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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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一、目的 (2)二、适用范围 (2)三、干部定义 (2)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3)第三章干部管理规范 (4)一、干部使命和行为规范 (4)二、干部聘任 (9)三、干部培养和储备 (13)四、干部评价和应用 (14)五、干部离任 (16)第四章附则 (17)一、制定与修订 (17)二、执行与实施 (17)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干部管理,明确干部定义,规范干部聘用、培养、评价、任用等管理工作,推动内部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持续提供人才保障,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三、干部定义(一)各级干部定义各级干部主要分为房地产开发和非房地产开发干部,其中:1、房地产开发干部(1)房地产开发核心高管➢集团总部: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裁助理。

➢区域公司:区域公司第一负责人。

(2)房地产开发第一梯队➢集团总部:各职能第一负责人。

➢区域公司: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职能第一负责人(包含运营管理中心下的运营、工程、招采、成本、客服负责人)。

➢城市公司:城市公司第一负责人。

(3)房地产开发第二梯队➢集团总部:各职能副总经理、职能总监、职能副总监、G5级模块负责人。

➢区域公司:G5级职能总监/副总监(非主持工作)。

➢城市公司:城市公司副总经理、G5级部门负责人/职能派驻负责人、片区总监、项目总监。

(4)房地产开发第三梯队➢集团总部:G5级以下模块负责人。

➢区域公司:G5级以下模块负责人。

➢城市公司:G5级以下部门负责人/职能派驻负责人、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营销负责人。

2、非房地产开发干部(1)非房地产开发核心高管:事业部/集团/总公司第一负责人;(2)非房地产开发第一梯队:事业部/集团/总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下属分公司第一负责人。

(二)各级后备干部定义各级后备干部分为第一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第二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其中:1、第一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1)选拔进入“磐石计划”培养并结业的人员。

内部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内部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内部干部交流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干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内部干部的工作效率与协作能力,制定本内部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干部之间的相互了解、学习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能力,推动公司发展和成长。

2. 原则平等原则所有公司内部干部均享有平等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自愿原则参与交流活动是自愿的,不强制要求。

公开原则交流活动应是公开和透明的,尊重参与者的隐私。

系统原则建立完善的交流管理制度,确保有序进行。

三、交流方式1. 定期会议定期组织干部交流会议,内容包括干部工作汇报干部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展示成果。

专题演讲邀请专业人士或内部专家进行专题演讲,讲解相关知识和技巧。

学习讨论选择某个热点话题,进行学习和讨论,分享不同意见和观点。

问题交流参与者可以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其他干部提供帮助和建议。

2. 轮岗交流干部可以申请轮岗,到其他部门或岗位进行交流和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到半年。

轮岗期间,干部可以亲身体验其他部门的工作,并学习其他岗位的技能和经验。

3. 外部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公司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和培训假。

4. 内部交流平台建立内部交流平台,如企业内部社交网络或企业公告栏,干部可以在平台上发布工作心得、问题求助等,进行交流和互动。

四、交流管理1. 交流计划公司应制定交流计划,明确交流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确保交流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2. 交流评估对交流活动进行评估,收集参与者的反馈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交流方式和内容。

3. 交流记录对交流活动进行记录,包括参与人员、活动内容和成果等,以备参考和总结经验。

4. 交流奖励对积极参与交流活动的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积极地参与交流活动。

五、推广与执行公司应充分宣传和推广内部干部交流管理办法,确保干部们了解并参与到交流活动中来。

管理办法的执行需由相关部门负责,同时需得到公司高层领导的大力支持。

国企科级干部管理办法模版

国企科级干部管理办法模版

国企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含控股公司、子公司)科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对科级干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级干部是指公司各单位所管理的正、副科级人员。

第三条科级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组织选拔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原则;(五)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四条公司各单位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司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处负责指导、监督。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负责。

第三章职数设置第七条各单位提拔科级干部不能突破科级职数,职数确定两年调整一次。

第四章任职条件第八条提拔科级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企业、具有一定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三)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四)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六)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九条提拔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提拔正科级应具备的学历条件:1、硕士研究生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其他学历二年以上的副科级工作经历。

