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闽南文化圈建设的战略构想纲要
角 ” 闻名 的厦 门 、漳 州 、泉 州 三 地 是 闽 南
文 化 生态 保 护 实 验 区 。 这 种保 护实 验 区 的
设 立 意义 重 大 。从 中 国 全 局来 看 ,这 是 增 强我 国 “ 化软实力 ”途径 的积极探索 . 文
是 文 化遗 产 保 护 方 式 的 重 要转 变 ;从 福 建
这个 意 义 上 讲 ,闽南 文化 生 态 保 护 实 验 区
的 设 立 及 其 倾 力 打 造 的 闽 南 文 化 圈 .是 “ 化 先 行 ”理 念 的 绝 佳 体 现 。 “ 化 先 文 文 行 ” 的先 行 区 之 所 以光 荣 地 落 闽 南 地 区 . 是 因为她 具有 特殊 地缘 优势 与人 文优 势 。
多 样 性 、完整 性 和 独 特 性 从 根 本 上 讲 ,闽
南 文 化 生 态保 护 实 验 区建 设 意 在 提 升 闽南
在 我 省 的宣 传 思 想 文 化 工作 在 “ 两个 先 行
区” 建设 中 的重 要 地 位 ,同 时 也 为宣 传 思
文 化 的影 响力 、凝 聚 力 、传 播 力 ,服 务 于
界 ”理 念 的 有 机 组成 部 分 , 自然 也 是 事关
包 括 除 台湾地 区以外 世 界各 地 的统 战 工作 ,
团结海 内外一 切 可 以 团结力 量 的文化 支撑 。
因此 闽南 文 化 圈 的规 划 、建 设 和 发 展 都 应
当贯 彻 整 体 利 益 原 则 ,要 有 全 局 观 念 和 大
南 地 区乃 至 整 个 海 西 经 济 社 会 文 化 的 全 面 进 步 。另 一 件 是 建 立 闽 南 文 化 大 观 园 。 闽
局 意识 。这 也 是 事 关 闽 南 文 化 圈 建 设 健 康
闽南文化生态走廊概念规划方案和碧湖城市设计提升方案汇报会
闽南文化生态走廊概念规划方案和碧湖城市设计提升方案汇报会9月6日下午,我市在xx宾馆召开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驿站策划方案汇报会。
市领导陈xx、檀xx、阮xx、梁xx、沈xx,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的规划建设工作于20xx年11月正式启动,目前,走廊示范段中的8个驿站建设提升工程已全部完成,正着手进行闽南文化展示和产业植入策划。
会上,规划设计专家从总体创意、战略定位、运作策略、运营思路等方面汇报了走廊驿站概念性策划方案。
与会同志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就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提升,提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
市领导在讲话中对规划团队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方案总体客观,符合实际,富有闽南特色、乡土气息和文化内涵,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很强。
市领导指出,打造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是展示我市闽南文化底蕴、生态本底和产业基础的重要载体,其最终目的是要集聚人气商气,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要紧扣目标定位,按照“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的配备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旅游市场深度开发。
要深刻把握旅游产品的排他性特征,坚持走差异化发展路子,积极赋予旅游项目最具漳州味、最能吸引人的文化内涵,特别要加强互动式、体验式旅游项目开发,让更多远方的客人看过来、留下来、住下来。
要依托良好的生态本底,加强现有生态旅游资源整合,坚持高眼界、大手笔、大格局规划建设生态景观,力求从视觉体验上给每一个来漳游客制造强烈的震撼感。
要充分调动周边群众特别是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两侧花农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切实丰富走廊沿线旅游内容,推动花农与游客互动,实现走廊建设与沿线产业发展互促互进。
市领导要求,规划设计团队要充分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把策划思路与漳州实际更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形成更加科学详实、可操作的方案,把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打造成独具漳州特色的城市新名片和旅游新地标。
厦门确立首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点
厦门确立首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点
佚名
【期刊名称】《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年(卷),期】2008(000)011
【摘要】《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日前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颁布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规划。
目前厦门市已经确定了一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点,其中包括了3个闽南文化展示区和14个保护试点。
根据厦门市的有关规划,厦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长达12年。
【总页数】1页(P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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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
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漳州市是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人荟萃,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
漳州的芗剧(歌仔戏)、潮剧、布袋木偶戏以及木偶雕刻艺术等誉满海内外;木版年画、剪纸、灯谜等民间传统艺术丰富多彩。
拥有8个文化部命名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23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多处,市博物馆馆藏文物9863件。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9项。
漳州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法缘相循,商缘相连,文缘相承。
台湾同胞的开漳圣王信仰、关帝信仰、保生大帝信仰、妈祖信仰这四大民间信仰中,祖宫祖庙多数在漳州。
全市共有涉台文物243处,既是维系海内外闽南人情感的重要根基,也是开展对台工作的重要平台。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2006年春在福建视察时又指出: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促进闽台交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80%以上台湾居民的祖籍地在福建,闽南话是台湾主要方言,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信仰、歌仔戏、南音等都深深扎根在台湾民众精神生活当中,福建要运用这些丰富资源在促进两岸交流合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些指示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台政策的新思维新发展,也为漳州发挥得天独厚的对台优势提供了机遇。
2008年7月,福建(漳州)土楼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不仅代表着我市的文化生态保护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而且为拓展对台交流领域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2005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闽南生态文化保护总结汇报
