同兴㊀警备区动员处处长曹红学㊀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主任王国庆㊀警备区保障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警备区战备建设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德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郑政文 2019 49号㊀㊀2019年3月7日各县(市㊁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1 15号)㊁‘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1 174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 2017 42号)的有关规定,郑州市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成果通过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鉴定验收㊂现将新的‘郑州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㊂同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郑政 2014 37号)文件规定的基准地价标准停止执行㊂附件:1.郑州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表(略)2.基准地价说明(略)04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3)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文件汇编。
基准地价更新的实施方案
基准地价更新的实施方案基准地价是指国家规定的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低价格,是土地市场的重要参考依据。
基准地价的更新对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更新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调研分析。
在制定基准地价更新方案之前,需要对土地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
这包括对土地供求关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开发潜力等方面的调研,以及对当前基准地价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
只有通过深入调研分析,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基准地价更新方案。
二、确定更新标准。
基准地价的更新标准是制定更新方案的核心内容。
更新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到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的土地管理政策,既要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又要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在确定更新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位置、用途、开发潜力等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更新标准。
三、公开透明。
基准地价的更新需要保持公开透明,确保更新过程的公平公正。
在更新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更新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更新结果也需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四、法律法规保障。
基准地价更新方案的实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
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更新方案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更新过程的合法合规。
同时,对于违反更新规定的行为,也需要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基准地价更新的正常秩序。
五、监督评估。
基准地价更新方案的实施并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
监督评估的目的是检验更新方案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持续的监督评估,才能不断完善基准地价更新方案,确保其能够适应土地市场的发展变化。
总结:基准地价更新的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政府的土地管理政策,保持公开透明,依法合规,持续监督评估。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更新方案,才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更新与应用——以焦作市为例
研究探索为完善经济税费征收体系,有效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焦作市在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工作中,开展了新一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从2018年3月开始,经过内外业论证,已初步完成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
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本轮定级范围内土地面积 405.74 平方公里,与上轮土地定级范围相比,面积增加5.742 平方公里。
为此,焦作市下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经费,开展外业调查培训会,对要收集和调查的具体任务进行详细分工,并责任到人,有序推进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成果论证。
并对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等进行了级别划分与地价调整。
为了验证成果的合理性,焦作市收集了周边8个地级市的基准地价成果和近期土地交易情况等信息进行比较。
通过基准地价成果横向比较、土地交易等情况比较,各地市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水平差异与近期土地交易情况基本吻合,基准地价与实际成交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基准地价是级别内的区域平均价格,实际出让成交价格的高低主要还是受土地市场情况因素影响。
焦作市的地价水平略高于平顶山、驻马店和濮阳市,但低于新乡和许昌等地市。
整体上来看,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成果与焦作市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
这可为焦作市区土地的有偿使用提供基础性参照标准,为合理确定焦作市区纳税标准,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地产市场管理和土地价格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成果有利于市区地价评估的公开化,增强地产市场的透明度,能够有效地指导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地产交易日益活跃,运用本成果提供的宗地修正系数表、修正系数说明表和主要街道的路线价表、路线价修正体系,可以估算出特定宗地的地价,为地产交易的成交价格提供科学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和完善的依据。
与城市规划相适应,是土地定级估价的原则之一。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科学合理地安排用地,以实现土地利用的最佳结构与空间配置,因此,定级估价成果对城市规划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新形势下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研究——以许昌市中心城区为例
新形势下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研究——以许昌市中心城区为例苏晓蓓;刘柏涛
