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临床诊断依据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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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文件
青卫医妇字〔2007〕66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临床诊断依据及
处理流程〉、〈手足口病及其并发症治疗指导原则(施行)〉及〈小儿手足口病中医防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及驻青各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手足口病临床诊断依据及处理流程〉、〈手足口病及其并发症治疗指导原则(施行)〉及〈小儿手足口病中医防治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07]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手足口病发病率较往年明显升高,少数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但我国尚未将手足口病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缺乏统一诊断与报告标准,无特异性防控措
施,给诊疗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据最近疫情分析,我市手足口病疫情不容乐观,重症患者随时可能出现。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手足口病防控形势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保护儿童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组织,落实岗位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做好组织、人员、设备、物资等各方面的调配,随时应对突发疫情及重症患者救治的各项准备。
二、科学诊断,规范治疗。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省卫生厅制定的《手足口病临床诊断依据及处理流程》、《手足口病及其并发症治疗指导原则(施行)》及《小儿手足口病中医防治方案》,市妇儿中心及各妇幼保健所要进行全员培训,其他医疗机构的小儿科、皮肤科、院感科、感染性疾病科、医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要进行培训,努力提高诊疗水平。要严格按照标准,科学诊断,必要时邀请上级专家会诊,防止出现误诊、漏诊。对确诊患者要规范治疗,避免过度治疗,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机构。
三、加强危重患者救治,减少患者死亡。手足口病多发于5岁以下婴幼儿,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给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为保证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我局指定青岛市妇儿中心作为危重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各区市也要指定1所辖区内技术水平最高、抢救能力最强的医院作为本区市危重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要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及呼吸机等仪器设备,建立完善的儿科重症监护室,保障危重患者的抢救。各级各类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