闽南生态文化保护总结汇报闽南生态文化保护总结汇报一、引言闽南地区是中国东南沿海的一个历史文化名区,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闽南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威胁,闽南生态文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护闽南生态文化,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二、生态环境保护为保护闽南的生态环境,政府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法规。
例如,加强对生态环境污染的监管,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鼓励低碳生活方式的推广,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
此外,还在闽南地区建设了多个自然保护区,保护了许多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
三、文化遗产保护闽南地区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建筑、传统技艺、传统节日等。
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政府加大了投入,设立了专门的文化保护基金,加强了文物保护力度,并建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此外,还开展了广泛的文化传承活动,通过展览、演出等形式将传统文化带给大众,提高了人们对闽南传统文化的认同和参与。
四、教育和宣传为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文化保护意识,政府加强了环境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力度。
开展了各类环保和文化保护主题的宣传活动,如举办环保知识讲座、举办文化遗产展览等。
同时,还加强了学校的环保教育和文化遗产教育,将环保和文化保护的知识融入到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
五、社会参与为了加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政府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和平台,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他们开展各类环保和文化保护活动。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与企业的合作,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生态文化保护工作。
六、成果与展望通过多年的努力,闽南生态文化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传承和保护,公众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然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环境污染仍然存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一些困难等。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农工党界别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批准在福建省厦门、漳州、泉州三市设立了我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重视保护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阶段。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两岸经贸联系、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形成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良好互动局面,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规划到2010年,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濒危和重要的文化遗产以及一批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启动观音山—五缘湾、鼓浪屿、集美学村3个闽南文化传承展示区、思明区的闽南讲古等14个保护试点和湖里区的漆线雕等一批传习中心。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仅是保护闽南传统文化的需要,也是发挥厦门对台区位优势,通过文化交流增进两岸同胞情谊的需要,因此厦门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与促进两岸文化和民众交流相结合。
为此建议配合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将我市一些传统文化保存较完善、与台湾在历史和当前都有较多交流的地方设立为两岸文化交流和教育基地,继承、保护和弘扬闽台共有的民间传统文化,为两岸民间文化交流提供原汁原味的场所,形成文化生态保护与对台文化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民间文化的保护离不开自然生长的土壤,台湾民众对大陆传统文化的敬仰,最基本的意义在于“寻根”,寻“血缘之根”、“文化之根”,因此两岸文化交流和教育基地的选点应是文化原生态保存较好、与台湾类似文化有较多渊源的地方,如宗亲文化的萧氏家庙、殿前陈氏宗祠、陈太傅祠、芦山堂、郡马府等宗祠,民间信仰的青礁慈济宫、灌口的凤山祖庙、同安南门妈祖庙、朝元观、马巷池王宫等祖庙,戏曲文化的灌口镇、前场村、西柯镇的丙洲村、新店镇吕塘村等。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已经2015年9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裴金佳2015年9月22日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传承和弘扬闽南优秀文化,提高市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第三条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统筹兼顾、共同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第六条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闽南文化遗产调查工作,并建立闽南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闽南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第七条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拟定文物保护单位、涉台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及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等文化遗产保护红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及“多规合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相关规划、保护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评议及其他咨询论证工作。
关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的思考
关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的思考
陈耕
【期刊名称】《福建艺术》
【年(卷),期】2007(000)004
【摘要】@@ 一、关于"文化生态"rn这是一个新概念,似乎是从自然生态接引而来.自然生态有两大范畴,一是物种,植物的、动物的,包括了人;一是环境,即物种所生存的环境条件,如阳光、水、空气、土壤等等.自然生态的保护,一是对濒危物种的保护,一是物种之间的平衡,更重要的是对所有物种的生存环境的保护.
