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期限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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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诉讼时效与期限-PPT精品文档
案例分析
• 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 过长时间的访查,201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 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A。这时张某要 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A提出赔偿 请求。 • A.1982年1月l日 • B.2000年6月30日 • C.2019年1月1日 • D.2019年6月30日
• 三、诉讼时效的客体
所谓诉讼时效的客体,是指诉讼时效 制度所适用的权利类型。关于诉讼时效 的客体,依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 应解释为仅适用于请求权。
难了的“梯子案”
• 本案所涉及楼梯通行权,是基于楼房所 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支配权(基于相邻 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该权利的的行使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 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 必要的便利。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 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
第一节 概说
•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指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 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 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 的制度。
• (二)时效的种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 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将时效 区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 前者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律 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者的 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 果为权利效力减损。
支配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理由
• 支配权依其性质不应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 限制了,权利人就无法享有该权利上的利益了。 此外,支配权在本质上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可以 自由支配的空间,如果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便与该项权利的宗旨相背离。 • (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加以直接的 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知识 产权、人格权等属于支配权)
《诉讼时效和期限》PPT课件
6、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 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 算
7、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 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8、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 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 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分析:乙应否返还1万元给甲?不返还是 否构成不当得利?
参考《民法通则》司法解释 《若干意见》第171条。
三、诉讼时效的客体
即诉讼时效适用的权利类型
1、债权的请求权。基于合同债权的 请求权都适用;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权,如恢复原状请求权、赔偿损失 请求权等;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请 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 权。
法 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从提交或口头诉讼之
时效具有以下特征:
(1) 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所谓的 事实状态是指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 客观情况。
(2) 该事实状态持续达法定期间。
(3) 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即引起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比如权利失去诉 讼保护,或者取得权利等。
(4)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得由当事人自 由意志予以排除或更改。
二、时效的种类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 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 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 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 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 算。
(二)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
1. 须存在中断的法定事由。
A、提起诉讼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
2.诉讼时效并不使实体权利本身消灭,而 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除斥期间 使权利本身消灭。
诉讼时效实用PPT课件PPT课件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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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 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期间。(三个方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侵害权利事实+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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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除斥期间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的存续期间。
特征: ➢适用对象:形成权 ➢既可以法定也可以是约定 ➢不变期间,不可以延长、中止、中断 ➢届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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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1、法律后果:导致什么的消灭? 2、期间:期间是不是可变的? 3、适用依据:是依据什么权? 4、适用条件:是依据什么而提出的? 5、起算时间:从何时可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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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①申请仲裁; ②申请支付令; ③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④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⑥申请强制执行; ⑦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⑧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⑨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第一节 时效
一、概念:是指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限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特征: 1、事实状态的存在 2、一定的法定期间 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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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效的类型
1、诉讼时效
2、取得时效
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 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
续经过法定期间,权利人 行使一定的权利持续达到
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 一定期限,从而依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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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 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期间。(三个方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侵害权利事实+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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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除斥期间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的存续期间。
特征: ➢适用对象:形成权 ➢既可以法定也可以是约定 ➢不变期间,不可以延长、中止、中断 ➢届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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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1、法律后果:导致什么的消灭? 2、期间:期间是不是可变的? 3、适用依据:是依据什么权? 4、适用条件:是依据什么而提出的? 5、起算时间:从何时可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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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①申请仲裁; ②申请支付令; ③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④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⑥申请强制执行; ⑦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⑧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⑨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第一节 时效
