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金融工具准则最新变革2.0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影响作者:滕云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29期摘要:在新的会计准则影响之下,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也不断加强,企业的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新准则的实施也具有很多困难,具体来说就是执行难度大、监管难度大以及增加监管成本等。
此文简单阐述了新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详细分析了实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影响,并研究了新准则下的主要发展趋势。
关键词: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资本市场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会计的核算与金融工具分类进行了更为详细且科学化的规范,本文主要阐述了新的会计准则相较于旧的会计准则与金属衍生工具之间的不同,强调了新的金融工具的优越性,以及对于金融行业的影响。
一、新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一)金融资产分类数量上的变化新的准则由原来的四分类改成了三分类,其最大的特点便在于将旧准则中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的资产统统归入了第四种资产,即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这样做的弊端在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债权人无法分清第四类资产的类别,而新的准则减少的金融资产的类别,优化了分类的标准与逻辑上的正确性。
在新的会计标准之下,允许在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之间进行相互转换,大大提高了灵活性。
(二)已发生损失法向预期损失法的转变在旧的会计工具下,资产的减值操作是用“已发生损失法”,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客观上以及造成了资产的损失才能使用会计工具进行核算,这样做虽然比较直观、方便,但是缺少灵活性,也无法满足瞬息万变的当代金融活动。
而新的会计工具采用“预期损失法”要求企业在初期确认时便对未来12个月的信用损失进行确认,在新的会计准则下,显然更加具有灵活性与前瞻性,对于企业减少损失以及减低机会成本有着现实的意义与作用[1]。
(三)突出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公允计量,而利润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税务操作指引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税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适应经济活动的发展,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趋同,继2014年第一次会计准则变革以后,财政部2017年再次对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修订。
其中,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趋同。
为了明确新旧金融工具准则的转换对银行业各类金融工具的税务影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文件,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
本指引适用的金融工具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的各类金融工具。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应根据监管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参考本指引提供的技术规范进行税务处理,非会员单位可参照执行。
税收政策调整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税收政策及主管税务机关判断为准。
第三条【政策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分批实施:对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含在境内境外均上市)而言,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其他境内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分则第四条【总体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金融工具分类由原来的四分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简称“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TPL”)。
2019年年报结束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带来了哪些改变?
2019年年报结束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带来了哪些改变?01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在我们2019年8月的新金融工具探讨系列中,我们就提到了新金融工具准则最本质的两大变化:当时大家,包括我,对这些变化的理解大部分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的,而2019年年报过去了,当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我们发现,对她的认知有了感性的变化。
果然,结合实务后,理论都会变得更“性感”。
我们先来看看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
有关理论可以想见。
我们结合实务(仍结合之前我们讲过的案例:正元智慧)一起来看看。
① 重溯2019年1月1日的数据和2018年旧金融工具准则相比,最普遍的变化是:1.应收票据中,期后将用于背书或者贴现的部分,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期后用于托收或者到期承兑的,或者质押的票据,仍在应收票据列示。
因为,应收票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而用于背书或者贴现,实质是“在票据到期前用于出售”,应该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
如何分类取决于管理层的管理方式,比如信用高的票据,日常活动中通常用于背书;信用低一些的小票,通常是持有至到期,那就按照这个口径来区分。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通常还要测试期后实际发生的情况,和根据管理层意图分类的是否一致。
2.可供出售权益投资,根据是否是交易性的,分类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年以内,就列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原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金融资产的条件,分类到交易性金融资产。
这里要注意一些假“结构性存款”,假“理财”,也就是说,判断时要看具体条款的实质,而不是表面。
4.利息跟着相应的本金走,不在应付利息列示;比如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和短期借款合并列示在借款科目中;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
这条如何来理解?比如向银行借款100万元,12.20日到期了应支付利息2万元,但公司没有支付,这部分利息,可反映在这里。
2019年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合并财务报表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 销。(逆流)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 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 销。
长期股权投资之 正文修改
1、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 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 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 定;
2、明确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 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 变动的份额
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 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应当予以抵销;
长期股权投资之 正文修改
4、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5、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原因 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生变 化的会计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随着以上变化 相应在成本法、权益法之间的转换衔接,以及改按22号 准则核算的衔接规定;
公允价值的应用 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 值等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应用
“综合收益总额”代替“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所有者权益各组成 部分”代替“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一项重要会计准则,该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
本文将介绍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背景、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背景:金融工具是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的核心业务,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和复杂性。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人们开始认识到现有的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些缺陷。
因此,IASB决定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以提高金融工具的会计透明度和质量,并减少金融风险。
目的: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目的是强化金融工具会计的信息披露,提供更准确、更全面的金融工具会计信息,帮助投资者评估企业的风险和回报,并增加对金融工具市场的稳定性。
主要内容: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分类和衡量:准则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分类标准和计量方法。
根据实际经营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特性,金融工具被分为两类:按摊余成本计量和按公允价值计量。
