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共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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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渝府发[2011]75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09【实施日期】2011.09.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目录第一章深入研判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态势第一节“十一五”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显著第二节“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向好第三节“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任务艰巨第二章转变方式开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节发展目标第三章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第一节优化区域布局第二节发展“四优七特”产业第三节夯实发展基础第四节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第五节提高农机化水平第六节加快产业化经营第七节完善专业化技术服务体系第八节强化科技支撑第九节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第十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第十一节发展低碳农业第四章优化格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五个一体化”第一节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第二节推进社会保障一体化第三节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第四节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第五节推进劳动就业一体化第五章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居民普遍快速增收第一节大幅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第二节全面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第三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第四节缩小区域差距第五节大力发展农村工商业第六节培育农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服务业第七节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值第八节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第九节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第六章改革攻坚创新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一节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第二节深入开展农村“三权”质押第三节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第四节突破农村金融“瓶颈”第五节完善农村市场机制第七章标本兼治加强农村社会建设与管理第一节建设幸福和谐宜居新农村第二节加快建设新农村镇村体系第三节增强农村灾害防控能力第四节建设农村森林工程第五节提升农村公共安全第六节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第七节培养新型农村居民第八章强化落实实现农业农村发展蓝图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扶持政策第三节推进依法治农第四节扩大农村开放第五节建设重大项目第六节实施重大计划第九章环境友好确保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第一节正确评估农业环境现状第二节全面剖析实施规划的环境影响第三节严格施行防控措施附件:重庆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一览表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千百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五大改革”[[1]]改善农村民生,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3•【字号】渝府[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渝府[2006]13号)江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报批的请示》(江津府文〔2005〕15号)收悉。

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江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近期至2007年,规划人口27.2万人(其中中心城区24.4万人,双福组团2.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21.7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9.22平方公里,双福组团2.53平方公里);中期至2010年,规划人口35.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31.5万人,双福组团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28.7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24.85平方公里,双福组团3.85平方公里);远期至2020年,规划人口67.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60万人,双福组团7.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60.7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49.5平方公里,双福组团11.2平方公里)。

二、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行政区域,德感街道办事处的镇区及上新、和爱、占家沱、弯弯、草坝、篆山坪、光华、石稻、海螺、陡石、中渡、塔坪、圣泉、三河、坪山、白新、东方红、星光、临湖、红豆20个村的行政辖区,支坪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及其所辖的古家、支坪、双阳、花铺、新滩、联盟、龙井、白溪等8个村的行政区域,先锋镇的镇区及程家、绣庄、大树、香草4个村的行政区域。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30平方公里。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江津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渝西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山水园林城市。

(完整word版)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完整word版)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目录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 (2)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 (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布局优化 (8)第五章土地保护、整理和复垦、开发 (12)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 (13)第七章乡镇土地利用 (24)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5)第九章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26)第十章附件 (29)附表 (31)表1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31)表2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江津区的主要规划指标 (32)表32005年江津区土地利用结构表(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 (33)表42005年江津区土地利用结构表(规划基数转换后) (34)表5江津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2006—2020年) (35)表7江津区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平衡表 (37)表8江津区土地规划耕地平衡表 (37)表9江津区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表 (38)表10江津区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表 (38)表11江津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表 (39)表12江津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 (41)表13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42)表14江津区城镇工矿用地分镇表 (44)重庆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一、对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评价 (47)二、修编工作 (49)三、规划的基础数据 (52)四、规划中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两个优化 (53)五、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58)六、规划的弹性 (61)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63)八、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及实施效益分析 (67)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修编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实现全区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安排,以及《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原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2.13•【字号】江津府办发〔2022〕177号•【施行日期】202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重庆市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

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一地之“百科全书”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编修地方志历来是“守土者之责”。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全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重庆市江津区地方志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志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三个围绕、三个服务”工作思路,守正创新、积极作为,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

依法治志全面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面完成区地方志机构改革,方志馆主体建筑建设及方志库房搬迁,二轮修志及馆藏孤本乾隆版、嘉庆版、光绪版、民国版四版《江津县志》的整理工作,持续推进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开展我区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名镇志编纂工作。

江津综合年鉴自2006年起,一年一鉴,自2018年起,公开出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江津府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已经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1年8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期目标纲要》编制,围绕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主要阐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镇现代化建设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着眼2021-2025年中期发展,展望2026-2035年远景目标,是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第一阶段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江津区持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

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江津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市同城、扩容、提质和小城镇提档升级,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城镇化成效显著,为未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双福新区、滨江新城等新城区常住人口加速流入,全区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达81.87万人,比2015年增加6.6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16%,比2015年提高2.26个百分点,仍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8.28%(人口统计代码、区划调整前数据)。

江津区石门镇“十二五”规划

江津区石门镇“十二五”规划

江津区石门镇“十二五”规划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位于江津西北长江之滨,幅员面积99.5平方公里,总人口4.7万人。

