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改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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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总结评估。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一)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特殊用途的公务用车。
(二)实行社会化出行。鼓励公务人员采取公共交通、自驾、拼车等方式出行,给予适当补贴。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5.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公务人员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认识和执行力。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2.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认识和执行力。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编制。

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引言公务用车制度是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工作中使用车辆的规范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着不少问题:公车私用、车辆过度配置、费用浪费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和规范,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政府的廉洁和节约。

二、改革目标1. 实现公车私用行为的杜绝,公务员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事务;2. 优化车辆配置,合理规划公务用车队伍,降低公务用车数量;3. 提高用车效率,减少用车时间,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4.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5. 营造廉洁节约的政府形象。

三、改革措施1. 完善规章制度(1)修订公务用车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和权限。

(2)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配置比例,根据工作需要和行驶里程确定公车数量。

(3)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禁止公车私用行为,对违规使用的公车进行严肃处理。

2. 优化车辆配置(1)建立公务用车库存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盘点,根据需要适度削减车辆数量。

(2)合理规划公务用车队伍,充分发挥车辆利用率,避免部分车辆闲置浪费。

3. 推进公务用车共享(1)建设公务用车共享平台,实现公务用车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根据需求进行分时租赁。

(2)推动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加快更新公务用车车队,提高公务用车的绿色环保性能。

4. 加强管理和监督(1)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实现公车的全程可追溯管理,有效控制公车流失和滥用情况。

(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1)优化用车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用车效率。

(2)推广使用先进的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用车信息查询和车辆调度等服务,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效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

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参改范围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024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详解

2024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详解

2024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详解公务用车作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工具,其管理规定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以及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2024 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一、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2024 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和运行公务用车的单位。

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厉行节约、保障公务、规范管理、公开透明。

厉行节约是指在满足公务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购置和运行成本,避免浪费。

保障公务则要求确保公务用车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规范管理强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要求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处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车辆配备标准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是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4 年的规定中,车辆配备标准根据单位的性质、职能、人员编制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用车标准相对较高,而基层单位的用车标准则相对较低。

同时,对于车辆的排量、价格、车型等也有明确的限制。

例如,一般公务用车的排量不得超过 18 升,价格不得超过 18 万元。

特殊工作需要的车辆,如执法执勤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等,其配备标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制定,但也必须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车辆购置管理公务用车的购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首先,单位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配备标准,提出购置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购置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购置。

在购置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节能环保的车辆。

同时,要加强对购置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

四、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公务用车制度规定是指对政府及公务人员的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改进,以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性,加强车辆使用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

公务用车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为公务工作而购置和配备的车辆,包括车辆的购置、配备、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管理。

公务用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经济性,遏制公车私用,降低行政成本,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使用。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和完善:1.完善公务用车购买管理制度。

公车购买应当按照节约型、环保型、适用型原则,选购适合单位需要的车型和规格,限制并规范豪华车的购买。

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公车购买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务需要,不得违规使用,严禁私用。

对于公务活动中的出行,应当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租赁服务,减少车辆使用量。

对于必须使用车辆的情况,应当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时间、路线和车速,提高效率和安全性。

3.健全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制度。

对于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依据车辆使用情况和维修周期,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及时执行。

保养和维修应当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对于保养和维修费用,应当事先做好预算和审核,杜绝浪费和滥用。

4.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级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公务用车的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费用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5.加大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当使用,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的人员,要追究法律责任,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公务用车制度是推进政府机关的创新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措施。

通过规范和改进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廉政水平,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条鼓励领导干部购置自备车,但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补贴或变相补贴个人购车费用。

鼓励干部职工学习驾驶技术,但不得用公款支付学习费用。

第二条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因职务调整、人事变动、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调整补贴标准的,应当按照程序逐级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

第三条涉改人员领取交通补贴,自行负担交通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下属单位报销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交通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赠送的汽油票或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有价凭证。

各单位对交通补贴对象按资金报支渠道,单独建立交通补贴支出台帐;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汽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维修费等发票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以备上级检查。

第四条涉改人员应当保证和提高办事效率,不得为节省交通包干费而影响工作;享受购车补贴的人员不得将自备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而影响工作。

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的,除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上缴不当得利外,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停发____个月的交通补贴;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停发____个月的交通补贴;累计违反规定三次者,下月起停发交通补贴。

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增加扣发____个月目标奖的处罚。

第五条各单位不得擅自添置公车;保留公车的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保留车辆。

保留公车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建立车辆档案,安装GPS定位系统,报局纪委、监察室备案,实行科学管理,动态监控。

保留公车应当统一喷涂交通标识。

第六条保留公车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加强管理,不得出租、外借;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车辆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到人。

