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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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A1项目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说明

➢本章说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应和安装所需之各项技术要求。

➢系统施工应完全符合中国消防部分要求和中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等规范。

➢监测和信号显示的布线及电缆规格必须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及当地消防局的要求。

➢所提供的设备供应商必须在当地有相关业绩。

2)质量保证

➢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具有至少五年生产本产品历史的厂商制造

➢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强制3C认证报告

➢根据公安部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所提供的主机和监控探测器必须分别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且产品外形,基本参数,内部结构以检验报告内容为准

➢所提供的设备应至少提供两年质保

➢所提供监控探测器应本身防火

➢所提供探测器应通过电磁兼容试验,取得电磁兼容试验报告(EMC报告)➢主要元器件应为本厂自身生产,禁止贴牌

3)需报送的技术文件

在设备进场验收阶段,至少须报送下列文件供审批

➢中国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有效检验报告和对应的3C报告➢详细产品说明书、设备和部件表、制造厂商的数据和产品样品。

➢详细的系统图、控制图及说明。

➢制造商印制的安装、运行和维修说明包括所有设备之安装和操作程序、接线详图、回路接线详图、用作诊断的波形/电压详请、零件清单、建议的零配件清单、所提供之配件清单、维修和建议的维修内容和频率。

➢EMC报告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4)系统总体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必须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型式试验验证合格。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以精确探测电气火灾发生的隐患为主,预防电气火灾,以及由于电气打火而引起的火灾为主,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的几率。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不应断开主回路而影响供电的连续性。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方便的区域化管理,集中管理,操作及维护。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数字化通讯技术,利用RS485总线控制管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稳定可靠,通过了EMC电磁兼容试验,抗干扰性能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探测精度高,误差小于等于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具备报警延时设置,并且连续可调,报警响应周期短,误报率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有友好的中文操作界面,操作简单方便。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具备大容量的报警记录功能,并且可以打印记录功能,具备后备电源,保障4个小时连续供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满足对低压配电系统监控,具备固有正常泄漏电流的补偿功能,对故障的泄漏电流提供高精度检测,并且提供声光报警,报警值在30~1000mA之间,对于30~100mA之间的漏电报警值设定应以1mA为步长连续可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安装方便,布线简单。

➢工作环境:温度 -10℃到40℃;相对湿度 <90%;海拔不超过2500m

5)系统体系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单元(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数据集中监控管理中心)三部分通过RS485的两线制总线构成。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监控单元之间通过屏蔽双绞线RVSP进行通讯连接;监控单元与监控主机之间通过屏蔽双绞线RVSP-2×1.5mm2进行通讯连接,通讯距离大于1200m。

➢电气火灾探测器(独立式)

●采用高精度的零序互感器最为剩余电流探测执行元件

●精度为0.5%

●剩余电流报警值可设定在30-1000mA之间,30至100mA之间以步长

1mA连

续可调

●可以直接通过RS485通讯总线和监控单元通讯

●可以通过电缆或铜排

●需要具备EMC检验合格报告,抗电磁干扰能力强,减少误报

➢电气火灾监控单元(独立式)

●和电气火灾探测器组合形成子系统,可以带1个或多个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

●具备液晶显示

●具备自检功能

●本地具备声光报警,并且可以查询报警记录

●可对监控探测器进行参数设置

●可记录100条报警记录

●可以直接通过RS485通讯总线和监控主机通讯

●设备外壳应避免塑料易燃,具有明显防火结构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配置人性化中文监控软件

●显示范围不小于12英寸,便于运行人员操作

●工业工控机配置

●具备琴台式或柜式式两种安装方式

●配置后备电源保障4小时连续供电

●配置打印机和USB接口

●可储存12个月历史报警记录

●具备自检功能

●可以和其他系统主机进行通讯

5)系统组成

系统应由计算机软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单元,电源系统等组成。

6)系统回路

➢系统回路应此采用二总线高速传输,总线可连接系统所有外部设备,回路设计采用先进的抗干扰技术,可以有效的抵抗内部和外部各种干扰信号对系统的影响。

➢系统回路每隔一定数量的点处应设置总线隔离模块,回路任意总线处短路,回路设备应自动从该处被隔离,不影响该回路设备的正常工作。

➢回路最长距离要求不少于1200米且可加载。

➢通讯总线应采用屏蔽双绞线。

7)安装调试

➢安装之前需要对供电系统形式,配电箱三相电流检测值、用电负载情况进行确认。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二总线线缆敷设,应符合电气线缆敷设的一般规定。

➢主机外壳接地点PE处须接地良好。

➢总线不宜在强电桥架内混合敷设。

➢每个探测点的漏电流报警设定值可在系统调试时根据被保护电路的实时漏电流显示参数进行调整,一般按大于等于4倍实时漏电流进行整定。

➢电气火灾监控器嵌入安装于配电箱面板或柜内安装,如需开孔则开孔尺寸严格安装厂家提供尺寸。使用220V工作电源。

➢电气火灾探测器(互感器)固定于配电箱内部,与监控器之间连接。

➢电气火灾监控器和电气火灾探测器由成套设备厂家负责安装连接,与配电箱共同进入项目现场;总线由相关承建商负责连接;设备供应商负责以上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总线隔离设备的现场安装,每个节点的调式及试运行,设备远程无线通讯的调式工作。

8)软件升级和备件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长期软件免费升级服务。并及时向业主通报软件升级情况。

➢供应商应备用充足的备件、配件,可及时向采购商提供技术服务和备件服务。➢供应商应出具书面声明(由供应商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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