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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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范本)

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合同范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按照与组团社的合同约定,实施组团社的接待

计划,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 社合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G F-2012-2404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按照与组团社的合同约定,实施组团社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电话: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所属部门: 业务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财务联系人:电话:传真: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电话: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所属部门: 业务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财务联系人:电话:传真: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说明使用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1者之间签订团队国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2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3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4推行使用。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人(名单可附页,等旅游者: 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定义和概念第一章 本合同词语定义第一条 、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1务的企业法人。、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2、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3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1)交通费;住宿费;(2)餐费(不含酒水费);(3)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4)(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6)旅游费用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4)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5所。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

旅行社聘用合同范本

旅行社聘用合同范本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条旅游者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10万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5万元) ) 万元2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意外医疗保障②.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5千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5.索赔要求与程序(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6.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

最新国内旅游旅行社与地接方合同模板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 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BF--20xx--2705)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BF--20xx-- 2705)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BF--20xx--2705) 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第一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组团社和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样本

组团社和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样本 组团社和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组团社与地接社间的委托协议委托方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工商执照注册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联系电话:受委托方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工商执照注册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联系电话:鉴于《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甲乙双方为保证旅游团(者)的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及合作双方的正当权益,为适应旅游市场的发展需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相互信赖及友好合作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开展事宜达成如下: 一、旅游接待委托业务的内容、甲方将自组或自己受委托的旅行 团(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业务交给乙方在当地具体负责安排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接待标准来安排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费用详见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表》及日常往来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表》应作为双方每次具体旅游接待业务的必备附件。 二、旅游接待委托合同的期限::、委托合同的期限为贰年,从签 订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具体为年年11月24日至年11月24日止。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应重新签订新委托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来接待旅游团(者),并对服务内容和质量、旅游者的安全进行全长的质量监督。 、甲方有权在出团前知道乙方全程接待安排的房、车、餐、导游、景点等具体情况,以便向旅游团(者)通报。 、甲方有权对因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等问题引起的客人投诉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经济损失(经客人、甲方、乙方三方认可或旅游质检部门确定)实行结算时扣款。 、甲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旅游者前往乙方所属旅游目的地,为乙方提供旅游客源。 、甲方应当在旅游者进入乙方所属地域时,提前用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必须注明:①接待标准;②行程安排; ③旅游者人数;④所需房间数;⑤到达接待地的航班或火车、汽车; ⑥其它甲方认为必须的条件。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 效性。 就《旅游行程表》事宜告知旅游团(者),并签订组团合同。 、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旅行社的旅游合同范本

旅行社的旅游合同范本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相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 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 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 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 提升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 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 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 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 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 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能够按照本合同第 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旅行社代理合作协议

北京匹匹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供应商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代表于上海市闸北区签署订立: 甲方旅行社名称:北京匹匹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杰海职务:法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110302002858841 旅行社经营许可号码:L-BJ-CJ00450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7号C座1009-A号 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旅行社名称: 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旅行社经营许可号码: 注册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出国出境和境内旅游事业,进一步加强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双方就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及具体操作规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及定义 1.本合同旨在约定甲乙双方关于游客招徕和落实接待计划等事项,规范双方的操作规程,避免出现差错, 分清责任,在产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2.甲、乙双方应各自提交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乙方作为组团社提供在其营业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组织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 区旅游)和边境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 4.乙方委托甲方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和获得的许可资格内,为其招徕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 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旅游者。前述旅游业务需经旅游监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应在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委托甲方开展招徕业务。 5.甲方作为代理社,接受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 第二条合作内容 1.在甲、乙双方的合作过程中,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的线路计划及活动内容,为乙方招徕、 组织游客(包含散客或团队)参加【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境外旅游】,乙方组织任何旅游均应取得有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完整版)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经营范围:(一)入境旅游业务;(二)国内旅游业务;(三)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代理社: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在《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或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 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白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白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 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服务合同范本

篇一:旅游公司合同范本 团团转国内旅游服务合同 团团转校园休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团团转国内旅游服务合同条款 编号: 甲方: (旅游者或团体等) 乙方: 团团转校园休闲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分别是(人名)。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一人成行为报价基准。 (二)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计算在内) (三)出发地点及时间: (四)返回地点及时间: (五)旅游路线: (六)交通工具:(七)住宿标准: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得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 要为 (十)出发前应付请全部旅游费用: 元/成人,元/儿 童.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千百十元整 ¥元。(十一)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二)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出发前,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 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1、旅游者承担 2、第三人承担(需第三 人签章确认)。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合同 1、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 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 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行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三日(不 含)通知旅行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者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2404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按照与组团社的合同约定,实施组团社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团(者)在当地参观游览等活动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甲方(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经理职务,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陕西省××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确定平均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8小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特殊季节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按照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每日劳动报酬为150元。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元。

地接合同范本

编号: 旅行社旅游业务委托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开户行: 帐号:全称: 乙方:中国旅行社总社黄山原野有限公司太平分公司(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龙井西路14号邮政编码:245000 法人代表:吕柏乐电话:0559-******* 传真: 0559-******* 营业执照注册号:(1-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L-AH00071 开户行:建行黄山支行帐号:3400 1696 3080 5300 5846 全称:

