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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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三、安全六大系统安全六大系统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系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

四、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24小时运行,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温度、压力、有害气体等参数,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3)调度监控中心应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2. 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跟踪、报警等功能,确保人员安全。

(2)人员定位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定位卡,并按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

3. 通信联系系统(1)通信联系系统应保证井下与地面之间的通信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传递信息。

(2)通信联系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紧急避险系统(1)紧急避险系统应包括自救器、避灾线路、应急救援设施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撤离。

(2)紧急避险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应接受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

5. 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空气新鲜、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2)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 排水系统(1)排水系统应保证矿井地下水位稳定,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2)排水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监督检查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六大系统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引言井下作业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同时也是不安全和风险较高的工作环境。

为了确保矿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矿山的正常生产运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认真介绍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运行要点。

一、制度概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是一个涵盖了六个关键方面的制度体系,旨在规范和管理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井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制度内容1. 通风系统管理通风系统是井下作业过程中紧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制度要求:•确保通风风量和气流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供给必要的通风教育培训。

2. 瓦斯抽放管理井下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本制度要求:•订立瓦斯抽放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瓦斯浓度并适时实行相应措施;•做好瓦斯防治的培训和宣扬工作。

3. 顶板管理井下顶板的稳定性对矿工的安全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实行相应的措施;•建立顶板监测系统,适时发觉顶板位移和下沉的迹象;•加强矿工顶板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领。

4. 水处理及排水系统管理井下的水处理和排水系统是保障井下安全和设施正常运行的紧要环节,本制度要求:•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并执行排水计划,确保井下的排水畅通;•加强水处理和排水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矿工的应急处置本领。

5. 供电系统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矿山生产的正常运行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对矿工的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建立应急供电系统,保障井下的应急照明和通信。

6. 救援系统管理应急救援系统在井下作业中是最后一道保险,本制度要求:•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的储备和准备;•订立救援预案,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本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5. 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和处理制度6.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7. 安全设施、设备及警示标识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煤矿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2. 环境保护责任制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5.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 矿区生态恢复与环境修复制度7. 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度8.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 煤矿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 职业健康监测及评价制度4. 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度6.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7. 职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四、人员素质管理制度1. 煤矿人员素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4. 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5. 安全投入和效益评价制度6. 劳动纪律和规范意识培养制度7. 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度8. 好人好事宣传和表彰制度五、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综合技术管理制度3.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检修制度4. 煤矿通风、安全运输和通讯制度5. 生产过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度6. 煤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制度7. 技术储备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煤矿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3. 安全设备、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4. 仓储、使用和保管制度5. 设备设施配件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维护信息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造制度8.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包括安全教育培训、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生产设备保养维护等。

2. 作业管理制度:对煤矿作业流程和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包括作业计划、作业指导、作业环境检查和作业记录等。

3. 设备管理制度:对煤矿生产设备和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登记、设备处置等。

4. 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煤炭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追溯等。

5.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煤矿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和绿化等。

6. 职工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对矿工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管理规定,包括健康体检、职业病防护、劳动保护等。

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煤矿可能会有一些细节的差异。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能够有效提升煤矿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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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煤矿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能源基地,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于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本文将从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提供一个可以参考借鉴的范文。

一、目标管理制度煤矿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必须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以此为导向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在目标管理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1 总体目标:确立煤矿的长期发展目标,如年产量、安全生产率、经济效益等指标,并进行具体分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目标。

1.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层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层级之间的责任关系和协作关系。

1.3 考核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定量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激励和考核业绩。

1.4 目标追踪:建立目标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和分析目标达成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煤矿管理的核心,也是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2.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包括新员工培训、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选购、使用和维护保养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4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由专门的安全人员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和整改违章行为和隐患。

2.5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等,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是煤矿的核心业务,有效的生产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的关键。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六大系统”包括安全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供排水管理系统、通风管理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

第二章安全管理系统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煤矿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生产管理系统第九条煤矿应当制定生产管理计划,科学安排生产工作。