(二)提拔副科级应具备的学历条件:1、硕士研究生学历;2、双学士学位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大学本科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4、大学专科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正科级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副科级应具备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四)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五)初次提任科级干部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三篇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三篇

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三篇年轻干部挂职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素质,培养干部作风,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干部挂职锻炼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坚持注重实效、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培养计划统筹安排。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挂职锻炼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第五条挂职锻炼干部选派范围:国家测绘局机关副司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挂职锻炼干部选派对象主要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精神状态好,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其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测绘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思想作风端正,清正廉洁。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表现突出。

(三)司局级干部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处级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其中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副司局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由人事司提出建议,经局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处级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的挂职锻炼,由人事司听取机关各司(室)和各直属单位的意见后提出建议,经局党组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干部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至2年。

第九条派出单位需认真负责地向挂职单位提供挂职锻炼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推荐(登记)表》。

第三章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第十条局机关副司级干部一般到正局级直属单位副职领导岗位挂职;正处级及以下干部一般到局级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助理岗位或相应级别岗位挂职。

直属单位副局级领导干部一般到局机关副司长职位挂职;处级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到局机关相应职位挂职。

第十一条挂职锻炼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以派出单位为主。

第十二条干部挂职锻炼期间,不占挂职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只转党员组织关系,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职务,有关工资发放、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和住房分配等福利待遇仍由派出单位负责。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着力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战略储备,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培养选拔80后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3、重视基层;4、重在实践锻炼、重在培养提高;5、严格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优秀年轻干部,是指经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并纳入30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的人员。

第二章选拔第四条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2、年龄30周岁以下;3、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4、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各级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具有相当于科员以上管理职务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职工。

5、身体健康。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拔: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内的;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以下结果的。

第六条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选拔要坚持层层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呈报单位依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在此基础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商干部呈报单位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实行差额考察认定。

也可采用“公选”的方式,按照知识测试、公开推荐、差额考察、组织确定的程序进行。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办法一、引言干部是组织中的骨干力量,对于组织发展和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本组织特制定了本干部管理办法,以期能够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干部选拔、任命应该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能上能下原则:对于素质不过关、能力不足的干部,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给予他们重新学习和提升能力的机会。

3. 自我管理原则:干部应该自觉自省,增加自己的能力和修养,不满足于现状而不断进取。

4. 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应该给予适当的激励,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资源,同时对于不符合职责的干部应该严加约束,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干部选拔和任用1. 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应该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和个人见解。

2. 通过考试、评审和面试等方式选拔有能力、道德品质良好、为人正直的干部。

3. 选拔和任用干部应以岗位要求为标准,强调实绩、能力和领导才干。

4. 引进外部人才时,应该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干部,通过培养和提升干部能力来满足需求。

六、干部培训和发展1. 干部培训是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应该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培训课程和学习。

2. 培训内容应根据干部的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强化干部的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

3. 在干部发展上,应该注意培养优秀的年轻干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快速成长。

4. 干部的培训和发展应该及时跟踪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优化和改进培训计划。

七、干部考核和奖惩1. 干部的考核应该突出重点和目标,根据干部的实际贡献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出色完成任务的干部,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3. 对于工作失职、违纪违法的干部,应该及时进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干部考核和奖惩应该公开透明,保证公正和公平,不偏袒任何个人。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6.2过程跟踪。干部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中心及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关注管理干部的状态,了解掌握干部对公司文化、工作环境、生活的适应性,组织非正式述职汇报。
6.3转正述职。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融入、团队融入、试用期工作亮点、遇到的困难、未来工作规划思路、个人成长发展等。
6.4干部盘点。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干部盘点,对现有干部胜任能力、业绩及潜力状况进行评估,发现差距,对业绩突出者,继续任用,业绩欠佳者,找出业绩不佳的原因,及时加以调整,辅导其进行业绩改进。
5.4能力标准。能力是关键成功要素,公司通过综合测评对干部素质、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进行评估。通过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实现最佳的人岗匹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差者淘汰”的能力配置机制。
5.5品德标准。品德是底线,对触犯红线行为者在干部选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6.干部任用管理
6.1试用期限。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以评估新任干部是否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岗位的适应性。
3. 职责划分
3.1人力资源中心职责:对公司干部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的有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机制,并推动落实。
3.2各级负责人职责:对下属干部的“选、育、用、留”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4.干部任职标准
任职标准
标准说明
核心素质
1)价值观认同。核心价值观是公司永续经营的最高行为原则和标准,是对公司行为的价值判断。对价值观及其释义的理解、认同、践行和传播的状态,反映员工对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为程度、忠诚度。
制度文件
文件编号:XX-XX-XX
文件名称:干部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生效日期:-01-01