一、概念:是指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限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特征: 1、事实状态的存在 2、一定的法定期间 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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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效的类型
1、诉讼时效
2、取得时效
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 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
续经过法定期间,权利人 行使一定的权利持续达到
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 一定期限,从而依法取得
诉讼时效和期限课件
及时维权
一旦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应尽快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保留证据
保留相关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在维 权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与案件相 关的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和 对方侵害的事实。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 助,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 ,帮助当事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THANKS
感谢观看
诉讼期限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防止权利人无限期地拖 延诉讼,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期限的起算点通常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起算点根据不 同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诉讼期限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
不适用诉讼时效
指一般情况下适用的诉 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3
秩序。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诉讼时效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防止因个别人长期不行 使权利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
。
防止权利滥用
通过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限制权 利人长期行使权利,避免因权利 滥用对他人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02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年。
指适用于特定权利的短 期诉讼时效,期间通常
为1年以下。
指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 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长达10年以上。
指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 或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的规定。Biblioteka 诉讼期限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法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按照每 日、每周、每月或每年计算诉
讼期限。
约定计算法
当事人约定了履行期限或交付 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或交 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期 限。
《时效与期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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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知道,是指权利人已经现实地知道
所谓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受侵害所处 的环境有充分根据推断他已经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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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起算时间
1.人身损害,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且知 道加害人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 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 从伤势确诊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算。
第十章 时效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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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述: (一)概念:
时效,时间的效力,是指一定的事 实状态的存在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而依 法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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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时效的构成:
1.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 以和平公开的方式占有某物的事实状态 主体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
6
三、时效制度的作用
1.稳定法律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2.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3.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
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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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时效的种类:
(一)取得时效: (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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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取得时效
是指以所有的意思或为自己利益、和 平、公然、善意、持续地占有他人财产 的事实状态持续到法定期间届满,即发 生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 权的法律效果的时效。也称占有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 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 法律效果。
(1)适用对象不同 (2)法律效果不同 (3)期间性质不同 (4)期间起算不同 (5)法院是否能主动援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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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1 .普通诉讼时效 2 .特别诉讼时效 3 .最长权利保护期限(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诉讼时效课件
民法诉讼时效
3.甲于1995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 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 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 届满?( ) A、1996年5月14日 B、1996年5月25日 C、1997年5月14日 D、1997年5月25日
民法诉讼时效
4.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 出国深造,3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 了。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 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 甲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 )。 A、不予支持 B、予以支持 C、不予受理 D、支持一半
提示:重视证据的作用
第十章
民法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有正当理由而将法 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
历史的原因造成在特殊时期可以对诉讼时效
予以延长,但随着法制的完善,延长制度将不再
第十合章适宜。
民法诉讼时效
第七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
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时
﹤财产占有
一定的事实状态
不行使权利
持续一段时间
效
﹤ 法律后果
取得权利——取得时效
丧失权利——消灭时效
第十提问章:从古到今,时间规定民法由诉讼长时效到短还是由短到长?
时效的作用 ➢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充分利用社会财富,结束权利义务不确定状态 ➢有利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西方谚语:“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助睡眠
昏迷,经多方治疗于2007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
3.甲于1995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 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 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 届满?( ) A、1996年5月14日 B、1996年5月25日 C、1997年5月14日 D、1997年5月25日
民法诉讼时效
4.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 出国深造,3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 了。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 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 甲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 )。 A、不予支持 B、予以支持 C、不予受理 D、支持一半
提示:重视证据的作用
第十章
民法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有正当理由而将法 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
历史的原因造成在特殊时期可以对诉讼时效
予以延长,但随着法制的完善,延长制度将不再
第十合章适宜。
民法诉讼时效
第七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
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时
﹤财产占有
一定的事实状态
不行使权利
持续一段时间
效
﹤ 法律后果
取得权利——取得时效
丧失权利——消灭时效
第十提问章:从古到今,时间规定民法由诉讼长时效到短还是由短到长?