【期刊名称】《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年(卷),期】2024(37)5
【摘要】文章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角度分析了河南省许昌市新形势下更新调整现行土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
许昌市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在中心城区选取了1942个有效样点进行土地价格调查,从市场价格调查入手,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用地效益核算和农地转用成本核算,分析房地产价格变化对地价的作用,反映城市地价形成、变化和地域分异规律,在市场交易价格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编绘出城市土地综合定级图和基准地价表。
许昌市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首次细化了二级地类基准地价,建立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评估体系,融入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制定了年租金标准,为实现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高效化、精准化、便捷化提供支撑。
【总页数】11页(P71-81)
【作者】苏晓蓓;刘柏涛
【作者单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062.1;F2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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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计划方案
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计划方案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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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在土地管理及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土地市场价格均衡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1 1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 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胜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发资发2006 307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 7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 102号,以下称102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管理客观要求、并有效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凸显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指导性,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积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
(二)工作原则1、科学评估、有效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镇城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立足实际要求,做到科学性、现势性、可操作性有机结合,积极服务政府宏观调控,维护正常土地市场秩序。
2、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原有综合、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定级估价基础上,探索公共场所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胜地、特殊用地定级估价的思路和办法,形成完整的城镇建设用地定级估价方法体系。
采用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等机关报技术、新手段,实现地价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
3、与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国家的省有关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政策、在分析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政策规定合理有序衔接。
4、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招待省厅文件、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更新调整工作,提高成果的应用价值。
开封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
开封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项目背景自2019年起,中国政府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开始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
在开封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城镇经济获得快速发展,城市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因此,必须对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调整,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
项目内容开封市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包括以下内容:1.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
在现有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开封市本级城镇土地的等级和类别进行重新划分,以适应城市用地发展需求。
2.基准地价更新调整。
开封市土地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因此需要通过对土地市场价格数据的收集和分析,重新确定基准地价标准,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土地交易定价参考。
3.市场调研分析。
针对开封市城镇土地市场,对土地交易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分析,以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时序变化情况,提高土地交易定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项目实施计划。
在项目开展之前,建立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流程,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施,确保项目高效顺利地开展。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为:1.更新城镇土地级别,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土地资源供需的平衡;2.重新确定基准地价标准,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土地交易定价准确性;3.获取准确的土地市场数据和供求情况,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土地交易提供科学参考;4.优化土地交易环境,促进开封市城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进展截止目前,开封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已经取得以下进展:•2019年开始,开封市政府制定了本级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实施计划,指定了项目负责人和实施机构,明确了实施流程和工作要点。