XX县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办法

XX县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办法

XX县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干部管理,严肃组织纪律,有效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中办发〔2009〕35号)和相关法规,结合博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分级负责原则;(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原则;(三)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原则;(四)事前监督、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原则。

第二章严格要求第三条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不得弄虚作假,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说空话,汇假报。

(二)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不执行,影响整体工作。

—1—(三)不得对下级和群众态度生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影响干部形象。

(四)不得贪图享受,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私驾,用公款旅游和进行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得凭经验办事,墨守成规,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

第四条严肃整治干部庸懒散现象。

对那些不思进取混日子、作风散漫不作为、履职不尽责、群众口碑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二)对上级的决议和命令消极抵触,顶撞、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秩序的;(三)工作日午间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工作不负责任,服务不到位,致使工作进度受到严重影响或在较大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五)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累计造成责任信访两次以上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六)因工作不力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七)造谣诽谤,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给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第五条建立完善乡镇干部住勤制。

严格要求干部,整治干部“走读”现象,实行乡镇干部年住勤率与绩效考评挂钩。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为了加强XXX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本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本所内设机构正副职、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其中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一般由所内设机构负责人兼任。

干部管理工作原则包括党管干部、任人XXX、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依纪办事。

要坚持改革、创新,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全所中层干部的管理。

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和XXX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科技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科研院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建园、科研和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十四篇】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十四篇】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十四篇】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制定了以下的管理办法:一、选人标准要公正客观。

选人应以政治素质高、能力强、道德品质好、心理素质稳定为原则,充分调查考察,避免任人唯亲。

二、注重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学习方面,干部应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并与实际工作结合,注重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分类培养,因人制宜。

根据干部不同的特点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专业化培训,确保培养效果。

四、推进交流,加强学习。

鼓励年轻干部之间相互交流,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从中获得更多的经验和知识。

五、注重思想教育,提高政治觉悟。

通过举办政治理论讲座和组织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加强职业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

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年轻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

为年轻干部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

八、加强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对年轻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其发展方向正确。

九、注重社会实践,增强工作经验。

组织年轻干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其视野,丰富工作经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加强师徒传承,传授经验。

年轻干部与资深领导干部结对,建立师徒关系,由资深干部传授经验和指导工作。

十一、鼓励创新,提高创造力。

鼓励年轻干部勇于创新,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创业精神。

十二、加强心理辅导,关注干部心理健康。

建立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关注年轻干部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十三、重视团队建设,培养协作能力。

通过团队建设和协作训练,培养年轻干部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

十四、加强追踪管理,保持学习状态。

对已经培养的年轻干部进行追踪管理,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和发展状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某某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司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领导力量,根据两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业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责权利对等原则;(七)依法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第二章岗位职级设置第四条公司领导干部岗位职级按照两级集团公司规定,分正部级、副部级、正厂处级、副厂处级、正科(主任科员)级、副科(副主任科员)级设置.第五条岗位职级的确定依据所在单位(部门)规模、重要程度、管理幅度、工作难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审批,一般在机构文件中一并予以明确。

第六条不单独设置各层次助理岗位职级.确因厂处级干部后备人员培养锻炼等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在助理岗位工作,其岗位职级与所任职单位(部门)科级正职保持一致,薪酬待遇参照所任职单位(部门)副职的下限确定.助理的任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任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提拔使用或平级交流。