时效的作用 ➢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充分利用社会财富,结束权利义务不确定状态 ➢有利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西方谚语:“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助睡眠
昏迷,经多方治疗于2007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的诉讼
5第六章诉讼时效PPT课件
客观障碍
A
B
C 6M
法定期间
法律后果 D
时间
2. 诉讼时效中止的的条件: (1)法定事由 客观障碍:A. 不可抗力:地震、水灾、战争 等。B. 其他障碍。 (2) 诉讼时效的中止原因必须是存在于时效期 间的最后6个月内,包括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 月前,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的情况。
3.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 4. 时效期间的计算:
法律后果 C
实体权
时间
3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消灭时效 2、可变期间 3、胜诉权消灭 4、强制性
胜诉权消灭
事实产生 A
事由
B
法定期间
法律后果 C
实体权
时间
案例分析
4
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它是民法通则统一规定的,适用与一般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在我国,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时效 外,普遍适用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中止后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在中止前已 进行的时效期间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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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
1.概念: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等事由的 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已归于无效,并 于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从新起算的一种制度。
法定期间
知道 权利受侵害 应当知道
知道 权利受侵害 应当知道
A
B
20年
事由
C
法定期间 行使诉权 或请求权
法律后果 D
时间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
1.概念: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客观障碍不能 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行进行。等客观障碍消除后, 再在原来的期间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的一种制度。
《诉讼时效》课件
如何避免诉讼Biblioteka 效纠纷?法律咨询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师傅的意见建 议,保证你的诉讼权利。
合法合规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法的 协议或合同,避免因为违法行为 导致诉讼时效纠纷的产生。
协商解决
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力通过协商达 成和解协议,避免过长时间的纠 纷。这不仅可以保证你的合法权 益,同时节省了诉讼所需的时间、 精力和成本。
新增诉讼请求时效条款以及规则细化
执行的时效制定和执行中的补充规则
建立网络征询平台,促进网络技术应用,提高效 率和质量
法律规定
如当事人死亡,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案例分析
1
合同纠纷的时效
从合同履行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完全受理。
2
知识产权纠纷的时效
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完全受理。
3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时效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将无法完全受理。
《诉讼时效》PPT课件
在中国,诉讼时效是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规定。随着社会发展,法 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对于诉讼时效的认识和运用也越来越深刻。
什么是诉讼时效?
时效的定义
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提 出诉讼的期限,过了期限将不 再受理。
时效的意义
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避免过长时间纠纷,保证法律 的权威和效力。
时效的计算方法
以最后一次证据出现的时间为 起点,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计 算当事人的诉讼时效。
时效的特殊规定
如有特殊情况,如法律、行政 法规对时效规定有约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中断
当事人申请中断或者法院裁定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暂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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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 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5.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 但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
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 定事由消灭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法定)
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 其他障碍。 2.诉讼时效中止的期间
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 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 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 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 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3.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 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 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 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 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 )。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 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 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 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正确答案』A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 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 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程序行使请
求权。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
5.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 但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
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 定事由消灭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法定)
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 其他障碍。 2.诉讼时效中止的期间
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 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 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 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 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3.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 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 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 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 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 )。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 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 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 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正确答案』A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 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 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程序行使请