第十条煤矿生产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煤矿的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进行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保证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工艺和工序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章设备管理系统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体制,明确设备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煤矿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煤矿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设备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做好设备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五章供排水管理系统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供排水管理体制,明确供排水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十条供排水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供排水管理人员,负责煤矿的供排水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供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煤矿的供排水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供排水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大全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大全煤矿井下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为了确保煤矿井下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需要建立一系列的系统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井下的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二、巡检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存在许多设备和工艺链路,巡检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的重要工作。

巡检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巡检分类、巡检内容、巡检周期和巡检记录等。

通过建立巡检制度,可以有效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保证矿井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三、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的各种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设备维护计划、维护内容、维护人员和维护记录等。

通过建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带来的生产停工和生产损失。

四、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工作环境复杂多变,突发事故的发生难以避免。

为了应对突发事故,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应急设备的准备等。

通过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应对。

五、岗位操作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个岗位有特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

岗位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等。

通过建立岗位操作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减少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六、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工作环境恶劣,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需要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健康评估、健康监测、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教育等。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遵守、执行安全规定,从而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2. 作业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作业管理制度,对煤矿的矿井、巷道、支护、钻爆、运输、通风等作业进行规范管理,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3. 应急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煤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责任分工、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机制,以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事件,有效保障事故的快速报警、救援和治理。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正确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5. 监测预警制度: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制度,通过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煤矿的地质构造、瓦斯浓度、煤尘浓度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6. 事故调查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改正措施,并对事故进行及时通报和公开,以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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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煤矿中设立了诸多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在全员范围内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作业人员行为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煤矿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标准和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煤矿企业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养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4. 安全生产监控制度:通过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实施安全检查和巡检等措施,对煤矿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救援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6. 安全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改进和完善煤矿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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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鹤岗市兴田煤矿有限公司六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目录一、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人员值班制度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7、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2、系统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系统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故障报告制度9、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0、设备报废制度三、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度2、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3、压风自救实施细则4、泵站司机、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5、压风自救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制度6、压风自救设备维修、维护人员操作规程四、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计2、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3、系统巡查、检修、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表4、供水实验记录表5、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6、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7、系统设备检查制度8、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五、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1、通信联络系统应急预案2、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和定期检修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系统值班制度6、系统运行管理制度7、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系统操作规程9、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爱岗敬业,熟悉安全监控系统原理和各种性能,能迅速及时地进行人机对话,熟练掌握操作系统,迅速实现系统的各种功能。

2、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认真记录运行日志、各种台帐、报表和瓦斯超限记录,实现瓦斯超限闭合制度,科学分析、正确处理各种信息数据,根据需要随时调取、打印各种报表、曲线进行数据存盘。

认真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归类存档。

对重点瓦斯头面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相关措施,严禁弄虚作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1.1 煤矿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1.1 煤矿组织架构煤矿的组织架构如下:总经理办公室1.1.2 职责分工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监督。

2. 生产管理部负责煤矿的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计划制定和执行。

3. 财务管理部负责煤矿的财务管理、资金统筹和成本控制。

4. 人力资源部负责煤矿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招聘和绩效考核。

5. 综合管理部负责煤矿的综合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和设备维护。

6. 其他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2.1 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制度2.1.1 安全生产目标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煤矿工作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

2.1.2 责任制度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1. 总经理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生产管理部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安全保卫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煤矿的安全保卫措施。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隐患排查。

2.2 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制度2.2.1 安全生产培训煤矿每年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2. 紧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学习。

2.2.2 安全生产考核煤矿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 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情况考核。

2. 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情况考核。

3. 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考核。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3.1 生产计划制定和执行制度3.1.1 生产计划制定煤矿每年制定生产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煤矿的年度产量目标。

2. 煤矿的月度和季度生产计划。

3.1.2 生产计划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执行煤矿的生产计划,包括以下工作:1. 监督各部门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生产关系,确保生产进度。

3. 撤销或调整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3.2 设备管理制度3.2.1 设备购置和维护煤矿每年制定设备购置和维护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的购置预算。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之一,矿井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六大系统是煤矿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职业健康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技术管理系统和人员管理系统。