2.权益工具确认和分离:准则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权益工具可以作为负债工具确认,同时也提供了权益工具与负债工具的分离准则。
3.损失计提:准则建立了一套损失计提模型,要求企业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和未来预期损失来计提坏账准备,以更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的价值。
4.信息披露:准则增加了对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方法、损失计提情况等。
这样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企业金融工具的情况,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对金融行业的影响: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准则的实施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有较大的影响,可能引发金融机构资本结构的重组。
其次,准则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财务报告工作量,并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面临天然风险。
再次,准则的实施提高了金融工具会计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助于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企业金融工具业务和风险。
2019新准则及财务报表新格式解读
一文读懂2019新准则及财务报表新格式根据《普华永道观察》、《会计视野论坛》整理2019年即将过半,财会圈有几份重要新规是小伙伴们都密切关注的,包括财报新格式,修订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等。
(一)2019年财报新格式重点提示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报新格式”),分别对已执行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及未执行上述三大新准则的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列报给予了指引,相关企业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开始适用。
A类主要变化:适用所有企业(1)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2)递延收益重分类取消:对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若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未来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均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也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仍在“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3)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变化:“研发费用”项目不仅包括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4)营业外收支核算范围变化:“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损益,具体列报项目需关注新债务重组准则应用指南的进一步指引。
B类主要变化:适用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1)交易性金融资产(FVTPL):“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
解读:金融资产的分类,区分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两类。
(1)债务工具债务工具分成三类:摊余成本(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类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摘要:I.概述- 2019 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重要性和影响II.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内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III.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对投资者和市场的影响- 对金融行业的影响IV.结论- 总结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重要性和影响正文:I.概述2019 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我国金融市场和企业财务报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不仅改变了金融工具的计量和报告方式,还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决策、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认知和市场的稳定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内容、实施新准则的影响及其对金融行业和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II.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内容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涉及三类金融资产: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新准则下,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
在新准则下,这类金融资产将以摊余成本计量,并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在新准则下,这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从而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投资收益和资产价值变动。
III.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企业财务报告、投资者和市场以及金融行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1.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新准则要求企业更真实地反映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和信用风险,从而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此外,新准则还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更详细的披露,使投资者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金融工具投资和风险状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六):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衔接之二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六):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衔接之二2020年02月28日企业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后,需按新的“三分类法”[参见本系列解读(四):金融资产的分类]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确认和计量,并按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在相应项目中列示。
本文结合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的最新报表格式要求,将实务中常见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分类和列报进行分析和梳理。
一、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一般包括主合同和衍生工具两部分,是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常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如满足条件应拆分为银行存款和衍生工具分别核算;若不能拆分,则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新准则下嵌入衍生品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不再拆分;由于嵌入衍生工具的存在,结构性存款通常情况下无法通过SPPI测试,应分类为FVTPL,在报表中按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有些结构性存款的浮动利率并非嵌入衍生金融产品所致,如合同条款约定的浮动利率与基准利率或通货膨胀相挂钩,则很可能符合SPPI特征,可分类为AMC,在报表中按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二、理财产品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6号),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判断企业理财产品投资的分类,基本思路为:穿透评估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所投资的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符合SPPI特征,再根据理财产品合约具体投资条款、收益安排判断企业持有的理财产品在未穿透基础资产的情况下产生的现金流是否符合SPPI特征,其承担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等于或者小于基础资产本身的信用风险,只有符合该三项条件,理财产品的现金流量才能通过SPPI测试,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业务模式进行进一步判断;若企业初始确认理财产品投资时无法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评估,可直接判断为不符合SPPI特征。