负有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公车的保管人、使用人和驾驶人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违反规定出借或供他人特别是领取交通补贴的涉改人员使用。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成为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公务用车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

2. 公平公正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和维护要公平公正,不得擅自调动他用,不得发生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等情况。

3. 节约用车公务用车使用应合理安排,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浪费和滥用。

4. 透明公开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和维护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用车审批所有公务用车的调配和使用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审批机关要对用车事由进行合理评估,确保用车工作真实合理。

2. 用车配额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用车配额,并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用车配额要精确到单位和个人,严禁超配、超标准使用。

3. 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辆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维护。

同时,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确保用车工作规范有序。

4. 用车监督建立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日常监查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对于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的情况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5. 用车改革根据实际需要,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探索建立公务用车共享制度,提高用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管理责任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3. 部门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和协调,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教育为了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改革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和理解。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3篇)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如下:1. 公务车应当按照公务需要合理配置,严禁以公务车为私人用途。

2. 公务车购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配置标准购买。

3. 公务车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经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

4. 公务车使用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5. 公务车应当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维修、保养经费应当按照规定按时足额拨付。

6. 公务车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检测费用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7. 公务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险投保,确保事故责任能够得到合理赔偿。

8. 公务车使用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驶日志和公务用车申请、报销单据等,确保公务车使用情况可追溯。

9. 公务车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废、注销。

10. 公务车管理应当严格执法,对违规使用公务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以上是车改公务用车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管理细则根据各级政府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

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车改工作中涉及的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公务用车配备:明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数量,按照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职级划定公务用车的档次。

2.公务用车采购:规定公务用车的采购程序和标准,明确采购流程、法定程序和监督要求,确保公务用车的合规采购。

3.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明确禁止非公务用途使用,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申请流程。

4.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明确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和检查要求,建立健全的保养、维修和检查制度,保证公务用车的正常使用。

5.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的登记、备案、报废和处置程序,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6.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明确公务用车费用的报销标准和程序,规范公务用车相关费用的报销流程,加强费用管理和监督。

7.公务用车监督:建立公务用车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方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检查。

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规定【最新版】

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规定【最新版】

公务用车改革后续管理规定第一条鼓励领导干部购置自备车,但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补贴或变相补贴个人购车费用。

鼓励干部职工学习驾驶技术,但不得用公款支付学习费用。

第二条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因职务调整、人事变动、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调整补贴标准的,应当按照程序逐级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

第三条涉改人员领取交通补贴,自行负担交通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下属单位报销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交通费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赠送的汽油票或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有价凭证。

各单位对交通补贴对象按资金报支渠道,单独建立交通补贴支出台帐;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汽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维修费等发票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以备上级检查。

第四条涉改人员应当保证和提高办事效率,不得为节省交通包干费而影响工作;享受购车补贴的人员不得将自备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而影响工作。

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的,除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纠正违规行为,上缴不当得利外,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停发1个月的交通补贴;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停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累计违反规定三次者,下月起停发交通补贴。

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增加扣发1-12个月目标奖的处罚。

第五条各单位不得擅自添置公车;保留公车的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保留车辆。

保留公车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建立车辆档案,安装GPS定位系统,报局纪委、监察室备案,实行科学管理,动态监控。

保留公车应当统一喷涂交通标识。

第六条保留公车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加强管理,不得出租、外借;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车辆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到人。

负有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把关,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公车的保管人、使用人和驾驶人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违反规定出借或供他人特别是领取交通补贴的涉改人员使用。

2024年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车辆技术的日新月异,已有的公务用车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因此,为了提高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的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公务用车的作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二、改革目标1. 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 优化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提高工作的便捷性和效率。

3. 提升企业形象,加强职工的自主管理和自觉遵守制度。

三、改革内容1. 统一公务用车管理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公务用车调配和管理工作。

该部门将制定统一的用车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公务用车调配及管理(1)明确公务用车调配的原则,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级使用”的原则。

具体操作由各级管理部门按照需求向上级报告,由上级进行调度和分配。

(2)建立公务用车调度与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查询。

同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建立公务车辆登记和使用制度,对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登记及归还等环节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公车的合理使用和状况的实时掌握。

3.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限制严格限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除公务外,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公务用车仅限于公务员工需要长途出差、运送重要文件或物品、执行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下使用。

4. 公务用车配置和更新(1)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保证车辆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工作要求。

(2)制定公务用车的更新周期,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技术更新状况,进行定期更新和淘汰。

同时,鼓励采购新能源车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建立公务用车采购评审制度,严格审查采购车辆的合规性和性价比,避免资源浪费。

