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模板】
抚州高新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责任设定依据
备 注
1
乡镇 人民 政府
未按 法律 规定 送子 的处 罚
行政 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 办法》 (1998 年 3 月 6 日国家 教委令第 27 号)第十一条:适 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 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 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 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 政府,对经教育仍拒绝送子女 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责任 岗位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 的,经办单位及相关工 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 任: 1. 应 予 移 送 不 予 移 送 的,应予立案不予立案 的,或者没有法律法规 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 罚的; 2. 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 造成损失的; 3.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 对应当予以制止、处罚 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 处罚致使发生事故的; 4. 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实施行政处罚的; 5.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 类、幅度的; 6.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 程序的; 7. 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 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 有权机关的; 8.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 生腐败行为的;
村镇 规划 建设 办公 室、 新村 办相 关责 任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行政职责,有下列 情形的,经办单位及 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 相应责任: 1. 应予移送不 予移送 的,应予立案不予立 案的,或者没有法律 法规和事实依据实施 行政处罚的; 2. 因处罚不当 给当事 人造成损失的; 3. 执 法 人 员 玩 忽 职 守,对应当予以制 止、处罚的违法行为 不予制止、处罚致使 发生事故的; 4. 不具备行政 执法资 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5. 擅自改变行 政处罚 种类、幅度的; 6. 违反法定的 行政处 罚程序的; 7. 应当依法移 送追究 刑事责任,而未依法 移送有权机关的; 8. 在行政处罚 过程中 发生腐败行为的; 9. 其他违反法 律法规
权责清单(适用于服务型行政执法、执法责任制)
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部门盖章: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在公共场所乱堆粪便、2、《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除。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民政府民政府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批准或者未按规划进行建设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强制 部门盖章: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Array 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给付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部门盖章: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查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兵役登记、初审、体检、政审、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河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对当年应征公民按照新兵征集条件进行审查,并应按照上级规定的人数比例,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经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后,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
”(4)《征兵工作条例》(1985年10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根不收费XX地区权责清单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部门盖章:十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经村民会议或者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请县级民法规的决定》修正。
微山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附件3微山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序号乡镇(街道)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及条款实施对象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备注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行政处罚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2014年10月省政府令第280号)第三十五条:“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法规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农村居民县住建局《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每平方米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无7个工作日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行政处罚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委托镇(街道)行使的权责清单【模板】
未设置应急照明;
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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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罚。
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
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
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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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九)是否依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对单位进行检查时,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5.《福建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七条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和广告牌、防盗等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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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县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消防救援大队
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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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奖励
行政奖励
1.制定方案:制定评选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结合申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门户网站公示。 6.表彰: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 7.送达和转报:送达并信息公开。
乡镇
2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立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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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奖励
行政奖励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制定方案:制定评选表彰方案。 2.组织推荐: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结合申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门户网站公示。 6.表彰: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 7.送达和转报:送达并信息公开。
3.裁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督促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乡镇/街道
某乡镇权责事项清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1.建立机制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2.决定阶段责任: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人员疏散决定,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
行政强制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 第十四条
1.制定方案责任:根据本辖区动物防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2.通知阶段责任:在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
2.审查阶段责任:对超生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应缴金额,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征收决定,开具缴款通知书;
4.收款阶段责任:根据缴交凭证开具收款票据;
5.送纳阶段责任:按规定将收款票据送达当事人;
6.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征收义务人履行缴交义务;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当事人执行优待;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乡镇主体责任清单
乡镇主体责任清单一、组织管理基层党建:明确党组织在乡镇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定期组织党员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和组织建设。
干部队伍:选拔具备领导才能和实干精神的干部,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升乡镇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
村级管理:指导和监督村委会的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制度建设:完善乡镇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纪律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进行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教育资源:提高乡村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和质量。
医疗卫生: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提升乡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医生的诊疗能力。
文化体育:建立图书馆、活动中心等设施,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社会保障: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三、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农村工业: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特色产业:根据地区特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提升经济附加值。
招商引资: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引进优质企业落户乡镇。
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支持。
四、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加强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垃圾处理:建立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绿色发展:推广清洁能源,鼓励绿色生产方式,减少资源消耗和排放。
环境教育: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五、社会稳定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矛盾调解: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治安防控:加强治安巡逻和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文化建设传统文化传承:挖掘和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6项)【模板】