2019最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第二条金融工具列报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报的情况,以及企业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情况,并就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重要程度、金融工具使企业在报告期间和期末所面临风险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企业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作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 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其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但企业持有的与在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联系的衍生工具,适用本准则。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以及企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投资性主体定义,且根据该准则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对上述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或子公司的相关投资适用本准则。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的职工薪酬相关计划形成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三)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中涉及的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合同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但是,股份支付中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以及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企业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的库存股,适用本准则。
(四)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的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资产转移披露的,适用本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常见问题解答
新金融工具准则常见问题解答目录一、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列报 (1)问题1.1 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是否必须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1)问题1.2 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的汇票如何列报? (3)问题1.3 结构性存款是否可以列报为“银行存款”? (4)问题1.4 银行存款和借款计提的利息应该如何列报? (5)问题1.5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是否可以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 (6)问题1.6 持有的优先级份额可否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问题1.7未约定期限也未约定利率的资金拆借款项能否通过SPPI 测试? (8)问题1.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和信用减值损失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8问题1.9 发放委托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如何列报? (10) 问题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利息如何列报? (11) 问题1.11 购买的风险较低的不保本理财产品可否认为实质上是保本的? (12)二、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13)问题2.1 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何时可以终止确认? (13)问题2.2 展期并调整本金和利率是否构成合同的实质性修改? (14)三、金融工具的计量 (15)问题3.1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是否等于其账面价值? (15) 问题3.2 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三无投资”可否以成本计量? .. 16问题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17)问题3.4 持有H股公司尚未上市流通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18)四、金融工具的减值 (19)问题4.1 预期信用损失率是一项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 (19)问题4.2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坏账准备期初数如何调整?(19)问题4.3 是否可以基于谨慎性,仍使用原账龄百分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20问题4.4 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应相同?(21)问题4.6 对于长期应收款项如何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 (21)问题4.7 企业基于迁徙率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关注哪些事项?(22)问题4.8 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使用简化方法,不使用三阶段法?(25)问题4.9 预期信用损失是否需要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26)问题4.10 非银行金融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是否可以基于账龄迁徙率计算? (27)对于债务工具投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方面和要点:
1. 定义和分类,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包括金融
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等。
根据准则,金融工具的分类将决定
其会计处理方法。
2.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性。
公允价
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易的金额。
根据准则,金融
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基于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者合理的估计。
3. 负债和权益的区分,准则对负债和权益的界定进行了明确。
根据准则,权益工具是指对企业的所有权利,而负债是指企业对外
部实体的现时义务。
4. 信用风险和减值准备,准则要求企业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并根据需要进行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是指为了应对可能的信用
风险而提前计提的损失准备。
5. 衍生工具,准则对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来源于基础资产或指标的金融工具,如期权、
期货合约等。
准则要求企业根据衍生工具的特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和会计分类。
6. 披露要求,准则强调了披露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
中提供关于金融工具的详细信息,包括分类、公允价值、减值准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披露。
总结起来,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定义、分类、
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权益的区分、信用风险和减值准备、衍生工
具以及披露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金融报告的质量
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从而增加金融市场的稳定
性和可靠性。
浅谈金融工具准则改革
浅谈金融工具准则改革【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背景和重要性,随后详细分析了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国际进展情况。
接着探讨了金融工具准则改革对企业会计报表和投资者的影响,以及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结论部分总结了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意义,并展望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最后给出了建议企业和投资者如何应对金融工具准则改革。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全面了解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背景、内容及影响,以及应对策略,为实践中的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工具准则改革、背景、重要性、具体内容、进展情况、企业会计报表、投资者、影响、挑战、机遇、意义、金融市场、建议、应对。
1. 引言1.1 介绍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背景金融工具准则改革是指针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规范的修改和更新。
在过去的几年中,全球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金融工具作为重要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类型,其会计处理方式也面临着不断的挑战和改革。
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这场危机彻底颠覆了全球金融体系,也揭示了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反映金融市场风险、透明度和财务报告准确性方面存在的不足。
由于金融工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传统的会计准则在面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确认、计量和披露等方面遇到了许多难题,这也成为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重要动因之一。
金融工具准则改革已成为全球会计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各国政府、监管机构、企业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1.2 解释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重要性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重要性在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质量。
原有的财务准则可能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灰色地带,使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而金融工具准则改革可以帮助填补这些漏洞,使财务报告更加透明和准确,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金融工具准则改革的重要性还在于提升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规范的金融工具准则将有效防范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各类金融风险,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会计准则2019年执行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