下面将就这六大系统的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煤矿安全生产是矿井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煤矿安全的基础。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制度建立是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能够帮助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在该制度中,首先应规定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人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其次,在制度中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原则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

这些规程和程序要指导矿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确保各项工作步骤的合理和有效。

二、职业健康管理系统职业健康是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状态,对于提高矿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有重要意义。

职业健康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从预防、检测、康复等方面对矿工的职业健康进行有效管理。

在该制度中,应规定矿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职业病防治措施等。

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职业病人员进行康复治疗。

此外,还应对矿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三、环境保护管理系统煤矿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是一个重要问题,环境保护管理系统的建立有助于减少煤矿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在该制度中,应明确煤矿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建立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管理方法。

其中包括对煤矸石的利用和处理、废气和废水的处理、噪声和振动的控制等内容。

此外,还应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的体系,定期对煤矿的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减少煤矿生产对环境的破坏,提高煤矿的环境质量。

四、设备管理系统煤矿设备是煤矿生产的重要条件,对于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设备管理系统的建立可以对煤矿设备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保养。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企业坚持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确保责任到人。

1.2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和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岗位负责人要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生产作业管理制度2. 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1 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生产质量,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生产作业工序。

2.2 生产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2.2.1 生产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必须完成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技能、检查和维护作业设备的状态、准备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等。

2.2.2 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措施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清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2.2.3 生产作业后的处理工作生产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清理现场,恢复设备的正常状态,并做好相关的记录,以备后续的跟踪和分析。

第三部分:设备维护管理制度3.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3.1 设备维护管理的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设备。

3.2 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3.2.1 设备维护计划的制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内容、维护周期和维护责任人等。

3.2.2 设备维护的执行按照设备维护计划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瓦斯传感器调校制度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斯传感器在井下使用7天后必须进行现场调校,未经调校检验合格的瓦斯传感器不准继续使用。

2、调校瓦斯传感器必须由专人负责,调校设备、工具、甲烷气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时,必须先通入新鲜空气进行校零,零点不能有偏差;调节零点后,将通气罩套在气室上,通入浓度为1.5%以上的甲烷标准气样,误差控制在±0.01%以内;瓦斯传感器调校合格后,要认真填写记录,并帖上合格标签;调校合格的瓦斯传感器,必须进行实测校对。

4、井下使用中的瓦斯传感器,监控员每天必须巡视检查一遍,并配合瓦斯检查员使用两台以上合格的光学瓦斯检测仪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对,以其中最大值为准,调校误差不能超过允许值;进行井下校对时,应在瓦斯稳定情况下进行;填写调校记录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审核签字。

5、瓦斯传感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受水浸或受高浓度瓦斯冲击,必须升井检修调校。

6、甲烷气样存放地点,要保证通风良好,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存放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气瓶是否漏气。

7、调校合格的瓦斯传感器,应标明调校日期,并认真填写记录。

二、监控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

2、及时掌握井下采掘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组织监控人员安装各种监控设备。

3、准确掌握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定期校验监控设备的检测性能,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对瓦斯传感器、甲烷断电仪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调试校正,保证瓦斯传感器测量误差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甲烷断电仪动作灵敏可靠。

5、负责做好各项监控记录的填报工作,及时打印各项监控报表,并报送领导审阅;妥善保管各种监控资料和图纸。

6、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经常组织监控人员学习监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测监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应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监测、人员监测和视频监控四个子系统。

2.环境监测子系统应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有害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水压、水位、地压等参数的监测。

3.设备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主排水泵、主供电设备、主提升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保护装置等参数的监测。

4.人员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人员位置、人员活动、人员生理参数等参数的监测。

5.视频监控子系统应包括井下主要巷道、硐室、工作面、变电所、泵房等场所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应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可靠存储。

7.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报警、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

8.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传输设备、接收设备、显示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三、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包括人员定位器、定位基站、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等组成部分。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矿山领导班子、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责任。