5. 公务用车使用记录和信息公示(1)建立公务用车使用记录制度,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以便监督和管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廉洁用车,节约用车,保障公款不被滥用,本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下设机构的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单位办公需要,由财政拨款购置或予以财政补助的机动车辆,或单位按照规定由自有机动车及租赁车辆中选配的用于完成公务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应以节约用车、优化管理、提高效益为准则,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的法定用途和限制规定,实现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共资产的有效保护。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规划和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其中公务用车配备的数量、品种和配置应当与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六条单位应当对公务用车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公务性质和用途合理配备公务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要求和能源节约要求配备和选购。

第八条凡是试点使用的节能车型、新能源车型,必须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申请财政补贴后方可购置使用。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公务用车调剂,在调剂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务用车的实际使用情况、车型、技术状况和保险费用等要素,合理调剂公务用车。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当分类保险。

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品牌、型号、用途、年限等因素对公务用车进行合理保险,确保单位公务用车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合理节约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自行拟定购车方案,送所在地级市财政局核批后报省级财政厅备案。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公务用车配备暂行规定》的规定,定期组织核查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法定用途,明确规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时段、路线等,保证公务用车实际用途合法合规。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高效、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立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职责包括:1. 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实施公务用车的购置、调配、维修、报废等工作;3. 监督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确保合规使用;4. 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成本进行分析评估。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购置与登记第六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必须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严格限定在执行公务活动范围内。

第九条使用公务用车应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记录使用情况。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维护与报废第十条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具体管理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公车改革管理规定

公车改革管理规定

公车改革管理规定1. 引言公车改革是指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与使用进行规范和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公务用车管理中曾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不规范使用、滥用等情况。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公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公车改革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2. 基本原则2.1. 法律依据公车改革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依法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与使用。

2.2. 审慎用车公务用车应以工作需要为基础,合理使用,严格控制用车数量和规格,避免滥用和浪费。

2.3. 公开透明公车改革管理应加强信息公开,做到用车情况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公务用车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4. 自律约束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车改革管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的合规使用。

3. 具体规定3.1. 用车申请与审批公务用车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应按照规定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例如出差证明等。

公务用车的审批标准严格,必须符合工作需要。

3.2. 用车人员限制公务用车仅限公务人员使用,不得借用给非公务人员使用。

公务人员在使用公务用车时,还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如佩戴安全带等。

3.3. 用车方式与数量公务用车应合理安排用车方式和数量,避免过多使用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应以集中方式使用,减少分散用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4. 用车范围与区域限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应限定在公务活动需要的范围内,不得越界或用于私人事务。

公务用车的使用区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规划,避免长时间或长距离使用公务用车。

3.5. 用车记录与报销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用车目的、时间、里程等信息,并及时上报。

用车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出车和回车登记表,合理报销用车费用。

3.6. 用车检查与维护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优化用车结构,提高用车效益,特制定本《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节约为主、科学用车的方针,加强用车管理,降低用车费用,提高用车效益。

(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节约用车的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滥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

(三)强化用车审核、监督和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用车审批制度,加大对公车私用的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优化用车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使用。

二、具体措施(一)严格用车审批制度。

中央事业单位应建立常态化的用车审批制度,公示审批结果,防止用车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对于非常紧急或特殊情况的用车需求,应当求证核实,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公车私用严禁。

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不得滥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出现公车私用违规行为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优化用车结构。

中央事业单位应当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使用。

对于需要用车的情况,应尽量使用小型车辆,减少用车费用。

(四)加强用车监督和管理。

中央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车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车辆运行台账和加油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设立用车管理机构,确保用车程序合规、用车费用公开透明。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宣传引导。

中央事业单位应当通过会议宣传、新闻媒体、内部通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工作人员提高用车意识,养成节约用车好习惯。

(二)设立制度监督机构。

中央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制度监督机构,对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制度落实。

(三)强化技术支持。

中央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车辆运行管理技术的培训和专业支持,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效益。

同时,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车辆状态进行检查,确保用车安全。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监管和规范也越来越严格。

公务用车是公共支出的一部分,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公务用车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共财政的利用效率,强化公共服务理念和节约型文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使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购买和维修保养的工作用车、执法用车和公务接待用车等车辆。

同时,对使用国有资产购买的车辆也适用。

二、使用原则公务用车应当以为群众利益服务为宗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使用应当围绕以下原则:1.严格节约,根据工作需要准确合理地配置管理公务用车数量,避免滥用和闲置。

2.公正公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原则,绝不搞特权、过度使用等现象。

3.保障安全,各单位应当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驾驶员岗位的职责和风险承担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规范,确保公务用车的人员和车辆安全。