【总页数】2页(P15-16)
【作者】陈耕
【作者单位】闽南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
【相关文献】
1.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探讨-以江苏省高淳村俗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 [J], 熊国平;潘嘉虹;汪成璇
2.基于闽南山水、茶文化综合思考下的校园设计——浅谈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规划及建筑设计 [J], 郭晶;柯茂松
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J], 陈东海;;
4.推进漳州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对策思考 [J], 李明清;
5.“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草案)论证会”在泉召开 [J],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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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根据《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编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日标,制定具体任务、相关项目和政策措施。
本《纲要》规划期为2007—202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前言保护文化遗产,维护和促进世界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已成了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共识。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日益提高,成果不断丰富。
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性、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文化遗产与人们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闽南地处海峡西岸(附录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图》附录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及其地理环境》),宋元时期海外交通贸易发达,刺桐港成为第一大港,闽南成为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的先发地区,闽南文化在吸收海洋文化的同时,以和平的“海上丝绸之路”,率先将中华文明传播到世界各地;明代,随着闽南人大量渡海迁徙,闽南文化在和东南亚各地繁衍发展;近代,海外侨胞也将不同的文化带回闽南。
闽南文化在交流中保持地方文化根本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走向兼容并蓄,其爱家爱乡与民族认同、崇尚传统与吸收创新、安土重迁与海外移民、开拓拼搏与冒险犯难、重名尚义与务实逐利等性格的统一,无不体现闽南文化守成与开放的兼容性品质。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研究
市的耦合协调指数均呈现小幅上升的态势ꎬ 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明显加强ꎬ 协调发展优化趋势明
显ꎻ (3)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厦漳泉 3 市的影响因素是复杂多样的ꎬ 生态系统中的森林覆盖率、 生活垃圾
通信作者: 林明水 (1980— ) ꎬ 男ꎬ 教授ꎬ 博士ꎬ 研究方向为文化与旅游地理ꎮ linms@ fjnu edu cn
110
福 建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 自 然 科 学 版)
2024 年
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中国政府对文化生态理论体系的实践ꎬ 也是文化生态学理论在全球最大规
护区的理论与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ꎮ
文化和生态系统耦合协调发展ꎬ 既是文化生态学系统化发展阶段的产物ꎬ 也深刻诠释了中国
“ 天人合一” 的生命有机体理念ꎬ 是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下的解释和发展ꎮ 国外学者多从文化生态系统
服务的角度出发ꎬ 定性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 [1] 、 生态系统属性对人类福祉 [2] 和文化价值服务的重要
model and the grey correlation degree model.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The overall cultural devel ̄
opment level in Xiamenꎬ Zhangzhou and Quanzhou of the Southern Fujian Cultural Ecology Reserve
第 40 卷 第 3 期
(2024 年 5 月)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 自然科学版)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 Natural Science Edition)
泉州文化
闽南文化是闽南人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结晶,是闽南人传承、发展与创新
的地域性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闽南历史的见证和闽南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闽南民系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
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闽南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弘扬闽南文化,沟通两岸文化联系的重要载体。
四是环境优势:泉州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支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泉州的非公
有制经济闻名全国,泉州的经济总量进入全国地级市前列,可以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提供
必要的资金支持;城乡星罗棋布的闽南文化团体和基础设施,为闽南文化的传承提供了载体;
泉州华侨有热心教育文化事业、支持家乡民俗活动的传统,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资助也是泉
位、落实到人、专人专管;时机成熟时,应立法加以保护。与此同时,还应配套出台相应的
究中,逐渐探索出符合本地文化生态规律的保护方式、方法。
一要认识到位。要传承什么、保护什么,在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文化部在批文中明
确指出,闽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进一步传承和
弘扬闽南文化,对促进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
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这是全省各城市不可比拟的。此外,在区域环境方面,以古城区为代
表的文化地理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较好地保持了古城的格局和兼容并蓄的文化生态环境。
三是平台优势:在泉州有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泉州博物馆等
20多座展馆,成为展示和研究闽南文化的良好平台。特别是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已逐渐成为
2003年)、第二
届闽南文化研讨会(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各设区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2008年11月,省厅公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一批25个示范点、5个示范园区。
一年多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努力下,首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进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按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要求,经厦门、泉州、漳州三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申报推荐,省厅研究决定:授予XXXX等4个园区、XXX等16个保护点为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