•在项目实施前,开封市政府组织了多次专家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科学决策支撑。
•项目实施期间,市政府组织了多次现场实地调研,收集了大量土地市场价格、供求情况和交易数据等信息,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支持。
基准地价更新实施方案
基准地价更新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基准地价是土地利用权出让收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土地市场交易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必须得到高度重视,确保其科学、合理和公正。
一、更新原则。
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土地资源的品质和地段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等因素,确保基准地价的更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二、更新程序。
1. 数据收集,通过调查研究,收集土地市场交易数据、土地资源品质数据、地段因素数据等相关信息,为基准地价的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2. 模型构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构建基准地价更新模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土地价值的影响,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3.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更新模型进行评审,确保更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公示公告,将更新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确保更新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5. 审批确认,经过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认,将更新结果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
三、更新周期。
基准地价的更新周期应当根据当地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土地利用政策的需要进行确定,一般不得超过5年。
在更新周期内,应当及时调整基准地价,确保其与土地市场的变化相适应。
四、更新效果。
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应当使土地市场更加活跃,土地资源更加合理利用,土地出让收益更加公平合理。
同时,也应当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更新责任。
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确保更新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六、更新保障。
为了确保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土地管理部门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确保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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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6]307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调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02号)精神,为更好地完成全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统一技术标准,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基础上有所创新,提高质量和科技含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1.1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范围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并结合我少实施,本次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范围是: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城镇规划区外的独立工矿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旅游区等用地一同参与评定。
1.2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内容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包括城镇土地分类级别更新或证定和综合级别更新调整(综合定级是城镇国有划拨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
分类级别更新调整是指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规定的城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二级类,并适当取舍三级类,即:⑴商服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保险、餐馆旅馆、其它商服用地;⑵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储用地、矿区用地;⑶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⑷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⑸公共建筑用地:机关团体、教育、科研设计、文体、医卫、慈善用地等;⑹交通运输用地: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民用机场中的站场用地;⑺水利设施:水工建筑设施用地;⑻特殊用地:军事设施、宗教、监教场所、墓葬地。
1.3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原则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3.1 综合分析原则城镇土地定级应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按综合分析结果划分土地级别。
1.3.2 主导因素原则在分析影响城镇土地级别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对土地级别具有重要作用的因素,突出主导因素的影响。
1.3.3 地域分异原则城镇土地级别更新应掌握土地区位条件特性和分布组合规律,分析由于区位条件不同形成的土地质量差异,将类似地域划归为同一土地级别。
1.3.4 土地级差收益原则城镇土地级别的高低应与对应级别的土地收益或土地价格相一致。
1.3.5 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应对定性的、经验性的分析进行量化;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确定土地级别。
1.4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技术方法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示城镇土地质量差异,评定土地级别。
1.5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技术流程1.5.1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调查表格准备各地应根据定级工作需要,参考《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附录B,结合当地实施情况制订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工作用表。
1.5.2 收集或制作工作底图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底图应采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下同)规定的图件;若无上述图件,可采用覆盖城镇土地定级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图或其它反映城镇现状的图件作为更新调整的工作底图。
