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方案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是指为有残疾的人提供居家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的一种社会福利措施。
为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方案。
一、需求调查与评估在制定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方案之前,首先需要进行残疾人需求调查与评估。
通过调查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康复需求、心理需求等,评估他们的残疾程度和自理能力,为后续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内容应包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等多个方面。
生活照料包括饮食、洗漱、穿衣等日常生活的照料;护理包括身体护理、疾病护理等;康复训练包括康复护理、功能锻炼等。
服务标准应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和康复目标进行制定,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服务机构与人员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可以由政府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提供。
政府应加大对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康复训练师等,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四、服务流程与管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和管理机制。
服务流程包括需求评估、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服务实施、服务记录等环节。
管理机制应确保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和安全性,包括定期评估服务效果、监督服务质量等。
五、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为了保障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保障政策。
政府应加大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六、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政府应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应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七、宣传与推广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和家庭了解并使用居家托养服务,需要加大宣传与推广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资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服务内容、服务机构等信息,同时鼓励服务机构主动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具体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是为了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和居住需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残疾人在家庭中得到关爱和照顾的服务模式。
本项目旨在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居家托养服务,帮助他们提升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融合。
二、项目目标1.设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提供全面、专业的居家托养服务。
2.通过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让残疾人能够在家庭中安全、舒适地居住,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3.为残疾人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减轻他们的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满意度。
三、项目内容1.服务对象本项目服务对象为行动不便、自理能力受限的残疾人,包括但不限于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
2.服务内容(1)日常生活照料:提供残疾人日常生活所需的饮食、穿着、洗漱、如厕等照料服务。
(2)护理服务: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提供护理服务,包括翻身、按摩、伤口护理等。
(3)康复训练: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提供康复训练,帮助其恢复和提高自理能力。
(5)社交活动组织:组织残疾人之间的交流活动,帮助他们建立社交关系,促进社会融合。
3.服务时间和频次为了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本项目提供7天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具体服务时间和频次将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协议确定。
四、服务流程1.申请:残疾人或家属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包括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和需求描述。
2.评估:服务中心派出专业评估师对残疾人进行评估,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计划。
3.安排:根据评估结果,服务中心安排专业护理人员进行服务。
4.实施:专业护理人员按照服务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
5.总结: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计划。
五、服务人员和培训1.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的护理或康复专业背景,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培训:服务中心将组织定期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质量控制1.服务中心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指导意见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部分人裙在生活、医疗和康复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而由于其家庭收入较低,无法承担高昂的托养照护费用,因此急需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为其提供有力支持。
二、现状分析1.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在托养照护方面存在普遍问题,如医疗服务不足、康复资源不够等。
2. 社会对于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关注度不高,相关政策和服务存在缺失。
3. 目前托养照护服务多以高收费为主,对低收入家庭形成了较大经济压力。
三、指导意见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覆盖其康复服务和长期护理需求。
2. 建立健全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与社会托养机构的合作,打通服务供给链条。
3. 开展托养照护服务专项资金投入,用于补贴低收入家庭的照护费用,减轻其经济压力。
4. 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专业的托养照护人员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5. 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托养照护机构的办学经营行为,确保服务安全和质量。
四、实施路径1. 加强与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的政策协调,合力推动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发展。
2. 建立健全托养照护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托养照护机构的服务范围、价格和质量评估标准。
3. 制定配套的资金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涵盖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补贴机制。
4. 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于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问题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五、预期效果1. 有效缓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在托养照护方面的经济困难,提高其生活质量。
2. 促进康复和医疗资源对接,实现多方共建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 提高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社会参与能力,促进其融入社会。
4. 增强社会的公益意识,促进各界对于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的关爱和支持。
六、结语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是一个社会性、长期性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宜府办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9日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字〔2019〕79号)同时废止。
2023年9月19日关于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要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根据“十四五”残疾人发展和保障规划要求和《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中关于“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更高层次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顶层设计、丰富设施供给、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逐步构建供给多元、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护托养制度,不断满足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照护和托养服务需求。
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已达1.88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3.5%。
同时,残疾人群体也面临生活上的各种挑战。
为了解决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实施。
本文旨在制定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服务对象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城市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群体。
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残疾人:指因病、因意外等原因导致身体、智力、精神、言语、听力、视力等方面发生障碍或缺陷,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人员。