希望示范项目各保护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要求,积极吸收首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实践,力争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取得积极进展和有价值的经验,为推动全省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附:第二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名单福建省文化厅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附:第二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名单一、示范点1、南音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南音乐团)2、梨园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3、提线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木偶剧团)4、晋江布袋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晋江市掌中木偶剧团)5、高甲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高甲戏剧团)6、蟳埔女习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文化馆)7、泉州北管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山腰锦祥社区)8、闽南民间音乐舞蹈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王宫村)9、端午习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晋江市安海镇文体服务中心)10、蚶江对渡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11、南音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南乐团)12、高甲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金莲升高甲戏剧团)13、歌仔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歌仔戏剧团)14、青礁保生大帝文化示范点(申报单位:海沧区青礁村)15、厦门漆线雕技艺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惟艺漆线雕艺术有限公司)16、莲花褒歌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同安区莲花镇小坪村)17、芗剧(歌仔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芗剧团)18、布袋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木偶剧团)19、漳浦民间剪纸艺术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浦县文化馆)20、保生大帝信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慈济官管委会)21、漳州锦歌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文化馆)22、开漳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云霄县博物馆)23、三平祖师信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委会)24、长教古村落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南靖县土楼管委会)25、大地土楼群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华安县文管办)二、示范园区1、泉州古城区闽南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泉州市文化局)2、安溪县茶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安溪县文体局)3、德化县瓷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德化县文体局)4、鼓浪屿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5、东山关帝文化保护园区(申报单位:东山县铜陵镇人民政府)——结束——。
谈谈近年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成效和问题
谈谈近年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成效和问题摘要近年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成效及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和文化生态保护理论的提出,分析了闽南文化生态的载体和措施。
在探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成效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研究,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认识。
关键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成效;问题1 前言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闽南文化的关键地位不言而喻。
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和文化生态保护理论的提出2004年8月,我国政府被接纳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生态的保护工作开始起步。
2007年6月,文化部在我闽南厦漳泉三市行政区域,成立了国家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
由此,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领域的实践保护与理论研究就是随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成立而开始的。
之后,提出了文化生态和文化生态保护的新概念:文化生态是指各种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形态所赖以生存的系统,即文化遗产发生、存在、发展与其所在地理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所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而文化生态保护是既要保护文化遗产本身,还要保护和优化文化遗产生存的空间环境,形成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存,相得益彰,文化遗产与人们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这是一种动态保护、活态保护、整体保护、系统保护、可持续保护。
3 闽南文化生态的载体和措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的载体和措施就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内容是实验区领导小组所制定并经国家文化部批准、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以及厦漳泉三市根据总体规划所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4.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2020年4月22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保护第三章传承与发展第四章交流与合作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发展,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闽南文化,是指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以闽南地区为代表形成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现闽南人文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第三条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活态传承,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因地制宜、整体保护,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分类指导、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实施。