第三章管理权限第七条对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按照任职岗位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划分为六类:(一)XXXX集团直接管理(以下简称“XXXX直管");(二)XXXXX管理、任免前与XXXXX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沟通(以下简称“XXXXXX沟通备案管理");(三)经XXXXX直接管理、任免后报XXXXXX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以下简称“XXXXXX直管”);(四)XXXXXX管理、任免前与XXXXXX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以下简称“XXXXXXX沟通备案管理”);(五)公司自行管理、任免后报XXXXXX集团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以下简称“公司自管”〕;(六)公司各单位(部门)自行管理,任免前与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沟通、任免后备案〔以下简称“各单位自管”〕。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第十条、民主推荐。

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最终版)

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最终版)

干部日常管理办法1、总则1.1 指导思想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管理职责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

1.3.2 党办,人事部负责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以及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4 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1.4.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1.4.2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1.4.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4.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4.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干部的基本条件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3 干部任免3.1干部任用为聘任制。

聘任制干部是指公司聘任的干部。

由所分管领导或党委委员提出动议及人员提名(提名人员需在后备干部人员中),经党委会讨论后由党办,人力资源部采取走访,谈话,测评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征求相关人员及纪委监督部门意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报党委会民主集中制协商讨论研究后经公示无异意进行聘任。

2023修正版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2023修正版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干部管理实施办法干部管理实施办法1. 引言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干部的管理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并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2. 基本原则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党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增强党员意识,把党的要求贯彻到干部管理中。

-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性。

- 素质能力原则:注重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任用合适的干部。

- 激励机制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干部管理程序3.1 干部选拔流程干部选拔的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需求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干部岗位的要求和职责。

- 选拔条件确定:确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和能力要求。

- 投放岗位:根据岗位需求和干部的特长和能力,将干部投放到适合的岗位。

- 任职考核:对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在考核期内进行综合评价。

- 确定录用或淘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正式录用或淘汰干部。

3.2 干部培训流程干部培训是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培训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干部的职务和能力,确定培训需求和目标。

- 培训计划制定: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 培训资源准备:准备培训所需的师资、场地和教材等资源。

- 培训实施: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引导干部不断学习和成长。

-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和方法。

4. 干部管理方法4.1 推行干部轮岗制度通过干部轮岗制度,可以使干部不断接触和熟悉不同工作环境和部门,增强干部的全局意识和工作能力。

4.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化、量化化的绩效考核机制,能够客观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为干部的晋升和选拔提供依据。

4.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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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院的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干部任免程序,形成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院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部管干部的日囀文作第四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由院决定任免,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正科、副科级干部,由院人力资源部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人选。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任免。

第六条干部实行任期聘任制。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应具备的政治素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一)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深刻理解和认同院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服从院领导并能够通讨合法程序贯彻院的意志,遵守基本工作规则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深入调查,联系群众。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够承担国家和院的各项任务,依法维护院和所(室、中心)的利益。

(四)在原岗位上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选拔任用干部除应当具备以上政治素质外,还应当具备相关职位所要求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

第九条副处级以上于部的任职资格:(一)提任副处级干部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本院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正处级职位,应当在副处级职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副处级职位,应当在正科级职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规定泌须参加的培训内容培训合格。

或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两个半月以上的培训。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满足一个任期。

(七)身体健康。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十条科级职务任职资格:(一)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满足一个任期。

(四)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选拔任用遵循逐级提拔原则,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或从院外部引进优秀人才。

第三章干部职数第十二条院职能部门干部职数一般为一正一副,特殊部门可按需求增加副职;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干部职数按照单位人数和工作任务确定,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干部职数一般为一正一副;单位人数在50入以上10o人以下的,干部职数一般为一正二副;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150人以下的,-1=-割职数一般为一正三副;单位人数在150人以上千部职数一般为一正四副。

第十三条院属各单位其他干部职数也按照单位人数和工作任务确定,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副处级干部职数不超过5人,科级干部不超过7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150人以下的,副处级干部职数不超过8人,科级干部不超过11 人;单位人数在150入以上200人以下的,副处级干部职数不超过10人,科级干部不超过16人:单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副处级干部职数不超过12人,科级干部不超过24人。