石门山川形胜,物产丰铙,人杰地灵,是津北片区重要的物流集散地、生态绿色花椒之乡、佛文化圣地,享有“大佛之乡”的美誉。

近年来,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一班人带领全镇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实现石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主要设想是:一、提高石门交通区位优势。

石门座落于江津西北部,南临长江黄金水道,东距江津主城51公里,北距永川城区42公里,长江黄金水道、吴朱二级路、成渝铁路贯穿全镇,构筑起“一纵两横”便捷、高效的水陆交通网络。

年吞吐量达80万吨长江上游深水港--江津港石门作业区一期工程竣工投入营运,石门至滩盘沿江公路已经完成,投入运营,进港公路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由于重庆三环规划调整提出建成松溉至江津的沿江高等级快速通道在石门境内通过和石门长江大桥过境石门,石笋山上山的旅游通道。

二、进一步提高石门场上的基础设施。

在完善镇内有日产净水5000吨的自来水厂、30千伏变电站和3口日产3万方的天燃气井,确保了民用、工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

电信、农行、邮政、移动电话等单位在石门设有分支机构,金融、通讯实现全覆盖基础上。

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良好,江津五中在五年内进行标准化运动场的建设,教学大楼的建设,同时申报重庆市重点中学和农村科教示范学校;建成拥有一级甲等医院1家,新建门珍部和扩建石门镇卫生院(原邮政支局地点);积极支持现有石门工商所迁移到民兴大道区域建设;在民兴大道旁建成投资5000万元商业中心,含建成投资1100万元,约5400平方米的新农贸市场,长800米,宽30米民心大道建设、群众休闲文化广场建设,灯饰及绿化等项目,规划新建占地25亩的大佛广场。

三、发挥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

石门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底蕴厚重,境内座落了始建于明代的重庆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里长江第一大佛”——石门大佛保护开发项目,投资6000万元实施大佛寺规划区景区设施建设;重庆市级风景名胜区——石笋山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川东地下党革命遗址等恢复项目实施总体规划,投资2000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及景区打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渝办发[2012]97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2〕9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规划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精神编制,旨在阐明“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指导未来五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基本实现工作重点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人口朝着均衡方向发展,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收效明显,政策统筹能力有所增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

“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4‰,圆满实现既定目标。

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40左右,为全国保持低生育水平作出了贡献。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开展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

各级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每十万人口具有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达到8643人,比“十一五”初期增加1倍以上。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pptx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pptx
第三节区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二条区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至 2010 年江津全区总人口为 154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58%,城镇人口为 89.32 万人;至 2020 年总人口 为 165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75%,城镇人口为 123.75 万人。
第十三条城镇等级及规模
建立“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一般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格局,以江津中心城区大城市
规划预留渝黔二线铁路走廊,具体走向由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规划通过渝泸铁路引入五举沱港区、朱沱港区铁路专线,实现货物水铁联运的无缝衔接

学习指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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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相关部门应及时与铁路部门协调,并结合规划,预留铁路线路、铁路联系线和铁路站场用地。 第二十条水运 积极推进“城以港兴、港为城用、港群互动”的发展战略。以长江流域的“一中心三支撑”(几江中心作 业区、滩盘作业区、朱杨作业区、猫儿沱作业区)作业区为核心,重点建设白沙作业区,以长江一级航道 为支撑,以綦河、笋溪河、塘河航道为辅助,构筑“一干三支一重点港”航运体系,打造重庆西南部和川 南、黔北地区航运中心。 确保兰家沱、五举沱、猫儿沱、滩盘和朱杨港口等重点港口发展所需后方用地,提升港口设备水平和装卸 工艺,提高重点港口吞吐能力。 提高港口后方的道路等级,完善港口后方集疏运条件,确保水路和陆路联系畅通,推动铁路、公路、水运 之间多方式联运。 第五节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 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 , 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 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 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渝府发[2011]113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11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一、“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发展情况(一)主要成绩。

1.金融产业快速壮大,跃升为支柱产业。

“十一五”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496.6亿元,是5年前的2.7倍。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提高,达到6.3%,连续两年超过5%,已经成为全市经济支柱行业。

金融拉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2010年,金融对经济的贡献率为6.6%,拉动经济增长1.1个百分点。

行业从业人员近15万,5年翻了一番。

2.金融总量迅猛增长,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金融资产超过1.9万亿元,是5年前的3倍多。

信贷增势迅猛,存贷款分别达到13613.9亿元和10999.9亿元,分别是5年前的2.8倍和2.9倍,年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以上。

贷款余额首次迈入万亿元大关,为全国第16家、西部第2家。

存贷比81%,排名全国第5,全国信贷资源向重庆聚集的态势初步显现。

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由2005年的1.09∶1增至2010年的1.4∶1,充分说明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金融深度大幅提升。