新会计准则2019年执行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新会计准则2019年执行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近年来,全球各国的金融行业都在经历一场变革,而在这场变革中,新会计准则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在2019年,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执行成为了许多企业和组织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1. 什么是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是指一套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制定的用于规范企业财务报告的准则和规定。
新会计准则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并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2. 新金融准则的重要性新金融准则的实施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它旨在改进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披露,并增加相关风险揭示。
新金融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靠性,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并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准确的风险管理和决策依据。
3. 新收入准则的重要性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方式有着重要影响。
它强调了从合同中提取的收入,并要求企业根据实际交易发生的时间和条件来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提高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减少潜在的误导性信息,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
4. 新租赁准则的重要性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分类和计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要求租赁将出现在租赁方的负债表上。
这一变化将增加租赁方的财务负担,但同时也提高了租赁合同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并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5. 对企业的影响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将对所有企业产生影响。
企业将需要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和重组,以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企业需要更好地披露和重要信息,以满足新准则对透明度和准确性的要求。
企业还需要制定适应新准则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以确保准确的财务报告和合规性。
谨信计要丨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化解读
谨信计要⼁新⾦融⼯具系列准则主要变化解读写在前⾯近⽇,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融⼯具相关会计准则。
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是⾦融资产分类由现⾏“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融资产类别,提⾼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致性;⼆是⾦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额地计提⾦融资产减值准备,揭⽰和防控⾦融资产信⽤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上述三项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实施时间如下:1、2018年1⽉1⽇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
2、2019年1⽉1⽇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
3、2021年1⽉1⽇起在执⾏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企业施⾏。
4、⿎励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提前执⾏新⾦融⼯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提前施⾏。
从本⽉开始,我们将通过若⼲期《谨信计要》对新发布的三项⾦融⼯具准则的主要变化进⾏解读。
本期《谨信计要》主要讨论⾦融⼯具的定义、⾦融⼯具准则适⽤范围、⾦融⼯具的确认、分类和重分类等相关问题。
⼀、⾦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权益⼯具结算的情形不同于存货、固定资产等⾮⾦融⼯具的准则,⾦融⼯具准则对于⾦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采⽤的是⼀种列举的⽅式。
其中,⾦融资产列举了六类情形、⾦融负债列举了四类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以下简称新CAS22)相⽐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现⾏CAS22),对⾦融资产和⾦融负债的定义进⾏了补充,主要变化在于“将来以⾃⾝权益⼯具进⾏结算的衍⽣⼯具”这种情形。
01⾦融资产的定义符合⾦融资产定义的六种情形分别为:现⾦;持有的其他⽅的权益⼯具(例如股权投资等);A公司向其股东P公司出售⼀批存货,合同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当⽇的A公司股价为10元/股,因此合同约定P公司将以10万股A公司股票进⾏结算。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CAS 2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分批实施,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 9的趋同。
核心变化内容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期主要解读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新旧衔接要求修订后的CAS 22、CAS 23实施时应当予以追溯应用,但企业不需要重述前期比较数据;除特定情况外,修订后的CAS 24采用未来适用法。
在新旧准则转换时,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旧准则转换时,主要涉及的衔接过渡事项包括:1.业务模式以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无须考虑企业之前的业务模式。
2.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特定货币时间价值要素修正及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等项目进行评估。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是指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一项重要修订,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这个准则的发布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为企业在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上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指导,从而保障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做出了调整。
根据新准则,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这一变化的目的是更好地反映金融资产的特性和风险,并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
其次,新准则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价格,它反映了金融工具的实际价值。
准则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方法进行了规范,包括市场报价法、可比交易法、收益法等。
这些方法的使用旨在提高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此外,新准则对于金融工具包括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加详细和细致的要求。
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工具,它的价值是依赖于基础资产的变化。
新准则规定了衍生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以确保企业对于衍生工具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准确评估,并更好地管理相关风险。
新准则还引入了针对金融工具担保和抵押的额外披露要求。
企业在财务报告中需要详细披露其担保和抵押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等信息,以提供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全面、准确的数据,从而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
最后,新准则还对于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进行了修订。
减值准备是指由于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而产生的损失。
新准则规定了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和披露要求,从制度上加强了资产减值管理。
综上所述,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布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和规范的会计处理指导,提高了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保护。
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并遵守这一准则的要求,以确保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符合规范,从而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