三、管理机制1.配备合格驾驶员。

各单位应当在驾驶员身体健康和长期从事驾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驾驶员操作技能和管理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配置合格驾驶员,严格审核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2.加强维护保养。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事故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工作和保养标准的监督。

及时维修保养能够延长车辆寿命,减少维修成本和故障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和公共财政利用效率。

3.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所属单位和工作需要来规划和确定,公务用车应当主要用于实施换乘服务、差旅服务、应急项等工作服务,而不应当被滥用或擅自挪用。

除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外出旅游、购物、接待、自己使用等非法私人行为。

同时,机关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随时查看和监管公务用车的实际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1.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范围、数量和用途,严格
限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2.明确公务用车的申领和使用程序,建立公务用车申领和审批的制度,并加强审批环
节的监督,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3.改革公务用车的配置方式,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的方式,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4.制定公务用车的使用标准和限制,明确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务用车、哪些情况下
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如明确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接送家属、购物等。

5.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设立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配备、维
护和保养,定期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6.建立公务用车的绩效考核机制,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标
准和程序使用公务用车,同时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7.加强公众监督,通过公开公务用车的使用信息和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和审查。

8.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向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普及有关公务用车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提高他们对公务用车制度的遵守和理解。

9.加大巡视和监督力度,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理,确保公务用车制度的有效实施。

10.不断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和优化改进,确保公务用车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24〕45号

《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24〕45号

《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24〕45号一、背景和意义公务用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滥用公务车、低效用车等现象频发。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效率,山西省决定对公务用车制度进行。

二、目标1.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2.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机制,防止公务用车滥用和浪费。

3.加强公务用车监督和审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的透明度。

三、内容1.优化配置。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公务单位要统一规范采购,确保公务用车符合标准和要求。

同时,加强对公务车座位数的控制,避免过度配备。

2.严格管理。

建立公务用车申请制度,由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和管理公务用车。

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滥用或私自改变用车性质。

同时,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安全。

3.提高效率。

公务单位要加强计划管理,确保用车需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推行公务用车轮换制度,避免公务用车长期闲置和使用寿命过长。

4.加强监督。

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措施。

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

制定山西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规定,明确各级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山西省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公务用车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

4.加强监督执纪。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公务用车制度的要求,对滥用公务用车、低效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预期效果1.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减少公务用车的滥用和浪费。

2.提升公务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形象,提高公务服务水平。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第三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实施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备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所有车辆,包括上级下拨实物车辆和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社会赠送车辆,都要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

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第五条县财政部门根据年度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县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第六条公务用车必须选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采购。

第七条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配备使用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

第八条一般不配备越野车和高于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确因防灾抗灾需要配备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第九条严格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一条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第十二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费用等信息.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党政机关通报或者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2023年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23年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23年车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用车效率和节约用车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中央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公务用车管理单位。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和使用公务用车,发挥公务用车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公务用车采购第五条公务用车采购应公开、透明、竞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六条公务用车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工作任务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确定品牌和型号。

第七条公务用车采购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号,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八条公务用车采购过程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产品质量可靠。

第九条公务用车采购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不得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章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第十条公务用车配置应基于工作需要和用车量,科学合理进行。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配置应按照职务级别和用车频率进行分类,不得超标配置。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滥用或私自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持有效的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公务用车的采购、配置、使用等信息。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用和挪用公务用车。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废车处理,确保车辆更新换代。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管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公车改革管理制度

公司公车改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降低公务用车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用车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坚持以下原则:1. 效率优先,成本控制;2.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3. 安全保障,责任到人。

第二章公车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改革;3. 监督检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4. 负责公务用车采购、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公车采购第七条公务用车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采购。

第八条公务用车采购应综合考虑车辆性能、燃油消耗、维护成本等因素,选择经济、实用、环保的车型。

第九条公务用车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公务用车需求;2.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需求;3. 采购部门组织实施采购;4. 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公车使用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务需要,合理安排公务用车,避免浪费。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不得用于私事,不得公车私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五章公车维护与报废第十五条公司公务用车维护由指定维修点负责,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维护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报废。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报废流程:1. 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2.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核;3. 采购部门组织实施报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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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革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实施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备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所有车辆,包括上级下拨实物车辆和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社会赠送车辆,都要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

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根据年度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

县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第六条公务用车必须选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采购。

第七条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配备使用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

第八条一般不配备越野车和高于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确因防灾抗灾需要配备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第九条严格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一条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第十二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费用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党政机关通报或者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

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二)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三)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八条不准公车私用。

(一)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二)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

除了公务外出和加油、维修、保养等情况,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制度,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统一封存,存放在单位指定位置。

第十九条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务用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务用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加油、维修、保养、保险、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定点投保,定点单位由县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

(一)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二)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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