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底图比例可按表1要求选择。
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底图选择表11.5.3 建立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指标体系1.5.3.1 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选择原则(1)因素因子指标值有较大变化范围;其变化对城镇土地质量有显著影响;因素因子对不同区位土地质量影响有较大差异;(2)因素因子选择应当严格执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规定;(3)因素因子指标便于量化;(4)因素因子选择紧密结合本地情况。
1.5.3.2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选择范围(1)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级别及综合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选择范围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第12条有关规定执行。
(2)公用设施用地定级因素因子选择,分析参考工业用地定级与综合定级;(3)公共建筑用地定级因素因子选择参考住宅用地定级;(4)交通运输用地定级因素因子选择参考商业用地定级;(5)水利设施用地因素因子选择,参考工业用地定级;(6)特殊用地定级因素因子选择参考综合定级。
1.5.4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权重确定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权重的确定依以下原则:(1)各因素因子权重反映定级因素因子对土地质量的影响程度,其值与因素因子对城镇土地质量影响大小成正比,数值在0-1之间选择,城镇各因素因子权重值之和为1.0。
(2)某一因素涉及的因子权重值在0-1之间,每个因素对应的因子的权重值之和为1.0。
(3)各因素重要性顺序和权重值范围,根据前述内容,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表B1、B2、B3、B4确定。
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定级和综合定级不得打乱其规定重要性顺序,其余二级地类可根据本地专家咨询结果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因素因子权性的确定可采用特尔斐法,也可采用其他方法。
1.5.5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资料的收集与调查1.5.5.1根据城镇建设用地各二级类及综合定级选定的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选择范围,分别进行资料的收集和调查。
1.5.5.2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资料收集调查内容和范围要求,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中13.3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1.5.5.3土地级别更新调整资料应首先到相关部门收集,收集困难的必须实地进行调查测算。
1.5.5.4怍集和调查的所有资料、内容,必须填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规定的相应的表格中,并将调查样点编号、实地位置及有关数据等标绘在工作底图上。
1.5.5.5 定级因素因子资料应全面、翔实、可靠。
1.5.6 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资料的整理与量化。
1.5.6.1 与各因素有关的设施、中心、样点位置及相关数据应标注在工作底图上。
1.5.6.2 根据不同地类定级要求整理资料,选择和确定定级因素、因子指标值、指数、功能分、作用距离及作用分。
参考表2确定作用分值衰减(扩散)方式。
各类点、线状因素作用分值衰减(扩散)方式选择表表21.5.6.3 各因素指标值均按相对值衡量。
对于正相关性因素、因子,状况最优的赋予高分(100分),其余根据相对值大小依次在0-100分之间确定;对于负相关性因素、因子,则相反。
1.5.6.4 种种设施的作用指数大小与设施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大小成正比,可参照确定因素权重的方法进行确定。
1.5.6.5 若因素指标值只在某一定范围内对土地级别产生影响,因素作用分应在该范围内计算。
高于或低于该范围的指标值,分别按该范围内的最高值、最低值对待。
1.5.6.6作用距离可按空间距离、道路距离等量测计算。
1.5.7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因素、因子作用分值计算的方法1.5.7.1 面状因素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人口密度(住宅用地还需考虑最佳人口密度)等,因素对土地质量的影响公与因素指标值有关。
其量化计算公式为:e i=100*(Xi-Xmin)/(Xmax-Xmin)式中:e i-i指标值的作用分;X i-i指标值;Xmax-i指标值的最大值;Xmin-i指标值的最小值。
按城镇规模大小,划分3—10个作用分值区间,编制作用分值表。
1.5.7.2点、线状因素点、线状因素如商服中心、公共设施、公交站点、道路等对土地质量的影响既与因素指标值大小有关,又与土地距因素设施的相对距离有关。
应首先根据规模计算设施自身的功能分,按衰减方式(参考表2)不同,计算因素(设施)对空间各土地定级单元产生的作用分值。
其计算步骤为:(1)各因素按规模或类型求出各点或线状因素的功能分,其最大值为100。
(2)计算因素内各规模或类型的点、线因素的平均作用范围。
(3)点、线状设施边界范围内种点的因素作用分,均为该设施相应功能的功能分。
边界范围以外的种点,根据不同因素及其影响随距离弯化的特性不同,以因素的功能分大小,采用相应的衰减公式计算获得各个相对距离的作用分。
(4)当因素作用分衰减遇到不可直接跨越的障碍(铁路、高速公路、河流等)时,则先计算出至障碍可通行处的作用分值,以可通行处为结点,按结点处的因素作用分及剩余作用距离为半径,以结点为原点再次进行衰减。
当障碍有较多的通行处时,可以忽略其存在。
(5)利用计算机将各因素作用分值图叠加,绘制城镇内各建设用地二级类因素因子综合作用分值图。
1.5.8土地定级单元划分值图1.5.8.1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基本空间单位是定级单元。
定级单元划分应保证同一格网内、同一因素分值差异小于100/(n+1)(n为土地级别数),土地定级单元大小一般在5m*5m至20m*20m之间,土地定级单元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5.8.2土地定级单元内的定级因素的作用分值或各因素综合作用分,以单元几何中心的分值确定。
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因素等分线平均值法、不同分值区面积加权平均法、明显变化点分值平均法等取值。
1.5.9城镇土地级别划分和验证确定1.5.9.1城镇土地级别划分的方法根据因素因子综合作用分值图,用下列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确定各类各级别土地分值区间并划分土地级别。
(1)总分数轴确定法;(2)总分频率曲线法;(3)总分剖面法。
1.5.9.2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的验证与确定城镇各类土地级别更新调整后,应根据土地市场交易价格对更新调整后的土地级别进行验证,并聘请当地有关专家进行咨询验证。
1.5.9.3城镇土地级别面积计算按更新调整后的级别计算级别面积,统计汇总分析各级别土地面积比例结构,分析存在的问题。
1.5.10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成果图件编制1.5.10.1城镇土地级别更新调整成果图件包括:(1)更新调整后的城镇各类建设用地及综合级别图;(2)城镇各二级地类及综合定级总分值图;(城镇土地定级各因素用途分值图(根据当地情况按八个二级地类和综合定级的因素分别绘制)。
1.5.10.2各类图件应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编绘(各个二级类和综合定级,均编绘一份)。
1.5.10.3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城镇,将确定的土地界线落实到城镇地籍图上,落实土地级别界线时应保持宗地的完整性。
1.5.10.4根据评定的土地级别成果图件,落实每一宗地对应的二级地类确定级别。
宗地土地级别面积按地籍调查确定的宗地面积,宗地土地分类按地籍调查确定的宗地类别;逐级汇总各分类、各级别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