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作业环境与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建立作业场所与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与管理制度,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通道、防火措施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安全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的管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标准与规程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5. 安全监督与检查管理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监督与检查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督检查的频率、内容和方法,以及对违反安全规定和行为的处罚和处理程序。

6. 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制度:建立煤矿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事故的报告、调查与评估程序,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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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具备矿井通风、瓦斯监控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

否则,罚责任者50元。

2、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连续运行,不得中断。

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所有采掘工作面,拆除、安装工作面达到瓦斯监控,按规定断电、复电。

有一处不合标准罚责任者50元。

改动或增设瓦斯监控区域内电气设备,必须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通风队)。

对导致断电控制出现漏洞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瓦斯超限自动断电的受控开关必须为磁力开关,严禁使用手动馈电开关。

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断电闭锁控制方式等必须符合规定。

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

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使用中的甲烷传感器,其它类别传感器按规定时间、方式标校。

不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人50元。

6、“双风机双电源”的掘进工作面,主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完整功能。

对旋风机开启“双机”时,每一“单机”达到“风电闭锁”。

达不到标准者罚责任人100元。

7、掘进工作面局扇首次开启时,工作面监控系统启动运行,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位于掘进道内,并达到“两闭锁”。

掘进巷道达到15m时,回风甲烷传感器安设符合要求。

巷道贯通后,停用局扇时解除“风电闭锁”。

不按规定执行罚责任人50元。

8、严禁任何人员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控系统,违反者按事故追查。

局部通风中“三专”供电所需的设备及安设工作由机电科负责落实;“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斜井)与通风队(立井)完成,并定期检查。

“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

不按规定执行罚责任人50元。

9、任何人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违反者罚200元。

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监控仪器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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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

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

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股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机电股、安监股、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

使用单位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

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单位负责。

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

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

施工单位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

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

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

并纳入施工单位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

采煤工作面自横川口以里,掘进工作面自开口位置至掘进迎头,监测装置均由施工单位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维护。

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报矿调度。

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

十七、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

十八、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

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

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

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

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

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

第三章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

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

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第三章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实行一般作业地点巡回检查,重点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专职检查。

二、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测,每班至少检测两次,检测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矿井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实行“三无”管理,即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

四、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次数,每班二次,特殊情况或瓦斯变化异常工作面随时检查。

五、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和瓦斯检查台帐,并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

六、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七、瓦斯检测仪使用前,瓦斯员认真检查仪器的光谱、电源、药品、气密性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及时交回修理或更换,上级部门检查出瓦斯检测仪器失控罚款均由瓦斯员承担。

八、瓦斯日报表逐日上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九、因临时停风的地点瓦斯员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口设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十、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都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十一、因故障局扇停止运转的掘进工作面,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时,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十二、任何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停开风机。

第四章瓦斯检测填报制度一、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有交接班记录,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瓦斯,严禁空岗漏检。

二、瓦斯员每班检查、检测的数据,必须由当班工作面班长签字后,方可填写在工作面瓦斯牌板和调度室瓦斯台帐上。

三、瓦斯员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查手册上必须有当班瓦斯员、当班跟班队长以及接班瓦斯员的签名,填写内容必须与井下瓦斯牌板、地面瓦斯台帐相符,做到手册、牌板、台帐“三对口”,否则给予当班瓦斯员罚款300元。

四、按规定填写分工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测定与填写报表工作,瓦斯台帐无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不清楚的给瓦斯员处罚300元。

五、其他各类台帐必须在交接班后1小时内填写完毕,不填或过时填写给予瓦检员处罚100元/次(包括交接班时间、姓名等)。

六、负责及时填报及汇报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矿井涌水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第五章安全检查制度一、每星期周一、周五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同时矿安全检查小组会采取不定期对各生产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二、安全检查由矿领导、各队(股)室负责人参加,由安监股组织分组,井下检查组8:30在考勤室集合,地面检查组9:00在安监股集合,无故不参加者给予罚款100元/次,迟到者给予罚款50元/次。

三、安全检查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纪律、查整改为主,以及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对查出的各项隐患,经矿调度会总结安排,确定整改时间,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六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计算全矿井及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二、定期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的测量,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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