证券市场建设呈加速态势,5年新增上市企业15家,其中2010年上市7家。

上市公司总数47家,其中境外上市企业13家,总市值4071.6亿元,是5年前的10倍多,证券化率达52.5%。

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资料汇编

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目录第一章江津概况 (2)一、地理位置 (2)二、行政区划 (2)三、自然条件 (2)四、自然资源 (5)五、旅游资源 (6)第二章城镇体系 (9)一、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9)二、城镇体系现状概况 (9)三、城镇体系现状特征 (9)第三章人口 (10)一、人口增长状况 (10)二、人口构成特征 (10)第四章经济发展 (11)一、十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1)二、2006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2)三、工业经济 (12)四、固定资产投资 (13)五、农业 (14)六、旅游业 (16)第五章城镇建设 (16)第六章环境保护 (17)第七章公共设施 (17)一、科技和教育 (17)二、广播电视 (18)三、文化体育 (18)四、医疗卫生 (19)五、社会保障 (19)第八章道路交通 (20)一、江津区综合交通发展现状 (20)二、中心城区 (21)第九章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22)一、区域 (22)二、中心城区 (2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基础资料第一章江津概况一、地理位置江津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介于东经105°49´至106°36´,北纬28°28´至29°28´之间,东西宽约80公里,南北长约100公里。

江津东邻巴南、綦江,南靠贵州习水,西依永川、四川合江,北接璧山及重庆九龙坡区,距重庆都市区46公里,地处重庆中心城镇群范围,境内有成渝铁路、渝黔铁路、成渝高速公路和长江水运与重庆相连。

二、行政区划江津区域总面积3219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3060.1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8.9平方公里。

市域建设用地面积296.3平方公里。

目前,江津区设3个街道办事处(几江、德感和支坪街道办事处)、23个镇和四面山管委会、380个行政村。

江津区人民政府驻在几江街道办事处。

三、自然条件(一)地质地貌1、地貌江津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云贵高原北坡大娄山余脉梯间过渡地带,境内山丘密布,河流纵横。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落实责任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渝办发[2011]119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04【实施日期】2011.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落实责任的通知(渝办发[2011]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已经2011年1月14日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提出的34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是全市“十二五”期间要全力推动实现的核心任务目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责任分解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圆满实现。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

《纲要》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文件,是全市3200万人民智慧的结晶。

组织实施好《纲要》,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加快“五个重庆”建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34项主要发展指标作为落实《纲要》的核心载体,全面增强落实《纲要》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积极研究并采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指标全面完成。

二、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实现。

将落实34项指标的责任分解下达给相关市级部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确保任务完成。

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34项指标的年度安排和年度检查,加强年度执行力度。

按照指标属性划分,《纲要》提出的34项主要发展指标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21项、约束性指标13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渝府发[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9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录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发展环境(二)指导思想(三)发展目标二、打造“大产业”,建设内陆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一)形成“一心四带”产业空间格局(二)打造八大先进制造产业基地(三)打造六大现代服务产业集群(四)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五)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创新中心三、构建“大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区(一)打造“一心两城多组团”城市空间格局(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加快城市重点功能区建设四、汇集“大人群”,建设民生幸福的宜居新区(一)建设九大人口聚居区(二)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五、推进“大开放”,建设内陆开放的枢纽门户(一)构筑内陆开放平台(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三)加强区域合作六、创立“先行区”,领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率先突破(三)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七、实施机制和要素保障(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二)强化要素保障附件:两江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重庆两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国家战略定位突破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两江新区抓住机遇,“乘大势创大业”,提速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高标准高水平推动重庆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

重庆市十二五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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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衡量的“圈翼”区域差距缩小到2:1左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个重庆”基本建成。

“宜居重庆”,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繁荣和谐,成为西部最宜居城市之一。

“畅通重庆”,铁路营运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新增近1000公里,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森林重庆”,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绿地增量提质,林业综合效益明显。

“平安重庆”,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

“健康重庆”,市民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卫生资源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

“民生十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继续保持一半以上用于改善民生。

实现更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有力,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5.5%。

以内,人口素质全面提升。

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格局初步形成,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社会管理更加完善,社会更趋和谐稳定。

———内陆开放高地建成。

两江新区开发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进出口总值突破1000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00亿美元、境外投资300亿美元,建成内陆地区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开放高地。

———综合改革重大突破。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户籍、住房、收入分配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逐步建立起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适应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江津府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30日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推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要求,依据《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以科学规划教育布局、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等为抓手,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共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成功入选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开启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历史新征程,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江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展现新作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加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

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

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

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渝办发[2011]370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办发〔2011〕3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解决城乡就业、促进技术创新、吸引民间投资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科学编制本规划,以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十一五”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绩显著。

全市50%以上的财税收入、60%以上的经济贡献率、70%以上技术创新和70%以上的外贸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就业岗位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1.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连续8年保持17.0%以上的增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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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津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46、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4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 爱。— —英国
48、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 勒 4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 罚才能 使犯罪 得到偿 还。— —达雷 尔
50、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威·厄尔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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