附件1XX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6项)— 3—— 4—— 5—— 6—— 7—— 8—3行政处罚受委托开展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XX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11月26日修正)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1.告知责任:对违法事实确凿并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执行责任:执法人员应当场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当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行政程序规定》—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数据汇总表
南平市延平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清单数据汇总表
填表说明:
1. 其他权责事项“小计”一栏为:其他权责事项的汇总数据(即包括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其他,共4个数据之和)
2.行政权力“小计”一栏:为行政权力事项的汇总数据(即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共11个项目数据之和)
3. “单位”后的“合计”一栏:为部门责任事项的汇总数据(即指导协调、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其他责任事项,共5大类的数据之和)。
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样本
1
行政处罚
嵊山镇人民政府
2
行政处罚
嵊山镇人民政府
3
行政处罚
嵊山镇人民政府
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共41项)
序 号 类别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国务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 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 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 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项:公民违反本办法拒绝参加民兵 组织,拒绝、逃避预备役登记,民兵违反本办法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 教育不改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由基层武装部提请乡(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以及其 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 民政府予以警告,或者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一)伪造、毁灭证据的; (二)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实施主体 备注
嵊山镇人民政府
八
行政确认
共4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 放 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 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 婚育证明 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 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第四十一条:就业困难 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 、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 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二)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贵池区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
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
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 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 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1-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 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 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 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 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 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 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 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 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 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 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 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 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 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 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 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 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 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沐川利店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序 号 1 行政许可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审批 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统计站、安办(交管 办)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 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 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 人员进行核查。 3.决定责任: 在规定时限内,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构及相 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 理的;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 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 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 政许可的理由的;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在办理行政 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或者不在 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10.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 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 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决定的;11.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 标准收费的;12.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 取的费用的;13.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行政机 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0833)46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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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审查补助费给付标准;
3.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办理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4.事后监管:留存申报单据。
乡镇/街道
9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1.受理:对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告知申请人。
4.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5.决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到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裁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督促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乡镇/街道
11
生育证申领
行政确认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依法对申报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乡镇
4
防汛采取非常措施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行政强制
1.催告:经办人员草拟催告通知书,经审签后送达单位和个人,催告其履行义务并告之其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 2.决定:向领导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组织防汛非常措施实施。 4.事后监督:行政强制实施期限结束后,定期进行检查。
乡镇/街道
3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行政强制
1.催告:经办人员草拟催告通知书,经审签后送达当事人,催告其履行义务并告之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领导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查封工地或强制拆除。 4.事后监督:行政强制期限结束后,视情重新开工或重新建设。
2.审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裁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督促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乡镇/街道
10
民间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裁决
行政裁决
1.受理:对行政裁决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告知申请人。 2.审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乡镇/街道
7
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
行政征收
1.受理:取得财政、物价批复文件并公示。 2.审核:核定应征金额。 3.决定:作出征收决定,开具缴款通知书,根据缴交凭证开具收款票据,按规定将收款票据送达当事人。 4.事后监管:开展检查,督促征收义务人履行缴交义务。
乡镇/街道
8
给予接受绝育手术者补助
行政给付
乡镇
2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立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乡镇/街道
5
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行政强制
1.催告:经办人员草拟催告通知书,经审签后送达当事人,催告其履行义务并告之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领导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收缴或封存有关物品;填写收缴(封存)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5.决定: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到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事后监督:强制拆除或者清除后,定期进行检查。
乡镇/街道
6
地质灾害应急疏散
行政强制
1.催告: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如有需要应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2.决定: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执行: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4.事后监督:定期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
XX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单位
1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立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停止侵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立案。 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3.决定:法定告知、作出准予申领或者不予申领的决定(不予申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4.送达:制作并送达申领核准通知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加强监管,防止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及时反馈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