求权。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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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有法定事由发生时,此前已计算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 断事由消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①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与提起诉讼或
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
④
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
②
义务人同意
断的事由包括:
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③
6
3
对于约定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自最后 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 求权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 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4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间行将完成之际,有与权利人无关的事由而使 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法律为保护权利人而使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事由 消灭后继续计算。
根据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法律规定 的中止事由有:
不可பைடு நூலகம்力;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
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认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状 态持续经过一定期间而未行使权利, 义务人即产生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的一项制度。
2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 分为两种,即普通的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 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普遍适用请求权 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请求权予以保 护的最长时效,其时效期间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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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便于及时收集证据,利于法院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 3、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免于证明的困难。(取得时效:解决
所有权证明的困难;消灭时效:避免履行了债务的债务人 因丢失清偿证据带来的重复清偿) 4、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发挥财产的利用效率。 5、时效制度的副作用是保护了一些不法的无权利人。
时效制度的副作用
通风、噪音妨害消除请求权 6、基于储蓄存款、债券而发生的债权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 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 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 权
2、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赡养 费请求权,离婚、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
3、人格权侵害而产生的非金钱请求权,如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请求权
4、基于财产共有关系发生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5、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通行权、采光、
否定说的理由
1、物权的内容是支配权,适用诉讼时效会产生权 利的归属和物的实际占有的永久性分离,不利于 社会生活的稳定;
2、债权具有积极性,物权具有消极性,物权只有 在遭受侵害时才需要积极主张。适用诉讼时效会 导致侵害物权的投机行为。
3、物权侵害具有持续性,时效起点难以确定。 4、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导致权利尚未消
时效的分类
一、传统大陆民法上的时效分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 的不同,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1、取得时效:占有他人财产的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发生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2、消灭时效: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 期间,发生权利效力减损或消灭的法律效果。
李开国教授对此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 “这个创记录的 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至今日,我国的许多债权人 都受到了损害,其中受害最为惨重的莫过于几家国有商业 银行。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恶 劣影响已经通过司法实务扩散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对我 国经济生活中信用低下的发展势头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如果你曾在法庭上见到权利人力求证明曾向义务人行使过 请求权的着急的模样和义务人一一否认的无赖嘴脸,权利 人败诉时的愤慨和义务人胜诉时的洋洋自得,你就会深深 地感到这个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正在践踏着市民神圣 的私权,正在蹂躏着人间的正义,正在强奸着对市民社会 和市场经济最可宝贵的诚信。”
二、我国的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只规定了消灭时效,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取得 时效和消灭时效,但物权法未规定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一、有关诉讼时效适用的范围(客体)的不同立法 1、适用于债权及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日); 2、适用于各种请求权(德); 3、适用于诉权(法) 各国对作为支配权的物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三、时效的援用(《诉讼时效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 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时效制度的意义
1、稳定法律秩序,对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而产生的信赖予 以保护。(取得时效:因长期稳定的无权占有而产生对于 本权的期待;消灭时效:因长期的无请求而产生对债务免 除的期待)
灭而诉讼时效届满,发生权利空洞化。不动产所 有人有权但不能行使,反而要负担赋税义务,而 占有人可以不返还却无法获得权利。我国没有取 得时效制度,问题更大。
肯定说的理由
1、物权请求权相对独立于物权,以特定人的 特定给付为标的,与债权请求权相同,不 应区别对待;
2、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是不保护“在权利上 睡觉之人”,不适用诉讼时效会导致物权 人滥用权利,不利于交易安全;
3、对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否定说认为不适用诉 讼时效。肯定说认为要区分登记的财产和非登记 的财产,登记不动产不适用,没有登记的不动产 和动产适用诉讼时效
学者物权法草案的规定
人民大学草案 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返还原物的请求权经过20年诉讼时效而消灭 3、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诉讼时效自权利人
物权请求权和诉讼时效
▪ 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 效《物权法》没有规定
▪ 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否 定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这是 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最大区别,也有利于 充分保护物权人的物权。肯定说认为,物权请求 权也应该适用定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3、适用诉讼时效的弊端,债权请求权也存在, 并非物权请求权特有。
折中说