第四章干部的任俤,程序第十四条领导提名(一)院长行使对院属单位及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人选的提名权。

(二)所长(主任)行使对副所长(副主任)的建议权及下一级干部的提名杈。

第十五条民主推荐,按拟任职位采取会议投票、个别谈它话拼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在领导提名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的人数。

笛十-1-,条考察(一)干部提升职级,需经组织考察。

(二)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

(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设征求意见箱、与考察对象面谈,征求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包括:1.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2.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3.主要缺点和不足;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八条党委会讨论决定(一)由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汇报考察对象拟任职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干部任职前公示党委会讨论决定后,未下任职通知前,在院及拟任职单位范围内进行7个工作曰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条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党委要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第二十一条干部任免(一)院长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审计部门正(副)处级干部,须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报备。

(二)院管理的干部,行政干部用电信研究院干部任免文件任免;党、工、团组织的干部用中国共产党电信研究院委员会任免文件任免。

(三)人力资源部管理的干部用电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干部任免文件任免。

(四)单位和部门任用两名以上副职干部要排列先后次序。

任用干部时,应注明是否免去原任职务。

第二十二条任职干部履行工作交接手续。

对所(中心)干部,应由院审计部门或院委托的审计部门对原任所长(主任)进行审计,再办理交接工作手续。

第二十三条党委(总支、支部)、纪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在选举前提出候选人,若有职级晋升的要先进行考察。

然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青团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管理的干部,由相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按相关程序组织考察和任免。

第五章干部竞争上岗第二十五条竞争上岗是院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第二十六条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一)公布职位:(二)公开报名;(三)咨格审杳,(四)撰写竞争上岗论文或考试;(五)演讲和答辩;(六)民主测评;(七)组织考察;(八)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仇)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章聘任干部的试用第二十七条聘任程序干部提升职级,聘任处级或科级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达试用通知。

任职试用期一般为一年,从聘任试用通知签发之日算起。

第二十八条考核工作、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干部任职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干部任职条件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考核、考察方法采取民主评议、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最后形成考察结论,决定干部是否继续聘用。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经考核称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试用期间履行所聘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职级政治、工资待遇。

经考核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用期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在试用期间,犯有一般性错误或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经审批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干部试用期间,一般不进行组织调动和易地挂职。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鍪第七章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第三十一条院应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健全培养计划。

第三十二条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二(一)院级后备干部应当是院属单位(部门)的正职干部和特别优秀的、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副职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至45岁;(二)院属各单位(部门)正职后备干部应当是同级副职和特别优秀的、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下级正职干部,年龄一般在30 岁至40岁;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副职;年龄一般在25岁至35岁;(三)后备干部要按现职正职干部1:2,副职干部1:1的数量确定;(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六)身体健康。

第三十三条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在多个不同岗位轮换、深入地参与到某些选定的部门工作实践、安排所需专业培训或党校脱产学习等,对后备干部进行动态培养。

第三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要跟踪、考察、了解后备干部,建立后备干部档案。

第三十五条选拔任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挑选。

第八章轮岗与回避第三十六条实行干部岗位轮换制度。

干部岗位轮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干部在办理聘任手续前,应当如实向院报告应回避的亲属关糸对凶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糸,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院组织人事部门在半年内予以调整。

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和研究工作时遇到与个人、亲属相关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九章干部的有关待遇第三十八条干部聘任上岗或改聘其他职务后,享受相应职级的待遇。

第三十九条担任正处级职务6年(含6年)以上或担任正处级职务且担任副处、正处级职务连续10年以上,女同志年满50周岁、男同志年满55周岁,不再担任现职的,可保留正处职级相应的待遇;担任副处级职务6年(含6年)以上,女同志年满50周岁、男同志年满55周岁,不再担任现职的,可保留副处职级相应的待遇。

第十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二)不准个人、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少数人意见不得改变党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三)不准拒不执行院派进、调出或者干部轮岗的决定;(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第四十一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院党委、纪委受理有关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院纪检监察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院属各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院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认真执行本办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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