2.经济困难家庭:指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满足日常生活和医疗保障的基本需求的人员。
三、服务内容本项目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活照料提供残疾人日常生活必需品、食品及保健品等生活照料服务。
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和需求,提供洗澡、穿衣、喂饭、厕所护理等基础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服务。
2. 医疗护理提供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等护理服务,如测量体温、注射,口腔护理等。
根据残疾人的病情和医生的医嘱,为残疾人提供相关的保健和护理服务。
3. 情感陪伴为残疾人提供日常陪伴及心理支持,鼓励和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交活动、文娱活动等,促进身心康复和社交交流。
四、服务机构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民间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
政府将通过拨款和补贴等方式,支持以上服务机构开展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五、服务人员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由政府和服务机构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的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组成。
服务人员要确保在服务期间,为残疾人提供全天候、安全、专业的服务。
六、服务流程本项目的服务流程如下:1.筛选服务对象,确定服务范围和服务计划。
2.派遣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对残疾人进行上门服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西安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西安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1•【字号】市政办发[2009]66号•【施行日期】200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西安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残联报送的《西安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西安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14届49次)有关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正确认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
但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特别是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还面临着许多困难。
通过政策、经费等支持,引导社会开展托养服务,从根本上改善这部分最困难群体的状况,让他们共享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市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门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就业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通过日间照料、居家安养、集中托养等多种形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富有实效的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无法自理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护理、康复训练和社交活动的一种服务形式。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的进步,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既能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照顾和康复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又能减轻家庭的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二、目标与内容1.目标:通过残疾人托养服务,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促进残疾人的康复和自立能力的提升。
2.内容:(1)建立健全托养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托养服务机构,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各种康复设施,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和康复师,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托养服务。
(2)拓宽服务渠道: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包括分散式托养服务、定点式托养服务和家庭式托养服务等多种形式,方便残疾人就近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方式。
(3)推进家庭托养服务:支持家庭对残疾人进行托养,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家庭托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包括医疗、康复、教育等领域,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5)健全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对托养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三、实施策略与步骤1.实施策略:(1)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协同发展和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同时吸引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2)综合施策,以人为本:从残疾人的需求出发,以解决残疾人生活需求和提高其生活质量为核心,综合运用政策、经费、技术、管理等手段,提供全方位的托养服务。
(3)过程管理,服务导向:强调服务的实效性和目标导向,通过科学管理和培训,提高托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实施步骤:(1)制定托养服务标准和规范: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托养服务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对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身体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全面的关怀和支持,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身体残疾人提供全面、个性化和高质量的托养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融入感和自主能力。
3. 托养服务内容本方案包括以下托养服务内容:3.1 生活照料提供身体残疾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衣着梳洗、进食、卫生管理等基本生活技能的培养和支持。
3.2 康复护理为身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包括定期身体检查、理疗、康复训练等,帮助他们恢复和改善身体功能。
3.3 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提供身体残疾人的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包括心理咨询、社交互动、参与社区活动等,促进他们的情感和社会发展。
4. 托养服务实施流程4.1 申请和评估身体残疾人或其家属向相关机构申请托养服务。
机构将进行评估,了解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和服务要求。
4.2 定制个人化服务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化的托养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安排和负责人。
4.3 托养服务实施按照个人化服务计划,由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4 监督和评估对托养服务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
5. 资源保障为了保障身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实施,需要充分调配和配置相关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场所等。
6. 风险管理为了避免托养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确保身体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
7. 责任与监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执行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托养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支持。
8. 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托养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用户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9. 结束本方案为身体残疾人提供了全面、个性化和高质量的托养服务,并规定了服务的实施流程、资源保障、风险管理和监督责任。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方案1. 背景和目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是指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日常生活护理、康复和社交支持的服务。
该服务旨在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供身心健康的支持和关怀。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体系,确保残疾人获得高质量的护理和支持。
2. 目标群体本项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特别是那些无法独立完成日常活动、康复和社交需求的人群。
这些人可能患有运动障碍、听力或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等。
3. 服务内容3.1 居家日常生活护理:为残疾人提供起床、就餐、个人卫生、清洁、洗衣、购物等支持和辅助服务,确保他们的居家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和舒适。
3.2 康复服务:针对残疾人的具体问题,提供康复护理、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和职业治疗等服务,帮助他们恢复和提高日常生活功能。
3.3 社交支持: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交活动,包括社交聚会、康复和娱乐活动、参观旅游等,以帮助残疾人与社会接触和融入,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心理压力。
4. 服务流程4.1 筛选和评估: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或残疾人福利机构筛选和评估残疾人的需求和适应能力,确定是否适合居家托养服务。