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施行相关衔接问题解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施行相关衔接问题解析目录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施行时间表 (3)(一)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3)(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4)二、投资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施行时间不一致的相关问题 (4)三、首次施行日衔接的基本原则 (6)(一)新CAS 22的衔接基本原则 (6)(二)新CAS 24的衔接基本原则 (7)四、首次施行日衔接的具体规定和运用 (8)(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8)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3.业务模式判断 (10)4.合同现金流量判断 (11)5.具体运用 (13)6.金融工具类别和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的对应关系 (19)(二)金融资产的减值 (20)1.减值的适用范围 (22)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的简易方法 (22)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的一般方法 (23)4.具体运用 (24)(三)套期会计 (26)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施行相关衔接问题解析自2019年1月1日起,境内上市公司将全面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以下简称“新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以下简称“新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以下简称“新CAS 2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以下简称“新CAS 37”)。
四项准则中,变化较大的是新CAS 22和新CAS 24,新CAS 23并未对企业有实质性的影响,新CAS 37只是修订与CAS 22以及CAS 24修订内容相关的披露要求。
2019年1月1日是上述四项准则的首次施行日,企业需要根据各项准则的衔接规定,在施行日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确定调整相关金融工具账面价值、期初留存收益和期初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四项准则中,特别是新CAS 22,其衔接规定相对比较复杂,本期谨信计要主要站在首次施行日的角度,讨论企业需要进行的一系列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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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引入新方法 ➢ 会计处理: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首
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的会计处理根据被套 期项目的性质分别进行处理 ➢ 相关影响: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企业交易的经济实 质,提供了与其他领域相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 提高了会计结果的可比性,减少了企业损益的波 动性。
否
加?
是 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计算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并始 终对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计 提损失准备
运用低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的简化处 理方法吗?
是
确认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并按照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算 利息收入
对于不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按照账面余额计 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是否为应收账款、合同
否
资产或应收租赁款?
是
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是否包含重 大融资成分或是否为应收租赁款?
否 是
既可选择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也可选择根据一般模型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工具是否为购买或源生已发生
是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否
金融资产在报告日的信用风险是否
是
较低?
否 否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
1、金融资产分类“新标准”
新标准: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四类
改为
三类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是金融工具投资吗?
是 是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吗?
否 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公允价 值变动吗?
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仅仅来源于本金和利
否 息的偿付吗?
否
是
否
否 是
业务模式仅仅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是 是 吗?
否 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 售金融资产二者兼有吗?
是 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消 除会计错配?
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消 是
除会计错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1.2嵌入当从混合合 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5、 新准则执行时间及适用对象
2018年1月1日 2019年1月1日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在境外上市的企业
✓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
2021年1月1日
✓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
鼓励企业提前施行!
➢ 引入“再平衡”机制
变化: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 影响: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的引入,更加贴近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实务,在一些情形下避免了套期关系 的终止,简化了企业的会计处理,适应了企业实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4.3增加套期会计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修订前会计处理及影响 ➢ 会计处理:当企业仅指定期权的内在价值为
或义务的重复确认等问题
➢ 增加了继续涉入情况下相关负 债的计量
➢ 明确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情 况下转入方的会计处理
4、套期会计准则重大变化
1 2
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改进套期有效性评估:从“定量”到“定性”
3
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4
增加套期会计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5
增加套期会计中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4.1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 套期工具范围增大 ✓允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 工具。
➢ 被套期项目范围增大 ✓ 允许将非金融项目的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 允许将一组项目的风险总敞口和风险净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 允许将包括衍生工具在内的汇总风险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
➢ 如无法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应将 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修订前会计处理TEXT HERE
修订后会计处理
➢主合同为金融资产 应将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 不再分拆 ➢主合同为非金融产 继续沿用现行准则关于分拆的规定
2、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法”示例
3、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修订后的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在维持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判断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
判断标准、过程及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
金融资产转移判断
相关会计处理
➢ 突出金融资产终止的判断流程 ➢ 明确资产证券化等特殊业务终止
确认的判断标准 ➢ 明确了对可能产生的对同一权利
2019
金融工具准则重大变革
2020/6/3
准则修订背景
➢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且主观性强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 ➢金融资产证券化会计实务指导不够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而诞生!
修订主要内容
1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 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 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 强调套期会计与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4.2套期有效性评估及套期关系再平衡
➢ 改进套期高度有效性评估:从“定量”到“定性”
变化:取消了现行准则中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代之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更加注重 预期有效性评估 影响:有效降低企业运用套期会计的门槛,减少企业运用套期会计的成本和工作量,并且有助于在财务报表 中更加恰当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