资源规划、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教育、建设、市政园林、民族宗教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按照规定参加相关评审、论证活动。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规程由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第七条鼓励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相关行业组织研究、宣传闽南文化,依法开展行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二○一四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规划导引一、建设背景二、重要意义三、指导思想与基本方针四、编制依据与规划性质第二部分闽南历史文化与文化生态一、闽南区域与地理位置二、闽南文化发展历史三、闽南文化的表现形式与特征四、闽南文化传播区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五、闽南文化生态评估第三部分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建设目标一、总体思路二、工作原则三、建设目标第四部分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内容一、保护范围二、保护对象、内容第五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全面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建设五、支持群众举行积极有益的民俗活动六、加强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七、支持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八、加强理论研究与经验交流九、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第六部分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一、重点区域选择的基本条件二、重点区域的划分三、重点区域的管理和保护方法第七部分生产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一、生产性保护二、传统表演艺术的传承发展三、与旅游结合的合理利用第八部分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一、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发挥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作用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第九部分实施方案一、近期(2011—2015)二、中期(2016—2020)三、远期(2021—2025)第十部分保障措施一、工作机制保障二、政策法规保障三、经费保障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形式相关的事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表现。
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7•【字号】泉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7日泉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闽南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全境。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涉及世界遗产、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当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推动实现建设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先进区、示范区和引领区的目标。
第四条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立足传承、创新发展的保护原则。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市和县(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出资、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共识。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泉政办〔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办〔20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8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要求,加强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项目带动、区域协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彰显闽南文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加民族凝聚力、提高文化认同、维护文化多样性的作用,体现泉州闽南文化发祥地、核心区和富集区的担当和作为。
坚持整体性保护,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保护非遗传承群体,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关联环境,提升非遗能见度,呈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良好状态。
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融入旅游发展、融入城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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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福建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编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以 下简称《纲要》),确定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日标,制定具体任务、相关项目和政策措施。
本《纲要》规划期为2007—202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前 言保护文化遗产,维护和促进世界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已成了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共识。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日益提高,成果不断丰富。
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性、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文化遗产与人们 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闽南地处海峡西岸(附录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图》附 录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行政区域及其地理环境》),宋元时期海外交通贸易发达,刺桐港成为东方第一大港,闽南成为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的先发地区,闽南文化在吸收海洋文化的同时,以和平的“海上丝绸之路”,率先将中华文明传播到世界各地;明代,随着闽南人大量渡海迁徙,闽南文化在台湾和东南亚各地繁衍 发展;近代,海外侨胞也将不同的文化带回闽南。
闽南文化在交流中保持地方文化根本性和完整性的同时,也走向兼容并蓄,其爱家爱乡与民族认同、崇尚传统与吸收创新、安土重迁与海外移民、开拓拼搏与冒险犯难、重名尚义与务实逐利等性格的统一,无不体现闽南文化守成与开放的兼容性品质。
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南移的中原文化与古闽越文化、外来文化多次交融、层层积淀而发展起来的,并传播到台湾、东南亚及世界各地(附录三 《闽南文化流播图》)。
闽南文化遗产从语言、服饰、饮食、建筑到民间习俗、民间艺术、民间工艺等与闽南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无不展现出浓厚的中原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色彩。
南音、梨园戏、高甲戏、歌仔戏、木偶戏、木版年画、德化瓷烧制工艺等22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及一大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是闽南文化生态蕴育产生出来的优秀文化遗产,也是闽南文化智慧和精神的结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闽南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精神,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于闽南地区、国内部分地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地闽南人的生活方式之中。
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以不同方式传承闽南文化,保留着闽南方言和生活习俗。
闽南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近年来,两岸人民往来更加密切,尤其是以传承闽南文化为意愿的文化 交流日益深入,文化认同感不断增强。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两岸经贸联系、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形成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良好互动局面,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对建设福建文化强省,实现闽南地区经 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通过闽南文化的生态保护,激活民族文化的生命力,继承优秀的民族精神,吸收有益的外来文化,参与世界文化交流,具有长远的文化建设意义。