4.2 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和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居家托养服务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居家护理、康复和社交支持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
4.3 服务提供:通过专业护理人员、康复师和社工等专业人士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残疾人提供身心健康的支持。
4.4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残疾人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服务内容和计划的调整,确保服务的持续有效性。
5. 服务机构建立一个专门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居家托养服务。
该机构应包括以下职能部门:5.1 资源调配部门:负责将合适的护理人员、康复师和社工等提供给残疾人,确保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
5.2 培训部门:提供专业培训和研讨会,提高护理人员、康复师和社工等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08.11•【文号】残联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8.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残联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有关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精神,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12年8月11日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十二五”时期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主要任务目标的实现和完成,现就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指导思想:以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指导,增强政府提供残疾人基本托养服务的能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层次多样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格局。
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政府加大贫困残疾人的资金支持,不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利,也为他们提供了居家托养服务。
202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合理就业、增加收入等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残疾人的就业、社会保障、文体活动等提供了相关政策。
因此,关于贫
困残疾人的居家托养工作实施方案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是一项
关乎全民健康与福祉的重要事情。
二、居家托养服务目标
1. 保证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居住、补充营养和健康护理等服务,以保证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和福祉。
2. 建立集中资金支付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集中财政资金支付机制,规范政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止非法挪用、浪费和滥用。
3. 完善居家托养服务体系:完善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体系,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支持和服务,使其能够在家居环境中得到充
分的照料和社会福利。
4. 加强居家托养服务人员的素质:完善居家托养服务人员的培训体系,加强其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服务,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三、居家托养服务内容。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3•【字号】宁政办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3日南京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扩大托养服务供给,逐步形成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街(镇)机构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补充的托养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协调,有机衔接各类社会救助、福利制度及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等惠残政策。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内的残疾人(以下简称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不断增强残疾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重点群体。
以16-59周岁无业且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其中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保障。
鼓励有条件的区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二)抓好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
《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合肥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2.12.05•【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解决我市贫困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难,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残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见附件)。
并根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瀚、副秘书长陈明2012年8月13日在市残联上报市政府《关于批转合肥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文件的请示》批示精神,市残联已征求市财政、市民政局等部门的意见,对《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进行修改。
为了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现函请各区对《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于2012年12月11 日前反馈到市残联机构协管办。
联系人:陈顶,电话:************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2012年12月4日附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肥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贫困智力、精神及肢体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在抚养和长期看护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总体要求开展托养服务,解决贫困智力、精神及肢体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问题,不仅是“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完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迫切愿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5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5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3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
1.残疾人康复。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特教机构、“仁爱家园”工疗站的作用,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体系,为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到2017年,全市新增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3个、康复床位300张。
到“十三五”期末,杭州市本级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各县(市)都建有1所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新增残疾人康复床位600张;推进“仁爱家园”工疗站建设,实现“一镇(街)一家园”目标,或在乡镇联合建立区域性“仁爱家园”工疗站,满足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需求。
2.残疾人托养。
到2017年,全市新增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5个、床位500张,新增、改造提升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共100家,初步建立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居家托养服务内容 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托养服务内容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居家托养服务是一项充满温情和责任的工作,在特殊时期和特殊群体中,居家托养服务变得更加重要。
在这个服务中,人们可以得到来自社会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缓解自身的疾苦和困境。
今天,本文将介绍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能够获得更好的关注与照料。
1.服务定位残联居家托养服务是一项为了满足特殊群体生活需求而专门开展的服务。
该服务面向需要帮助和关爱的老年人、残疾人和病患者等群体,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和心理支持等服务。
该服务也可以帮助缓解自理能力较差或需要长期护理的人们的压力,为其家庭提供便利和照顾,让他们在家中得到更好的生活质量。
2.服务内容(1)日常生活照料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将为特殊群体提供多方面的生活照料服务。
这其中包括为群体提供三餐、洗漱、穿衣、卫生等生活事务照料,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此外,对于特殊群体中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无法自理的群体,专业照护人员还将为其提供床位翻身、清理分泌物等特殊照料服务。
(2)医疗、康复和心理支持为了让所有特殊群体能够得到全方位照顾,残联居家托养服务还将提供多种医疗、康复和心理支持服务。
这其中,主要包括,为特殊群体提供定期健康监测、及时照料和护理,协助其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
此外,照护人员还将关注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和安慰。
(3)文娱生活和社交活动除了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康复等基本服务,残联居家托养服务还将注重为特殊群体提供文娱生活和社交活动。