甲乙双方为保证旅游团(者)的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及合作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公平、自愿、友好合作基础上,就双方旅行社旅游业务互为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身份届定及总则 1、甲乙双方按组团、地接业务划分都具有承担组团社(方)与地接社(方)称谓的双重身份,即:当其作为“送团方”时称谓“组团方”,当其作为“接团方”时称谓“地接方”。甲乙双方都具有旅游业务的委托权与接受委托的被委托权。 2、组团方将自组旅行团(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业务交给地接方负责安排接待,地接方同意按照组团方提出的接待标准来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具体行程安排及标准费用详见《旅游行程表》。 3、地接方应保证服务内容和质量,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并接受组团方的质量监督。 二、旅游行程 1、组团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属地组织旅游者前往地接方所属旅游目的地发团计划,为地接方提供客源。 2、地接方应及时向组团方提供行程与报价。 3、组团方应当在旅游者进入地接方所属地域前3天(有大交通的应提前10天以上),用书面传真形式向地接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注明①接待标准; ②行程安排;③旅游者人数;④所需房间数;⑤到达接待地的航班或车次;⑥其 它组团方认为必须的条件。地接方应当在接到组团方《旅游行程表》传真件之日起1天内予以确认。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BF----2705)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旅行社合作协议(完整版)

旅行社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条件 1、乙方是经过旅游监管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乙方是自愿成为甲方在该旅游目的地战略合作伙伴,同意本协议中的合作预定,并有能力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特定团队要求,为甲方游客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认真完成团队约定的接待任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如泥石流,罢工,战争,气候因素,交通延误,机械故障等。 第二条合作模式及产品价格 1、乙方作为甲方在衡水区域的接待单位,接待甲方的旅游业务(服务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安排甲方团队或者散客的用餐,住宿,用车,导游服务)。 2、乙方应在其新产品推出的第一时间内,将该产品的成本构成及优惠政策告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策划和包装,以保证甲方代理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进而保证甲、乙双方的长久利益。 第三条合作内容及要求 1、导游服务 (1)乙方导游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并佩戴导游证上岗。 (2)乙方导游员应与甲方全陪(领队)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3)乙方导游员应举社旗接送站,严格按照《导游服务质量》提供服务。不得中途停止接待服务(甲方及甲方游客单方面违反合同除外),不准私自让他人参加团队活动。 2、用餐标准 (1)乙方安排甲方客人在环境好,餐饮质量好,具有接待旅游团队及散客用餐条件的餐厅用餐,并严格按照确认餐标执行。 (2)每次用餐期间,地陪及全陪要巡餐。 3、住房标准 (1)乙方接待团队及散客安排的酒店,要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选择同档次酒店中有

旅行社地接社合同样本

旅行社地接社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组织,接待旅游团队,确保旅游质量,经平等友好协商,就旅游团队接待及结算等有关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业务委托合同。 一、本合同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内的多批次团队,以确认团队接待事项的往来传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经营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留存复印件及经授权的业务往来传真确认章式样,授权业务经办人签名式样(签章式样如下)。 甲方确认章式样: 乙方确认章式样: 经办人签名式样: 经办人签名式样: 三、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待甲方的旅游团队,由乙方负责提供与安排甲方团队在旅游目的地的住宿、饮食、用车、游览活动、导游服务、往返交通及其他相关配套接待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每批次团队应及时通过传真件向乙方预报及确认团队计划,接团标准、团费标准与其他委托事项。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山东地区景点价格、餐住价格等信息。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处理乙方接待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投诉等事项。 4、甲方根据与乙方确认的团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团费。 5、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团队计划后,应及时确认,并保证严格按照合同及团队计划的各项要求提供接待服务,确保无违 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2、乙方的团队接待价格应不高于市场同类价格,以保证团队接待费用具有市场竞争力。 3、乙方所选用的酒店、餐厅、车辆(船)、景区、导游及其他旅游接待设施应具备合法的旅游接待资质与接待能力。并保证游览项目无违法、违规、高风险及其他不在甲方所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承保范围内的内容。 4、无甲方或团队全体成员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行程与服务内容;不准增减游览项目。乙方不得有诱导、欺骗、胁迫游客购物或接受有偿服务。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团队的动态,以保证团队接待质量。 6、在旅游行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包括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等),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局面,安抚团队,此过程中双方应共同有义务收集、保留各种证据并立即向甲方及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理事件过程中,产生的新增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事后再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认定责任方,(如错在甲方,甲方应在行程结束之后三日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全额返还给乙方),乙方也不得以费用增加为由,影响团队的正常行程、服务标准及游客的合法权益。 7、由于自然环境或不可抗力导致旅游行程延误,而造成损 失的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回避、推卸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的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应向甲方返还其中的差价,并按总团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因乙方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组团社和地接社就国内旅游接待业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2. 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反复使用,操作单团接待业务时,与合同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主要指《接待计划书》)共同使用。 3.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组团社”即“组团旅行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即“地方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处,应当划“∕”以示没有特别约定。 6.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有关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查用。

7.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 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新整理版

编号:LD-2021013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本新整理版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titlecontent] 旅行社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方:旅行社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元 第四条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第六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险,保险金额万元/年

第七条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3)甲方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以提成奖励,乙方另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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