一 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保护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三)保护原则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之一。
保护区建设坚持以下保护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群众有保护、传承文化的权力。
保护区的建设,要密切关注群众的生活需求,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培养人的文化自觉意识,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保护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持续发展。
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维护文化生念平衡;保护优质的文化基因,为文化持续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
文 化生态系统是开放和吸收的,地方文化要与各民族、各地方和外来文化开展交流,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格和时代精神兼容的地方文化。
3、尊重文化发展规律,保护文化遗产及其生态环境。
采取项目与传承人、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与全面、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整体性保护策略,保护文化遗 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文化生态系统是文化与价值观念、经济形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科学技术、自然环境等构成的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具有动态性、·开放性、整体性的特点。
要将文化遗产置于生态系统中来保护,调节、处理好文化遗产与环境的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加强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不断加大文化 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财政投人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等多种保护方式。
5、群众是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主体。
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绵绵瓜瓞、生生不息,历代民众发挥着延续和再生的决定性作用。
充分依靠群众的自发力量,提高群众文化保护的自觉性,做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6、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保护区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开展区域合作,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
文化遗产保护要纳入相关属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之中,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四)保护目标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是: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试点的试验,到2010年,初步建立—套确实可行的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一批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 础设施,改善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濒危和重要的文化遗 产以及一批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较为完整的基础设施,文化生念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到2020年,实现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相当部分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在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得到完整的保护和传承,保护文化遗产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优秀文化遗产的精神和智慧融入现代生活。
二 保护范围、对象泉州、漳州、厦门三个设区市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遗产相关的自然环境、文化生态环境。
(附录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文化遗产分布图》)(二)保护对象坚持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切实做好传承人、文化遗产和生恋环境的保护。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和传承人继续做好非物质(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2008年内基本完成普查工作。
有效保护好目前已普查认定的非物质遗产(附录五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附录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主要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今后陆续普查认定的项目。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对目前仅存活于个别地区或个别家庭、个人,为不可再生的、或面临人亡艺绝濒危状态的项目进行抢 救性的保护;对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能集中反映原生态的民间文化特色的项目进行重点保护;对目前已采取措施抢救、状态较为稳定的项目,进行挟持性保护。
对已经消亡的文化遗产项目,深入调查发掘,进行抢救性的记录、研究。
贯彻落实国家保护传承人的相关条例,制定省级、市级传承人标准;认定、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制定传承制度、机制;开展师徒传承、团体传承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培养出一批传承人;建立传承人经济资助制鹿建立项目活动赞助制鹿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维护传承人的权益。
2、整体保护文化遗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起来保护,要特别注重遗产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要融入生活,进行活态性的传承保护;做到文化遗产与人们生活、自然环境和谐相处。
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如民间信仰、饮食、人生礼俗、祭典仪式、庙会等)与其相关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民居、文物等相 结合保护,使之成为充满活力的文化空间;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如民间知识、医药卫生、百年老字号等)、传统手工艺技能(如美术、绘画、雕塑、髹漆等)在生活中得到保护,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仑表演艺术(如音乐、曲艺、戏曲、舞蹈、杂技、武术、游戏等)与民俗等各种活动结合起来,成为人们文化生 活的一部分。
3、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在保护区内试行灵活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培育一个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
鼓励社会传习、宣传、研究闽南文化,积极参与闽南文化保护,促进保护区建设,营造一个尊重传统文化的社会环境。
保护传承人,培养传承人,给传承人以一定的经济资助和相应的荣誉;设立专项资金,修复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 等,支持赞助重大的传统民俗活动、出外交流活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交流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
提倡青少年讲闽南话,开展闽南方言的民歌童谣等的吟诵、演讲比赛等,形成有利于闽南文化保护的语言环境。
复苏民俗活动,营造节日气氛,使文化遗产在民俗环境中得到原生态的真实保护。
设立闽南文化学科, 乡土文化课程进大、中、小学校,形成传统文化传习、研究的教育环境。
举办各种文化活动,请进来,走出去;简化赴台、出国的文化交流手续,形成更为活泼开放的交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