这其中,将通过各种方式,如为特殊群体提供兴趣培养、集体活动、社区参与等,帮助他们充实自己的生活,提高自信和自尊,增强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
3.服务标准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将为特殊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其能够得到最完善的照顾和支持。
具体而言,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将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个性化服务:残联居家托养服务将以个性化为服务核心,针对每个特殊群体的个别需求,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安排。
县区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方案
县区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部分弱势群体,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常常遇到困难和障碍。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县区政府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残疾人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顾和支持,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享受平等和尊严的生活。
2. 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残疾人的意愿和需求,尽可能满足他们的个性化需求。
- 综合服务: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包括康复、教育、就业等多个方面。
-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和亲属参与托养服务,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支持。
- 优质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托养服务,积极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三、托养服务内容1. 生活照料:提供残疾人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照料,包括饮食、洗漱、穿衣等。
2. 康复训练: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提供各种训练和治疗项目,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自理能力。
3. 教育培训: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4. 社交活动:组织各种社交和文体活动,增强残疾人的社交技能和生活乐趣。
5. 心理支持: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困扰和压力。
四、实施措施1. 建立托养中心:设立县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和设施,提供综合的托养服务。
2. 人员培训:培训托养中心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 资金保障:划拨专门的资金用于托养服务,保障服务的可持续性。
4. 社区合作:与社区机构、残疾人服务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5. 宣传宣导: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托养服务的重要性,增强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和支持。
五、评估和监管1. 定期评估:对托养服务进行定期评估,了解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空间。
2. 监管机制:建立监管机制,确保托养中心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3. 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渠道,接收残疾人和其亲属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珠海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珠海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摘要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珠海市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
方案涵盖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机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建立一个具有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寄宿制托养服务体系。
1.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增加,提供全面而高质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势在必行。
为了解决珠海市重度残疾人的需求,市政府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服务对象本方案主要针对珠海市重度残疾人群体,包括智力重度残疾人、多重重度残疾人、精神重度残疾人、肢体重度残疾人等。
服务对象应具备珠海市残疾人证,并经过相关评估机构评估为重度残疾人。
3.服务内容基本生活照料为寄宿残疾人提供饮食、洗浴、更衣、排泄、卧位等基本生活照料,保障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医疗保健提供寄宿残疾人的健康监护、疾病治疗、康复训练、特殊饮食等医疗保健服务,确保他们身体健康。
康复训练针对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方案,包括物理康复、言语康复、职业康复等,帮助他们提高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
心理支持为寄宿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等服务,帮助他们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社交活动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交活动,包括座谈会、文艺演出、户外活动等,增加残疾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合。
4.服务机构本方案将在珠海市设立多家专业的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以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寄宿制托养服务。
这些机构将配备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住宿区、餐厅、医疗室、康复训练室、娱乐活动区等,确保服务对象能够得到全面和专业的照料。
5.服务流程申请登记残疾人及其家人通过珠海市残疾人事务局进行申请登记,申请登记需提供残疾人证明和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确认经过残疾人事务局的评估,确认服务对象是否符合重度残疾人的标准。
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对象与托养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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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政府XX年重点助残实事项目,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制定的《XX-XX年省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今年底前,实现市、镇(区、园)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全覆盖。
即:建成一所市级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各镇(区、园)建成一所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在镇(区、园)和社区兴办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
二、建设标准
1、服务场所固定,机构拥有房产或机构承租房协议约定在3年以上。
2、托养机构区域相对独立封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残疾人教育、文体活动、医疗康复、手工劳动等场所,环境优美且符合无障碍要求;食堂、宿舍等场所符合卫生标准。
3、托养服务对象不少于15人,并按不低于4:1配备服务和工作人员。
4、在醒目位置悬挂托养机构标牌。
5、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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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合法的营运证书。
三、托养服务对象
托养机构接受的托养服务对象一般为16-60周岁的智力残疾人、病情较为稳定的轻度精神残疾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困难的重度肢
体残疾人。
四、托养服务内容
对智力残疾人和轻度精神残疾人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健康指导、简单生产劳动、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
对重度肢体残疾人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教育、康复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服务。
五、托养形式
根据残疾人残疾状况及家庭意愿,可开展全托或日托服务。
六、经费拔付
市以奖代补形式拔付资金5万元用于开办建设,运行经费省、市、镇、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待后确定。
七、申请审批程序
由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居住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村(社区)评议后报镇(区、园)残联初审,填写《享受托养服务资助残疾人花名册》随《申请审批表》报市残联审批。
托养人员确定后,托养服务机构要与托养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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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服务协议书》(附件3),明确责任及其他有关事项,办理入住手续。
八、工作要求
1、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具体行动之一,对于解决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减轻社会和残疾人家庭及其亲属的负担,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区、园)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当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
2、各镇(区、园)托养机构建成后,要及时填写《乡镇(街道)残疾人托养机构省补资金申请表》报市残联,以便尽早拔付补贴资金。
3、各镇(区、园)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建立正常沟通协调机制,经常检查托养机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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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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