1、对于确认物权,多数认为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物权尚未确定归属,难以计算侵害发生时间;
2、对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 分歧。否定说认为:既无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也会得出诉讼时效一旦经过,加害人有权继 续妨害、继续危险的悖论(物权法草案中规定这 两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一、时效的概念:一定的事实状态(占有财产或权利不 行使)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一定的法律 后果(当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法 律制度。
二、时效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排除时效的应用;时效 期间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时效利益不得预先抛 弃;(《诉讼时效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 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 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二、我国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采请求权说 1、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侵权行为之债、无因 管理和不当得利之债等产生的请求权 2、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争议。肯定意见 (德);否定意见(瑞)。我国也有争议,有人主 张部分适用(如恢复原状请求权适用) 3、人身权请求权。侵害人格权或身分权而产生的赔偿 请求权应适用,但非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 时效。
所有权证明的困难;消灭时效:避免履行了债务的债务人 因丢失清偿证据带来的重复清偿) 4、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发挥财产的利用效率。 5、时效制度的副作用是保护了一些不法的无权利人。
时效制度的副作用
通风、噪音妨害消除请求权 6、基于储蓄存款、债券而发生的债权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 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 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 权
2、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赡养 费请求权,离婚、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
3、人格权侵害而产生的非金钱请求权,如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请求权
4、基于财产共有关系发生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5、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通行权、采光、
否定说的理由
1、物权的内容是支配权,适用诉讼时效会产生权 利的归属和物的实际占有的永久性分离,不利于 社会生活的稳定;
2、债权具有积极性,物权具有消极性,物权只有 在遭受侵害时才需要积极主张。适用诉讼时效会 导致侵害物权的投机行为。
3、物权侵害具有持续性,时效起点难以确定。 4、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导致权利尚未消
时效的分类
一、传统大陆民法上的时效分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 的不同,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1、取得时效:占有他人财产的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发生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2、消灭时效: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 期间,发生权利效力减损或消灭的法律效果。
李开国教授对此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 “这个创记录的 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至今日,我国的许多债权人 都受到了损害,其中受害最为惨重的莫过于几家国有商业 银行。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恶 劣影响已经通过司法实务扩散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对我 国经济生活中信用低下的发展势头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如果你曾在法庭上见到权利人力求证明曾向义务人行使过 请求权的着急的模样和义务人一一否认的无赖嘴脸,权利 人败诉时的愤慨和义务人胜诉时的洋洋自得,你就会深深 地感到这个太短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正在践踏着市民神圣 的私权,正在蹂躏着人间的正义,正在强奸着对市民社会 和市场经济最可宝贵的诚信。”
二、我国的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只规定了消灭时效,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取得 时效和消灭时效,但物权法未规定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一、有关诉讼时效适用的范围(客体)的不同立法 1、适用于债权及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日); 2、适用于各种请求权(德); 3、适用于诉权(法) 各国对作为支配权的物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三、时效的援用(《诉讼时效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 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时效制度的意义
1、稳定法律秩序,对长期存在的事实状态而产生的信赖予 以保护。(取得时效:因长期稳定的无权占有而产生对于 本权的期待;消灭时效:因长期的无请求而产生对债务免 除的期待)
灭而诉讼时效届满,发生权利空洞化。不动产所 有人有权但不能行使,反而要负担赋税义务,而 占有人可以不返还却无法获得权利。我国没有取 得时效制度,问题更大。
肯定说的理由
1、物权请求权相对独立于物权,以特定人的 特定给付为标的,与债权请求权相同,不 应区别对待;
2、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是不保护“在权利上 睡觉之人”,不适用诉讼时效会导致物权 人滥用权利,不利于交易安全;
3、对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否定说认为不适用诉 讼时效。肯定说认为要区分登记的财产和非登记 的财产,登记不动产不适用,没有登记的不动产 和动产适用诉讼时效
学者物权法草案的规定
人民大学草案 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返还原物的请求权经过20年诉讼时效而消灭 3、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请求权诉讼时效自权利人
物权请求权和诉讼时效
▪ 确认物权的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 效《物权法》没有规定
▪ 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否 定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这是 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最大区别,也有利于 充分保护物权人的物权。肯定说认为,物权请求 权也应该适用定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3、适用诉讼时效的弊端,债权请求权也存在, 并非物权请求权特有。
折中说
1、对于确认物权,多数认为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物权尚未确定归属,难以计算侵害发生时间;
2、对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 分歧。否定说认为:既无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也会得出诉讼时效一旦经过,加害人有权继 续妨害、继续危险的悖论(物权法草案中规定这 两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一、时效的概念:一定的事实状态(占有财产或权利不 行使)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一定的法律 后果(当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法 律制度。
二、时效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得排除时效的应用;时效 期间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时效利益不得预先抛 弃;(《诉讼时效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 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 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二、我国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采请求权说 1、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侵权行为之债、无因 管理和不当得利之债等产生的请求权 2、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有争议。肯定意见 (德);否定意见(瑞)。我国也有争议,有人主 张部分适用(如恢复原状请求权适用) 3、人身权请求权。侵害人格权或身分权而产生的赔偿 请求权应适用,但非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 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